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合同

时间:2021-02-25 21:57:59 股份合同 我要投稿

公司股份合同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股份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股份合同5篇

公司股份合同 篇1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_______%的股份(人民币_________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现金方式(或其它形式)支付给转让方。

  四、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盖章):_______受让方(盖章):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公司股份合同 篇2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各方签订: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1.释义

  除非协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协议及各附件具有以下的含义:

  1.1 “转让”或“该转让”指本协议第2条所述甲、乙双方就_________股份所进行的转让。

  1.2 “被转让股份”指依据本协议,甲方向乙方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1.3 “转让成交日”指依本协议3.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或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之日。

  2.股份转让

  2.1 甲方依据本协议,将其持有的_________公司______%的股份计______股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2 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成交

  3.1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如公司的股份已进行了集中托管,则双方应当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3.2 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_______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乙方。

  4.价款支付方式

  4.1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份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2 支付方式

  4.2.1 自甲方出具其持有________公司______%股份的合法、有效的证明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

  4.2.2 乙方于转让成交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5.补充付款及其它费用

  5.1 如果_________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按照经证监会批准的_________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中显示的净资产额的______%高于_________元时,差额款项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该转让的补充付款。

  5.2 乙方于_________公司上市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依款确定的款项支付予甲方。

  5.3 乙方依前款规定支付补充付款时,应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项作为对甲方为_________公司上市而支出的各项费用的补偿。

  5.4 双方依5.3款所确定的补偿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非经乙方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6.董事的委派权

  6.1 从转让成交日起,乙方享有对_________公司的董事委派权。

  6.2 甲方保证乙方可向_________公司委派叁名董事,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权利。

  6.3 甲方应依法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确认董事人选的变动。

  7.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方特此向乙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7.1 甲方已合法地成为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协议项下被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7.2 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3 甲方履行本协议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协议或单方作出的承诺、保证等。

  7.4 甲方已取得签订并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批准、授权或许可。

  7.5 甲方承认乙方系以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7.6 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9.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0.一般规定

  10.1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

  10.2 本协议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0.3 本协议中的标题,只为阅读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并无效力。

  10.4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5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公司股份合同 篇3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新建宜宾至高县庆符一级公路

  2、 项目概况:高县对外交通运输主要依靠公路,现有的宜高路是省道s206的一段,技术标准为二级,路面为水泥路面,现有交通量已达到8000辆/日,目前该公路的技术状况已不能满足高县、筠连两县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随着储量达30亿吨的筠连煤田的开发,每年新增运输量近1000万吨,新建宜庆路的要求十分紧迫。

  3、 建设性质:新建

  4、 建设内容:新建宜庆路全长41.52公里,公路等级为一级,路面宽度为20-22.5米,中型桥梁2座,中型隧道2处。

  5、 建设工期:全部建设工期预计为2年

  6、 投资估算:总投资6.72亿元(高县交通局XX年核定)。

  7、 市场效益分析:估算公路建成后年过路收费收入达0.9亿元,投资回收期为9年。国民经济内部效益率19.37%,大于社会折现率12%。(据测算XX年通行量达8674辆/日)。

  二、合作事宜

  1、 合作性质:股份合作,甲方以现金(汇票)2亿人民币、乙方以现金(汇票)400万人民币注入作为前期启动资金。

  2、 成立项目公司:待双方资金(汇票)同时到位宜宾指定银行时,待取得高县政府相关人员授予业主权书面承诺后,立即成立项目公司,双方所占股份比例为甲方60%,乙方40%,董事会成员派出为甲3乙2,董事长由甲方代表出任,总经理由乙方人员出任。

  3、 分工协作:

  甲方乙方政府关系协调项目、财务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建成项目管理、日杂事务管理。

  4、 人员管理:项目公司聘用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或双方推荐,原则上推荐人为被推荐人的工作情况负责。乙方负责本项目公司所有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

  5、 利益分配:项目收益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分配。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保证落实本项目前期资金2亿人民币(汇票)的合法、真实,监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项目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权利按照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股份比例享受项目收益。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保证在前期资金到达宜宾指定银行之日起一个月内取得本项目的业主权,负责组织项目建设及管理,同时负责本项目建成后的管理工作。有权利按照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股份比例享受项目收益。

  四、违约责任

  双方在本项目前期合作中,甲方保证相关票据的真实、有效;乙方保证在前期资金到达宜宾指定银行一个月内取得本项目的业主权。各方如在本协议项下条款发生违约,违约方方支付对方违约金200万元整,同时撤出投入资金,终止本协议。违约金从双方前期注入资金中扣除。

  五、其它

  1、 乙方承担甲方前期资金贴息款,以月息2%进行日计,直至该项目取得首笔资金收入为止(含施工保证金),贴息款归甲方所有,由乙方从前期投入的400万资金中支付。

  2、 在取得该项目业主权后,双方投入的前期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不得撤出,仅用于支付项目相关费用。

  3、 本项目正式开工后,双方均可落实项目后续建设资金,原则上选取成本最优之后续资金。

  4、 双方所签署之后续详细协议及成立项目公司章程均按本协议项下条款为准,各方不得随意擅自修改。

  5、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因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后无法解决,可上诉至各自管辖地法院解决。

  甲方: xx有限公司

  乙方: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公司股份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三方合股(合伙)经营,经三方合伙人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股权份额及股份转让的价格(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所持公司 股,以每股 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甲方将其所持公司 股,以每股 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 元的价格转让给丙方。

  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工作日内,乙丙双方应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向甲方指定的临时账户,本协议书生效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4、本协议书生效后,资金、财务管理将由开立的'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财务会计人员处理。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丙双方的股份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管理及职能分工

  1、甲方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经营所需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3、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四、股利分配(以及盈亏的分担):

  1、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丙双方有关公司在股份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丙双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丙双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2、本协议书生效后,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并共同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3、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或双季度)第 个月第 日分取上个季度(或双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或双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三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5、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甲乙丙三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严重影响乙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一向乙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4、如乙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续,每逾期解除一天,则乙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5、本协议约定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三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七、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鉴证或公证、评估或审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其他费用则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按协商条件共同承担。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按照申请仲裁时适用的贸仲委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九、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转让方:

  受让方: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5

  甲方(借入资金方): 乙方(出借资金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现就证券交易资金借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基本信息

  一、 乙方提供以下股票投资账户供甲方使用:

  开户证券公司 *** ,资金账号: 168*** 。

  二、 乙方提供乙方股票资金账户内的自有资金人民币 12000000 元整 ( 壹仟贰佰万 元整),作为“借贷资金”,存入乙方股票账户内,借给甲方供其使用;甲方出资自有资金人民币 4000000 元整( 肆佰万 元整),作为“风险保证金”,存入乙方股票账户内。双方均得保证各自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可使用的乙方上述股票账户内的初始资金总额为人民币_16000000 _元整(_壹仟陆佰万 元整)。

  三、在甲方风险保证金未投入到上述乙方股票账户之前,乙方的股票资金账户密码由乙方掌握;甲方保证金投入到乙方股票账户之后,乙方必须将密码交给甲方。

  四、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20* 年 ** 月 ** 日至 20* 年 ** 月 ** 日,共计_12_个月。协议期间如遇股票停牌,甲方可自动续约,协议顺延至该股票复牌,顺延产生的固定月利息收益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二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可以运用乙方股票账户里授权资金的额度和证券进行证券交易。

  二、 协议期间,乙方完全不承担股票账户内任何亏损,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包括买卖股票亏损、停牌或摘牌亏损等);乙方也不享受该股票账户内任何交易盈利,乙方只能收取甲方支付的固定利息。

  三、 乙方有权查询股票账户。

  四、 协议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提取账户的资金、转托管、撤销指定、更改密码或销户。

  五、 协议期间,乙方或经乙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在到达平仓线或者在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需要平仓处理时锁定乙方股票账户并进行平仓操作,除此以外乙方不得擅自对甲方使用资金或股票进行任何操作。

  六、 如乙方违反本条第五、第六两款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全部自有资金且要求乙方赔偿一个月的固定回报,如股票账户有盈利,甲方应取得全部盈利。甲方如违反本条第五款规定,需赔偿乙方一个月的固定回报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固定回报等于一个月利息)

  七、 甲乙双方资金往来均通过约定的银行账户进行,并以银行转账凭证作为依据;

  八、 甲方开户行: ,帐号: ,姓名: ;

  乙方开户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帐号:6222***** ,姓名:**英 。

  九、当甲乙任意一方进行涉及资金出入的操作后(例如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划拨费用、甲方追加风险保证金等操作),乙方应向甲方发送包含资金调拨原因及金额、甲方最新权益等数据的账单。甲方应在发生资金变动的当日复核账单内容是否正确无误,如甲方未收到账单或对账单内容有异议,须在当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否则视为无异议。甲方用于接收账单的电子邮箱地址或即时通信软件联系方式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交易的品种和限制

  一、 甲方的投资范围为沪深A股。

  二、 甲方买入创业板、ST、*ST股票的单只市值不高于总资产的30%,不买首日上市的新股等无涨跌幅限制或具有资金杠杆作用的产品;

  三、 甲方不得买入连续跌停(两次及两次以上)后首次打开跌停板的股票(打开跌停的全日,无论反弹幅度大小,均不可买入)。如甲方违规买入,乙方有权随时按市价平仓。由此造成亏损的,亏损自担;产生盈利的,盈利部分扣除。

  四、 单只个股买入量不得超过账户资产的55%,如有特别股票要超过总资产的55%,需要通过乙方同意。

  第四条:平仓

  一、 协议期内,甲方必须保持证券资金账户总值在平仓线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做平仓,平仓线为甲、乙初始资金总额的 85 %,即 壹仟叁佰陆拾万 元整。

  二、 当账户市值低于平仓线时,乙方有权卖出所有或者部分股票、更改密码暂时禁止甲方操作直至甲方补仓或终止协议。

  三、 若出现本协议约定之外的情形,可能危及乙方借贷资金安全或利益的,乙方有权平仓。

  四、 若平仓后,证券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足乙方的权益(包括借贷资金和利息),甲方必须在3个交易日内补足差额部分,否则以2%计算月息,并承担全部的借贷法律责任。

  五、 账户总值的计算为账户中的现金加上所有股票的市值;禁止交易的品种不计算股票总值。

  第五条:追加风险保证金

  一、 如果证券资金账户总值低于补仓线,甲方必须存入自有资金使总市值达到补仓线以上方可继续买入股票操作,补仓线为甲、乙初始资金总额的 90 %,即 _壹仟肆佰伍拾万 元整。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平仓。

  二、 如果出现平仓情况,甲方如果希望继续合作,必须在 1 日内存入保证金使资金总额达到补仓线以上,否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三、 如果账户总值在平仓线之上,甲方补仓不受金额限制。

  四、 追加自有资金的方式为甲方将资金存入乙方的银行账户并以银行凭证作为依据,乙方负责将资金转入股票账户,以券商和银行的记录为依据。

  第六条:支取盈利

  一、 当账户市值累计盈利超过初始甲方保证金和乙方本金总和的110%时,甲方有权提取全部盈利部分,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二、 甲方向乙方下达支取盈利的指令后,乙方将盈利金额从股票账户中转出,并在三日(股市休市日不予计算)内汇款至甲方的银行账户,且划款金额以首次通知金额为准,以券商和银行的记录为依据。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盈利划款通知七日内未向甲方转出盈利部分,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全部自有资金且不支付一个月的固定回报,并取得全部盈利。

  第七条:利息事项

  一、 融资借款年利率(固定利率)为_15 %,利息总额为_1800000_元( 壹佰捌拾万 元整)。

  二、 利息支付日:季付(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为一个季度结算,一个季度的最后一天为利息支付日)

  三、 1、甲方授权乙方以“证券保证金转银行”的方式在利息支付日从股票交易账户中扣除并提取利息(费用扣除后乙方的权益不得低于警戒线,否则应通过方式2支付);2、甲方直接向乙方银行帐户转帐支付。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

  一、协议期内,若甲方要求乙方减少借贷资金,须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减少相应的借贷资金,并按减少后的乙方借贷资金额重新计算利息、平仓线和补仓线等。

  二、若甲方要求乙方增加借贷资金,须征得乙方同意。乙方自愿同意增加相应的借贷资金的,可按增加后乙方借贷资金额重新计算利息、平仓线和补仓线等。

  三、协议期内,乙方增加或减少借贷资金,须征得甲方同意。但出现本协议规定的事由或其他可能导致乙方利益严重受损的情形除外。

  四、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或因法律法规政策原因导致合同变动,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到期续约

  一、 本协议到期结束后,应及时结算,结算办法按第十条执行。

  二、 甲乙均可提前五日协商继续续约,续约后资金帐户利息支付及其他事宜均按照本协议规定执行。

  三、 协议期满,甲乙任何一方如无意续约,均需至少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因任何一方的上述通知而在协议到期日终止。双方各自进行资金清算,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3天内结清双方所有款项。

  四、 甲乙双方如在本协议到期日均无收到对方终止协议的通知,本协议将默认自动续约。所有基本条款均按照本协议执行。

  五、 自动续约无时间期限,在收到甲乙任何一方的申请3天后自动终止。

  第十条:协议结算

  一、 协议结束前一日需卖出账户所有证券,优先支付乙方本金和资金帐户利息 12450000元整(_壹仟贰佰肆拾伍万_元整),超出部分全部返还甲方,以银行转账凭证为法定依据。甲方从本账户所获收益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行申报并承担税负责任,与乙方无任何关系,乙方可保持一年的追诉权。

  二、 如果账户资金不足支付乙方本息,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三、 在协议到期日前,甲方主动或者因平仓结束本协议,都须履行支付资金帐户本息的义务,同时超出乙方本金和账户利息部分全部归甲方所有。

  四、 如果账户中的证券因停牌、摘牌等原因不能卖出,在账户中现金能够足额支付乙方本息时,甲方也可要求先行结算,在优先支付乙方本息后,甲方获得剩余资金,暂时不能卖出的股票归甲方所有。

  五、 合同结算的方式为乙方将资金从股票账户转出,扣除乙方本息后,将剩余部分汇款至甲方的银行账户,以券商和银行的记录为依据。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满三日(股市休市日不予计算)内履行义务,则应向甲方支付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 甲乙双方的合法继承人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七、甲方允许乙方授权乙方的代理人行使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的权利。

  第十一条:保密义务

  乙方应对甲方的交易情况予以保密,不得借风险控制工作之便仿照甲方的交易进行买卖操作或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交易情况(乙方授权的代理人除外)。

  第十二条: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规定,任何一方不得违反。若因为市场交易原因(如证券资金账户的总资产值低于平仓线)终止协议,甲方必须支付借贷期间的全部利息给乙方。甲乙任何一方无故违约,违约方必须支付初始资金总额的1%给守约方。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它条款

  一、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本协议可通过下述两种途径签订,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签署方式。通过下述任一方式所签订的合同均为有效合同,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一)甲乙双方到指定现场签订;(二)双方确认身份后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进行确认;以非现场方式签订的合同,如甲乙双方任意一方需要,可通过快递方式补签书面协议,另一方应予以配合。

  三、 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协议附件。

  四、 甲方同意乙方授权的第三方行使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

  五、甲、乙双方确认下列联系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

  甲方电子邮箱地址:

  甲方其他即时通讯地址:

  甲方传真号码:

  甲方电话号码:

  乙方电子邮箱地址:

  乙方其他即时通讯地址:

  乙方传真号码:

  乙方电话号码:

  补充:如乙方签订“第三方存管限制转出”协议,甲方如违约在先,乙方有权自由解除此限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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