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工作方案锦集八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方案 篇1
为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和《福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工作,推动我街道政务公开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促进宏路街道经济和社会全面快速发展,根据福州市、福清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1、加强对政务公开的领导。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党工委领导、办事处主抓、纪检监察监督协调工作格局,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度。要根据工作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继续巩固政务公开成果。在总结以前推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热点”和工作的“难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使政务公开工作成为一项基本工作的制度。
3、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进一步充实公开的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改进完善政务公开的做法、政务公开要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公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职责分工、办事指南、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事项。
4、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监督体系。建立举报投诉监督网络。纪检负责关于政务公开的举报、投诉和监督、检查工作,要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并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处理有关举报和投诉。要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评议行风、企业评议部门、村民评议政府及群众访谈、问卷调查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和政府工作的评价意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聘请民主党派、群众团休、人大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督促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5、政务公开工作要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并围绕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围绕监督制约权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围绕依法行政和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等方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要注意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推出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推动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为保证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落到实处,街道直属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做到:
1、全在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培训和教育,使机关工作人员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适应政务公开的需要。
2、制定严格的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与政务公开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尤其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投诉处理、违规处罚和考核奖惩等方法,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地开展。
3、建立高效便捷的服务形式。凡对外服务窗口单位,要创造条件实施“一条龙”服务,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挂牌上岗,持证执法、热爱群众和社会监督。
4、加大督导和查处力度。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督导、检查、确保政务公开的全面落实。要加大对举报、投诉的查处力度,凡有举报、投诉,都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群众反馈情况,确保政务公开顺利开展。
工作方案 篇2
一、方案宗旨
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委宣传部建设文化强省指示精神,努力推动安徽文艺大发展、大繁荣,重振文学皖军雄风,再创安徽文学新辉煌。
二、工作目标
创造浓厚文学氛围,建立文学可持续发展机制,努力发掘文学新人,鼓励新创作品,戮力打造文学精品,强力提升文学皖军在国内知名度。
三、实施单位
安徽省作家协会。
四、实施形式
新创作品大奖赛、各市竞赛、南北中争先创优。
五、文体要求
散文、随笔(字数一般限制在5000字以内,长篇或结构紧密的成组散文随笔字数可放宽到3万字)。
六、奖项设置
奖项设市级奖、区域大奖和安徽省首届散文大奖赛大奖。
区域划分——皖北区:淮北市、宿州市、阜阳市、亳州市、蚌埠市、淮南市。皖南区:马鞍山市、芜湖市、铜陵市、黄山市、宣城市、池州市。皖中区:合肥市、六安市、安庆市、滁州市及省直(省直由大奖赛办公室代评)。
七、奖项冠名
1、市级奖冠名及相关奖励由各市文联作协(各行业企业文联作协及高校团组织、文学社团)自主决定,报大赛办公室备案。
2、区域奖拟分别冠名为:淮河散文大奖、江南散文大奖、江淮散文大奖;奖名所有权属安徽省作家协会。
3、欢迎各赞助、合作单位参与各大奖项冠名活动。
八、实施办法
此次大奖赛分三个层级,依次进行。
大奖赛从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2月结束。
1、XX年6月大奖赛启动,各市开始组织创作,征集大奖赛参赛作品。可结合本市当年文学工作安排,在省作协支持下,举办文学讲座、研讨会等文学活动。XX年9月各市评出本市大奖赛获奖作品15件,并于9月28日前将本市获奖作品打印件或复印件各5份及作者参赛申请表、申报排名表各1份报大奖赛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凡举办市级评奖的市文联或市作协,即获得大奖赛优秀组织奖证书。
2、各行业、企业文联作协及高校团组织可参照“实施办法1”,单独组织评奖,并分别向安徽省作协报送参评作品8件。
3、会员超过50人的大中型文学社团可参照“实施办法1”,单独组织评奖,经所在市文联作协盖章认可后,可向省作协报送参评作品5件,这5件作品将纳入其所在市文联作协报送的参评作品中(不占所在市报送名额),参加后续评奖。
4、XX年11月中旬前,省作协组织专家分皖北、皖南、皖中三片,评出区域大奖赛获奖作品若干,由省作协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者所在市县或行业、高校团组织、文学社团将分别获得优秀组织奖金牌证书。
5、20xx年1月前,省作协组织评委评出安徽省首届散文大奖赛金奖作品1件、银奖作品2件、铜奖作品3~6件。获奖作者所在市县或行业、高校团组织、文学社团将获得优秀组织奖白金证书。20xx年2月前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向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证书。
6、宣传、研讨、结集出版获奖作品。
九、参赛要求
1、参赛作者应有安徽户口;或虽为外省(区、市)户口、外籍人士,但现在安徽工作(学习、生活)已满一年。
2、每位参赛作者限报一件作品。
3、申报评奖期间作品在公开发行报刊发表或出版社出版不影响申报;XX年6月之前在公开发行报刊发表或出版社出版的作品不参加评奖。
十、机构设置
设大奖赛办公室和组联处,祝越任办公室主任,余同友任组联处主任。办公室设在安徽省作家协会,电话:0551—62888244;邮箱:zxzy1966@126.com,或ahzx1971@126.com;地址:合肥市芜湖路168号同济大厦6楼,邮编:230001。
十一、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拨款,省文联专项拨款,省作协业务经费,合作单位赞助,其他合法来源。
十二、资金使用
1、证书制作;
2、评审及奖金;
3、讲座,研讨会,新闻发布会,颁奖会;
4、大奖赛筹备及办公;
5、其他相关开支。
十三、修改解释
本方案修改、解释权属安徽省作家协会。
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局当前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巩固成果”的总体要求,突出以预防为主,真正摸清、摸全、摸透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重点区域、环节的潜在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否将农村自办宴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和制定相关机制,是否有工作轨迹。
(二)检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建立农村自办宴席的信息收集、报告、备案工作机制。
(三)检查乡镇政(街道办事处)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农村自办宴席现场食品安全技术指导。
(四)检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及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严格检查宴席举办者、承办者原辅材料的购进使用情况;原辅材料、成品菜肴的存储、留样、“三防”管理。
(六)检查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情况,是否落实“五专”管理制度。
(七)检查加工人员的健康证明、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等证明情况。
(八)检查用于自办宴席消毒、冷冻冷藏、食品留样、三防、垃圾存放等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听汇报。听取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查台账。查阅农村自办宴席监管工作开展相关文件、工作记录、档案资料等。检查乡镇(办事处)是否建立农村自办宴席信息收集、报告、备案工作机制,是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农村自办宴席现场食品安全技术指导,是否对农村自办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进行备案、登记造册,是否报告和协助处置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看现场。现场查看宴席举办者、承办者履行备案、环境卫生、操作过程情况;查看宴席的承办者资质情况,是否按规定取得健康证、农村厨师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资质合格性证明文件;查看原辅材料、菜肴成品是否按规定严格执行存储、留样等相关制度。
(四)访厨师。积极走访农村自办宴席厨师,全面了解农村厨师对当前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规章制度的了解程度,全面了解农村厨师在承办宴席过程中履行承办者相关责任的情况;全面了解农村厨师对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知识的掌握及运用情况。
四、时间安排
成立3个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项督查工作组,分别由三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实行划片分区、责任到人的制度,于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为期30天的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项督查工作(名单及责任区域附后)。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深刻认识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以对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全面排查治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根据工作目标和排查整治工作任务,用心思谋,精心组织,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责任,大力营造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监管人员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把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三)加强督查,做好总结。工作人员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出勤,随传随到。食安办将派出督查组,分阶段、分区域对各片区、乡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在此次排查整治中效果不明显、工作走过场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格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强化信息反馈。各工作组要强化信息反馈,实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周报制度,要落实专人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二报机关办公室。
工作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工作,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滁防〔20xx〕16号)精神,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利用二年的时间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气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源头控制、技术防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深入排查整治违法违规,加大对电气、消防商品经营者的检查力度,从严整治电气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滁城流通领域中的各类电气、消防商品及其经营场所;建材市场、灯具店、家居城、电器城、商场超市、五金电器商店、商业集中网点;经销各类消防栓、消防泵、灭火器、耐火材料等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经营商店、批发户等场所。
三、主要职责任务
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通知》(滁防〔20xx〕16号)内容,工商部门负责打击和查处流通领域建筑假冒电气产品和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伪造产地,以及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电气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生产、经营电气产品活动。
四、任务分工
企业个体监管科:1、负责牵头落实电气防范专项整治工作;2、制定《滁州市工商局关于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组织市局经济执法局、消保、商标科等科室局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执法检查;4、组织查处无照经营执法活动;5、组织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安排布置的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报表等各项任务。
消保科:1、组织电气、消防商品抽检监测,制定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2、加强对电气、消防商品整治工作的.宣传。
经济执法局:1、开展电气、消防商品专项检查,对抽检监测不合的加大查处力度;2、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三无”等商品。
商标科:参加电气、消防商品专项检查,查处流通领域建筑假冒电气产品和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伪造产地等行为。
广告科:查处虚假宣传,打击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电气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办公室:定期检查办公大楼电气、消防设备安全情况,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填写《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附件1)
五、工作步骤及措施
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共2年时间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主要结合冬春季防火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制定《滁州市工商局关于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xx年第一季度,1、组织市局经济执法局、消保、商标科等科室局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执法检查,开展查处无照经营执法检查;2、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抽检监测,制定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3、检查市局办公大楼电气、消防设备安全情况,填写《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4、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日活动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
20xx年第二至第四季度,1、组织查处无照经营执法检查,不少于三次;2、对本单位办公大楼检查,不少于三次,及时填写《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3、继续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执法检查,及时查处流通领域假冒电气产品和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第二阶段:20xx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建章立制阶段。建立健全市工商局关于加强电气、消防商品监管相关制度,强化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第三阶段: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巩固提升阶段。建立电气、消防商品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取得实效。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是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防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具体体现,市局相关科室局要提高对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好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各科室局要明确职责分工,履行监管任务,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职责落实,切实形成部门联合整治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315国际消费者日活动,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电气、消防防范专项整治的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市局企业监管科及相关科室局要及时总结电气、消防商品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果,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及时完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安排布置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工作总结。
工作方案 篇5
按照县教育局下发的《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局“十八大”消防安全检查方案》通知要求,我校领导非常重视,具体部署落实了此项工作,现结合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学校的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坚决打赢“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苗永生
副组长:赵金贵 刘瑞龙 舒军 胡亚娟
成 员:法制安全办工作人员和各班主任
二、消防安全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XX年7月7日至7月10日)。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检查范围,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落实专人组成检查组开展全面排查。学校积极通过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等阵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全面检查阶段(XX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学校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迅速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在暑假时间,学校安排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每天不定期巡视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检查消防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学校在排查检查的基础上,要及时梳理校园内消防安全状况,形成合力督改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要明确主管领导加强督办,督促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完成。
(四)验收总结阶段(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学校对前期检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三、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具体安排
在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学校组织力量对学校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的范围主要有: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
排查要求: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实行分“模块”排查、落实责任人制度,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是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责任人,排查要认真落实登记制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绝不允许走过尝图形式。
四、切实强化消防管理措施
1、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学校将通过黑板报、橱窗、讲座、国旗下讲话、消防演练、校园网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通过组织消防培训,教会师生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和防火措施。
2、认真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网络,结合实际,制定一套完整、规范、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保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各班级利用班会课时间专门组织住宿生进行一次消防疏散演练。开展义务消防队培训,开展实战演练,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工作方案 篇6
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印发〈XX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宽安办字[20xx]28号)和《XX县“六打六治”和两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宽政办[20xx]53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取缔;对许可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彻底整治区域性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保障特种设备生产秩序,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减少和消除多发性设备故障,遏制事故发生,保持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治理范围、标准及责任分工
(一)治理范围: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使用单位,各类气瓶充装单位。
(二)治理目标:经过治理,全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体系,真正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两有证”,即: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检验”,即:特种设备依法检验;“一预案”,即: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特种设备台账、档案,能够有效的运行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三、治理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自身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查清底数,建立档案台帐。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及本次专项治理内容等要求,对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特种设备活动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存在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停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设备进行处理,并主动向我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如实报告。凡不如实报告的,一经发现,要对生产、使用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存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凡不积极整改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设备档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完成自查后,将自查表(附件2)自留一份并于9月30日上报至所在乡镇(街道)安监站、行业主管部门和我局各一份。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汇总表见附件3),并经分管领导签订后,上报至我局。我局汇总后,经主管局长签字后于10月5日前上报市质监局XX县安委办。
(二)集中治理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由我局牵头组织安监、公安及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全县所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进行一次无遗漏的排查,发现问题,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于发现的重大隐患,由我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凡是不能保证安全,一律停产整顿,整改无望或拒不整改的,一律关闭取缔。
1、未经行政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列入停产整顿名单,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2、对超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一律停止使用;
对使用时间较长,老化严重,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设备,在检验合格的基础上,使用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控措施,采取监控运行。(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性能评估鉴定工作,协调相关单位按有关规定落实技术评估鉴定、大修改造或设备更新的相关费用。)
3、我局对重大危险源单位和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要进行单独登记建档,实施重点监管,督促使用单位专人负责监控使用,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对于区域性安全隐患,由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对生产单位进行规范提升;对列入关闭取缔和查封停用名单的特种设备非法生产、使用单位,加强关闭查封后的监督检查;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落实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对拒不停产停业整顿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5、对因情节严重,被依法撤销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护保养许可的,由我局书面通知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6、我局对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要按照法律要求严肃处理。
检查组检查时填写巡查表(附件4),我局汇总检查情况,填写检查汇总表(附件5),上报市质监局XX县安委办。
(三)落实整改,验收总结(12月1日—12月30日)。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治理情况,逐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同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行政区域内关系公共安全特别是处于居民集中区域、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特种设备重点危险源单位进行评估,对周围居民安全影响大的单位要限期搬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要督促使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督导、强化落实。县安委办组织县质监、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专项指导督查组,对全县18个乡镇(含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指导督查,重点督导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对部门和企业报告的特种设备重大问题是否及时组织协调予以解决,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底数是否清晰、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是否得到全面改善提升等。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全面做好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我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办公室(见附件),全面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办工作。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积极上位、亲自抓,并督促相关部门保障专项治理工作人员、车辆、设备、经费等投入,分管特种设备的领导要具体负责,其他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确保活动扎实稳步推进。
(二)全面排查,严格执法。我局要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清晰的特种设备普查表格(含特种设备明录、标准、参数等)及详细易于操作的检查表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摸底、检查工作实现“全覆盖”。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排查、治理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并及时将底数台帐和发现的重大隐患向我局报告,配合我局做好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版,并结合安全文艺演出、安全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活动,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省政府办《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营造齐抓共管的氛围。
(四)建全制度,强力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的调度统计、督导通报、考核奖惩等制度,以强有力的举措施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县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定期调度、通报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凡是活动走过场、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一律在全县公开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此项工作还将列入县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构建乡镇、村、街道办事处(含社区)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队伍。我局会同乡镇政府组织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安监站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信息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基本知识的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由我局聘请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对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重大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我局,我局在上报县政府的同时,抄报县安委办。
工作方案 篇7
为深入开展全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稳定,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现制定20xx年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根据区综治委的责任单位落实,结合我委工作职能,确定工作重点是: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拆除学校围墙外及校园内的违法建筑物和设施,禁止违法建设再建,并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排查,提高整改意见和建议,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整治标准
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学校围墙外及校园内的违法建筑物和设施,新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无违法建设的发生。
三、方法步骤
5-6月、9-10月各开展一次,每次分三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排阶段(5月上旬、9月上旬-25日)
认真调查、研究,找准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整治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印发整治工作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9月下旬-10月)
针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在区综治委的协调下,配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违法建设,确保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
3、总结、督查阶段(6月下旬、10月下旬)
及时总结我委的整治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效果,严防反弹。
四、保障措施
1、我委的整治工作由法制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要大力协助,及时组织人员参与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管站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责令纠正。在中小学周边施工的建筑工地,必须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防少年儿童误闯误入。
3、城建科要做好完善城区学校周边市政、亮化、绿化等公用设施建设,加强学校用水监测等。
4、规划局要及时对校园及周边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巡查,对已发生的违法建设及时汇总、汇报并拿出处理意见。
工作方案 篇8
为全面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在我市各地广泛有效地开展,充分调动社区积极性,广泛普及健康相关知识和技能,为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提高其健康意识和维护自身健康的技能,促进社区行动,改善居民健康。特开展宁波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 创建工作,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的概念范畴
社区的范畴:即生活社区,创建初期社区特指以常住居民为对象,以家庭为单元的居民生活和居住的行政区划。
二、创建示范社区的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和倡导,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创造支持环境。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有机融合,以科学为依据,从日常生活和工作入手,结合爱国卫生、全民健身等活动,在社区范围内倡导和推进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促进全民健康。
三、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的策略和措施
(一) 组织管理
1.管理网络
当地爱卫办牵头创建示范社区的活动。在爱卫办的组织和协调下,社区/居委会作为创建活动的主要实施主体,联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疾控机构、健康教育部门、综合医院等技术人员和专家组建创建活动的行动组。
行动组同时吸纳社区积极分子,形成社区工作团队,广泛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开展活动,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2.工作网络
在爱卫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以社区(居委会)为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主体,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支持和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以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为技术支持机构,健康教育部门和综合医院提供专家和信息支持,动员协调社区内相关单位和机构负责人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吸纳有积极性的社会优质资源,逐步形成多领域多级别的工作网络,如下:
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管主任——社区站站长、居委会主任——社区工作团队(楼门长)——积极分子(志愿者)——社区居民等组成社区健康促进工作网络。
3.工作职责和任务
(1)爱卫办
爱卫办是当地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牵头单位。主要承担与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等沟通、协调工作;制定基层创建活动的计划和考核,并推动落实,通过媒体对创建活动的各个重要事件进行报道。
(2)社区(居委会)
街道(居委会)是创建示范社区行动的实施主体。主要承担规划、监督和提供必要保障的责任。在爱卫办的组织协调下,通过联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工商部门和其他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和完成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为社区居民参与活动提供服务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扮演重要技术支撑作用。配合社区/居委会在制定社区发展规划中完善社区健康发展内容,开展示范社区创建的基础性工作,并进行不同形式的健康干预。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创建示范社区行动的技术指导机构和支持体系。主要在制定规划,形成计划,参与设计和组织群众性活动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在活动评估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帮助社区提高活动的科学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和充实活动内容,总结经验和模式等方面发挥专业特长。
(二)支持性环境
创建示范社区需要在不同时期,围绕工作机制,日常管理等环节建章立制,制订必要的支持性政策和环境。
1.政策环境
将创建工作计划纳入社区发展规划,提供必要的组织、人事和经费支持;
对创建工作进度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
将创建工作考核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年度考核指标;
支持开拓性地发展和积累社区健康资源,促进资源引进,加强管理,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策文件加以肯定。
2.资源环境
健身场所:创建与“健康一二一”行动相对应的社区健身场地。例如健康步道、健康楼梯、健康广场等。
健康宣传设施:设置宣传栏(板),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开发健康教育材料,印刷包括健康教育处方在内的各种宣教读物。定期检查、组织健康教育活动。
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标语:如电梯口、楼梯、楼道、单位食堂、社区网络平台等处设立运动与膳食宣传标语。
3.舆论环境
爱卫办、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参与创建工作的单位分别在明显位置公告示范社区承诺,即为促进社区成员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和目标。
加强媒体宣传,与各类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报道示范社区的活动情况,发挥示范作用;
努力营造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环境氛围,利用健康教育活动场所和健康教育宣传栏、板等宣传阵地,加强健康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内容应该有年度计划。
(三)具体行动
通过基线调查,掌握社区健康优先问题,明确社区主要健康问题,按照健康问题将居民分类为目标人群,提供科学的分类指导和服务,并加强社区动员,争取多部门参与。行动时鼓励示范社区主动开展典型和特色活动。
三、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应包括创建示范社区的组织管理、支持性环境、社区(居民)行动、效果评估等四大类指标。至少要有以下方面指标:
社区居民健康发展规划,实施计划,支持性政策颁布时间和数量(含规章制度和规范性系统文件和相关实证资料),管理组织、工作网络的组建和工作状况,经费状况;
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进行经常性身体活动的人数比例(百分率);
采用合理膳食指导工具的比例;
社区居民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一二一”行动的内涵知晓率;
社区居民对于该社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一二一”行动满意度;
社区居民慢性病控制相关膳食关键指标合格率;
社区拥有的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数;
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的健康活动次数以及每次参与的人数;
组织开展的健康讲座次数以及每次参加的人数;
发布的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相关知识橱窗,图片展览等活动次数;
发放健康教育材料种类数和次数,每种每次的覆盖率;
社区居民膳食和身体活动知识知晓率;
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进行经常性身体活动的人数以及前后不同时期的变化;
身体活动达到推荐水平人数的比例等。
为了便于各单位在创建过程中形成自评机制,提高自评寻找差距,激励社区创建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提供下列《创建示范社区自查自评量表》供各单位参照使用。该表使用时应该按照社区创建工作所开展的实际活动情况,对表中内容加以适宜性调整。评分标准应考虑以下要素:①创建初期:有关组织与管理,建章立制,保障措施的分值应该比较高,甚至举行专项考评;②创建中期:有关开展活动、培训、社区动员等能代表社区工作团队绩效的指标分值应该比较高;③创建后期:有关体育场所,硬软件设施,体育人口数、健康家庭数等,能代表社区创建成果的指标分值应该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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