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合同合集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伙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伙合同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为_____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_____个,分别是:
1、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人责任承担和追偿
第十三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约定为:承担100%赔偿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约定其它承担赔偿责任方式)
第八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五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__________、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__________(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六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七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八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如果可以,也可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九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二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退还办法)。
第二十七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十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合同 篇2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宗旨
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地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创办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地址: .
第三条 出资比例
各方出资所占比例为:出资总额为: 元,甲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
第四条 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盈利的80%用来合伙人分红,分红按合伙人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来分配,其他的20%留作项目的扩展资金和维护项目的正常运行。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履行相同义务,风险共担)。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 发生非主观之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经营之事宜。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实际营业情况退回入伙时的出资金额。如盈利,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退回出资金额;如亏损,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在出资金额中抵扣,将款项退回退伙一方。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含违法以及严重影响项目经营信誉等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进行内部申诉,申诉不成者可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针对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为者,依照退伙时项目之经营状况:
a项目若有所盈余,则由全体合伙成员联合决议,退回其前期出资部分;
b若项目存在经营困难(债务或者资金周转等情况),则按照退伙时项目的财产状况按合伙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议,无论出资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决权;
2、听取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之利润归合伙人共有(根据约定之期限定期进行项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依照上述内容中退伙约定办理退伙手续。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依照共同努力经营项目之宗旨妥善经营、控制风险,保全全体合伙人之出资财产;
2、分担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
3、根据出资比例,全体合伙人对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负责管理财务,对整个项目的资金流动进行管理,任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都要向财务人员提出字面申请,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签字(因故不方便签字的,可以通过电话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该合伙人要补签字)。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协议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议,对其除名。
第十一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合伙合同 篇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采石场是20xx年8月依法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甲方在该企业中出资300000.00元(大写: ),占镇雄县泼机杨梅山采石场总份额的15.8% 。现甲方拟转让其持有的******采石场全部出资份额,乙方拟受让甲方出让的全部出资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本企业合伙协议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出让其在*****采石场出资份额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其出资的份额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其出资份额享有所有权和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出资份额不存在第三人追索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来自第三方的权利争议或纠纷。
二、 甲乙双方认可:在甲方的合伙份额转让前,****采石场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若有,由乙方享有和偿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关系。
三、乙方是******采石场的原合伙人,且一直管理着采石场事务,对采石场生产经营状况与资产权益状况十分清楚,合伙份额转让后,乙方不得以“生产经营状况不好、发展潜力不佳”等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不履行协议。
四、乙方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不得作出任何与本协议约定或与履行本协议不一致的行为及决定。
五、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方将其持有的*****采石场全部的出资份额15.8%,现金300000.00元(大写: ),以420000.00元(大写:)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乙方分三期凭据将转让款支付给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 第一期:本协议签字之日,支付转让款人民币320000.00元(大写:);
第二期: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一个月内(即20xx年1月15日),乙方凭据支付给甲方转让款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
第三期: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二个月内(即20xx年2月15日),乙方凭据支付给甲方转让款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六、本协议的出资份额转让后,甲方不再是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以本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乙方对上述受让的出资份额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采石场的任何债权债务都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转让金420000.00元(大写:)的30%(即 元,大写: )的违约金。
八、若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行使甲方所转让的份额权属,甲方除承担违约金外,必须于五日内退还乙方所支付的所有转让金,并承担乙方支付的每笔款项之日起至该款项付清之日止同期银行利息的4倍利息。
九、若乙方不能按期支付收购款,逾期如超过5天,还应向甲方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十、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甲乙双方均可向镇雄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签订地、履行地: 。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合同 篇4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所有制。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所有制。
(注:若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丁......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XXX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联营宗旨
第二条 联营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联营企业名称_________市(县)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
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第四条 联营范围与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甲方投资额:__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____________元;
厂房: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_%;机械设备: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
专用工具: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元;
专利权:_____元;
商标权: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元;
乙方投资额:(略......)
投资缴付日期:_________
第六条 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 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八条 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第九条 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
第十条 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公司所得,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甲、乙双方在其所在地税务部门交纳所得税。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
甲方:______%; 乙方:XXX%。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由董中会制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XXX____%。
第十一条 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行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遇有紧急情况,可以不定期召开董事会。董事会XXX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主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的人选接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它职务。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X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个,由______方推荐;副经理______人,由__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年。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方推荐,______方推荐______名协助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 __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 __天仍未提交,除累计交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XXX____。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出资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5.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它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罚。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各方履约情况。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__份,送XXX、XXX、XXX、......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盖章)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盖章)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合同 篇5
甲方:
现住址:
乙方:
现住址:
丙方:
现住址:
经三方考查认定在____________街合伙开设____________手机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事宜
1、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手机店,总投资为____________万元。
2、甲方:_________;出资额: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出资时间:_________。
3、乙方:_________;出资额: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出资时间:_________。
4、丙方:_________;出资额: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出资时间:____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 需承认本合同;② 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 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 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 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② 购进常用货物;③ 支付合伙债务;④ 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 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② 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 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④ 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每月________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八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3、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各合伙人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吧台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吧台,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十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后更正。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合伙人各________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合同 篇6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现住址:×市(县)× 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男(女),现住址:×市(县)× 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丙(姓名),男(女),现住址:×市(县)× 街道(乡、村)×号
合伙合同的特征主要有:
①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包括合伙人只提供劳务或技艺而不提供资金,但资金、劳务或技艺三者必有其一。
②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
③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这是合伙合同与一般以财产关系为内容的合同的显著区别之一。
④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合伙财产的性质基本上属于共同共有的性质。合伙财产包括出资和经营期间取得的财产。
经三方考查认定在 街合伙开设XX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理发店,总投资为×万元,
甲: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金额 元 联系方式 占投资总额的×%
乙: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金额 元 联系方式 占投资总额的×%
丙: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金额 元 联系方式 占投资总额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②购进常用货物;③,支付合伙债务;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 每月 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 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吧台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 吧台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 丙三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约日: ×年×月×日
合伙合同 篇7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丙方:
住址:
第一条、医院概况
1、医院名称:
2、医院住所:
第二条、医院诊疗科目:外科、内科、儿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妇幼保健、中医康复科等。
第三条、医院注册资本及合伙人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1、医院由_________人合伙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由全体合伙人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一次缴纳,如资金不足需要加注的由各方按出资比例缴纳。合伙人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于开业一个月前存入医院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合伙人的姓名、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
(1)甲方: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_________;出资时间: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_________;出资时间: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
(3)丙方: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_________;出资时间: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
第四条、医院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为_________(院长),全面负责管理医院,如:人事人员安排、科室经营设置管理、技术业务的开展、医疗设备采购、药物及医疗耗材用品采购、会计工作等。院长应主动承担起这艰难而艰巨的任务,全心全意,全力以赴,不惜牺牲一切代价把医院搞好的决心和信心。克服一切困难。
第五条、乙方及丙方全面负责医院创办成立全部工作,如:医疗执业许可证的办理、城镇医保、农村合作医疗、环保、水电等手续的办理。
第六条、盈亏分担
医院实行自负盈亏制。共同承担所有的风险,共同承担在医疗过程中所出现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责任事故等风险赔偿亏损,任何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推卸自己的责任。待每年年底根据盈亏核算后按出资比例分红,院长先在分红中提取_________万作为医院流动资金。
第七条、任何甲、乙、丙三方家属(夫妻)及近亲属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医院任何事情(除从事医院临床业务工作发展需要外)。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由参与方自己负责。医院作统一住宿及食堂,凡是医院职工以外人员均按市场标准收费。
第八条、医院各方应共同参与,做到共同努力,同心同德,相互尊重,相互信仰,相互谅解,有事共同商讨,虚心接受病人提出的正确意见,取长不短,虚心学习,认真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营销工作,以医院为家,扎根医院,每人保证做到做好。各方应共同协作,尽职尽责,力所能及,同心协力,共同把医院搞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安全第一为宗旨,把医院建设好。
第九条、医院用地购买经费另行协商处理,与本协议不相关联。
第十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① 需承认本协议;② 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③ 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①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② 不得在合股不利时退股;③ 退股需提前3个月告知其它合股人并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④ 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股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当时实际损失双倍进行赔偿,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3、出资的转让: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转让时合股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股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股份(出资比例等)只能充分内部协商转让,一切股权只承认甲、乙、丙三方原有创始人。
第十一条、终止、清算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 合股期届满;② 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 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 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股终止后的事项:①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公证员参与清算;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二条、财务、会计
1、医院财务方面制定财务管理细则,并安装财务管理软件,方便管理及查账,分工协作,并相互监督。会计工作,由甲方聘请,丙方出任出纳,其余员工由医院统一聘请,财务收入账簿各方有权随时查阅检查、监督。
2、乙方出任医院后勤管理,丙方协助,并负责医院物业管理、食堂等方面工作。
3、医院有大项经费支出如合股分红、床铺、房屋的装修、扩建、宣传、业务关系的投入等重大事项,各方共同商讨完成同意后执行,按照物美价廉原则进行,以节约为主。医疗设备采购、药物及医疗耗材用品采购必须由院长审批。如各方协商意见不一致等情况,甲方有最终裁决权。
4、医院本作以节约为主,任何开支必须由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或者由合伙人协商后执行处理。协商意见不一致等情况,甲方有最终裁决权。
5、医院实行统一的银行账户,每日收入必须由当日存入医院银行账户。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____份,医院存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及捺印)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及捺印)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签字及捺印)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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