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同

时间:2021-03-17 22:05:21 股份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股份合同模板汇总六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份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股份合同模板汇总六篇

股份合同 篇1

  甲方(赠与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公司的股份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赠与份额及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公司 %的股权计 (大写: )元出资额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赠上述股份。

  2、甲方以无偿的方式赠与上述股份给乙方,并由乙方任公司的 职位。

  二、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增与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赠与其股份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赠与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三、盈亏分担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召集股东会,经股东会决议同意赠与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

  亏损。

  四、费用承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赠与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壹份,, 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股份合同 篇2

  甲方:xxx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xxx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丙方:xxx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丁方:xxx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为了规范合资加工厂的行为,保护合资加工厂及其合资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资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深圳市杰顺电子制品厂事务。

  第二条 加工厂概况

  名称:深圳市xxxxxx厂

  经营场所:深圳市xxxxxxx楼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加工

  经营方式:来料加工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3年,自20xx年10月 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万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2、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3、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4、丁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合资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资终止后,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资加工厂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和所有以合资加工厂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资加工厂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股东的出资,于20xx年10月18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各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历,无需评估。

  第七条 合资加工厂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xxxx为法人代表,向登记机关申请加工厂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资加工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资加工厂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资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财务报表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资加工厂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4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资加工厂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资加工厂债务由合资加工厂财产偿还。

  2、合资加工厂财产不够偿还时,由股东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资加工厂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4、由股东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股东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股东,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股东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股东决定委托 甲方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并出具合资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加工厂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资加工厂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资加工厂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资加工厂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资加工厂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资加工厂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股东报告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公司法》另有规定外,对合资加工厂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股东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股东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股东、检查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股东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股东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股东分别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其他股东有权对股东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禁止行为

  股东在合资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股东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资加工厂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资加工厂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股东同意外,禁止股东与本合资加工厂进行交易;

  4、禁止股东从事损害本合资加工厂利益的活动。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股东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 新股东入资

  新股东入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原股东向新股东告知原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资协议;

  4、入资的新股东对入资前加工厂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可以退资的情形

  (一)合资协议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可以退资:

  1、合资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

  3、发生股东难于继续参加合资加工厂的事由;

  4、其他股东严重违反合资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资协议未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股东在不给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资,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股东。

  第十七条 自然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资加工厂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八条 除名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

  3、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资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九条 退资程序

  股东退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资需提前90日通知其他股东,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并签订书面协议;

  2、股东退资,其它股东应当与该退资人按照退资时的合资加工厂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资人的财产份额;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资人有未了结的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资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加工厂的实际情况,由全体股东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债务,与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 出资的转让

  股东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转让出资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股东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加工厂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按新股东入资对待;

  4、股东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资协议即成为加工厂的新股东,依照修改后的合资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加工厂股东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一条 加工厂的解散

  加工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资期届满,股东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资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股东决定解散;

  4、股东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资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股东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加工厂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加工厂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资加工厂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加工厂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加工厂共有财产偿还,合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加工厂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资加工厂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1、股东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股东,可按退资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股东私自以其在合资加工厂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资处理;由此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公司法》而导致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4、股东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资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第二十四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股东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股东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股东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股东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五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2年。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壹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乙双方在有关农业专题的研讨会和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2、甲方以现有的市场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承接农业相关项目

  3、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农业相关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4、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5、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6、在项目中所涉及到的相应软件,由甲方购买后,乙方应向甲方无条件开放所有接口,不得有隐瞒欺骗等行为,

  7、在承接的项目中,所涉及到的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的书面资料,全部都应把甲方的公司名称放到第一位。

  8、乙方所销售给甲方的产品,不得高于现行市场最低价销售,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二、权力义务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合作伙伴,并允许双方在互联网站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

  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3、属于甲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方拥有。

  4、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5、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三、合作宗旨:

  促进农业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四、合作范围:

  1、数字农业相关软件,硬件的开发

  2、农业相关产品的销售

  3、人员的培训

  4、网络营运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 %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七、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在黑龙江地区不得有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 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定地: 签定地: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股份合同 篇4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为发展经济促进生产,各股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丙三方就_________船舶的股份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船舶概况:

  (1)船舶主尺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米。

  (2)载货量:____________吨。

  (3)主机功率:____________千瓦。

  2、船舶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3、合作方式:股份合作。

  4、各股东股份如下

  (1)甲方:投资额______万元,出资方式____________,股份比例____________。

  (2)乙方:投资额______万元,出资方式____________,股份比例____________。

  (3)丙方:投资额______万元,出资方式____________,股份比例____________。

  5、合作事宜

  (1)该船的经营日常委托______市______运输有限公司经营。

  (2)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按股东的股份承担。

  (3)每年的年终按股份分红结算。

  6、本协议经各股东签字生效,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7、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份合同 篇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了如下协议,并且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 的酒吧(原名: )百分之五十股份,以人民币( )元,小写: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酒吧为 层,面积为 方米。

  二,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酒吧经营权和现有电器、装修、装饰、工具和设备等{详细见明细列表}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和物品,不得参与酒吧经营,干涉酒吧事务。

  三,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无偿的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手续更改转入乙方名下。如若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予办理,则视为违约。

  四,甲方在酒吧经营权交付乙方以前,必须将所有积欠一切的税款、水费、电费、房屋租赁费、雇员工资等费用一律付清。甲方现雇用的员工,除乙方同意留用外,其余均由甲方负责解散。

  五,甲方需承诺转让前的酒吧所发生的任何问题、事件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所有一切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该酒吧房屋所有权为丙方,当乙方付甲方款_ __(大写: )后,丙方与甲方原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到期_ _年_ 月_ ,月租为__ __人民币,押金为_ __元)将作废,改由乙方重新签订。乙丙双方签订后,乙方将代替原来甲方向丙方厉行租凭合同,每月交纳该合所同约定月租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所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七, 甲方应保证丙方的同意转让店铺,如由甲方原因导至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归还乙方已付转让费和承担违约金___ __元(大写:__ __元)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备注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份合同 篇6

  股东各方:

  A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B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C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

  2、经营范围:

  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

  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独立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A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B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C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 组织计划 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计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

  一月一结;

  8、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备注内容:

  A方签字:

  B方签字:

  C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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