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

时间:2021-03-29 19:42:48 广告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广告合同十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广告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热门】广告合同十篇

广告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甲方物业的地段优势,利用商业与广告形式,达到从外观吸引消费者,从内在获取消费者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 广告位的范围:

  甲方现有楼体的全部户外广告位均由乙方独家全权代理。

  另附位置图及照片。

  二、合作期限:

  乙方独家代理期限为:10年,合同期自20xx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方式及利益分配:

  1、甲方将本协议第一条的现有广告位交由乙方,移交后乙方开始广告位的招商租赁。

  2、双方就此合作建立以乙方名义的帐务,并设立独立帐户,广告费收入汇入该帐户,支出需双方汇签。

  3、有关广告管理事务的处理均有乙方负责,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广告收入中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审批费,电费,维修费,日常维护费、画面首次制作安装费、税费等。

  4、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与当地广告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以方便各类广告事务的顺利开展。

  5、广告收入的利益分配为:甲方每年获取收入的60%,乙方每年获取收入的40%(收入是指扣除所产生的费用后的纯利润)。分配时间定于每半年支付一次,即每年的6月1日和12月1日进行结算和分配。

  四、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所承接发布的广告应遵守《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政府审批手续。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政府审批和新增设广告位的有关申报手续。

  2、乙方所发布的广告位,其结构设计、维护保养、安全使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有权根据广告发布需要及市场变更情况对本协议第一条所指的现有广告位进行增减和改造,但改造方案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方案在不影响甲方原建筑美观的情况下,甲方应予以支持。

  4、乙方在代理期间,无权将代理之位置全部或部分转让与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从事广告代理之用。

  5、协议签订后,乙方对广告位进行全权的管理,对于空置的广告位应及时招商,不准张贴有损形象和不健康的广告。

  6、甲方在经营政策或经营范围发生重大改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调整。如甲方经营政策或经营范围发生的重大变更对乙方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乙方有权提出更改协议。

  7、协议范围内的所有广告位的制作形式,由乙方根据情况及现实技术进行设置,但应保持良好的外观形象。

  五、协议续约:

  1、在本协议满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议续约,进行合作条件的重新协商。

  2、乙方须于协议期满前60日内同甲方商定有关续约事宜,并在协议到期前30日内签订续约协议。如乙方为履行原广告客户合同而必须延期续约时,甲方可考虑单独适当延续本协议中部分位置至乙方与其客户合同期满为止(租金以协议期满时该位置的租金标准为准)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应承担2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2、如因一方违约而造成另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本协议可即时中止,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做出赔偿。

  七、终止协议:

  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双方有权终止协议,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1、国家政策、法令而至协议无法履行的。

  2、因城市规划等公众利益而至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事后无法恢复的。

  八、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公司资料如有更改,须在更改前及时通知对方。

  2、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和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明。

  3、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约定的各方义务在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期内暂时终止,协议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时间与该终止期相同,双方无须为此付出任何罚款。

  4、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一项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来尽量减少这种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后果。

  九、在合约期间,如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则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户外大型高炮广告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该广告设置要求为:乙方包工包料(不含灯具及电器设备和辅材),数量只,广告牌下口距地面高度为米,立柱颜色为色,广告面为彩钢蒙面,广告牌规格为:

  2、上述广告牌工程施工图纸。

  二、甲方的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下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直实准确性负责。

  4、应由甲方承担其它工作。

  5、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6、根据工程进度依据合同约定内容对乙方的工作结果给予验收评定。

  7、处理施工场地周围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群(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古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8、甲方负责交警、路政、高速公路管理处、城管、地方群众的.协调工作。在协调工程中造成乙方的误工费由甲方承担。

  9、立柱基础由甲方制建。

  三、乙方责任

  1、按合同和合同附件约定内容,保质保量完成本协议工程项目。

  2、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4、乙方接受甲方依据合同相关条款对本工程全程监督,依据实际结果给乙方验收评定。甲方提出施工中出现的违规问题,乙方应立即给予答复并及时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5、该广告工程竣工后在质保期内因人为所致、不可抗力所致产生的结果,乙方不予承担责任。确系质量问题造成的无法修复的严重损坏乙方向甲方赔偿广告牌等值费用,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出现可修复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修理。

  四、工程施工工期:

  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起个工作日工程竣工。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承担延期竣工的相应损失。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等造成停工。

  4、不可抗力。

  5、经双方协商同意工期顺延。

  6、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延期时日。

  五、合同总价:

  经双方商定,广告牌施工承包价元,共计小写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付乙方合同总款40%计:元定金;待该工程竣工后甲方验收完成,再付55%工程款计元;本工程竣工后7日内甲方今年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给乙方结算工程款。余款5%计:元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期到期前7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

  七、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八、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质保时间为一年,一年内由乙方免费保养,从第二年起由甲方负责每年的维护。人为或不可抗拒力量原因引起的损坏,不在质量保证范围,如有维修另作收费。

  九、工程竣工时乙方应通知甲方,甲方按合同和合同约定相关验收内容要求对工程进行验收。自工程竣工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超过七日,甲方仍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完毕,验收之日即为合同标的物交付之日。

  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第三方干涉工程施工情况,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甲方通报。甲方应及时予以解决。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云南江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物料制作清单:

  合同总额:¥: 元 (大写:人民币)。制作、安装等费用,若有其他变动,按实际制作计量收费)。

  第三条 付款方式按以下第 条执行:

  1 (大写:人民币, 完工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余款,¥: 元 (大写:人民币); 2.合同签订时,甲方不支付预付款,完工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款,¥: 元 (大写:人民币);

  3.其它支付方式:

  第四条施工日期:

  年月日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延期1天,按合同总价3 %支付乙方违约金, 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或拆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总价3 %支付甲方违约金,广告制作安装期内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其它约定:

  附 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禄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云南江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广告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发布招生广告。

  二、广告发布媒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广告规格

  尺寸:_________像素(宽)*_________像素(高)

  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链接ur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广告采用______格式图形样稿,按甲方要求由乙方代为设计制作。

  五、广告样稿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六、付款:甲方先将广告发布费共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付给乙方,付款方式:汇款或现金。

  乙方帐户为: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因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变化,造成乙方不能继续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时,甲方有权在_________日内要求乙方退还剩余广告费、同时乙方停止广告的发布;

  2.广告投放期间,甲方不得更改广告链接所指向的网站内容,与广告表现内容相违背,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的广告服务,剩余广告费用不予退回。甲方更改后的网站内容中,如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含有恶意代码可能对浏览者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损坏时,乙方将配合有关部门对甲方进行调查直至对甲方提请法律诉讼;

  3.由于网络的特殊性,对于短时间的部分地区访问乙方网站出现的网络拥挤,中断,访问困难等现象,乙方不承担责任。因突发事件(如病毒供给,服务器宕机等)造成乙方服务器短时间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在事后公布网络中断原因并做出合理解释;

  4.因突发事件(如病毒供给,服务器宕机等)造成乙方服务器中断超过_________小时,乙方须按照实际中断时间顺延广告发布的时间。乙方服务器中断超过_________小时,乙方除按照实际中断时间顺延广告发布时间外,另按照实际中断时间的_________倍补偿甲方;

  5.因乙方进行系统维护,服务器搬迁等人为因素必须中断服务器网络连接时,应提前_____日通知甲方,或在网站相关页面发布公告。并在恢复服务器网络连接后顺延实际中断的广告发布时间;

  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八、未尽适宜,双方另行协商。

  九、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广告费用后,合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广告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两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龙好协商,就“_________”赞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在下列“□”内打“√”确定)

  □总冠名 □分项冠名 □联办单位 □协办单位

  □特约广告单位 □一般广告单位 □参展展位号

  二、回报内容:参见“_________”招商方案。

  三、付款金额:(在下列“□”内打“√”确定)

  □总冠名_________元 □分项冠名_________元

  □联办单位_________元 □协办单位_________元

  □特约广告单位_________元 □一般广告单位_________元

  □参展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甲方为乙方指定统一的收款单位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五、付款时间:乙方将参会费用在该协议生效后三日内,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六、两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1)该协议生效后,两方应自觉遵守,非经书面认可,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_________费用后,应按招商书内容向乙方兑现所有的回报条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回报条件,否则,乙方有权利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3)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及时将_________费用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拖延付款的时间,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费用总额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七、其他条款:

  _________。

  八、未尽事宜,两方应友好协商,并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自两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广告合同 篇6

  广告业者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设置场所提供者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大楼屋顶设置广告看板事宜订定契约如下:

  第一条 设置地点规定于乙方大楼屋顶东北侧,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广告看板须根据本契约所附图面设计的尺寸设置,其重量及结构须以不影响本大楼的安全为原则。

  第二条 甲方须支付乙方设置费,每年____________元整,并以下列方式支付:

  一、 本契约成立之时,先支付年设置费的三分之一,合____________元整,以为定金。

  二、 设置完成之日,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设置工程完成的预定日),支付余额____________元整。

  三、 自第二年始,应于该年元旦之前付清该年年设置费的金额。

  第三条 有关广告看板的设置、维护、管理、拆除及拆除后大楼设置部分的原状恢复等,一切费用与责任悉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甲方若有下列情形时,乙方得催告甲方解除本契约,请求撤除广告看板:

  一、 设置费的支付逾期时。

  二、 看板设施发生危险事件时。

  三、 甲方未善尽管理、维护之责时。

  第五条 甲方应尽拆除广告看板的义务,若于指定期限内未能完全拆除,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每日xx元整的损害赔偿,直至拆除完毕之日为止。

  除前项外,乙方亦得代甲方拆除广告看板,并要求甲方支付一切拆除费用。

  第六条 本契有效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但,虽于期限内,若广告看板发生为其他大楼所遮蔽的事情时,甲方得要求乙方解除本契约。有关前项但书,甲方不得请求乙方偿还已付设置费中未经使用期间的费用。

  在第一顶所述的解约通告后,甲方完全撤除广告看板之前,本契约仍视为有效,甲方仍须根据第二条的规定付与乙方设置费。

  本契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广告业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设置场所提供者(乙方):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广告合同 篇7

  影 视 广 告 制 作 合 同

  甲方:

  乙方:北京小妙东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一、 设计制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奥伦达部落红酒庄园三分钟TVC(电视广告)”(以下简称为“广告片”)担任视频音频制作工作。

  广告制作标准符合电视台播出标准,采用高清设备拍摄,广告片长度为180秒

  以上制作内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制作完成,并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于 20xx年 4月1日 完成最终制作成片,并套剪60秒及30秒共三个版本,并交付甲方使用,(乙方应于3月15日向甲方提供第一次样片,并征求甲方意见进行修改)。

  二、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义务:

  (1) 配合乙方,提供素材、背景资料和必要的支持。

  (2) 按时支付合同款项。

  2、 乙方义务:

  (1) 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设计制作,保证广告片的创意及制作效果符

  合甲方意图。

  (2) 经甲方对广告片创意大纲确认后开始制作。广告片创意方案经

  甲方签字认可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对制作内容进行重大变更;

  因擅自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加、延误、错误或其他损失由变更方承担。

  (3) 在甲方对方案签字认可前,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创作

  内容进行修改,直至甲方满意。

  三、 支付方式

  1、合同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 460000 元整)合同总金额包含了乙方为完成视频的设计、制作工作所需要花费的所有材料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甲方享有权利均不需要向乙方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生效后的五日内,即第一次拍摄(20xx年1月3~4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及第一次拍摄费用,即人民币

  (大写) 壹拾叁万捌仟元整(人民币)(小写) 138000.00 元 (人民币)

  (2)客户确定最终拍摄方案后,第二次拍摄开机前(时间未定,不晚于20xx年2月25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及第一次拍摄费用,即人民币

  (大写) 贰拾叁万元整(人民币)

  (小写) 230000.00 元 (人民币)

  (2)甲方完成最终成片审片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

  额的20%的制作费用,

  即人民币(大写) 玖万贰仟元整(人民币) (小写) 92000.00 元(人民币)

  四、 知识产权

  1、 本广告片中所涉及到的甲方拥有的素材、图片、标志、文本表述等均为甲方使用,乙方不得用于除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和场合,除非另有甲方的书面授权许可。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纠纷和索赔,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2、 乙方为本广告片设计、制作的视频成果的所有权和版权(署名权除外)均为甲方和主办方所有。乙方不得用于除本合同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或场合,除非另有主办方和甲方的书面授权许可。否则引起的纠纷和索赔,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 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将其制作的视频交付甲方验收。

  2、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单方无故终止合同,应承担对方的相应损失。

  3、 如甲乙双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广告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使用甲方坐落于 墙面制作广告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租赁名称:

  2、租赁位置:

  3、广告规格: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 场地租赁给乙方做广告牌。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场地的使用权及广告位的正常制作、安装。租赁期间,如楼体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变动,甲方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做好过渡手续。

  2、乙方在广告牌制作、安装时必须确保安全,并且作经常性的维护。合同期内因广告牌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提供乙方安装和发布广告期间的所需电源。其电费、电表、电线杆等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电费按电力部门对甲方收费标准计价,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电费,不得拖欠。逾期不支付电费的,甲方有权采取停电方式追讨电费。

  4、在租赁期内,甲方要协助乙方使广告牌免遭人为破坏,乙方在租赁期内,确因甲方原因造成广告位受损或人为破坏的,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个月的建设期(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进行广告牌位的勘测、安装及验收等工作,此期间不计租赁费。

  6、本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该场地的话,乙方享有优先的租赁权。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行为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需终止合同的,租赁费按乙方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乙方对外签订发布广告合同,应充分考虑与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乙方对外所签订的时间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租赁期间,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7、本合同期满,如甲、乙双方不能续约,则乙方在一个月内撤走自已安装的广告牌位的所有设施。在一个月内不撤走该设施,则该设施归甲方所有,甲方可以任意处置。

  第四条 费用支付及结算

  1、广告位场地租赁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每年租金 。付款方式为按

  2、付款方式为 。

  第五条 知识产权

  1、本合同项下的广告画面及发布内容等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由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人享有。因上述知识产权所产生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

  2、甲方有权就乙方传播的内容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的变更须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正式订立书面变更协议的方式进行;任何未经另一方签字认可的变更通知均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效力。

  2、合同解除

  本合同到期自然解除。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有法定理由或者本合同规定事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按照 的标准进行赔偿,如因甲方违约还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未产生租赁费用。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政行为导致设立发布手续等问题发生纠纷,甲方应在发生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当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合同 篇9

  房主:下称甲方

  租方:下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商业西街与人民路交界的店面上 五楼外墙租给乙方进行给乙方广告经营使用,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甲方将五楼外墙租给乙方广告使用,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起到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 乙方应交给甲方每年租金________元整。

  三、 乙方使用该广告位置进行广告发布,因此而产生的使用费及其它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 乙方使用该广告位置发布广告,由乙方自行设置其招牌和广告牌(以下称广告牌)。该广告牌的设置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按约定的尺寸、位置设置。相关广告牌的设置及其安装,由乙方按政府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及承担政府部门收费,并自行承担制作、设置、安装、维护等所有费用。凡因乙方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设置安装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 乙方设置广告牌不得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外饰面装修和建筑风格。乙方并须保证设置、安装的质量,凡在租期内因该广告牌坠落、倾斜、折断、倒塌、用电等原因而导致甲方或第三人受到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 该广告牌由乙方进行日常维护,并应保证其清洁、美观,不得进行也不得容许他人进行乱涂乱画,影响建筑容貌。

  七、 在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发现乙方的广告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危险控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如甲方未履行该控制措施导致广告牌造成损害的,该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

  八、 该位置仅供乙方有偿使用,所有权归甲方,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之日起三日内,乙方须将该位置恢复原状交还给甲方,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 该广告位置仅限乙方用于广告发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广告位置用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广告位置另行转租、转借或与其他第三人互换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署日期: 年月

广告合同 篇10

  甲 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广告设计

  和发布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章 委托事项

  第1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甲方形象宣传媒体广告。

  每次发布委托执行时,甲、乙双方签署媒体发布确认函,每次发布具体时间、媒体、需求(规格、色彩、版面等)及发布内容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媒体发布确认函为准。确认函指定格式如附件。

  乙方负责广告制作、发布、效果跟踪等事宜。

  第二章 费用结算

  第2条 双方确认,甲方支付给乙方广告发布费用累计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发票。

  本合同项下确认函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甲方确认宣传要求、

  与甲方指定发布媒体签署发布合同并支付合同发布费用。

  第3条 本合同广告发布费用甲方分两次与乙方结清,具体结算时间为。

  第三章 资料提供

  第4条 甲方在每期广告发布前,比发布日期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将下述资料提供给乙方,包括发布内容的需求。

  第5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有异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答复。

  第6条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资料。如在乙方保管期间发生丢失、毁损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发布广告的质量要求

  第7条 广告发布时不得与其同行广告并列播出刊发

  第8条 广告发布时不得发生质量不高、不清晰、不稳定,内容不全或不能正确显示、访问等问题。

  第9条 广告发布时不得出现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其他问题

  第五章 发布效果的评估检验

  第10条 广告发布效果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章 知识产权及保密

  第11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图片、音像作品)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除用于本合同之目的,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使用。

  第12条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征得甲方同意对甲方提供发由内容进行规格、画面等局部修改的,所涉修改构思、修改方案、修改成果等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该作品,亦不得允许他人使用该作品;乙方不得在为他人进行作品设计时全部或部分地采用该作品的构思、设计方案、设计成果,否则乙方应就此承担侵权责任。

  第13条 乙方为广告发布而制作的母版原版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14条 乙方视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以及

  广告发布制作中所使用的技术和为广告发布而制作的母版原版(统称为保密资料)为商业秘密,乙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历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如果保密资料在乙言期间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件以及任何毁损、灭失,乙方有义务就此向甲方赔偿。

  第15条 乙方保证不将保密资料仅用于本合同有关的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和提供保密资料。为执行本合同的目的,乙方可以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上述保密资料,但乙方应保证其雇员在得知该保密资料前承诺接受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约束。

  第16条 双方对广告发布中所使用的技术(包括甲方提供的MAPPING图,即定位图)保密,应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对广告及技术资料进行封存,在双方约定解密时间予以解密。

  第17条 乙方在广告发布及对母板原版保管过程中,对母板原版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的义务,不得将母板原版的部分或全部用于甲方广告发布以外的其他用途的产品或允许他人使用。制作完成或本合同解除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母板原版交还甲方,或经甲方同意予以销毁。

  第18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留存甲方资料。乙方应在完成发布工作或本合同解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资料返还给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后销毁。

  第19条 乙方对在履约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20条 前述保密期为永久。

  第七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21条 甲方有权即时审验乙方为甲方设计或制作完成的广告片样和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予以采纳。

  第22条 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检查乙方提供广告服务质量,如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要求在规定时间作出调整和弥补。

  第23条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24条 乙方应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

  第25条 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合合格的广告审查人员,依法审查广告片样,乙方应对审查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26条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发布广告。

  第27条 乙方保证广告发布不违反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并不引起各种引纷。因广告发布违反法律纠纷或产生的任何纠纷所引起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28条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

  第29条 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技术、软件、设备等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和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30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31条 乙方未按时发布广告或未按时将广告费支付给指定媒体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广告发布费用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该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则乙方还应当就该差额款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如逾期超过10天(包括10天)乙方仍未发布或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32条 乙方未按约定的要求发布广告的,应免费重新发布,发生2次(含)以上该等情形的,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发生4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20 %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33条 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 %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如因此造成甲方其它损害或损失的,乙方应就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34条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和保密的约定,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损害。

  第35条 如果本合同以外第三人提出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

  声称甲方侵犯了其著作权等人身及/或财产权利,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第九章 不可抗力

  第36条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终止。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材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或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则双方可协商暂时延迟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5个日历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间超过 10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乙方尚未提供服务的费用。

  第37条 因重大社会活动或事件等特殊原因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如决定终止本合同,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乙方尚未提供服务的费用。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38条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39条 因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采取诉讼方式维护自己权益的,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为此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40条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使用信函通知的应采用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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