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合同模板集锦九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股份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股份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xxx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xxx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额转让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生效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违反上述条款,均视为违约,承担一方的全部违约损失。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如有一方违约,本合同自动解除
11.争议解决约定:双方协商、或到当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1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立约人各执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签字: 受让方签字:
年月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2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传真/电话: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传真/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宜(宾)---庆(符)一级公路bot项目联合开发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新建宜宾至高县庆符一级公路
2、 项目概况:高县对外交通运输主要依靠公路,现有的宜高路是省道s206的一段,技术标准为二级,路面为水泥路面,现有交通量已达到8000辆/日,目前该公路的技术状况已不能满足高县、筠连两县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随着储量达30亿吨的筠连煤田的开发,每年新增运输量近1000万吨,新建宜庆路的要求十分紧迫。
3、 建设性质:新建
4、 建设内容:新建宜庆路全长41.52公里,公路等级为一级,路面宽度为20-22.5米,中型桥梁2座,中型隧道2处。
5、 建设工期:全部建设工期预计为2年
6、 投资估算:总投资6.72亿元(高县交通局xx年核定)。
7、 市场效益分析:估算公路建成后年过路收费收入达0.9亿元,投资回收期为9年。国民经济内部效益率19.37%,大于社会折现率12%。(据测算xx年通行量达8674辆/日)。
二、合作事宜
1、 合作性质:股份合作,甲方以现金(汇票)2亿人民币、乙方以现金(汇票)400万人民币注入作为前期启动资金。
2、 成立项目公司:待双方资金(汇票)同时到位宜宾指定银行时,待取得高县政府相关人员授予业主权书面承诺后,立即成立项目公司,双方所占股份比例为甲方60%,乙方40%,董事会成员派出为甲3乙2,董事长由甲方代表出任,总经理由乙方人员出任。
3、 分工协作:
4、 人员管理:项目公司聘用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或双方推荐,原则上推荐人为被推荐人的工作情况负责。乙方负责本项目公司所有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
5、 利益分配:项目收益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分配。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保证落实本项目前期资金2亿人民币(汇票)的合法、真实,监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项目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权利按照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股份比例享受项目收益。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保证在前期资金到达宜宾指定银行之日起一个月内取得本项目的业主权,负责组织项目建设及管理,同时负责本项目建成后的管理工作。有权利按照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股份比例享受项目收益。
四、违约责任
双方在本项目前期合作中,甲方保证相关票据的真实、有效;乙方保证在前期资金到达宜宾指定银行一个月内取得本项目的业主权。各方如在本协议项下条款发生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200万元整,同时撤出投入资金,终止本协议。违约金从双方前期注入资金中扣除。
五、其它
1、 乙方承担甲方前期资金贴息款,以月息2%进行日计,直至该项目取得首笔资金收入为止(含施工保证金),贴息款归甲方所有,由乙方从前期投入的400万资金中支付。
2、 在取得该项目业主权后,双方投入的前期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不得撤出,仅用于支付项目相关费用。
3、 本项目正式开工后,双方均可落实项目后续建设资金,原则上选取成本最优之后续资金。
4、 双方所签署之后续详细协议及成立项目公司章程均按本协议项下条款为准,各方不得随意擅自修改。
5、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因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后无法解决,可上诉至各自管辖地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公司股份合同 篇3
甲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XXX(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方(以下简称三方)共同成立XXXXXX公司,共同开拓开XXX市场,自愿签定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三方共同出资并在XXXX工商局正式注册成立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方以现金或实物方式出资入股,公司股份分配如下:甲方占XX%、乙方XX%、丙方XX%.公司收益按年核算分配。
二、三方共同建立公司,以促进互联网的信息化发展为目的,其业务主要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甲方责任以及权利:甲方以XXX、XXX、XXX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XX%负担公司费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四、乙方责任以及权利:乙方以XXXX、XXXX、XXXX作为出资,负责公司具体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技术力量等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XX%负担公司费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五、丙方责任以及权利:丙方以XXXX、XXXX
XXXXX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XX%负担公司费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六、三方之间的合作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基础,本着开诚布公、团结合作的原则,公司经营及发展涉及问题以三方商谈确定。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四份,自三方本人签字之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决定中途退出,另外双方有优先接受其股份的权力,如果无法接受其退出的股份,决定退出的双方可以再另找寻其股份接受方并经股东会同意通过。如果决定退出的这双方无法找到其股份的接受方,则不能退出。合同到期后,若公司继续经营,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五年。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4
甲方:XX身份证号:
乙方:XX身份证号:
丙方:XX身份证号:
丁方:XX身份证号:
戊方:XX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丁戊合股(合伙)开办一家调味品厂,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企业。经5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5人的出资比例)、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是现金还是场地、设备等)、出资的时间(年月日)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如:5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企业的多少股权;乙方占有股份企业的多少股权;丙方占有股份企业的多少股权;丁和戊……同上)甲乙丙丁戊方以上述占有股份企业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企业股利,5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企业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戊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企业作为资本填充。5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企业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四、在调味厂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谁)作为企业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企业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企业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企业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企业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5个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企业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股份合作企业成立后(如生意做大开分厂),调味厂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厂或其他分厂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厂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厂的运作状况。调味厂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5个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总厂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六、企业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各股东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股份后XX月内,如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XX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企业成立后,在XX至XX时间内XXX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XX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七、作为调味厂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调味厂的返聘人员,厂里每月应付工资为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企业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甲乙丙丁戊方同时保管和支配使用。
八、股份合作企业成立后,如企业性质变更为独立企业,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6份,5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5方签字并经企业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年月日乙方(签名):年月日
丙方(签名):年月日
丁方(签名):年月日
戊方(签名):年月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企业盖章确认:
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以及20xx年佛山新城、乐从镇信息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招标结果和招投标文件要求,为顺利组织完成"欧浦家具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招标编号:0612-1440B0890178)的实施、监督、验收等工作,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弘博供应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弘博")于20xx年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发展和经济促进局(现更名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以下简称"乐从经促局")签订了《20xx年佛山新城、乐从镇信息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标合同书》(以下简称"《中标合同书》"),《中标合同书》约定:项目实施期限为自20xx年7月起至20xx年2月止;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乐从经促局支持经费2,000万元,公司及前海弘博自筹经费7,000万元;公司和前海弘博须按照中标合同书以及项目招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欧浦家具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设,并在技术、经济和其他指标方面达到验收标准。具体内容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签订中标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xx-014)。
20xx年5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前海弘博与乐从经促局签订了《终止协议书》(以下简称"《终止协议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乙方: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弘博供应链物流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根据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一致确认,截至20xx年12月,乙方项目(编号为LCXXKJ2014001)投资款项总共为人民币11,016,464.4元(大写:壹仟壹佰零壹万陆仟肆佰陆拾肆元肆角)。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遵循《20xx年佛山新城、乐从镇信息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标合同书》的签约宗旨,并参照有关条款的扶持比例("设备购置及使用费"按财政匹配扶持资金比例,即40%;"项目推广费"按财政匹配扶持资金比例,即50%),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1,941,566.14元(大写:壹佰玖拾肆万壹仟伍佰陆拾陆元壹角四分),作为甲方对于乙方项目(编号为LCXXKJ2014001)的扶持,也是甲方和乙方对于此前项目运行的最后结论和最终约定。款项支付时间及方式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将上述款项划拨到乙方账号。
2、在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项目编号为LCXXKJ2014001的项目(欧浦家具电子商务平台)的后续发展与运行即不再接受甲方监督管理,甲方也不再继续拨付"乐从镇信息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费"。欧浦家具电子商务平台作为甲方曾经划拨过经费的项目由乙方独立承担,其发展与运营由乙方完全负责,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双方因《20xx年佛山新城、乐从镇信息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标合同书》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终止,双方不能再就该合同书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和义务。
3、本协议是《20xx年佛山新城、乐从镇信息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标合同书》的补充协议并作为原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就原合同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关于双方之间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合同、本协议、附件及其中资料,任何一方未经得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此透露予第三方;该保密义务不以协议的终止而终止。在协议签署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外发布、宣扬有损对方名誉的消息,不得恶意中伤对方的形象和利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欧浦家具电子商务平台"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经费因政策变动,未能按期到位,导致该项目在实施阶段中的进度有所延迟,未能达到预期目标。为保障项目效益,公司与乐从经促局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了《终止协议书》。
2、《终止协议书》的签署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司及广大股东权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收到的实际金额确认最终的补贴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6月1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6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股份合同 篇7
S股份有限公司与Y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同(新设合并)
甲方:S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王XX,职务:总经理。
乙方:Y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陈XX,职务:总经理。
上述双方当事人就公司合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并后,新设公司名称为:X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
2.S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15000万元,负债总值10O00万元,资产净值5000万元,Y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18000万元,负债总值8000万元,资产净值10000万元,两公司合并后资产净值为15000万元。
3.新设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15000万元,计划向社会发行股票5000万股计5000万元,发行股票后,新设公司的资本构成为: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20O00万元。其中
原S公司持股500O万元,占资本总额25%;
原Y公司持股10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50%;
新股东持股5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5%;
4.原S公司发行的股票1000万股,旧股票调换X公司股票按1:5调换;原Y公司发行股票5000万股,旧股票调换X公司股票按1:2调换;新发行的5O00万股X公司股票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5.合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合同的时间应当是1992年12月30日前。
6.S公司和Y公司合并时间为1993年2月1日。
7.合同双方应为合并提供一切方便,并及时解决好原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问题,及时办理交接,为双方合并成立新公司铺平道路。
甲方:S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XX
乙方:Y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XX
公司股份合同 篇8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传真/电话:
乙方:四川省精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南路99号4-2
法定代表人:李培园
传真/电话:028-85575637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宜(宾)---庆(符)一级公路bot项目联合开发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新建宜宾至高县庆符一级公路
2、 项目概况:高县对外交通运输主要依靠公路,现有的宜高路是省道s206的一段,技术标准为二级,路面为水泥路面,现有交通量已达到8000辆/日,目前该公路的技术状况已不能满足高县、筠连两县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随着储量达30亿吨的筠连煤田的开发,每年新增运输量近1000万吨,新建宜庆路的要求十分紧迫。
3、 建设性质:新建
4、 建设内容:新建宜庆路全长41.52公里,公路等级为一级,路面宽度为20-22.5米,中型桥梁2座,中型隧道2处。
5、 建设工期:全部建设工期预计为2年
6、 投资估算:总投资6.72亿元(高县交通局xx年核定)。
7、 市场效益分析:估算公路建成后年过路收费收入达0.9亿元,投资回收期为9年。国民经济内部效益率19.37%,大于社会折现率12%。(据测算xx年通行量达8674辆/日)。
二、合作事宜
1、 合作性质:股份合作,甲方以现金(汇票)2亿人民币、乙方以现金(汇票)400万人民币注入作为前期启动资金。
2、 成立项目公司:待双方资金(汇票)同时到位宜宾指定银行时,待取得高县政府相关人员授予业主权书面承诺后,立即成立项目公司,双方所占股份比例为甲方60%,乙方40%,董事会成员派出为甲3乙2,董事长由甲方代表出任,总经理由乙方人员出任。
3、 分工协作:
甲方
乙方
政府关系协调
项目财务管理
建设工程管理
建成项目管理
日杂事务管理
4、 人员管理:项目公司聘用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或双方推荐,原则上推荐人为被推荐人的工作情况负责。乙方负责本项目公司所有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
5、 利益分配:项目收益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分配。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保证落实本项目前期资金2亿人民币(汇票)的合法、真实,监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项目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权利按照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股份比例享受项目收益。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保证在前期资金到达宜宾指定银行之日起一个月内取得本项目的业主权,负责组织项目建设及管理,同时负责本项目建成后的管理工作。有权利按照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股份比例享受项目收益。
四、违约责任
双方在本项目前期合作中,甲方保证相关票据的真实、有效;乙方保证在前期资金到达宜宾指定银行一个月内取得本项目的业主权。各方如在本协议项下条款发生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200万元整,同时撤出投入资金,终止本协议。违约金从双方前期注入资金中扣除。
五、其它
1、 乙方承担甲方前期资金贴息款,以月息2%进行日计,直至该项目取得首笔资金收入为止(含施工保证金),贴息款归甲方所有,由乙方从前期投入的400万资金中支付。
2、 在取得该项目业主权后,双方投入的前期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不得撤出,仅用于支付项目相关费用。
3、 本项目正式开工后,双方均可落实项目后续建设资金,原则上选取成本最优之后续资金。
4、 双方所签署之后续详细协议及成立项目公司章程均按本协议项下条款为准,各方不得随意擅自修改。
5、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因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后无法解决,可上诉至各自管辖地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四川省精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公司股份合同 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商量,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商量,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称:
2、 经营范围:
3、 注册资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商量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 拾 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 入股:
a) 需承认本合同; b) 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a)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 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
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 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 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 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 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 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 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 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 公司期届满;
b) 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商量,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商量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所留。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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