简易合伙协议

时间:2024-03-27 07:34:11 合伙合同 我要投稿

简易合伙协议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简易合伙协议,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简易合伙协议

简易合伙协议1

  甲方:北京娇姿时尚美容美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产品功能等多方了解及市场明确定位后,自愿做为甲方加盟店,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合法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所属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自甲方开始向乙方供货起,乙方即取得本协议约定的加盟经营资格,乙方无需交纳加盟费。

  3、乙方自觉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规划和管理,切实做好针对顾客群的服务,业务上接受甲方的督察和指导。

  4、此代理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加盟经营范围、期限、经营地址的确定

  1、乙方服务对象是本美容院的消费人群,不得擅自在互联网上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

  2、乙方加盟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乙方的经营地址是:省市(县)区(镇)(自愿退股协议书)

  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B、品牌形象代言人;C、营运和促销方案;D、形象识别CIS系统;

  E、企业文化和荣誉;F、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G、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系统;

  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不能转给他人使用和用作其他用途。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中国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宣传;

  2、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制定产品的销售政策、促销政策和新产品的开发与供应;

  4、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技术和消费技巧培训,以促进乙方的销售和服务工作的展开;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商品价格及销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6、为提升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应进行不定期广告宣传;

  7、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加盟资格。

  (1)乙方仿冒、滥用甲方注册的商标,损坏甲方形象;

  (2)乙方自行销售非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甚至假冒伪劣商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3)乙方在销售时出现价格混乱,经甲方明确要求稳定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的。

  出现以上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单方自行解除本合同时,乙方所剩余货物甲方不负责退货。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甲方提供培训的权利

  乙方签订加盟协议后,甲方须对乙方的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使其有能力全面了解甲方产品,从而对顾客进行高品质服务;

  2、商品配送权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两个工作日内发货。

  3、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资质技术转让,享有甲方拥有的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其合法经营身份。

  第六条:进货及调换货

  1、甲方按照全国统一价格向乙方提供商品,享受统一零售价的折。

  2、乙方可委托甲方代办快递(发货地点均在甲方所在地),运费自理,乙方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根据乙方进货清单予以发货(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凭甲方发货清单进行验收并向甲方电话确认)。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加盟期间的滞销产品(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按约定可调换。调换的`具体方法为:自代加盟签订日起,加盟店首批进货自进货日起三个月内可自由调换,未调换则视为已销售。以后每个月所进货品,可在进货后的二个月调换,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销售奖励:乙方年销售2万元甲方产品,甲方给予乙方总进货额的5%做为奖励,乙方销售额在3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予乙方总进货额的10%做为奖励。此奖励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每年年底由甲方返还乙方。

  第七条:协议的违约责任和其他

  1、乙方加盟店的地址及店主变更,乙方退店、终止合作、解除协议,须书面通报甲方。

  2、协议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3、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以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本协议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唯一依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无效。

  5、乙方承诺本协议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管理等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相关资料归还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或转让他人或单位。

  6、本协议签约地:北京市。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八条:补充条款

  甲方:北京娇姿时尚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简易合伙协议2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有限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争议解决约定: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合伙协议3

  合伙协议书(杜-凯律师)

  本合同合伙人

  第一条宗旨

  本合同合伙人为了投资渭南房地产业,本着相互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齐心协力为合伙事业奋斗。

  第二条合伙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二手房买卖,租赁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从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至。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合伙人张某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

  2 、合伙人李某以房屋出资500万元。

  3 、合伙人以出资。

  4 、合伙人以出资。

  合伙人共出资元,应与年月日交齐。逾期未交者应承担同期银行4倍的逾期利息。

  第五条红利分配及债务承担

  合伙赢利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如亏损,也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的确定,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负责人由选举产生,尊重多数人的'意见,每年选举一次,可以连任。

  合伙负责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整体安排和管理,可以代表企业对外签订合同。

  其它合伙人可以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的报告,商议合伙企业重大事项。

  第七条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八条合伙人的退出及加入

  合伙人要退出合伙,应提出书面申请。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

  本协议共五份,各合伙人一份,送等级机关存档一份。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20xx年____月____日

  20xx年____月____日

  20xx年____月____日

  20xx年____月____日

简易合伙协议4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甲乙丙各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为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关系,就甲乙丙各方共同合作经营甲方生产针刺无纺布工厂事宜,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制定。 本协议如下,以便各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经营工作的具体情况;

  该合作工厂位于:

  经营场所厂房面积: 平方米

  主要经营范围为:

  二:合作方式:

  1、由于合理避税,工商执照有作为一人公司成立。

  2、在合作期限内各方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3、各方委托某一方全权管理合作工厂的生产事务。

  三、合作期限:

  暂签二年,本协议始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期满后,各方同意延长合作经营期限的,可另行签订合作工厂协议。

四、出资方式:

  甲方出资 %,即 _万元整;乙方出资 %,即_万元整;丙方出资 %,即_万元整;合计:_万元整。

  五、投资比例和利润分配:

  1、各方按出资金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共同承担投资经营的亏损。

  2、各方约定每半年为一期限,对合作工厂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

  3、经过各方协商合作工厂满三年的利润,其利润可分配。

  4、各方利润的`资金只能用于合作工厂的开支,如果用于项目投资必须由各方同意方可使用。

  5、合作期满后,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取得应得的利润。

  合作期满,可以撤股。投资固定资产,重新评估。

  6、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抽回资金,但可以在现有的三方股东范围内转入股份。

  7、甲方股份占比 %,乙方股份占比 %,丙方股份占比 %。

六、生产计划:

  甲方尽量满足合作工厂的产能,价格由 _签字确认后,才能生产数量进入财务账册。

  七、合作工厂的管理方式:

  各方确认合作工厂的生产事务由甲方任命具体人员负责管理,各方可以对工厂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解和监督。

  八、事务执行:

  1、合作工厂的设备保养、维修费用及其它的日常费用由合作工厂承担。

  2、生产产品为甲方的订单,其原材料由甲方负责自行采购,同时向合作工厂支付各方确认的加工费。

  3、计划订单的安排以利润最大化为原则,特殊情况须具体协商面定。

  4、合作工厂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时为其员工参缴纳社会综合保险,发生任何安全伤亡事故由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厂方负责,其它各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只要管理工厂方及时为其员工参缴纳社会综合保险,发生任何安全伤亡事故

  均参照保险公司赔偿细则,不能赔偿部分由各方共同承担。

  5、连续或扩大生产的再投资以协商共同投资为原则,后期利润分配须按各方实际追加投资比例作相应的倾斜调整。

九、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其它各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丙方签字(盖章):

简易合伙协议5

  投资人:李甲身份证号: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人:王乙身份证号: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投资人:张丙身份证号: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第一条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合作、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等有关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照执行。

  一、新组公司名称、住所和责任形式

  第二条新组公司名称:____市ABC有限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组公司)。

  第三条新组公司住所:___________。

  第四条新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新组公司承担责任,同时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在新组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分享权益,分担风险和损失。

  二、新组公司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新组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出贡献。同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获取三方满意的投资收益。

  第六条新组公司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具体以核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三、新组公司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七条新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甲方认缴出资1600万元,占新组公司注册资本的32%;乙方认缴出资1600万元,占新增公司注册资本的32%;丙方认缴出资1800万元,占新增公司注册资本的36%;此信息为工商注册信息

  第八条新组公司实收资本(原始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甲方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以实物出资折合人民币0万元,合计甲方实际出资150万元,占新组公司实收资本的32 %。乙方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以实物出资折合人民币0万元,合计乙方实际出资150万元,占新组公司实收资本的32 %。丙方以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0万元,以实物出资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丙方实际出资1000万元,占新组公司实收资本的36 %。

  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后,新组公司完成变更手续,以新组公司名义在银行开立验资账户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和乙方以货币投资形式出资100万元缴付验资,丙方出资款暂由甲方垫付。

  第十条协议签订后,甲乙两方提供最低5000万元用于公司启动,其中3000万元为甲乙的出资额,另外200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无偿给新组公司使用,使用期限为2年;甲乙丙三方以以货币形式出资、以实物出资的均应于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汇到公司指定账户和公司仓库(以三方签字确认的《设备清单》及《库存清单》时间为准),超期到资的视为放弃股权。

  第十一条协议签订后,丙方将《设备清单》及《库存清单》上所列物品划归新组公司。

  第十二条丙方作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按月领取15000元工资。

  四、新组公司组建程序

  第十三条签署本协议、成立新组公司设立工作小组,设立新组公司备用金。

  第十四条依法获得公司办公场所,采购基本办公用具。

  第十五条新组公司核名,开立验资户(是否取消以工商局要求),进行出资评估验资工作。

  第十六条根据本协议之约定,指定公司章程,新组公司股东会通过设立公司决议,并制定公司董事及董事长,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任命等法律文件。

  1、任命乙方为新组公司董事长。

  2、任命丙方为新组公司法定代表人。

  3、任命丙方为新组公司总经理。

  4、任命甲方为新组公司董事。

  5、任命甲方为新组公司监事。

  第十七条申请刻制新组公司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第十八条进行新组公司工商登记设立申请手续,完成新组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新组公司工商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新组公司设立工作小组继续完成新组公司设立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支票,密码器,企业网银,购买账本建账等工作。

  第二十条财务系统相关工作交接到新组公司财务部。

  五、追加投资

  第二十一条新组公司追加投资应按以下原则办理:

  1、原则上以新组公司原始资本比例增加注册资本追加投资。

  2、以三方商定的其他方式追加投资。

  六、股权退出及转让

  第二十二条任何一方退出时,需要对公司账务审计,根据营运情况享受分红及承担亏损。

  第二十三条投资人(新组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四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部分或全部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部分或全部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五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股份转让以实际出资额所占比例转让。

  第二十七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新组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七、三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方和乙方:

  ①主导新组公司设立工作小组工作;

  ②保证按时、足额缴付出资;

  ③保证按出资比例承担公司设立费用。

  第二十九条丙方:

  ①协助新组公司工作小组办理公司设立;

  ②负责新组公司各部门组建事宜;

  ③保证按时、足量清理实物物品;

  ④保证按出资比例承担新组公司设立费用。

  八、新组公司治理机构

  第三十条新组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三方各派出股东代表一名,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十一条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新组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新组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5、对新组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6、对新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7、对发行新组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8、修改新组公司章程。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成员由甲方推荐1名,乙方推荐1名,丙方推荐1名,也可以由甲乙丙自行担任。董事长由甲方和乙方推荐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由丙方担任。董事任期3年,经推荐方继续推荐可以连任。董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后通过。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权利: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新组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新组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5、制订新组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新组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决定新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新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公司设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和乙方和丙方各推荐1名,职工民主选举产生2名。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派(选)连任。

  第三十五条监事会的职权:

  1、检查新组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在董事长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4、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新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六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议指定人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4、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新组公司财务制度

  第三十七条新组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八条新组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审计后的公司月度、季度、年度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及会计报告,应分别提交股东三方。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

  第三十九条新组公司采取财务独立核算,并于次月20日前提供经总经理签署确认的财务报表及分析给董事会(会计报表目录见附件3)。

  第四十条新组公司与甲方和乙方自己的公司共用人员费用,由甲乙丙三方按工作比例协商制定。

  第四十一条新组公司与甲方和乙方自己的公司共用设备费用,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制定标准承担。

  十、利润分红

  第四十二条利润分红前先将新组公司前期运营的亏损补齐后才能分红。

  第四十三条每年财务年底针对本年度进行财务核算。

  第四十四条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内完成利润分红分配工作。

  第四十五条利润分红比例以实际到资比例分配。

  十一、经营责任目标

  第四十六条新组公司成立第一年营业额目标为1000万人民币,实现净利润率15%。

  第四十七条新组公司成立第二年营业额目标为2000万人民币,实现净利润率20%。

  第四十八条从第四年开始由董事会制定营业额目标。

  第四十九条外币营业额按照发生当月首个工作日的外汇牌价折算后累加。

  十二、考核规定

  第五十条新组公司采用总经理负责制。

  第五十一条如年度目标达成率在75%以下,则下年度总经理需要另外任命。

  第五十二条如连续两年达不成营业额目标,则下年度总经理需要另外任命。

  十三、经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

  第五十三条新组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五十四条经营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公司,三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由三方委派人员成立清算组,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由三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不可抗力

  第五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该方应迅速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由三方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协议,或部分免除协议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协议。

  十五、保密责任

  第五十六条无论本协议是否生效或履行,三方为签订本协议之目的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重大信息,均不得不正当使用或者泄露给第三方(三方指定的专业顾问除外)。不正当使用或者泄露商业秘密和其他的重大信息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甲乙丙在签订协议后,如主动退出,则在三年内不得从事本公司营业范围涉及的工作,如有违反则需向其余两方各支付人民币200万元赔偿金。

  第五十八条经营期间,甲乙丙三方都不得利用公司无形资产及产品资料与第三方私自合作,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产业,如有发现,则按照主动退出支付赔偿金。

  十六、其他

  第五十九条本协议的标题仅供参考,不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

  第六十条本协议三方为更好地进行本投资合作事业,签署的各种备忘录、会议纪要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一条新组公司依法设立后,新组公司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新组公司的章程为准。

  第六十二条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三条本协议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签署地为甲方和乙方自己公司营业地址内。

  第六十四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公章)

  甲方签字: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2022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2022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

  2022年___月___日

简易合伙协议6

  合伙人:,男,汉族,1987年4月2日出生,住所地,联系电话:

  合伙人:,男,汉族,1987年12月27日出生,住所地,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

  3、经营场所:。

  4、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出资

  1、全体合伙人共出资4_万元。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贰_万元。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贰_万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20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3、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4、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5、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6、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1:1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各合伙人以_1:1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4、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四条入伙与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合伙的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主要职责:

  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③清缴所欠税款;

  ④清理债权、债务;

  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⑥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伙协议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缔约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

  缔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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