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时报广告合同

时间:2019-10-19 16:49:38 广告合同 我要投稿

金融时报广告合同

  甲方:电话:

  传真:地址:

  

  邮编:广告内容:

  广告面积:

  刊登日期:

  版位:

  次数:

  套红:

  加急:

  加印报纸数量:

  加印报纸金额:

  每次广告金额:合计金额:

  付款方式:

  付款日期:

  合计金额(大写):

  开户银行:

  户名:账号:

  其它:

  乙方:金融时报社广告部

  地址:北京丰台区太平桥44号

  户名:金融时报社

  邮编:100073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西客站支行

  电话:(010)86762090

  太平桥分理处

  账号:0200020309014412832

  传真:(010)6327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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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甲方在我报社刊登广告,均需持本单位介绍信,经营单位同时须带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广告内容要真实合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甲方对广告内容负法律责任。

  3、乙方对各类广告内容、文字有删改权,广告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政策相违背,乙方可做删改或不予刊登。

  4、来稿必须清楚,如因原稿不清楚发生差错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出现差错,乙方对错误的部分免费更正,已刊出的广告仍按标准收费。

  5、广告发排后,如甲方要求停刊,需付一次广告费的20%,作为排版制作费。

  6、广告费一律实行预收款制度,先收费后刊登。

  7、广告刊出后乙方负责赠送样报。广告原稿由乙方保存一个月。

  8、如遇重大新闻占版,造成广告不能如期刊登,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9、其它未尽事宜,按《广告法》及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甲

  方:

  经办人:

  乙方:金融时报

  社广告部(盖章)

  经办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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