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

时间:2020-07-18 00:03:18 广告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广告合同汇编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广告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广告合同汇编5篇

广告合同 篇1

  甲方: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并诚信遵守。乙方承包甲方(梗壁新村)的广告推位,详细条款如下:

  1、承包期限日至年月日。

  2、承包总费用元,大写。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

  4、乙方的广告位方案需经甲方审核,并使用统一模板,广告材料的选用,广告牌匾的规格尺寸依据甲方要求施工,由德富庄物业验收通过。

  5、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小区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并做好广告 的日常维护,保证其安全。如出现破损或安全隐患需第一时间进行修复更换,如由此造成损失乙方负全责。

  6、小区内其他任何形式的广告位都应由乙方代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本小区范围内放置任何其它商家的任何形式的广告。

  7、乙方按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上通知另一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 篇2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发布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广告发布概况

  1.1 广告发布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广告媒体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广告媒体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广告发布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广告发布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广告照明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广告发布期限

  2.1 广告发布暂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实际发布起始日期推迟的,截止日期相应顺延。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

  2.2 该广告发布期间自广告实际发布日起计算,即以广告制作、安装完成,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为准。《正式发布确认函》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3.1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圆整。

  本合同价款包含制作费、设置费、报批费、占地费、电费、保险费、维修费、撤除费用、税金,以及同本广告发布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

  3.2 付款方式为以下第 种:

  (1)广告发布完成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一周提供全额发票;

  (2)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 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_________,计RMB¥___________元(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圆整);

  第二次付款:广告发布后 内,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合同价款的______,计RMB¥________元(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圆整);

  第三次付款: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_______,计RMB¥_______元(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圆整);实际发布起始日期推迟的,本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第四次付款:_____年___月_____日前,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_______,计RMB¥_______元(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圆整)。实际发布起始日期推迟的,本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如发布期内更换画面,更换画面费用的支付时间为画面更换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

  3.3每次付款,乙方应提前一周提供相应金额广告发票,如因乙方提供发票时间延迟则甲方付款时间可顺延。

  3.4 支付方式:□支票 □转账 □现金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广告的设计、制作、修改、验收、质量保证

  4.1 甲方应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样稿;乙方需在收到样稿后,__2__天内向甲方递交喷绘小样,以便甲方确认。

  4.2 甲方提供的样稿内容或设计要求应真实、合法。乙方应对广告画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审查并提出意见。对违法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可以不予发布。

  4.3 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的广告画面制作,首次画面制作免费。如果甲方在发布期间内需要更换广告画面内容,甲方可以自行制作并更换画面,也可以委托乙方制作并更换画面。委托乙方制作并更换画面的,价格约定为__________。

  4.4 乙方保证广告画面质量符合甲方要求,画面采用厚度为35丝喷绘布喷绘,精度不低于300dpi,喷绘清晰;颜色均匀无色差,至少保证一年不褪色;画面拼接处平整整、对齐,没有明显的画面拼接痕迹;有足够的亮度、整体亮度均匀。

  4.5任何设计及材料的变更须经甲方认可。乙方需提供材料样本,经甲方验收确认后方可制作,否则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20%作为违约金。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4.6 乙方必须按甲、乙双方认可的施工方案施工。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如实提供户外广告发布的数据资料。

  4.7 广告验收:

  4.7.1 广告画面安装完成后,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正式发布确认。

  4.7.2 甲方接到乙方发布通知单后,甲方需在3天内进行广告验收,并书面通知乙方验收是否合格;若甲方逾期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4.7.3 如乙方未达到合同质量要求,乙方需重新制作。重作时间不计入发布时间,发布时间应顺延。

  第五条 亮灯要求

  5.1 发布媒体需要亮灯的,亮灯时间为每日4小时,并根据季节变化调整。

  5.2 具体亮灯时间安排为:

  春夏季4月份——9月份: 18:00——22:00

  秋冬季10月份——3月份: 17:00——21:00

  第六条 报批手续

  6.1 乙方应当向有关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户外广告发布许可审批手续。

  6.2 甲方发布的广告属于发布前必须由有关管理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由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广告发布所需之政府审批和各种要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配合提供甲方应提供之资料。

  第七条 广告发布资格

  7.1 甲方有权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

  7.2无论乙方是否出示了有效的、并经甲方认可的所有权或经营权的证明文件,乙方承诺,其保证对本合同所涉媒体资源拥有合法出租权,并承诺无条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和后果。

  第八条 广告效果维护

  8.1 广告发布期内如因乙方制作质量产生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弥补、重作。若广告画面、字迹出现自然的污迹、损坏、脱落等,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24小时内对画面进行整修,使之恢复最初发布时的状态。

  8.2 乙方应定期对本广告进行检查,保证广告的平整、干净、及安装的牢固。如出现不正常情况,需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进行维修。

  8.3广告的维修期不计入广告发布期间。

  第九条 第三方侵权责任

  9.1 本广告物制作、设置、发布、维修管理、撤除过程中,如对第三者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甲方不承担责任。

  9.2 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义务,而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明资料造成广告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提供虚假资料的除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未按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当期应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天仍未按约定付款的,乙方有权处分甲方租用的广告物及广告材料。

  10.2 因乙方原因未能如期发布的,甲方有权要求顺延发布期限,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价款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发布超过____天,或无法实现甲方广告发布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0.3 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或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履行报批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甲方因违法招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4 乙方未能及时修复发生故障并影响广告发布效果的广告设施和画面内容,则应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

  10.5 违反本合同4.4款约定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重做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补充提供,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支付与所产生费用等额的违约金。

  10.6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0.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终止、解除

  11.1 因本广告媒体位置环境变化,如遇周围计划新建、改建某建筑物、栽种植物等,乙方有责任于得知上述情况后两日内向甲方报告。甲方有终止本合同的权利,乙方应当将多收取的广告费用退还甲方;双方协商决定继续履行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

  11.2 因遇政府指令性拆建、道路改建等原因,必须将本广告物拆除、移动及需要更改设计时,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除时双方按广告实际发布时间计算广告费用,由乙方退还多收取的广告费用。

  11.3 本广告物若遇自然灾害、第三者的破坏、电器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亮灯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修理恢复完工。如因特殊天气无法在24小时内修理完工,必须在天气允许的条件下尽快修理恢复。并相应延长发布期作为补偿,延长的发布时间2倍于故障时间。

  11.4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使本广告物的广告值丧失,或由于政府法令的更改必须撤除本合同广告物时,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并按上述情况所确定之日,计算应支付或应退还的广告费。

  11.5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时,另一方应向违约方发出警告,在提出警告后十日内违约方仍未纠正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向违约方要求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2.1 任何一方在发生六级以上地震、强台风等破坏性灾难、战争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14日内,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同时附上政府或相关权威机关出具的证明,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对方损失的扩大时,可以免责。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12.2如遇政府大型公益宣传活动须利用本广告物短期发布公益广告内容的,乙方相应延长甲方发布日期时,免除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商业秘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其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除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披露的以外,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及甲方提供的材料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泄露,否则乙方应支付本合同价款30%作为违约金,仍然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此保密义务及于乙方员工和关联公司。

  第十四条 通讯联络、送达

  14.1 本合同需要双方确认的内容,由专人负责:

  (1)甲方负责人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2)乙方负责人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负责人变更,应当最迟至变更后三日内有效告知对方。

  14.2 在本合同执行中需要双方认可的资料、通知和违约情况均以书面形式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以传真正常发出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国内EMS特快专递方式的发出之日、或挂号信发出后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如甲方要在本合同发布期满后继续发布此广告,在发布期满一个月前与乙方续约,本广告牌的发布价格不变;甲方在本合同发布期满前一个月内与乙方续约,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继续发布此广告的优先权。如合同发布期前一个月,甲方未办理续约手续,则丧失优先权。

  16.2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修改或补充。

  16.3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而失效。

  16.4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份,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附件有:

  (1)“附件一 ;

  (2)“附件二 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5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相同效力。

  16.6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广告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公司的宣传需要,特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 广告发布位臵及形式:

  发布面积与规格: ㎡: m(高)×m(长)× (面)

  二、广告发布时间:预计从年 月 日至年月日止,时间为1年,具体发布的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三、广告画面方式:广告画面采用数码彩色喷绘制作。

  四、广告内容由甲方自行设计,其内容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因广告画面原素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法律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广告采用甲方最后签字样稿或样带进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广告样稿或样带。

  五、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费用包含广告位租用费、广告工商审批,城管审批,广告发布、维修、保养,一次广告制作(即首次画面)及材料,人工等费用,总计为:¥ (大写: )。

  2、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即¥ 元(大写: )作为首期费用;本次合同开始发布至第七个日前支付总金额的%,即¥(大写:)作为二期费用;本次合同发布至第十一个月三十日前,甲方将剩余%款项¥ (大写:)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发票。

  3、合同期内,乙方除首次画面制作免费外,另赠送一次画面。赠送画面不再产生任何制作、安装发布等费用。

  六、其它约定:

  1、甲方签字认可的内容(文字、画面)如果涉及到版权、使用权、肖像权等问题,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签字认可的广告资料,如果乙方按图制作出现错漏由乙方负责。

  3、使用期限内,若甲方需多次(本合同规定免费更换之外)更换广告画面,由乙方负责报审、安装及发布,其费用为元/㎡的包干价。设计制作费由甲方自行承担,除此之外不在另行收费。此费用由甲方向乙方单独进行结算。

  4、在使用期限内,乙方应定期为广告塔进行维护。使用期限内如果出现质量、人为原因的损坏(广告架、画面),则由乙方负责并维修(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其费用由乙方自理。使用期内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本广告牌如果出现使用权纠纷,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6、在合同期限内如果甲方不再使用,其所付款乙方不予退还,并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

  7、在合同期限内,如果遇道路改建、规划、政策要求等不可抗拒因素须将广告塔拆除时,发布期限以拆除之日时终止。甲乙方按照广告实际发布的天数结算款项:乙方应退还广告发布费=当年所有已支付金额-{(当年广告金额÷365天)×已发布天数}。

  8、该广告位因政府因素需临时征用时,甲乙双方须配合使用。本合同的截至期限应按占有时间天数做相应顺延。

  七、甲方租用本广告位合同期满后如果需继续租用时,乙方按同等条件优先租用给甲方,合同另行签订。

  八、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认真履行,如果有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赔偿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因违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以合同总金额向损失方进行赔偿。

  九、广告牌涉及的广告样底稿壹式贰套,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存壹套。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备相同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所管理的 全部楼宇的电梯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安装广告机和装饰镜框,用于环境装饰及刊登播放商业广告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使用范围、安装位置、用途及数量

  1、具体使用范围:乙方可以使用方城县 小区内全部楼宇电梯的内外部分区域(包括电梯口、轿厢、门),安装液晶广告机、装饰镜框及电梯门贴膜。

  2、设备安装位置:A、电梯口一侧安装液晶广告机,用于视频播放;B、电梯轿厢内三面安装装饰镜框,用于刊登平面写真;C、电梯门外面粘贴贴膜,用于创意广告及保护电梯。

  3、使用安装数量:每部电梯口安装液晶广告机1台,轿厢内安装镜框3块,共使用 部电梯。(由于部分楼宇未完工,入住率偏低及轿厢内护板未拆等原因,甲方暂时不能完整提供可利用资源,总共使用电梯数量将按乙方实际使用多少统计,此项如双方需要可另立协议说明。)

  二、广告机、镜框规格及操作要求

  1、液晶广告机规格:采用22/19寸LCD液晶高清显示屏;

  2、镜框规格:采用塑料材质,长宽比为450mmX600mm/570mmX770mm,厚度为2mm;

  3、操作要求:广告机播放时音量及光线应控制在国家环保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相框内刊登内容应健康清晰。

  三、使用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确定使用费用为:每部电梯 元/年,共 部电梯,全部电梯每年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使用费人民币共计 元。该使用费用乙方应在每年 月 号前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给甲方。(结合第一项第3条,由于部分楼宇未完工,入住率偏低及轿厢内护板未拆等原因,甲方暂时不能完整提供可利用资源,目前只能提供电梯口位置给乙方使用,因此,乙方按实际使用电梯数量和位置支付费用。)

  2、广告机设备在使用中产生的电费由 方承担,每月 号前以现金形式支付。

  3、自合同签定起 时间内为免费开发合作期,乙方无偿为甲方做公益性宣传。

  四、合作期限及要求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应另行签订协议。

  3、本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的合作终止,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区域相关资源,并应将所安装广告设备进行清除,恢复原貌。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乙方安装广告设备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保障电梯乘客安全的安装模式和符合健康要求的装饰材料。

  2、在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安装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安装方式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责成乙方修改安装方案。

  3、乙方对广告设备进行更换或保养,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不符合人体健康要求的,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限期改正。

  (二)甲方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任何与乙方有竟争性的第三方在小区内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甲方授权乙方享有电梯口及轿厢独家广告发布权。

  2、甲方在与乙方合作期间,如遇电梯改建、维修,长时间不能正常使用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义务看护乙方所安装的广告设备,应尽量避免人为故意破坏,并对小区居民进行宣传指导,如遇到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处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负责广告机和装饰镜框的安装制作,并按双方认定的安装方式及位置进行安装使用,安装设备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电梯相关区域内有独家视频和平面广告发布权,对广告机和装饰镜框内发布信息的客户数量、画面布置形式、内容享有决定权。

  3、为保证广告机的播放质量和装饰镜框的装饰效果,乙方将定期派员工进入电梯区域更换画面内容,以及对装饰镜框和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甲方应对乙方人员出入小区和电梯提供便利。

  4、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想继续和他方开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广告机和装饰镜框安装方式具备安全性,不对乘客或电梯轿厢本身构成不当损坏,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保证设备和装饰材料符合人体健康要求,不对电梯用户构成不良影响。

  2、乙方刊登播出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乙方在广告机和装饰镜框内刊登播放的广告如有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装饰材料及播出画面在视觉上具备合理的美观性。装饰镜框内没有刊登商业广告时,乙方应在装饰镜框内做公益宣传,以美化环境。

  4、乙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之款项。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之款项,每延迟一天按拖欠总金额的1‰每天向甲方缴纳滞纳金。拖欠超过 天,即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除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3、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乙方须在合同解除后三十日内,完成广告机设备和装饰镜框的清除等工作,若逾期未清除的则须补交占用期间的费用,占用期间每日费用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月需缴纳总使用费用的百分之十计收,若超过三十日乙方仍未清除完毕,甲方有权强制清除而不作任何赔偿。

  八、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甲乙双方于本合同中所留地址及电话为联系(送达)地址及电话,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一方向上述地址之文件送达视为已送达到及/或通知到对方。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甲方、乙方营业执照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签于

广告合同 篇5

  甲方(需方):江西新明珠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庆典活动物料制作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合作价格:

  说明:

  1、以上单价为零散业务制作单价,包含排版、送货、包装、安装等相关费用(其中安装限于高

  安市范围内的普通安装,超出高安市范围外的,安装费另行协商)。如有批量制作的,单价另行协商并签定单项合作协议。

  2、结算方式:结算方式:进仓之日起,三个月付款结算。乙方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所完成并经甲方验收的项目清单交甲方挂帐,甲方于每月15日或30日对挂帐内容进行结算。

  二、合同期限:

  有效期从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直至合同重新签定为止)

  三、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尺寸、版式及工艺要求制作,送货时须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名验收后方可入库或安排结算。

  1、制作周期:甲方下单之日起5天内交货。

  A、以上制作周期已包含排版时间,乙方接单后,应在24小时间内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排版,并经甲方指定人员审核定稿;如甲方因特殊情况急用,乙方须尽力按甲方要求赶货。

  B、以上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仓库——江西新明珠广告仓或甲方指定安装点。

  2、包装:外包装必须采用纸皮、纸箱,分品牌、分种类(或分客户、分单号)进行打包,并贴货物种类、尺寸、数量等相关信息。

  四、违约责任:

  乙方须按双方协定的要求按期制作,保证产品不出错漏、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得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数(份)量不足的蒙骗行为,如甲方在抽检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以下现象,视为乙方违约,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1、用料、颜色、制作内容、质量与甲方要求存在差异的,乙方必须免费重做,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在未结算货款中予以100~10000元不等的扣罚。

  2、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乙方免费重做,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按成本价的1-3倍在未结算货款中进行扣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3、存在抽空现象的,乙方按发现抽空或问题数量(或该批货总量×抽检中存在问题的比例)的1~3倍数量进行免费重做,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予以该批制作总额×抽检中存在问题比例的1~3倍扣罚,并追究相关责任。如在收货点数时发现抽空现象,甲方有权直接按所抽检货物中最少的那扎货物的数量×总扎数进行收货。

  4、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程度在未结算货款中予以100~1000元/天的罚金。

  5、以上情况需免费重做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4天内免费重做。对情况严重、恶劣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合作,不给予任何赔偿。

  五、乙方自愿遵守甲方最新的《新明珠广告供应商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本合同签订地为江西省高安市八景镇。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

  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江西新明珠建材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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