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合伙合同范文6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伙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决定合伙投资创办一小型山羊养殖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养殖场修建、出资、经营等相关的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方用土地约500平方米(位于观音村哨上,东抵秦涛家土,西抵公路,北抵秦涛家土,南抵孙平家房屋),作价股金15万元作为入股资金、乙方出资股金15万作为入股资金,用于修建圈舍坪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购置种羊,如在修建圈舍过程中,因国家政策等其它意外因素导致不能继续修建的,甲方愿意补偿乙方投资资金的一半损失。双方合伙期限为长期,如须散伙,须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
二、在修建好圈舍,开始从事山羊养殖活动后,甲方负责山羊的喂养管理,乙方负责山羊的养殖销售。甲乙双方各占该养殖场股份50%,双方平均分割收益。
三、甲方必须如实把放养、生产、死亡的山羊及时通报给乙方,以便乙方知晓养殖的实际情况,乙方必须把销售的情况及时通报甲方,以便甲方知晓销售资金的流转情况。
四、如果因市场供求等关系原因,山羊养殖无法经营下去,双方可暂
时停止养殖山羊,但双方的合伙协议仍然有效,经双方协商可以
养殖其它牲畜,也可将养殖场临时用于开展其它项目经营或转租,所得收益由双方平分。
五、在合伙协议生效后,乙方如果退出合伙,其投入的股金作废,甲方不予退还;甲方如果违约或中途退出,或者未经乙方同意,私自出卖该养殖场的,除赔偿乙方所有投入资金外,并支付乙方违约金4.5万元。
六、如果遇国家政策或企业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征用、赔偿等,该养殖场的一切赔偿项目,包括地上附着物房屋圈舍的赔偿款、拆迁安置补偿款、征地补偿款、安置地等,均作为双方共同资产,甲乙双方对以上补偿款物进行分割时,各自享有一半的权利。如果因经营不善、各种意外因素导致亏损所产生的债务,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双方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伙合同 篇2
合伙人(甲方): 性别,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合伙人(乙方): 性别,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购买车辆进行经营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需全部款项如下:
1、车款________元
2、交出租汽车公司款________元;
以上款项共计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 %,乙方出资 %。
第三条 车辆使用及保养产生的正常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每月进行结算,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经营当中产生的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自动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经双方协商,暂由甲方来负责车辆的运输及驾驶与保养,乙方来负责货源,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如期间甲方不愿在担任驾驶员,可另聘请驾驶员驾驶员工资及在运输货品途中驾驶员产生的生活费及住宿费用由甲乙双方承担。驾驶员工资从正式开始经营之日起算,不论盈余按月结清。
第八条 驾驶员工资2500元人民币/月(另聘请驾驶员驾驶员工资及在运输货品途中驾驶员产生的生活费及住宿费用由甲乙双放协商制定),驾驶员工资及在运输货品途中驾驶员产生的生活费及住宿费用由甲乙双方承担。驾驶员工资从正式开始经营之日起算,不论盈余按月结清。
第九条 本协议第一条中所购买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报废,届时可以将该车连同手续进行变卖或转让,所得全部款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中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届时未变卖或转让,则按照当时该车的状况连同手续的价值进行估价,估价的金额按照本协议第一条中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如果该车在报废之前发生转让、出买或者毁损灭失后的保险赔偿,所得全部款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中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 甲乙任意一方在没有取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所购车辆进行经营以外运输,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当时车辆使用人全部承担;所购车辆进行经营以外运输,在甲乙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公证人:×××(签字)
合伙合同 篇3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经双方考查认定在 街合伙开设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汽配店,总投资为 万元,
甲:姓名: 出资金额 元,占投资总额的× %
乙:姓名: 出资金额 元,占投资总额的×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合伙合同
第二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早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②购进常用货物;③,支付合伙债权;④____________。
合伙合同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 每月 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
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 合伙
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权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权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缩短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吧台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 吧台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 以上合同若有衅待,按甲、乙 丙三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合同 篇4
甲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号合作开设XX餐馆,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为年,自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总投资由乙方单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资、装修费、所有设备等所有费用;合作期满后店铺及设备属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须付甲方加盟费人民币伍万元;签订合作合同当天乙方即付甲方启动资金人民币贰万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币壹万元。
四、双方签约后,甲方有专门班子协助乙方筹建门店,提供:
1、有偿:门店设计图纸及广告内容(也只有甲方负责设计);物料、器具、服装样品。
2、无偿:《XX营业手册》一套;物资采购计划;对加盟门店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使其工作能力达到开业要求。
五、工人工资在营业额的15%内甲方有权调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况须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1、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3%;
2、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5%;
3、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6%;
七、每月的净利润属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伙合同 篇5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中介合作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下列物业售/租中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合作将下列物业售/租予客户:
1、物业名称: (该物业由 方提供)
地址:
2、 方同意负责协助租赁/买卖双方办理有关该物业租赁/买卖之全部手续。
第二条 中介费分配及支付:
(一)如上述交易成功,甲乙双方按下列 方法收取、分配中介费。
1、甲方收取相当于成交房价的 %作为中介费。
乙方收取相当于成交房价的 %作为中介费。
(本项适用于物业买卖中介合作事项,上述中介费以双方出具之有关发票为准)
2、甲方收取相当于 月房租的 %作为中介费。
乙方收取相当于 月房租的 %作为中介费。
(本项适用于物业租赁中介合作事项,上述中介费以双方出具之有关发票为准)
3、甲乙双方各自收取的中介费之和即为该交易的总佣金,甲乙双方以总佣金为基础分配各自在合作事项中应得的报酬份额,甲方应得总佣金的 %,乙方应得总佣金的 %。
(二)如成交后,无论由于业主或客户违约所造成交易终止,按租/售合同规定中介应得赔偿的,对赔偿款甲乙双方按本条第(一)款第 项约定的比例分配。
(三)合作一方收取的中介费如超出合同规定其应得的份额,应将超出的款项在取得中介费后 天内退还给另一方,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
(四)甲乙双方每 月/季/年度进行中介费的结算,并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分配方法进行结算。
第三条 双方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没有通过对方的情况下与对方提供的客户、业主联系或成交,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不得将上述客户、业主之资料转透露给他人或与第三方合作成交该物业,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均应出示有效、真实的发票,不得在发票等相关单据上弄虚作假,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第三条1款约定的,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 个月租金或相当于楼价 %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上述款项须于实际实施违约行为(无须实际成交)之日起 天内支付,否则按每日 ‰计算滞纳金。
2、任何一方违反第三条2款约定的,违约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的规定在发票等相应单据上弄虚作假的,按单据金额的 %由违约方自另一方提出相应证据之日起 天内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按本条第1款计算滞纳金。
4、任何一方如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第4款的'规定交出相应款项,滞纳金的支付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计取。
第五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合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如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况而终止本合同的: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 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4、甲方依据本款第1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寻求救济(例如寻找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泄密方应按的 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八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4、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1、廉洁协议
合伙合同 篇6
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丁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共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资方式:
1、甲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
2、乙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
3、丙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
4、丁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正。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财务、会计
乙、丙、丁三方有权随时查阅公司账务,甲方应及时配合乙、丙、丁查阅账务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员协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对账务有疑义,甲方应当予以解释。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企业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资金额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 关于追加投资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资,由甲、乙、丙、丁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2、追加投资在企业拓展业务时,每个股东按前期投资比例进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资,则按实际投资额从新定股份,各股东应在提出追加投资之日起一个星期内追加投资;
4、追加投资后,应按新投资额核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和投资风险比例。
第六条 关于债款债务
按各自的出资额比例承担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有限合伙人
参与管理, 不参与管理,但 在本公司有工作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具体工资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条 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设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实施,实行一票否决制;
2、 方共同同意由 方作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对企业运营有最终的决定权(但不包括企业的管理制度),但 方应充分听取 方的意见,在 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
第九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十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实行一票否决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无论是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对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自愿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三)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三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6、股东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财务结算后才能退股;
7、股东退股所退还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财务利润为准;
8、财务核算应以审核公司内部账簿为准。
第十四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任何一方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四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人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受损失或者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条 保密
协议各方(甲、乙、丙、丁)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二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以上协议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现对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不成一致的,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
3、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粘贴处
丙方身份证复印件 丁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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