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同

时间:2021-04-16 21:43:29 股份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股份合同合集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股份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股份合同合集六篇

股份合同 篇1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乙方:内蒙古万生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开展内蒙古公安行业市场 ,就全区公安“警务E通”(包括手机、笔记本VPDN)业务系统,乙方通过合作利用甲方的通信网络为乙方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内容

  1、甲方根据公司总体运营思路制定终端销售政策,乙方负责“警务E通”专用终端的引进和销售。

  2、乙方通过对甲方进行业务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成本。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公安厅行业市场的发展需要,甲方有权与乙方共同选定警务专用终端型号;

  2、甲方对订购终端制定销售政策;

  3、甲方有监督乙方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权利,包括:

  (1)提供终端备机;

  (2)在呼和浩特市区至少设有一个售后服务站;

  (3)要求制定详尽的售后服务流程,严格按照产品相关三包规定处理终端售后问题;

  (4)如经售后服务维修站确认为手机故障并在可提供换机服务时间范围内的,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换机服务。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善其终端进销体系,包括:

  (1)车辆要求:自有货车至少1辆,送货人员至少2人;

  (2)终端管理:要有完备的终端进、销、存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岗位负责人员;

  (3)财务管理:具有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及管理制度,配备相应财务人员;

  (4)业务联系人员:配备相关业务联系人员,用于发展用户、日常业务交涉、货物供应联系、市场销售监控等;

  5、对于乙方自行订购的非电信公司集采终端,甲方有权要求出示厂家直供证明,否则不予扫串

  (二)甲方的义务

  1、对于乙方扫串号终端,甲方根据CDMA移动业务社会化运营总体思路,有义务制定符合市场发展的终端销售政策;

  2、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订购的移动终端,甲方有义务申请将终端串号录入系统;

  3、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在终端型号上,甲方有指导乙方进行采购的义务;

  4、在乙方完备售后服务及终端进行销体系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提供部分指导意见协助实施;

  5、各盟市电信终端公司超期未给予乙方结算,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各盟市电信终端公司催缴终端补贴款;

  三、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有自行上报进货终端型号的权利;

  2、 乙方订购终端过程中,在满足入围条件前提下,对订货终端型号有选择的权利;

  3、 对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进货的终端,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将终端串号录入系统且制定相关销售政策;

  4、 对于通过自身能力渗透末端销售渠道,甲方不做具体规定,乙方有权利选择渗透目标;

  5、 乙方在完备售后服务及终端进销体系过程中,在符合电信公司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有权利提出个性化建设方案;

  6、 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向个盟市电信终端公司催缴终端补贴款,知道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为止。

  (二)乙方的义务

  1、 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针对甲方提出的终端订购需求,乙方有义务部分或全数订购;

  2、 乙方有按甲方要求完善自身售后服务及终端进销体系的义务;

  3、 甲方根据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对天翼终端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经营天翼终端业务;

  4、 终端进货,出货及销售过程中,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规范操作的义务。

  四、 资费标准

  1、 短信费:0.1元/条(按条);

  2、 功能费:15元/月(自治区内不限流量费,区外流量费和超出部分按照标准资费收取);

  3、 VPDN上网业务包月资费套餐:80元/月/人,内蒙古自治区内不限流量,内蒙古自治区外流量按:0.05元/分钟计算;

  4、 如开通其他业务,按现行资费标准收取

  五、 分成方式

  1、 乙方于甲方通过合作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的成本;

  2、 在功能、短信等费用上进行分成

  3、 分成比例为:甲方占50%,乙方占50%

  六、 结算周期

  1、 甲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给予结算;

  2、 每月8日前提供上个月的业务出账单,双方进行对账;

  3、 账单核对无误后,15日乙方开出与账单等额的发票送至甲方处;

  4、 甲方依据乙方开具的发票在每月28日前将上月结算款汇至乙方结算账户

  七、 乙方结算账户

  公司名称:内蒙古万生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海亮E座1208室

  邮编:010000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152402055798

  八、 违约责任

  1、 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协项下有关义务时,可视情形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与不可抗力发生或清除后2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单位的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一方或双反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双方应重新协商合同的履行问题;

  2、 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协议履行是,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

  3、 因不可抗力时间导致的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

  九、 争议的解决

  对于因为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执,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依据规则仲裁。仲裁判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合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五年。

  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反对意见,有效期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有反对意见,在本协议到期后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反对意见书面送达为标志,则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或重新谈判签订新协议。

  十一、保密

  甲乙双方决定就该协议相关内容保密性采用如下防范措施:

  1、 甲乙双方对合作内容及协议条款严格保密,不得给甲方其他竞争者透露;

  2、 如发现因甲方或乙方过失造成协议内容或约定条款泄密的,由责任方采取相应措施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二、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1、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日向另一方面提交书面说明。单方面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 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 协议中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即生效,签署如下: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内蒙古万生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约日期:

股份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经过甲、乙两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 产业,甲、乙两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x% ;乙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x% ;

  第三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 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 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两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 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股份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以其持有的产品技术出资的形式入股甲方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产品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产品技术,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化工技术及今后在此基础上开发的其他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甲方。

  第二条:甲方现状:

  甲方公司于年月成立,注册资金元,现有生产经营场地平方米,生产设备及技术,所有经营所需证明材料手续齐全并获多项荣誉,已拥有相当规模的市场准客户,各职能部门管理团队的织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经营运作状况良好。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以协商确定,以乙方持有的技术投资建设生产线一条,乙方技术入股后,取得甲方%的股份。

  第四条:乙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甲方并被甲方消化掌握,用于产品生产。

  第五条:技术成果入股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其技术由甲方享有所有权,新投资建设的生产线及其产品,进行财务独立,单独核算,按比例进行分红。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90日内,甲乙双方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第七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八条:乙方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其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并依据持有的股份份额,参与甲方管理、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及民事、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由甲方及其股东自行承担。

  第十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每年定期向乙方公布一次财务账目,并应乙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账目查看。甲方遵照法律规定,按乙方持有的股份向乙方分红,其支付形式以次年的6月31日前现金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力,并享有月薪万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乙方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一职,负责新设生产线运作,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

  3、乙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甲方生产经营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全责。乙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乙方(包括甲方的直系亲属,下同)在公司期间和离开公司后5年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乙方不得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乙方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5、乙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单间租房协议书)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6、为保持公司稳定性,本协议签订五年后,乙方确因个人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甲方及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亏损的,甲方其他股东、乙方按照股权的比例承担出资。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负责产品研发与甲方提供所有运作资金支持及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①乙方或甲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乙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③在未经甲方同意状况下,乙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停止技术研发的;

  2、违约处理:

  ①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构成对公司侵权的,公司另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追究责任。

  ②乙方入股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可行性的,又或乙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甲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万元违约金。第十四条:知识产权

  乙方在合作期间以及退出合作后年内,与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等均属于公司职务成果或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违反竞业禁止进行研发的,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第十五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公司章程》以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一同生效,《公司章程》约定不同于本协议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股份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的股份合作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合作组建:xx有限公司,乙方投资1万元,占xx有限公司10%的优先股股权,其余投资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xx有限公司)预计在3个月内,建立和完善各地城乡的加盟xx人事务所,组建成:联所经纪集团;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三、乙方作为股东会员,有权督导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四、各地经纪人事务所独家代理乙方同类业务、事务在本地区的经纪工作。

  五、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的具体内容,由乙方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随时签发《授权委托书》确定。

  六、甲方将乙方的具体业务、事务上传到甲方的《xx网》网站,并在甲方的《经纪人连锁经营简报》周刊上刊发,以便各地经纪人事务所执行。

  七、乙方根据委托的业务、事务的具体情况,确定支付佣金的具体标准,并与乙方所在地的经纪人事务所和甲方达成具体业务、事务的《委托代理合同》。

  八、乙方交纳的`股金既作为乙方加盟甲方《xx网》的会费,又作为乙方委托甲方业务、事务的保证金和预付佣金,乙方不拥有甲方实际股权。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另议。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和甲方的《xx章程》及《xx网》公布的内容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股份合同 篇5

  1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2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3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4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股份、期限

  1. (1)合伙人______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元,享有______的股份。

  (2)合伙人______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元,享有______的股份。

  (3)合伙人______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元,享有______的股份。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资本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赢余分配与债务分担

  1. 赢余分配,以__________为依据,按照比例分配。

  2.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偿还,合伙财产不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股份的转让

  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总部负责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告之其他合伙人并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股份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时转让者有自主权,他人无权干涉。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___________ 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

  起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________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从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状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5)在不违反法律和总部的条例的前提下各合伙成员有权自主处理事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收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损失由该合伙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 禁止合伙人与本合同签订合同。

  5.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各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延续的事项

  1.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延续;

  (1) 合伙事业有赢余;

  (2) 合伙事业有转机;

  (3) 主要合伙人要求延续;

  (4) 合伙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5) 合伙届满;

  (6)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7)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完成;

  (8)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9)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 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 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做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 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4) 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尽事宜,应该有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负责人在中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 一方经退伙程序退伙;

  2. 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3. 向 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存一份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称:

  2、 经营范围:

  3、 注册资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制的百分之 .

  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制的百分之 .

  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制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 拾 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制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 入股:

  a) 需承认本合同; b) 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a)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 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

  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制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 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制所承担的债务;

  e) 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 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 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 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 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 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制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 公司期届满;

  b) 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所留。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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