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产品购销合同汇编九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产品购销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产品购销合同 篇1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牌号、商标产 地或厂家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备注执行记录合计人民币 (大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
产品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具体联系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具体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为共同完成皮毛服装原料的购买和成品服装的销售事宜,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具体内容:
服装原料的购买和服装成品的出口销售
第二条 购销形式
1.甲方负责出资600万人民币,供乙方购买服装原料:狐狸皮、水貂皮等。乙方与原料供应商签署买卖合同,须经甲方的审核和确认。
2.乙方负需要对服装原料进行加工,制成成品服装,在此环节甲方出资400万人民币作为乙方的加工流动资金。
3.乙方待服装加工完成后,委托甲方办理出口销售事宜。委托事项具体详见双方签订的委托出口代理协议。
4.为了保证此购销合同将来债权债务的实现,乙方愿将坐落于_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号厂房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抵押给甲方,具体内容详见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
第三条 时间
此购销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预计完成期限为 年 月 日。
第四条 双方主要义务
1.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购销项目进行出资;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购买服装原料,并对服装原料进行加工,保证符合出口要求,并按照约定及时供给甲方,以便出口。
3. 乙方需和甲方签署《抵押合同》,并及时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
第五条 工作配合和资料保密
1. 双方应当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在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完成此次购销事项。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以自己的资金和技术力量参加购销项目,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共同解决合作中发生问题。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确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协议的变更和解除都已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2.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规定外,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在本协议之外的任何不当用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3.在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六条 给付
每批服装出口完成后,买方会将款项打到甲方账户上。甲方按照每美元收益为0.15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取代理费,剩余部分打到乙方指定账户。具体约定,详见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或生产,造成购销事项停滞、延误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总额 的违约金;造成合作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投资总额0.5%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 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和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
产品购销合同 篇3
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合同号码:
日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 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 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 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22243 chemi cn电 传:
22553 chemi cn
第 二 部 分
一, 总 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 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 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④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 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 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 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 对方根据储罐, 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 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 装货定额:
①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 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 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产品购销合同 篇4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项目) /规格型号/单 位/数 量/单 价(元)/总金额(元)
合计金额
二、交货日期及期限
三、质量要求及售后:
卖方保证本合同所列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质量保证期为 个月。保修期自买方收到产品之日起算起。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故障或损坏,乙方免费修理或更换。因甲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的产品质量下降,责任自负,维修视情按实际收费。卖方保证所供产品能够通过消防验收。
四、运输方式:
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
五,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因故不能履约时,应在本合同签订一星期内提出书面协商意见,否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卖双方均有权通过法律解决。
六,其他约定事项: 卖方提供消防验收所需的其所供产品的全部资料,协助买方做好消防验收申报工作。
七,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5
被代理人(甲方):
代 理 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获得其相关产品代理商资格之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责以及合法权益,规范代理关系及相应市场行为,就以下区域代理销售 牌
产品,乙方作为(□金牌 □普通 □代销)签订如下协议:
一、定义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由甲方生产的 。
2.商标:
3.区域:
二、合作方式及条件
1. 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 。
2. 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乙方必须提供人员到甲方处进行培训,在甲方处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 甲方须保证乙方产品的供应。超过保质期未销售的产品 件以上甲方以成本费用回收。
4. 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5. 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同类产品,并维护好甲方品牌的良好声誉。
6. 乙方年销售量:金牌代理商不可低于 吨,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吨;
普通代理商不可低于 吨,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吨;代销商不可低于 吨,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吨。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对地区或项目代理经销行为进行考察、评判,以确立、取消或处罚地区或项目代理;
2.销售区域和行业项目的划分及确定代理产品类别;
3.产品价格的决定;
4.企业形象设计及产品广告形式的决定;
5.审核和支持乙方广告宣传与维护甲方利益的活动支持;
6.区域或项目营销模式的决定。
(二)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推出适销对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款产品;
2.不断进行广告宣传和形象宣传;
3.协助指导乙方开展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
4.帮助乙方拓展市场,进行入围招标等工作的协助开展等;
5.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经销和售后服务人员;
6.保证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授权的代理区域或项目内代理甲方产品;
2.金牌代理商可共享甲方的销售文档与市场资料;
3.金牌代理商可在代理产品的资料上打上代理商的商标,但不得去掉甲方公司的商标;
4.放弃地区代理资格(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设有专门的经营场地、人员,并保证充裕的资金销售甲方的产品;
2.努力完成甲方制订的销售任务。乙方向甲方承诺:协议期完成销售任务_______万元,并且每月任务不低于_______万元,如连续2个月完不成最低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3.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回款制度等;
4.积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
5.配合甲方对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击;
6.按期提出需货计划、发货安排及市场预测;
7.按甲方提出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反馈产品质量信息;
8.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
9.遵守甲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10.在合作中所获知的甲方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11.乙方工商登记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 个月将变更事项通报甲方,并在变更后 天内报甲方备案。
五、品牌所有权
甲方所供应产品的商品品牌、形象及标识之版权为甲方所拥有,乙方在行使代理商职责期间应对甲方品牌、形象及标识进行义务保护。
六、代理商行为规范:
1.在协议期间,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被代理人)的利益,其经营活动不得损害甲方权益。
2.乙方应自觉保护甲方产品权益。
3.价格规范:
(1)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定价。
(2)乙方不能擅自进行降价销售,包括降价形式的促销活动;
(3)乙方根据地区市场实际情况进行价格调整时应事先向甲方通报,在取得甲方认可同意后方可实施;
4.销售定额:
(1)甲、乙双方根据代理地区市场或项目情况制定代理商销售定额,乙方无特别原因应完成规定的销售定额;
(2)乙方如果未能完成规定销售定额,甲方可视原因给予撤消代理资格的处理。
(3)乙方代理甲方产品:金牌代理商最低经营额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普通代理商最低经营额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代销商最低经营额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
5.代理制度的使用规范:
(1)乙方使用甲方统一标准格式的产品销售代理合同(本代理合同);
(2)申请表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并加盖有用户与代理商(乙方)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申请表须传真或复印件送至甲方备档,原件由乙方保存管理。
6.代理商利益协调:
甲方保证乙方的代理商利益,在代理范围内,金牌代理商享有优先权,双方在销售当中如遭遇相同客户时,由乙方完成跟进工作,但如乙方未能在2个月内完成销售,则甲方销售员可跟进这客户。
7.信息沟通:
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前一月的代理工作报告,汇报业务发展情况,便于双方协调业务关系。
七、代理商资格授权:
乙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内以甲方代理商的身份从事指定产品的代理销售工作及与之相关的市场活动。甲方则以甲方提供《产品价格单》所列价格向乙方提供代理产品。
(一)加盟费用标准和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省会城市 万元、市级城市 万元、县级城市 万元整。合同期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2、季度销售回款:所有代理商季度销售回款不得低于销售额的 %。
(二)代理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或项目行使其代理商的职责,不得跨区和跨范围操作。
2、如参与代理区域外业务时,应知会甲方,并由甲方与当地代理商协调处理。
(三)市场推广及商标使用
1.乙方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销售活动,并承担相关的'费用。为鼓励乙方的市场行为,甲方将提供相应的支持。
2.合约期间,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 代理商”的身份从事销售产品的相关市场活动;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此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3.未在甲方书面同意下,乙方不能使用甲方一切注册商标或被确认是甲方所有公司及产品的商标。
4.乙方如在进行市场推广活动中需要使用甲方的商标、披露双方合作关系或介绍甲方公司及产品时(名片、宣传资料等),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甲方提供商标及文字使用规范,经甲方审核后给予书面同意。
(四)代理商考察期制度
1.对于初次合作的代理商,甲方制定了代理商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 个月。
2.甲方对乙方工作的考察标准包括:乙方业绩情况、乙方相关公关能力、公司运作状况和商业信誉。
3.考察期满前5天乙方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提出代理资格转正申请,甲方在5天内确定是否授权相应的代理商资格,并向乙方说明原因。
(五)保密条款
合同双方相互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指属于一方和(或)其关联企业所有的,并被其视为秘密的技术、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此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护措施。)应予保密,不得披露,且仅为实施本合同之目的使用。
(六)违约条款:
1.甲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乙方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及补偿要求,甲方应在尊重事实及双方利益基础上尽快给予解决;
2.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并有权通报相关的其它分销商;
3.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警告、加价供货、某一时间内断货(在此期间由甲方直接向其二级分销商或客户供货)、取消代理资格等方式;
4.乙方经营严重不景气或不积极推销甲方产品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终止代理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
5.乙方的严重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6.甲方决定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前 个月应书面通知乙方;
7.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取消其代理资格起 个月内,双方结清往来帐务;
8.本条款未尽事项,参照甲方其他制度执行。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立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和政策法规的变更等。
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内受到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终止履行。
八、订货、发货及验货
1. 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 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产品名称、种类、数量、品质等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九、产品品质及售后服务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保证质量。
2. 甲方的产品,免费保修壹年。
3.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售后服务标准进行售后服务,若有乙方客户投诉到甲方,甲方将直接派出人员给予客户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年终的维保费中扣出。
十、适用法律及正义的解决
1.本协议签署、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
2.甲、乙双方如发生之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将提交甲方所在区域仲裁委员会裁决,该裁定为终极裁决,对双方均具法律效力。
十一、协议的变更和补充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体现。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受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至少在协议期满前三十天给予另一方提前续约或到期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如双方在本协议到期时能达成续约合同,本协议自动失效。
本协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涂改,本协议传真及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日 期: 日 期:
产品购销合同 篇6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商标、供应厂商等: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产品按国标,从供货日起质保贰年 。
三、交货地点、方式: 由供方送至工地 。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供方负责 。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无 。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工地经验收合格支付70%,余款待工程验收支付25%,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给供方 。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一、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非违约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由供方提供的以上货物需方在正确的使用情况下,由于质量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7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产品购销合同 篇8
购销合同必备条目:
合同差别是很大的,不过有几个必要条件我觉得每个合同都有的:
1.供销双方详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2.货物名称,数量,包装,单价,总额,
3.交货地点,方式,时间,
4.付款方式:部分预付,还是一次结清,还是全额预付
5.赔偿约定,包括供货方没按时完成货物,质量有问题和购买方没有按时结清货款等,
6.合同订立时间,地点,
7.供求双方签名,公司有效印章
简单产品购销合同范本(1)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价格、供货时间: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技术协议
三、 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送货上门、供方负担
五、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原包装、不回收。
七、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原厂技术标准验收,需方收到货后提出异议期限为十五天。
八、 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发票到后一周内付款。
九、 违约责任:如发生质量问题,需方将提出索赔。具体事宜协商解决。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均有法律效力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经办人:__(盖章) 经办人:____(盖章)
电话: 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月___日
简单产品购销合同范本(2)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__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___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__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__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__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__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__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___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__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
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 需方单位(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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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购销合同 篇9
卖方(甲方):签订时间:
买方(乙方):
乙方因需要向甲方购买纸张,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三.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四.包装标准:按照甲方企业内控标准,乙方如有特殊要求应在本协议补充条款中注明。
五.货款支付方式: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根据路途远近甲方合理确定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提出异议期限:货物到达乙方后,乙方(或派人)应对货物包装、数量、质量等事项进行验收,乙方在送货凭证上签字后即视为对甲方的货物无任何异议;货物到达乙方后,如乙方对货物包装、数量、质量等事项有异议,则应在货物到达起( 30)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
八.乙方指定职员 、 、 在甲方的送货凭证上签字。
九.违约责任:如双方违约,则每日按照 0.5 %的标准另行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解决
方式: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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