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11-16 11:38:5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方案范文汇编五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工作方案范文汇编五篇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省文明委统一安排,今年我省将进行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创评工作。为确保我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创建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办字〔20xx〕99号)、市文明办《创建**省第四届文明城市工作测评任务分解表》和市**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发〔20xx〕40号)要求,立足**职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迎接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大力夯实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完善有关文明建设机制,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顺利通过**省文明城市检查,为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奠定基础,为“**争得应有地位,人民过上小康生活”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创建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区局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区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

  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负责创建全省文明城市活动的组织、检查、协调等相关事宜。办公室主任由区局副局长***兼任。

  三、工作任务目标及分工

  (一)集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

  集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实行局党组成员挂点制度,负责监督督促各集贸市场的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局机关各单位、基层分局要按照各自承担的责任,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我区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水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把我区集贸市场建设成为环境整洁、购物方便、卫生安全、管理有序、群众满意的商品交易场所。

  1.上市商品要划行归市,市场按经营种类分区经营,有市场商品分类标志,参加集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到指定地点交易,不得在场外交易。

  2.清理集贸市场的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行为,集市无摊外摊、场外摊,确保文明经营,秩序良好。

  3.清理整顿市场内无证经营、销售过期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把好市场准入关,做好经营人员索证索票、验证验照工作。

  4.加强集贸市场的内部管理,清理整治市场内乱搭乱堆杂物,改善市场内摊位设施的整洁,争取腾出更多摊位满足经营者的需求,满足周围居民群众的生活需要;有专职保洁人员随场保洁,做到垃圾不落地,卫生无死角,市场照明、通风良好,上下水畅通,场内无积水,市场内公厕标志醒目,有人管理,地面清洁,无垃圾污物、无异味;清理场内乱牵乱挂物品、乱贴乱画广告、乱堆乱搭杂物,电话电线网路布置整齐,各类商品摆放整齐,道路畅通,市场口无占道经营摊点。

  5.协调交警部门对集贸市场交通秩序进行管理,在相应的地段划线供各种小车、货车临时停放,划定部分人行步道作为临时摩托车停车位,保障路段的通行顺畅,避免拥堵现象发生;要求市场开办者派专人进行车辆停放的管理,确保市场内无车辆进入,市场外车辆分类、整齐停放。

  6.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研究集贸市场管理的长效工作措施,争取解决城南市场和黄土岭市场硬件设施陈旧落后的问题,彻底解决城区市场周边乱摆放严重、交通混乱等老大难问题。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二)六小行业无证照经营行为清理工作

  清理六小行业(即小餐馆、小食品店、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浴室)无证照经营行为,重点清理食杂店和餐饮店。一是按照“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耐心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对“六小”行业的**营业执照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现场改正,对不能现场改正的,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六小”行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予以取缔。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三)户外广告的整治工作

  清理整治的重点是:(1)烟草户外广告;(2)户外广告发布的内容和登记审批的内容不一致的,未按照核准要求,擅自改变内容或规格发布的;(3)未按照核准登记的地点、期限、形式或数量发布的;(4)广告含有不良文化内容、有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5)户外广告中没有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的;(6)发布广告内容虚假,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四)创文明城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迅速收集整理创文明城工作所需的文件、图片、总结等资料,及时提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五)窗口行为规范化服务

  遵循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不断提升窗口服务工作作风、效率和水平,以热忱文明的服务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优质高效的服务水准,打造讲规范、负责任、高效率、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的规范化**窗口,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树立优秀的**窗口形象。规范化服务标准如下:1.有明确有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无服务质量问题。2.营业场所环境整治,设施齐全;3.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4.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5.有高效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1日-9日)

  成立相应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目标、部署工作、落实责任。

  (二)整体推进阶段(20xx年9月10日至9月20日)

  召开动员大会,进行责任分解。各责任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并按照要求,准备迎检资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报市局创建办。

  (三)迎接检查考核阶段(20xx年9月20日至10月)

  区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局创省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各基层分局和机关各单位对照创建标准,查缺补漏,难点问题要突击整改,全力做好迎接检查组的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今年的省级文明城市创评工作系关我市能否继续保留**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能否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得资格,是对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一次重要检验。机关各单位、各基层分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区局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动员全局全民参与,全力做好迎接创建测评复检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各基层分局和机关股室要在区局党组的领导下,一手抓好“创建”整治工作,一手抓好日常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保证“创建”工作部署和突发情况能及时上传下达。同时,要将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单位,具体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三)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创建”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动员,采取召开会议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创建**省文明城市复检工作的意义。动员、发动广大经营人员充分发挥“三自”作用,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形成全社会参与,人人动手,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

工作方案 篇2

  一、目的

  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为充分调动制造部员工工作积极性。建立起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把员工的薪酬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制造部副经理以下所有从事非计件制及计件制工作的员工。

  三、员工薪资构成及分配办法

  根据公司《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相关规定,本部门员工薪资由职级工资、工龄工资、点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补(津)贴三部分构成,其中,职级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

  1.职级工资

  由各制造部制定内部员工薪资定级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岗位关键度、个人工作能力等考量因素,参照《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之2.10《各制造部岗位、职级及薪资范围表》确定。

  1.1基本工资

  该部分以职级工资总额的线配胶员、封装作业员、DISPLAY线配胶员、压PCB作业员:30元/月;LAMP线封装领班、品管、DISPLAY线其他封装人员:15元/月。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奖外,须以实际缺勤天数扣发本项补贴。

  注:此项补贴包含在各制造部当月交库计件产品制造工资成本总额之中,公司不另行发放。

  4.4夜班补贴

  该项补贴由制造部发放,适用于从事计件制工作夜班员工,补贴标准是:凌晨1点后3元/班,凌晨4点后5元/班。

  4.5加班补贴

  该项补贴由制造部发放,适用于需加班从事计件制工作的手动工序员工,补贴标准是:2元/小时。

  4.6病假补贴

  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对正常办理病假手续并能提供有效诊断证明的员工给予病假工资待遇,

  4.7公假补贴

  凡国家规定的各种公假,如丧假、婚假、探亲假、产假等,在履行公司规定手续后,可依据相关规定享受24元/日的公假补贴。

  四、试用期员工薪资待遇规定

  处于试用培训期内员工,在其通过试用考察期后,其试用期薪资级别原则上依据其个人工作能力及拟聘用岗位参照公司《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之2.10《各制造部岗位、职级及薪资范围表》在末级内确定;在此期间内,除可依规定享受学历与职称津贴外,不享受任何其它形式的补(津)贴待遇,但从公司内其它部门调进本部门试用培训、此前已通过进厂试用的情形除外。

工作方案 篇3

  为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形成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城市氛围,使全区真正成为投资者和广大居民的“平安区”、“放心区”,根据“平安重庆”和“平安”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我委决定在全区建筑企业和建筑工地广泛开展“平安工地”行动,具体实施方方案文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平安工地行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以推进城市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以建筑工地现场管理为重点,以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制为抓手,狠抓建筑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和综合治理防范措施的落实,使工地防范体系得到健全,各项现场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工程质量水平较高,安全施工规范,违法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止,建筑工地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为创建“平安”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原则。整个行动在区建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企业作为实施主体,应积极支持和响应,参与到整个行动中来,落实好、组织好、开展好该项行动。

  2.以人为本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整个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3.依法管理原则。本行动方方案文案的制定和实施,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与有关政策相衔接,符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政府监督部门依法开展各项行动。

  4.预防为主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特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5.分工负责原则。各科室站和施工企业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各项活动开展中涉及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建筑工地开展“平安工地”行动,要实现:三个健全、四个提高和五个不发生。

  三个健全:

  1.健全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防控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投入和保障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按要求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

  2.健全建筑工地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改进和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评价体系和监管体系,加强薄弱环节和地区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分类指导,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

  3.健全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管理体系。强化扬尘控制的主体责任及行政监管责任,建立内部监管责任考核体系,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施工扬尘控制职责,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四个提高:

  1.建筑工人质量安全施工技能得到提高。通过举办建筑工地农民工技能比赛和农民工业余学校等方式加强对农民工操作技能的培训,使其质量安全操作技能逐步得到提高。

  2.工地项目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通过建委出钱,企业出人、社会出力的方式开展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其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3.政府监督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得到提高。通过“走上去、走下去、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府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使其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得到迅速提高。

  4.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得到提高。通过行动的开展,力争安全事故发生率、安全人员伤亡率、质量问题投诉率均比去年下降30%。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高。

  五个不发生:

  1.不发生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

  2.不发生建设工程群体打架斗殴和恶性刑事方案文案件。

  3.不发生建设工程施工不文明和扬尘控制不力的现象。

  4.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引发的群访集访事件。

  5.不发生计划外生育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通过“平安工地”的创建,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力争成为“有信誉、有形象、有实力”的“三有”企业,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能在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谋求到自己生存发展的空间。

工作方案 篇4

  为实现热线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其作为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政府职能,结合《**区热线办理工作暂行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 明确责任

  市长热线是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了解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为了更好完成市长热线办理工作,必须要高度重视。

  1、把市长热线办理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实行A、B岗制度,定期研究办理工作。

  2、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3、市长热线派单由镇主要负责人签批,限期办结,签署意见后反馈处理结果。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由调查回复负责人牵头各相关部门主动协调、积极配合、按时办结,及时反馈。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1、建立制度、规范运行。对市长热线网上派单交办件,建立签收、送阅、呈批、办理、反馈、立卷归档等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签收、交办、办理、反馈、回访、报结、统计、分析、信息报送、整理归档等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2、严格限时办结制度。对政府服务热线下派的电子派单要及时接收,尽快研究落实,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对市长热线交办的咨询类事项,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求助类事项,接到紧急类求助,被指派工作人员须立即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情况下必须于30分钟到达现场,并与24小时内处理完毕;投诉类等复杂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建议类事项,需认真记录、分类、归纳、整理,利用报告、简报、通报等形式予以编发,反映社情民意,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各类事项办结后,承办人必须在向反映人反馈结果后及时将处理结果经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反馈给区政办综合室,因情况特别需要延期的要提前申请延期,由调查回复责任人向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专人网上申请延期,延期总天数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3、协调督办。热线办负责跟踪督办政府服务热线交转办事项,督促承办人按规定时限办结并上报办理结果。

  三、确保工作成效,严格奖惩制度

  1、承办人要转变工作作风,秉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承办的派单积极处理。凡有条件解决的及时解决;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拉;因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等无法解决的,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2、对办理工作成效显著,反映人通过认可方式提出表扬的,一次奖励50元,对投诉类的疑难问题处理回复及时,群众满意,提出表扬的`,一次奖励100元;提出可行性建议被采纳或工作经验在全区范围内推广的,一次奖励300元;对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群众满意,得到市、区领导批示肯定、表扬或者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一次奖励500元。

  3、在办理时限内无法解决又没有申请延期的,延迟一天罚款50元,两天罚款100元,全镇通报批评;对因承办人工作不力,受到批评的,每次罚款100元,受到媒体曝光的每次罚款300元,大会通报批评,一年超过三次的交镇纪委调查处理;对反馈内容与办理情况不符,夸大办理效果、弄虚作假、答非所问、敷衍搪塞的每次罚款100元,全镇通报批评;对回复不及时,致反映人或其他群众再次反映同一问题的或既不按时回复,又不说明原因的,每次罚款100元。情况严重的交镇纪委调查处理。

工作方案 篇5

  为加快解决影响我镇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12号同时结合泰姜政办[20xx]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镇政府决定从3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通过采取“限期整改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等综合措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检查内容

  (一)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重点检查重金属、电镀、化工、机械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的工业企业,污水、垃圾等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主要排查治污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处置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持证排污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

  (二)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情况。主要排查园区污水处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落实情况。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全面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重点检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未验、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越权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检查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情况;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五)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化解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重点检查近三年以来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信访案件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梳理排查到部、赴省信访问题化解情况;环保部和省通报、交办重点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媒体曝光重点环境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三、检查方式

  大检查实行属地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镇(村)检查、区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按照区统一部署,制定全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企业自查,环保、工业园区办、村建、安全、工商等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大检查工作。

  (二)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报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情况登记表,按时报至镇环保办。

  (三)镇将组织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重点督查环境问题突出、整治任务较重、整改进展缓慢的企业和单位。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前)。完成本镇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并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企业自查阶段(3月31日前)。通过发布公告、向企业直接发放通知等多种形式,组织排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10月20日)。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工业园区、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开展全面检查。

  (四)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跟踪做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统筹负责大检查总体方案谋划、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等各项工作。确保大检查任务清、责任明、效果实。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二)加强部门联动。环境保护大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合力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做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宣传、广电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张甸情况、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园区办、工业、国土、环保、村建、集镇办、城管、工商等管理部门共同做好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工作;招商办、园区办、工业部门要加快淘汰化解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集镇办要组织做好镇污水处理厂的自查工作;环保办要做好大检查组织协调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公安、司法和环保部门要以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契机,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三)依法从严处理。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应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对检查时新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报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应报区环保局依法处理。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报局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即时报区环保局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报局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动企业守法自律。在环保大检查过程中,要向企业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新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宣讲到位,让企业知法守法,切实履行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主动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及时公开环境管理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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