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购销合同合集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销合同 篇1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购销合同范本需注意的问题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中产品数量、产品质量和包装质量、产品价格和交货期限按下规定执行:
1.产品数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产品数量的计量方法,按国家的规定执行;没有国家规定的,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执行。
2.产品质量要求和包装质量要求,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签订;产品质量的验收、检疫方法,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3.产品的价格,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
购销合同 篇2
一、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彩钢板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如有补充协议视为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具体内容如下:
二、合同总价及结算方式:
1:合同单价:
2:结算方式:
三、合同生效条例:
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到位起生效。
4:本合同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壹)份。
四、公司户名及帐号:
公司户名: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小麦购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数量: 800吨;
二、质量标准:混合麦,容重750克/升以上,水分12.5%以内, 杂质1%以内, 不完善粒8%以内,其他指标指标均符合国标;
三、收购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变化共同制定,目前暂按2600元/吨,以后随市场变化而变化。
四、供货时间: 自20xx年3月25日—20xx年4月25日。
五、交货方式及地点:散装发运,汽车板交货至甲方单位所在地仓库;
六、计量及验收方式:
1、计量以甲方电子磅计量结果为准,乙方对甲方甲方计量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到双方共同商定的第三方计量单位进行复检一次,复检数量与甲方地磅计量数量一致的,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由甲方承担;
2、验收方式:由甲方进行现场抽样检化验,乙方对检化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甲方申请复检一次。
3、乙方交付的小麦不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供货期限结束后自动终止;
八、结算时间及方式:
1、结算时间:在乙方供货期间内,甲方不予以结算,待供货结束后甲方在10天内一次性给乙方结清货款。
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结算。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供货结束后10日内未能结清货款,拖欠时间不足20日的,按照所欠货款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20日不足30日的,按照所欠货款额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30日不足40日的,按照所欠货款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40日的,按照所欠货款额的6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不超过所欠货款的总额。
2、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足量供货的,应按照所欠货物数量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一项约定的除外。
3、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保障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本条款约定的违约金任何一方不得以“过高或过低”为由申请调整。
4、因一方违约,对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支付的律师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
十、合同纠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双方所在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4
供方:江苏省泰兴市弘天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泰兴市苏合农副产品销售专业合作社联社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一、发运:在乙方付款后,甲方按乙方所报流向发货。甲方负责办理运输事宜,货物发出后甲方要将发货到站、数量及收货单位以传真形式通知乙方,以便及时接货。
二、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货款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三、交货时间:甲方在乙方付款后,于20xx年10月底前将货物全部发出。
四、质量检验:本合同所载品质条款系根据国家颁发的质量标准制定。货物品质最终以接货地国家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如该报告表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五、单据要求:甲方在交货后应按规定提供销售发票。
六、短量处理:如因甲方装车数量不足,而产生的货物短件,应由甲方补足。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水湿、被盗等,乙方提供货运记录证明,由甲方协助 乙方办理索赔。
七、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方所在地适当级别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八、合同的生效及修改:本合同经甲乙2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时止。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或修改协议。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文本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 需方:
单位章: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甲方购买如下产品:
乙方必须每日供给甲方方坯100吨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95%付给乙方,另外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过后付给乙方。
三、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四、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运输方式: 运输费用承担: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买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乙方(卖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县 村委会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代种猪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凭县扶贫部门开据的提猪证明信(标明种猪品种、数量、体重、金额等)到甲方提猪,甲方负责免费送猪到村,并提供所有种猪耳号和系谱档案。乙方负责分猪到户。
二、产品品种及数量
产品名称
性 别
公斤/头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提货时间
备 注
合计
三、种猪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的种猪优质纯正,符合国家的种猪销售标准,并经过了科学免疫程序免疫和严格检疫。
四、扶贫项目斯格种猪价格为:父母代65公斤以上种母猪每头1100元,种公猪110公斤以上达到能够取精配种或直配要求的每头6000元。
五、服务承诺:
1、由于运输等原因,从供猪到户七日内死亡或有伤残的包换,病死猪由县扶贫办商京安公司处理。
2、对不孕母猪,经过技术人员人工配种两次以上,仍不受孕的,按每公斤7.2元由京安分公司回收。继续养猪的,农户按当时商品猪市场价交款,购回一头60公斤同品种母猪;不愿继续养猪的,周转到期时每头偿还300元。对不能配种的公猪,在供猪到户半月内,经技术人员签定,由于种公猪本身原因的,由京安分公司调换一头110公斤以上的合格的种公猪。
3、负责为养殖户提供不同品种、不同阶段的饲料配方。对饲养户使用本公司4%预混料的按对本公司内部价供应。
4、负责组织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建立技术服务巡回小分队。按300头种母猪配备一名包村技术人员,服务期限一年。对包村技术人员、村技术人员和养殖示范户进行系统培训。
5、搞好统一防疫和配种服务。种母猪从供猪到户开始到第二窝产仔,种公猪从公猪到户一年内,第一窝仔猪从出生到育肥出栏实行免费供应疫苗,统一防疫。对养殖户种母猪第一次受孕采取免费配种,以后配种实行市场运作、费用自负。
六、争议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扶贫部门协调解决。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与扶贫部门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参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扶贫办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7
需方(甲方):合同签订地:
供方(乙方): 合同号: 甲方因建筑需要,遂向乙方购买复合材料建筑模板,根据国家《合同法》有关法律条款,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精神,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现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务必守信。
1、产品名称:建筑模板、松杂木规格:183×91.5×16.5
2、数量:20000张
3、单价:56元/每张, 双方确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元整 (¥1120000元)
4、付款方式:每次货到签认后,付总数的95%,余款待主体完工后,如无质量问题再付5%。
5、供货地点:
6、供货时间: 年 月 — 年 月
供货时,供方同时提供产品样板或检测报告等有关证件。
7、技术标准按GB/T0346.1—1—12—20xx标准执行。
8、验收方式:按供方提供的小样标准工地验收,有异议在三天内提出。
供方承诺利用次数多于 翻转,如发生质量问题,供方按张数进行损失赔偿。
9、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执行,违约方应承担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经济仲裁机构仲裁。
10、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0573-4171511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8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材料的名称:砂、碎石、元石、连砂石(其中元石径应达到0.5-4cm)范围内。
2、砂:采用中粗细砂,砂子必须含泥量不得大于2%。 粒料:应当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先用质坚干净的粒料。
二、材料的数量和计算单位、计算方法
计算单位、计量方法:计量的单位为立方米;计量方法: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堆料地点由甲方收料人员验收方量。
三、材料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材料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四、材料的'价格和货款的结算
1、品的价格(单价以合同约定价格为准)
2、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3、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4、连砂石: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5、此价格为现行价,如遇中途油料浮动超过10%,双方再重议价。
五、验收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将材料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后,通知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实际现场收方为准。
3、验收标准:行业统一标准。
4、验收人员:甲方指定人员。
六、对材料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材料的种类、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电话通知乙方提出异议。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的质量下降,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一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当日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的30%违约金。
2、乙方方所交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调换、退货面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逾期交货,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的付款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材料、多送的材料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面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质量、规格、型号等符合合同要求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拒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结算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总结算时扣回。其余材料采取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材料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前期供货一个月后,甲乙双方共同结算,结算价款在该工程办公楼主体完工后三个月内分三次付清;
2、根据供应的材料的实际数量每月底结算一次,每月三十或三十一日对帐,货款在次月5日前支付此款的80%;
3、余款(每月扣除的20%)在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十一、其它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工地现场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为乙方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主或主管部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材料价款付清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9
甲方(卖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下称“油品”)
1.1油品名称:
柴油:规格:0号、-10号、-20号根据气温情况由双方商定。2质量标准
2.1本合同油品确保工地机械设备正常使用的标准(国标)。
3数量
3.1本合同需柴油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合作期三年。
4价款
4.1柴油的单价执行山西省中石化市场价格每公升下浮0.1元。(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升换算成吨)
5运费由甲方承担。
6油款的支付
6.1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工地及时用油,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油款,责任由乙方负责。油款按照累计每1000万元人民币结算一次,五个工作日内全部结清,如有拖欠按照央行有关规定,乙方支付甲方滞纳金、同期利息。如油款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也可以采购乙方的煤炭,以抵消油款。乙方可以将煤或其他资源低于当天市场价20元/吨销售给甲方,由甲方自行妥善处理。
6.2乙方支付甲方油款时需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收款人:
开户行:账号:
7油品交付
7.1本合同选择甲方送货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按照乙方书面用油计划送到乙方指定的乡宁基地工地油罐内。
7.2具体交付点:地点、数量、质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7.3在交付点之前油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7.4结算依据:甲乙双方以用油单位:四川水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乡宁项目部收货凭证为结算依据。
7.5在交付点之后油品的安全保管由甲方负责,但乙方须确保甲方的油品不受外界干扰,并协调好相关部门关系,保证甲方的油品不受损失。
8油品质量
在使用期间,如乙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9双方约定:
9.1工地上的储油罐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加油机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其所有权由甲方所有。
9.2为确保用油质量,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外来油品。
9.3如因乙方在使用油品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二次污染:(包括储油罐、加油配送车、工程施工车辆进水、进尘土、铁锈等)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5甲方将油品送到工地储油罐后,负责给车辆加油,配送加油车由乙方安排,甲方统一管理。
9.6如因乙方原因中途造成工地停止用油超过30天时,乙方应当结清全部油款,待工地正常后由甲方继续供油。
10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0.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0.3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10.4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11.2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不可抗力
12.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政府政策等情形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等原因,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七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仲裁方式解决:
13.1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14效力及其他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4.3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