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12-05 09:17:5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作方案四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的工作方案四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及国省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打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十月突破”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任指挥长,市公安局政委、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市旅游局局长、市工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各乡镇行政正职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同志担任。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全市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协调调度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始终保持持续稳定的整治工作态势;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出成效。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乡镇

  1。各乡镇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同时各乡镇行政正职和村委会主任为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积极组织协调公安、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做好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主体在市、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成立由乡村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机构,设立办公室,明确职责,配备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职干部1至2人。

  3。沿国省道路的乡镇与辖区交警中队联合建立交警巡逻班,辖区交警中队2人、乡镇政府6人,由乡镇政府安排办公和用餐地点,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条件允许的配备交通工具,在乡镇党委政府和交警中队联合领导下,负责辖区国省道路和乡镇政府指定路段的巡逻管控工作。

  4。不沿国省道路的乡镇建立不少于6人的交通协管员巡逻班,人员及必要的办公用品由本乡镇自行配备,在交安委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5。各村(居)委会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在配备交通安全员的基础上,建立不少于5人的交通协管员队伍,在交通安全工作站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村的交通指挥疏导、交通安全宣传和机动车源头管理工作,同时保护本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疏导交通。

  6。积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道路事故隐患、交通秩序乱点、堵点进行排查、整改并做好路障清除和旅游景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教育和管理村民不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堆放物品、不追车、揽客、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故意破坏公共交通安全设施等,同时对追车揽客等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

  7。积极组织学区负责人加大对辖区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积极开展校园和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各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8。进一步强化辖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辖区重点车辆和重点企业的管理以及辖区重点驾驶人的审查工作。同时积极组织交警巡逻班搞好对机动车乱停乱放张贴违法通知书工作。

  9。积极组织协调公安、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职能站所全力做好辖区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集市反弹现象的发生。同时全力搞好辖区国省道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公安局

  牵头组织交通秩序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力抓好集中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努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1。交警大队要加强对辖区国省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管控,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数码相机和电子监控等科技设备和管理手段,切实加大对酒后、醉酒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疲劳驾驶、故意遮挡、单挂、倒挂机动车号牌、超速、客车超员、机动车乱停乱放和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要加大对旅游景区交通秩序的管控力度,加大对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交警大队要对全市所有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交通秩序乱点、堵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多发、隐患路段和交通秩序乱点、堵点建立台帐,对于能整治的要立即整改,属于其他部门负责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或发交通事故隐患通知书,并报请市政府协调迅速整改。

  3。交警大队要强化车驾管源头管控措施。与交通、教体、安监等部门紧密协调,大力开展“清车清人”行动,重点对营运客货车、危化运输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驾驶人进行大清查,建立基础信息台帐,分包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车辆和驾驶人逐个进行资质审查,通过现代化科技手段强化客运车辆、危化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动态管控。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杜绝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机动车辆进行审验和办理注册登记。

  4。城区交警队要加强对城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实施精细化管理,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乱停乱放、黄标车、三轮车闯禁行、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以及工程运输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将民警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的纠正、教育情况,对堵点、乱点的指挥疏导效果,以及管段辖区交通事故的下降比,作为考核内容,完善考评办法,落实奖惩措施,提高城区见警率、管事率。协助交通部门做好打击“黑出租”工作。

  5。城区交警队要加强对市区道路的堵点、乱点排查,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生在辖区的交通事故,及时快速到达事故现场做好现场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做好市区道路及提升改造后的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配套设施的安装设置工作,做到科学、规范、合理。深入机关、学校、油区、社区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市区主要路口展示交通事故展牌和发放宣传材料。

  6。城区交警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协助城管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7。治安大队要积极协调各派出所,组织一村一警在乡镇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县乡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并加大对旅游景区追车、揽客以及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故意破坏公共交通安全设施等扰乱公共交通秩序行为打击力度。要加强机动车源头管理和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同时接到有扰乱公务、暴力抗法行为的报警后要安排警力快速出警、快速处置(10分钟以内必须赶赴现场),要认真履职尽责,不得推诿扯皮。对移交扰乱公务、暴力抗法的案件,要依法进行顶格处罚,两天内必须处理完毕,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城管局

  牵头组织城市管理工作,使市容环境差、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及渣土运输车等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质量。

  1。积极组织人员严禁市区内建筑施工占路堆料,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2。规范经营秩序,严禁道路两侧摆摊设点、店外经营,确保在批准区域或从事早餐经营活动的不得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加大同城市规划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对市区道路上存在的早市夜市进行规范化管理。规划局负责做好城区早市夜市的规划布局设置工作。

  3。对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全密闭化运输,并纳入公司化管理,积极协调交警大队强化对渣土运输车的动态管控,达到防遗撒、扬尘要求,并通过交管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对渣土车违反运输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随意倾倒、抛洒、污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全方位净化、美化城区道路两侧环境。科学合理增加停车位,加大非机动车道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力度。

  5。负责营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取缔工作,启动三轮车更换微型机动车的工作。

  (四)交通局

  牵头组织国省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打场晒粮、环境卫生整治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国省道路的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明显改观,路容路貌和交通形象大幅提升。

  1。要进一步做好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巡查管控,完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重点治理急弯、陡坡以及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平交道口等特殊路段,要列出整改时间表,通过改善通行条件,消除不安全隐患。

  2。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由辖区乡镇统一调度指挥,严厉打击在国省道路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堆放物品以及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辖区国省道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努力实现国省道路的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明显改观,路容路貌和交通形象大幅提升。

  3。全面提高城区和农村公交车运行服务水平,合理设置城区和农村客运停靠站点,进一步加强城区和农村客运规范管理工作。协调公安部门做好打击“黑出租”工作。

  4。积极协调交警大队对全市所有客货运车辆进行一次仔细认真的排查,重点是驾驶人准驾资格,对发现的准驾车型和准驾资格不符的,坚决予以停运。

  5。组织人员摸排统计全市所有新换公交车辆,对还未上牌照的公交车要督促其抓紧时间到交警支队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的要坚决予以停运。

  (五)工商局

  做为沿国省道路集贸市场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在辖区乡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对集市进行严格管理,每逢集市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规范集市的经营秩序,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要从严治理国省道路两侧门店店外经营的行为,确保国省道路安全畅通。

  (六)教体局

  牵头做好辖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和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教育学生上下学及假期期间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自身安全,特别是不要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同时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把好接送学生车辆出门关。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明确责任,稳步推进,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联合执法,形成合力。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特点,认真分析、梳理明确本单位的任务目标,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将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负责人,确保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难度大、设计面广,各部门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方式方法,突出以疏为主,疏管结合,做到文明执法,防止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四)强化督导,追究责任。指挥部将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组织评价交通安全状况,研究重大交通安全问题,公安部门要牵头组织督导小组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并对各单位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定期进行通报。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推诿扯皮、措施不力而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信息反馈。各单位必须明确一名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要于每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的工作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另外,各单位主管领导和信息报送人员姓名、联系电话要于4月10日上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成效,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全区火灾形势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即日起至9月20日,紧紧围绕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中心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全员动员、全力以赴,广泛发动行业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各项工作,确保全区实现“三个不发生”:纪念活动期间(9月1日~9月5日)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攻坚行动期间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灭火救援中不发生因处置不当造成意外亡人事故。

  二、组织

  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为组长,消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集中攻坚暨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

  三、检查重点及措施内容

  (一)检查重点

  ⒈经发局:重点检查工业企业;

  ⒉社会建设管理局: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网吧、游戏厅;

  ⒊规划建设局:重点检查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和燃气企业;

  ⒋三产服务业办公室:重点检查加油站、宾馆、饭店等;

  ⒌卫生所:重点检查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⒍安监局: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⒎派出所、消防中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并负责对各部门开展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⒏农村工作局:重点检查涉氨企业,督促各村对小微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其他各部门也要结合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

  (二)工作措施及内容

  ⒈全力加强火灾防范工作。

  在前阶段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薄弱环节,8月10日前,各部门、单位要制定集中攻坚阶段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职责任务,逐级部署到位;8月30日前,消防中队及派出所要分别召开二、三级重点单位例会,部署社会单位全面完成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和自我评估;要加强对二、三级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集中攻坚行动期间必须全部检查一遍;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防止小场所发生大火灾;区消委会将对各村(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情况开展考评;9月10日前,规划建设、社会建设管理、经发、安监、农村工作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切实解决前期检查遗留的突出问题,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并上报工作总结;9月15日前,区消委会将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验收考评,并将专项验收考评情况报区安委会。

  ⒉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

  要把人员密集场所始终作为火灾防控重点,实施严格的执法管控措施,切实提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对前期集中检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少年儿童培训机构、医院等重点场所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各行业主管部门抓紧落实整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8月15日前,还未召开协调会的镇(区)要召开会议,解决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的整治措施,9月20日前,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完成隐患整改。

  ⒊大力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各部门、单位、村(居)、企业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密集开展夏季消防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户外视频、车载视频、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高频次宣传提示,广泛张贴夏季消防安全宣传画、挂图、标语,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教育部门要注重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的教学活动。在8月25日前,各部门、单位、村(居)、企业要完成消防宣传“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集中宣传活动、组织一次灭火或疏散演练、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活动、悬挂一幅消防标语或宣传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单位、村(居)、企业是此次集中攻坚和安保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带队督导检查,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研究部署、抓好落实。

  (二)严格纪律,强力推进。

  各部门、单位、村(居)、企业要严格执行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加强部门联动,全力投入夏季消防检查集中攻坚行动。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分级监管的原则,切实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动规划建设、社会建设管理、安监等部门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查处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关停一批严重火灾隐患单位,整改一批突出消防安全问题。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单位、村(居)、企业的领导同志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区消委会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区夏季消防检查集中攻坚暨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度予以推进,对安保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夏季消防检查集中攻坚暨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全保卫活动期间,区消委会办公室要注重活动资料收集,根据时间节点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消委会办公室。

工作方案 篇3

  为创建XX市“文明乡镇”,切实改善镇机关卫生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提升文明程度,按镇党委、政府要求,在镇机关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卫生创建活动。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保持机关辖区清洁卫生、提高生活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为目的,以“三治四化”为主要内容,明显改善卫生状况,规范机关垃圾堆放秩序、卫生环境、培养文明习惯。

  二、工作要求

  “三治”

  1、治脏:垃圾堆放点:垃圾车停放处,垃圾车停时,请把垃圾堆放到车上,垃圾车走了堆放绿化带边上,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办公楼一楼卫生间踏步口严禁堆放垃圾,树牌说明,请共同遵守保持清洁,违者罚卫生工日一个,如果发现一次,罚清扫机关院内卫生一次。机关院内不能出现“脏、乱、差”。要做到无垃圾暴露、无 蜘蛛网渣、无杂草丛生、无污水横流。

  办公楼室内室外常保清洁,物品放置整齐有序,建筑物上无显露的尘垢。

  干部职工宿舍:楼上楼下、房前屋后干净整齐,无卫生死角;室内地面干净清洁,无苍蝇、无灰尘,窗有纱、门有帘、物品摆放整齐;厨房地面干净无污水,厨具、餐具干净无污垢;厕所卫生达标;门前无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

  严禁放养牲畜和栽菜:即不准养鸡、鸭、鹅、狗、兔、等其它牲畜。无白色污染、无人畜粪便;路面无积水、无垃圾堆放、无杂物。

  2、治乱: 制止游街叫卖入内叫卖和经营;制止精神病人入内影响机关工作秩序。

  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禁止机动车辆乱停乱靠、随意随地掉头等违规行为,做到停靠有序,秩序井然。摩托车、自行车划线定位有序停放,摩托车一律停放在摩托车库内,严禁摩托车停放在办公楼前车位上。干部职工的小车一律停放在车库和操坪边上。来客车辆相互告知停放地点。

  规范机关院内设施管理。镇机关干部职工和家属居民居等各处庭院围墙及其内部不得乱搭乱建:亭、榭、台、池等其它配建。

  机关院内: 无乱贴乱画、乱牵乱挂,屋顶平台无乱堆乱放。

  3、治害: 发动群众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等灭害防治活动,严堵疾病传播源头,确保机关无重大流行性疫情发生。

  “四化”

  1、绿化:常年的绿化地段,营建绿色庭院。现有的树木和绿化带切实加强管护,对损缺的树木和绿化带及时补植齐全,推行定植造、定养护的责任制,确保绿化机关覆盖率达到30%。无断株和踩踏现象。

  2、硬化:机关院内所有坪、亭、巷全部硬化。做到无积水、无坑槽;排水沟做到无污泥。

  3、亮化:尽快完善和恢复路灯。安装霓虹灯、蓝球场射灯等亮化设施,提升机关的亮化水平。

  机关现有路灯保持完好无损,确保院内清晰明亮。

  4、美化:院内的.绿化景点定期修复、养护,户外广告制作规范、美观。

  院内其它建筑物外墙统一装饰,污损的墙面要粉刷一新。

  三、工作机制

  1、管理方式: 以日常管理形成常态为主要方式,以“百人治脏”、联合执法等大型行动为推动、造势,既注重机关组织引导,又注重干部群众卫生习惯、文明生活方式的养成,形成既有形式、又有实效,全民既参与行动、又共享成果的局面。

  2、监督检查: 机关设立督查小组:负责对机关卫生环境的检查。实行一季一检查一通报,半年一评比,年终总评。

工作方案 篇4

  为加强党和政府在基层社区的执行力,提高行政与服务效率,探索新型社区管理体制,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居民自治,深入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根据珠金办[20xx]2号文件《XX区关于开展社区工作站试点工作的意见》,我镇拟成立三个社区工作站,将三灶社区作试点单位,并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使社区工作站按要求尽快组成并顺利开展工作,经研究成立三水镇社区工作站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梁观好;

  副组长:陈松源、赵洁萍;

  成 员:吴财友、薛宇、关欢球、李金辉、韦忠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洁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财友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社会事务办。

  二、成立社区工作站的目的和意义

  1、通过探索新型社区的运作模式,加强社区功能,提高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不断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创新社区管理体制。

  2、实现社区承接行政事务与开展自治事务相互分离,实现行政事务专人管与社区服务大家做相互促进。

  3、确保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的逐步实现;确保党委和政府各项工作在基层社区的有效落实。

  4、为搞好社区服务与落实议行分设创造条件,为实现居民自治与构建和谐社区奠定基础。

  三、社区工作站的性质和工作原则

  社区工作站的性质: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区的工作机构和服务平台,承办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社区的有关工作;社区工作站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民政部门的指导,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

  社区工作站的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原则,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建设的领导核心,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法办事原则,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居民群众的民主自治权;行政效能原则,社区工作站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行政效能;职责明确原则,社区工作站主要承接上级党委政府委托或下移的行政性事务;社区居委会依托社区服务站主要开展面向居民群众的各类服务工作。

  四、社区工作站的职责

  1、承办政府工作部门委托交办的治安、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城管、计生、卫生、民政、人口、就业、文化、法律、环境、科教、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2、积极支持、配合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居民依法自治,支持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社区服务。

  3、对本社区公共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协助社区居委会处理各项居民公共事务。

  4、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社区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协助社区居民和辖区各类组织、单位办理上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审批或备案的各项事务。

  五、社区工作站的人员编制和人员管理

  1、社区工作站根据面积、人口和工作量,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编制。

  2、人员安排:工作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一名,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原则上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下设组织、治安、计生、民政、环境卫生、文化教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专员若干名;并配备一定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社区工作站招聘一定数量的计生、综治、环卫等临聘工作人员。(具体数量根据工作量由工作站与镇政府协商而定)

  3、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实行雇用制管理。

  4、原社区工作人员的过渡:原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工作人员(社工)经本人申请,通过镇政府考核合格后转入工作站;站长、副站长由镇政府决定任命;站长、副站长及其他过渡招聘人员名单,由镇府报区民政部门备案。

  5、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的招聘:除过渡人员外,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出现缺额的,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条件及办法由镇政府参照雇员雇用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考,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考核结果确定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并签订雇用合同,由镇政府统一调配使用。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每一雇用期为三年,可连续雇用。

  6、社区工作站人员的考核:镇政府负责对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雇用期限满的考核,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平时工作实绩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年度考核和雇用期满考核的结果作为对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的续聘、奖惩的依据。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六、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性经费和工作经费

  (一)工资福利性经费。

  1、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拨付方法参照金湾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2、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的拨付与分配,实行工资福利性经费包干,镇政府确定具体分配办法的管理方式。

  3、社区工作站站长的工资福利性经费按2800元/月,副站长按2450元/月,其它专职工作人员按2200元/月的标准核拨;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不得享受任何其它兼职工资、津贴、福利待遇。

  4、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享有休假权,具体标准按照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执行。

  5、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保险待遇。

  (二)工作经费。

  1、日常办公经费按专职人员数,每人每月500元核定。

  2、一般工作经费本着够用、节约的原则,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确定。

  3、镇有关部门需要社区工作站完成的临时性、非常规性工作,向镇政府申请经费后,实行“费随事转、权随责转”的原则,给予工作站工作经费或补贴,社区工作站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确定。

  4、计生、治安、环卫等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经费,按各类人员的配备标准和劳动定额核定。

  七、社区工作站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

  1、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和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性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

  2、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分别设立帐户,独立核算,由镇会计中心统一管理,并接受镇财政、审计、民政部门的监督。

  八、社区工作站与镇、社区党组织的社区居委会的关系

  1、社区工作站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镇政府对社区工作站的各项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

  2、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工作站要积极协助社区党支部开展党建各项工作,社区党支部组织党员代表对社区工作站的各项工作进行评议、监督。

  3、社区工作站与社区居委会没有隶属关系,应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社区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区。社区工作站应为社区居委会开展各类社区服务提供便利和条件。

  4、社区工作站负责执行社区居委会的决议,对本社区公共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九、社区工作站的制度建设

  社区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参加的社区事务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社区事务公开制度、财务制度、学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等。

  十、具体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20xx年2-3月为调查研究、制订方案阶段。

  2、20xx年3-5月为宣传、发动阶段。

  3、20xx年5-8月为实施阶段。

  4、9月上旬召开试点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二)具体要求

  1、于20xx年5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试点社区居委会名单一并报送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根据试点工作的开展,制订配套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同时抄报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

  3、镇各社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对试点工作要全程跟踪、指导,发现问及时上报,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各社区建设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大力支持试点各项工作,合力推进社区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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