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瓶购销合同

时间:2020-04-28 12:01:55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塑料瓶购销合同

塑料瓶购销合同1

  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塑料瓶购销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

  中社合字(20xx)第 号 甲方: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饮料委托加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名称及规格

  2、产品质量及包装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a.产品质量标准:

  (1)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2)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3)的执行标准:

  b.乙方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产品包装必须标明如下内容:

  a.委托方公司名称: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c.生产企业: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d.生产地址:石家庄市行唐县东安香村东石行路518号

  e.生产许可证编号:QS:1301 0901 3476

  f.产地:河北石家庄市

  (3)产品包装标注内容字号应保持一致,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视合作情况再行协商是否继续合作。如果乙方生产许可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货款及付款方式

  1、成品数:以合格的成品数为依据,按照乙方当批实际发货量结帐付款

  2、按照加工产品生产数量的封箱价额度乙方给甲方按月开具增值税发票,最高不高于20万元票值数额。

  加工与加工费的收取按照封箱价计算

  产品料质(见附件):

  封箱价:莲子雪梨粥 元/箱;冰糖燕窝粥 元/箱。

  乙方加工费中包括甲方指定的内容物料质、瓶子、瓶盖、水、电、汽、酸、碱、生产人员工资与管理费、封箱胶带、折旧、仓储、装卸费和税费等等;

  3、付款约定:甲方按照单箱成品结算价提货结算(订单下达乙方确认后,甲方按照本订单加工费用额的50%预付,加工费用余款结算是扣除预付费用后,按照乙方要发货的实际数额依次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电子转账,乙方账号:(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定账号)

  第四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订单,

  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5日内应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应在订单发出后一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由乙方负责物流安排,运费要经甲方先确认后再装车运送交付甲方指定地点;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将运费支付给随车人员,若产品在运途中损坏应在运费中照价扣除;

  4、产品验收依据为国家行业保证及质量标准;

  5、交货时间:乙方自收到订单确认第5天内陆续供货。如迟延交付,影响甲方对市场供应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损失补偿,补偿最高额为当批产品加工费的50%。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委托乙方为其加工产品;

  2、乙方在生产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工艺过程和质量检验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产品的口感由甲方决定;产品的稳定性和理化指标(营养标准、可溶性固形物和PH值等)经双方确认后,共同监督(甲方驻厂代表只监督,不承担因生产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后按具体原因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分歧较大,难以划分双方责任时,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为准。

  3、甲方有权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对乙方生产的不符合

  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所包含的内容;

  5、甲方在收到产品后有付款的义务;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配方的义务;

  7、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8、甲方应严守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经甲方检测、验收合格后进行确认方可投入生产(原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经甲方通知,乙方应及时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乙方提供的原料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质量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品牌、厂家进行购置原辅料,如甲方不指定的将由乙方按照保证质量和口感最佳的状态下自行采购,并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以确保产品口感的稳定性和甲方要求。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要求负责落实生产计划,并以准确详实的信息告知甲方;

  4、乙方应按时完成生产量、保证成品合格,并出具县级以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5、乙方安排有关监督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品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6、乙方不得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

塑料瓶购销合同2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1、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2、甲方将在宜良县的空啤酒瓶出售给乙方。

  3、付款方式:由乙方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押金给甲方作为保证金。

  4、甲方将乙方需要的啤酒瓶打好包,每包182个,单价为每包25.00元,出售给乙方,乙方自己负责上车。

  5、其它乙方需要买的啤酒瓶:金星啤酒瓶,大理V8、V6不打包,不上车,每件单价4元。

  6、乙方拉啤酒必须先付款,再拉走,每拉一次250包至500包由乙方订,买卖时间为一年从20xx年10月4日至20xx年10月4日止。

  7、甲方保证乙方所需要的啤酒瓶不能出售给任何人,一直到乙方不愿买瓶子时止。等乙方不愿买瓶子时,甲方必须退还乙方订金:¥10000元(壹万万整)

  8、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若遇市场涨价或降价双方之间的买卖价格按照涨幅比例作相应的调整。

  9、甲方出售空啤酒瓶给乙方,乙方拉走发生任何关系与甲方无关。

  10、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元(伍仟元整)。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证:

  电话:

  地址: 身份证: 电话: 年月日

塑料瓶购销合同3

  附件三:

  瓶子、盖子品质与检验标准

  1. 瓶子的的材料要求:全新料,不得掺杂再生料等其他非正常下脚料原料。

  1.1聚乙瓶:统一用料:齐鲁石化6098。

  2.2聚酯瓶:统一用料,全新仪征髙粘料、大有光全新料。

  2. 盖子的材料要求;全新低压注塑料。

  3. 瓶子、盖子克重要求范围

  3.1小于20g的瓶子偏差范围±0.3g;20g-50g之间的瓶子偏差范围±0.5g,大于50g的瓶子偏差范围±1g。

  3.2盖子偏差范围±0.5g;

  3.3瓶子、瓶盖重量的平均数不能小于实际要求克重(随即抽取100个瓶子的平均重量为准),此范围视为不合格;

  4. 瓶子、盖子的外观要求

  4.1瓶子:

  (1)、瓶型与所提供的标准样瓶一致,瓶体成型饱满,端正,无变形,有厂家标志;

  (2)、颜色与样瓶一致,同批次颜色无差异;

  (3)、热缩膜的瓶子要求标签必须在标区范围内,光滑平整无皱褶,热缩端正,不得颠倒,破裂,严禁同一瓶子热缩两张标签,决不允许不同规格的标签热缩到同一瓶子上。

  4.2瓶盖:

  (1)、瓶盖大小规格与样品一致,盖顶图案内容清晰、注料充足、无缺损、无变形;

  (2)、外盖颜色与样品颜色一致,同批次颜色无差异;

  (3)、垫片尺寸合适,压片到位,垫片要平整,无掉片,无垫反,无翘边;

  5. 技术要求

  5.1瓶子:

  (1)、壁厚均匀,无气泡,瓶体无缺损;

  (2)、瓶口端应平整,光滑,无溢料、毛边,无残缺,螺纹应圆滑,旋盖时要旋丝顺畅,无脱丝现象;

  (3)、瓶子容积符合设计要求,液位不能偏高或偏低;

  5.2瓶盖:

  (1)、瓶盖旋丝完整顺畅,无脱丝现象;

  (2)、瓶盖尺寸符合设计要求,与对应瓶型要匹配;瓶盖旋紧后,能与瓶口压紧,垫片上能留有清晰的瓶口压痕;

  5.3铝箔;

  (1)、铝箔结构:粘封层+铝层+涂蜡层+纸板;

  (2)、铝箔厚度应满足:铝层厚度(㎜):0.025 纸板厚度(㎜):0.508;备注*:铝层厚度指除去粘封层和涂蜡层后,铝层的厚度;

  (3)、铝箔应具有铝金属的光泽亮度;铝箔片表面平整,边口无毛边,毛刺,铝箔无翻转,无缺损,无明显起皱或脱落现象;铝箔表面文字清晰完整,字体无缺笔,无缺损;

  (4)、铝箔尺寸应符合规定尺寸,或放于配套瓶盖观察尺寸是否合适;

  (5)、粘封层与铝层粘合应相当好,用指甲或其他工具不能剥落粘封层;

  (6)、铝层与纸板粘合度应很好,在非热情况下,揭开铝层,铝层表面应均匀覆盖一层较薄纸板;

  (7)、封口适当加热后,铝层与纸板分开,铝层表面光泽度极高,背面纸板有蜡染过的痕迹;

  6.破坏试验

  6.1:瓶子加水至规定重量2米高自由落下2,瓶底瓶口瓶壁均不破裂,瓶底不变形,瓶口瓶颈不缩。

  7.检验规则

  7.1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7.2抽样方法采用随即抽样法。

  瓶子瓶盖检测方法:对瓶体缺损渗漏可目测观察或从抽检样瓶中至少抽取5个,分别盛满水,封紧且拧紧瓶盖,放置在干燥纸上,观察是否有渗漏,其他的外观和技术指标可采用抽取后于样品进行对比及称重,瓶子瓶盖与对应物料进行对比试用,必要时上线试用。

  8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8.1瓶子、盖子必须按公司规定数量,用编织袋加内衬塑料薄膜袋包装,每袋数量必须一致(小件除外)。

  8.2瓶子、盖子运输的贮存避免受到雨淋、暴晒、受潮和污染。

塑料瓶购销合同4

  本保健食品委托加工合同书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保健食品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加工产品名称、加工工序范围和产品规格 委托生产产品名称:

  第二条 委托生产的工序范围

  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从原料与辅料进行生产制造、内包、外包的整个过程(混合、插囊、压板/装瓶、包装、装箱、打包)进行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由甲方派技术人员及质量管理员配合乙方指导和监督整个生产过程直至生产处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

  工艺要求:

  产品生产各工序要求:按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执行。

  第三条 物料验收甲方提供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在乙方仓库进行核查并对数量进行清点、验收。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入库单,乙方每月底向甲方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余料清单,以便甲方做生产成本核算用。

  第四条 成品验收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生产记录及乙方检验结果进行收货验收,验收数量由双方进行确认,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批产品合格产品出库单及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单。鉴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并负责质量情况,乙方检验报告单只负责乙方生产过程中水分、装量等的控制和成品常规微生物限度的控制,其他项目由甲方负责。 同时声明:装车前的产品一切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装车后,产品的一切毁损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加工单价及付款方式

  插囊及包装:

  产品验收合格后,先付款后提货,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第六条 双方应遵守

  6.1 甲方负责提供加工所需的所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以及相关的工艺技术资料,乙方提供加工所需的场地、设备、人员和能源,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和出产品的时间组织生产。

  6.2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代加工产品的生产批准文号的复印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甲方有权在包装盒上打印委托生产厂家乙方的厂名全称、生产许可证号。

  6.3 为便于甲乙双方生产的合理安排,甲方进行一批产品加工时,提前5天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乙方提出加工计划,乙方须于收到甲方提出计划之日起3日内给予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

  6.4 甲方在乙方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后的5天内将本批生产所需物料送到乙方仓库进行备料。

  6.5 物料的质量检验和控制:加工所学的原料、辅料由甲方负

  责取样检验合格放行,生产过程的质量参数控制由乙方派人现场进行监控;生产管理和设备

  的操作严格按乙方的管理规定进行。6.6 物料的运输和交接:委托加工所需的物料、加工后的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盛装容器由甲方负责提供;特殊情况下,如需使用乙方的容器须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物料交接双方现场进行交接,对质量和数量有异议者可拒绝交接。

  6.7 技术资料的提供与保密: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加工产品的加工工艺、条件等信息,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予以保密,乙方如私自泄露甲方的工艺、技术等信息,需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

  6.8 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甲方每批加工物料的投料量不得低于 kg(以每次投料的各种原辅料总量计),甲方承诺在乙方进行的代加工,合同期间产品不得在其它厂家加工,如果出现此情况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付合格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在其它厂家加工。

  6.9 生产记录的填写与保管:生产记录与检验报告由乙方在交产品时一同提供给甲方,乙方应如实填写批生产记录,当批生产结束及时交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审核与保管,如出现生产记录或物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如果由乙方的原因(如不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工艺设

  备、工艺用水等所致)造成加工产品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承担甲方受损物料的价值、运输费用的全部损失,物料的价值按甲方提供的购货发票(符合市场价)计,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用;如由于甲方原因(如物料、生产工艺等)造成的加工产品不符合要求,由甲方自行负责,并且甲方须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加工费用。

  7.2 如果出现不可抗拒因素,如突然停电、自然灾害、战争等导

  致的加工过程出现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8.1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意乙方提出修改合同条款,可以补充合

  同的形式商定。

  8.2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至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为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塑料瓶购销合同5

  采购流程(讨论稿)

  一、 采购流程总原则:

  ①确定需求 ①物色供应商 ①检查合同履行情况(验收) ②选择采购途径(内外环境可行性分析) ②精选供应商 ②采购效益总评

  ③采购计划 ③确定供应商

  (确定品种、规格、质量、数量、时间) ④签订合同

  ⑤履行合同

  以销售为龙头,各部门协同配合。

  二、采购流程

  1、定型产品采购

  最低采购量信息

  说明:采购部把公司所有物料(包括原辅料、包材等)的最低采购量经孙总确认后提供给销售部和生产部,生产部根据订单给采购部下达采购订单,如有品种数量由于销售订单的数量的原因低于最低采购量,采购部则根据最低采购量采购。

  二、 新包装(瓶子、标签、纸箱、瓶盖)产品采购流程:

  最低采购量信息

  说明:品牌部根据销售部或品牌提升要求,要对现有的包材(瓶子、标签、收缩膜、纸箱等)进行升级,在定稿前,方案送生产、销售、采购部门,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要求清理需要的满足条件,报总经理审查定稿,升级产品的订单由销售部下达给生产部,生产部按照销售订单计算物料采购单给采购部,采购部按照最低采购量采购。

  三、 新研发产品采购流程

  最低采购量信息

  说明:如果技术部根据市场的需求研发了新产品,产品定型后,技术部收集销售部信息,并把一些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提供给品牌部设计,定稿后设计稿由技术部收集,再把物料采购信息提供给采购部,采购部做好前期采购准备工作,

  四、 机械设备采购流程

塑料瓶购销合同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在乙方生产设备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为甲方加工生产“ ”系列饮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议项:

  一、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二、加工费用

  加工费按元/瓶,以每箱 元(每箱 瓶,核算加工费按箱计算)。

  三、加工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内容物及包装原材料(包括瓶、标、箱、盖、封箱胶带等包装物),乙方负责水、电、蒸汽的供应和配料、加工、封盖、喷码、套标、装箱等工序的完成。

  四、加工数量:分批加工,以甲方通知乙方批量为加工量。

  五、结算方式

  每月20日,有双方保管、会计人员根据生产及耗损情况,盘存加工数量,以实际发货数量计算加工费。

  计算方式:实际加工数量(箱)*加工费(箱)-超耗料费=应付加工费,每月25日前付清当月加工费,甲方以现金或者汇票支付。

  六、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样版和标准制作。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只要产品达成甲乙双方所确认的样版和标准,皆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

  4、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5.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6.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七、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八、交货方式

  甲乙双方按甲方指定之每批产品发货日期在乙方仓库进行交货,由甲方派驻发货人员与乙方仓库人员按共同清点产品数量签署交货凭证。

  九、物料耗损标准

  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耗损应控制在原浆2%、盖2%、包装箱3%,瓶2%、标签2%以内,超耗部分从加工费中扣除。因瓶子质量所造成的耗损(需瓶厂认可),不属2%耗损控制范围。

  十、装卸

  甲方负责所有原辅材料的装卸,乙方负责免费提供机械予以协助。

  十一、仓储

  乙方负责成品的仓储工作,产品在发运前由乙方负责仓储保管,产品所有权属甲方,出库必须由双方人员共同进行。

  十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塑料瓶购销合同7

  委 托 加 工 合 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别向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证、授权书。

  3.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的设计。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不合格产品可拒绝收货。

  7 .本合同所的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8. 甲方给予乙方包材定金:¥元,直至合同期履行结束,如没有多余的包材,乙方应如数归还给甲方;

  9.合同履行结束时多余出的印有甲方公司的相关物料(包装品、印刷品、瓶子等)甲方自愿以原价购回。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质量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 国家标准 的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使得代加工的产品质量不达标。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 付款方式:

  月结: 每月的25日为对账截止日,次月的10日前必须将货款汇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 包装、运费的规定与要求:

  1、 每6瓶用PE收缩模一小包装,每8个小包装为一箱,一箱的包装规格为:1X8X6(共 48瓶/箱);外用由甲方指定的纸箱材质,用胶带封口。用打包胶条一横两竖进行打包。箱外要在醒目位置标识商标名称、规格和数量。

  2、 运费支付:由乙方支付到甲方公司或直接送到广州市内托运部的运费(包含退换货品在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如气味、不防冻等)所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责包退换。

  注:防冻质保气温范围 -5℃(含-5℃在内)以上至常温;-5℃至-50℃均不属于质保的气温范围。

  2、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或超出质保的气温范围而导致产品变质的,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3、关于该产品的品牌管理权及维护权归属于甲方;乙方只负责代加工生产的业务范畴以内,超出代加工生产的业务范畴以外的由甲方负责。

  4、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乙方根据甲方的市场销售情况和订单数量进行生产,如生产出来的产品未出现质量问题的,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货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坦(包括库存在内)

  6.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事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日期:

塑料瓶购销合同8

  委 托 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产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如下表格),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按合同制订的质量标准及价格执行,委托二、加工费含税 元(含喷码、贴瓶贴、装箱费用)。

  三、 全新透明瓶套每套含 元。(瓶子以双方确认的样品为标准)。

  四、 甲方根据销售计划向乙方下达生产订单,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订单组织在gmp达标厂房组织生产。 五、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以“ ”品牌之贴牌产品,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保健食品注册批件。 六、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经营所需的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产品的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复印件、相关产品

  原料及成分等各项资料,每批次份。甲方应在收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产品的验收。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必需的产品资料,包括批文、厂检报告。 七、甲方负责条款与责任:

  1.负责产品标签的设计与制作。

  2.负责产品设计、投放,宣传资料印刷及销售终端费用。

  3.负责将包装品运送到乙方公司并由其验收。所有包材因乙方仓储、生产包装过程中造成包材污损的,乙方应按甲方采购价进行赔偿,或者请求甲方在货款中冲抵。 八、乙方负责条款与责任:

  1、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须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和名誉,乙方所提供之产品的质量应与报批产品的省市级检验机构的出具的报告书的产品质量相符合。并保证不对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价格及订货数量等商业信息。 2、 若乙方生产的产品,经国家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确定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或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3、乙方须将每批次收到及加工完后的包材库存清单传真至甲方。九、下单付款及运输方式:

  1、甲方通过采购单传真至乙方(采购单双方盖章有效),乙方须及时同甲方确认,甲乙双方盖章明确采购事

  宜,如甲方需增加或减少采购量,或改变采购品种须在乙方生产前及时以采购单书面传真并同乙方确认。 2.甲方根据订货量先交 %定金,余款于到货后个工作日内付清。

  3.乙方在收到定金和一切所需包材后 天内完成甲方定单后,并须将货物发至甲方仓库。

  4.甲方定金及包材到位后,因乙方原因造成迟延交货的,除甲方同意乙方可迟延交货的天数外,超出七日以上每日向甲方交纳缺货总额1%的滞纳金,超出十五日以上除每日向甲方缴纳缺货总额2%的滞纳金。遇有不可抗力情况的除外。

  十、合同有效期地:本合同有效期为__年,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算。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持1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塑料瓶购销合同9

  本保健食品委托加工合同书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保健食品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加工产品名称、加工工序范围和产品规格 委托生产产品名称:

  第二条委托生产的工序范围

  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从原料与辅料进行生产制造、内包、外包的整个过程(混合、插囊、压板/装瓶、包装、装箱、打包)进行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由甲方派技术人员及质量管理员配合乙方指导和监督整个生产过程直至生产处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

  工艺要求:

  产品生产各工序要求:按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执行。

  第三条物料验收

  甲方提供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在乙方仓库进行核查并对数量进行清点、验收。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入库单,乙方每月底向甲方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余料清单,以便甲方做生产成本核算用。

  第四条成品验收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生产记录及乙方检验结果进行收货验收,验收数量由双方进行确认,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批产品合格产品出库单及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单。鉴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并负责质量情况,乙方检验报告单只负责乙方生产过程中水分、装量等的控制和成品常规微生物限度的控制,其他项目由甲方负责。同时声明:装车前的产品一切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装车后,产品的一切毁损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加工单价及付款方式

  插囊及包装:

  产品验收合格后,先付款后提货,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第六条双方应遵守

  6.1 甲方负责提供加工所需的所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以及相关的工艺技术资料,乙方提供加工所需的场地、设备、人员和能源,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和出产品的时间组织生产。

  6.2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代加工产品的生产批准文号的复印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甲方有权在包装盒上打印委托生产厂家乙方的厂名全称、生产许可证号。

  6.3 为便于甲乙双方生产的合理安排,甲方进行一批产品加工时,提前5天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乙方提出加工计划,乙方须于收到甲方提出计划之日起3日内给予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

  6.4 甲方在乙方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后的5天内将本批生产所需物料送到乙方仓库进行备料。

  6.5 物料的质量检验和控制:加工所学的原料、辅料由甲方负责取样检验合格放行,生产过程的质量参数控制由乙方派人现场进行监控;生产管理和设备的操作严格按乙方的管理规定进行。

  6.6 物料的运输和交接:委托加工所需的物料、加工后的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盛装容器由甲方负责提供;特殊情况下,如需使用乙方的容器须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物料交接双方现场进行交接,对质量和数量有异议者可拒绝交接。

  6.7 技术资料的提供与保密: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加工产品的加工工艺、条件等信息,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予以保密,乙方如私自泄露甲方的工艺、技术等信息,需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

  6.8 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甲方每批加工物料的投料量不得低于 kg(以每次投料的各种原辅料总量计),甲方承诺在乙方进行的代加工,合同期间产品不得在其它厂家加工,如果出现此情况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付合格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在其它厂家加工。

  6.9 生产记录的填写与保管:生产记录与检验报告由乙方在交产品时一同提供给甲方,乙方应如实填写批生产记录,当批生产结束及时交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审核与保管,如出现生产记录或物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如果由乙方的原因(如不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工艺设备、工艺用水等所致)造成加工产品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承担甲方受损物料的价值、运输费用的全部损失,物料的价值按甲方提供的购货发票(符合市场价)计,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用;如由于甲方原因(如物料、生产工艺等)造成的加工产品不符合要求,由甲方自行负责,并且甲方须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加工费用。

  7.2 如果出现不可抗拒因素,如突然停电、自然灾害、战争等导

  致的加工过程出现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8.1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意乙方提出修改合同条款,可以补充合

  同的形式商定。

  8.2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至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塑料瓶购销合同10

  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号:LHG110120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霍城县绿河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大写:肆千壹佰元整

  二、包装要求:编织袋包装 三、货款结算方式:提货付款 四、运输方式:自提

  五、材料要求:瓶身PET,瓶盖PE,按QS要求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六、解决纠纷方式:协商及仲裁。凡是因执行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争执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霍城县绿河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霍城县66团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139991952 传真:传真:0999-3129111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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