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工作方案范文锦集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9部委令第162号)的相关规定,按照省政府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总体目标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范围和目标
(一)范围:
中心城市新罗区所辖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二)目标:
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包括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实施保障。
二、保障条件
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新罗区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并在市区工作或居住;
(二)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前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3倍以内,即本年度为585元/月(含);
(三)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三、保障方式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租赁补贴与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先租赁货币补贴,逐步向实物配租过渡的办法。
(一)享受租赁货币补贴的家庭,领取补贴后,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或用于冲抵租金。
(二)实物配租优先解决无房家庭,并按照先解决低保家庭,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顺序进行,同等条件下特殊困难家庭优先。今年下半年根据部分可供房源进行分配。20xx年度要求实物配租的家庭,经复核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通过评分后符合实物配租的优先安排。因房源不足未能安排住房的,可轮侯到下一批次廉租住房可供房源中安排,或同等条件的申请户以摇号方式确定入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及管理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四、补贴标准
(一)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对自住住房(自有房屋,或居住父母、子女的房屋)的家庭,按与可享受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计算配租面积。
(二)按可享受的保障面积,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的租赁补贴标准:低保家庭为6元,低收入家庭为3元。
租赁公房的家庭,若实际租金低于租赁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进行补贴。实际租住面积低于可享受保障面积标准的部分,可进行租赁补贴。
(三)实物配租租金标准。享受配租面积标准内月租金:低保家庭为每平方米1元,低收入家庭为每平方米2元;超出标准的部分,均按照市场平均租金每平方米6元收取。
五、申请资料
(一)新申请家庭(即初次申请和中断保障后重新申请的家庭)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和结婚证;
2、申请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城镇低保家庭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镇低收入家庭应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属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属租赁单位公房或政府直管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据,属租赁市场住房的应提供租赁方房屋所有权证明和租赁合同;
4、申请人为非户主的,应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5、户主如实填写《**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并签名承诺;
6、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20xx年已享受保障家庭应提供以下资料:
1、如实填写《**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年度复核表》,并签名承诺。如已不属于20xx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属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2、家庭人口、住房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变更证明;
3、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审核认定
(一)城镇户籍认定。需认定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新罗区城镇户籍和家庭人口数,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
(二)住房面积核定。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自住住房或租赁公房面积,除以申请家庭人口数计算确定。
(三)人均月收入核对。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有价证券、储蓄存款及利息、借出款及红利、资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七、工作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7月20日—7月27日)。组织召开新罗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的20xx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具体工作,并通过《闽西日报》、电视台和**建设信息网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二)申请、审核阶段(7月28日—8月21日)。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新申请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申请,领取《**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20xx年度已享受租赁补贴并符合条件的家庭到受理机关领取《**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年度复核表》,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同时需提供齐全完整的申请资料。
材料备齐后,居委会和受理机关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签署初审意见,并在居委会和受理机关公共场所内各张榜公布7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将表格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上一级受理。受理机关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资料报送新罗区民政局复核后,再报送市房改办。
(三)复核、公示和登记阶段(8月22日—9月中旬)。市房改办收到申请资料、组织房管等相关部门复核后,签署核准意见,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规定条件的,在《闽西日报》、**建设信息网站上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市建设局批准,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出具书面通知,说明理由。
(四)发放阶段(9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经公示后确定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户主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领取银行卡,发放20xx年1月至6月份租赁补贴;7月至12月份租赁补贴安排在年底发放。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当地政府是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责任主体,务必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来抓。要求新罗区政府所辖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具体责任,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实办好。
(二)严格审查程序。坚持按程序实行全程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三)严明申报纪律。对不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状况或者上报虚假资料的家庭,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两年内的申请
保障资格,并依法收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记入个人不诚信档案。
(四)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方案 篇2
为全力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联合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深入执法一线,参与报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引发的社会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联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全面推动我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要做到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全局同志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全局主
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实现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现行的文字政策和文字应用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使用字符合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使用规范汉字。各类公示牌要文字规范、字型完整。
二、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局机关各科室、区人才服务中心。
三、评估内容及要求
评估内容为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和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具体要求见《武汉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四、评估结论及考核标准
评估结论分为先进、达标、不达标三种。
基础性指标中的制约性指标全部达标,非制约性指标得分达到80,且鼓励性指标得分达到50的为“先进”;制约性指标全部达标,非制约性指标得分达到70,鼓励性指标得分在50以下为“达标”;制约性指标任一项未达标,或非制约性指标得分在70以下为“不达标”。
五、评估规程及操作办法
(一)自评整改(20xx年9月30日以前)
1、动员部署。通过全局动员部署,使全局同志了解和掌握国家语言文字的政策法规和评估检查的有关要求,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相应成立评估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分工。
2、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报局评估实施方案。
3、自查整改。对照《武汉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进行自我检查评估,按要求逐步改进工作,提高全局对语言文字的管理水平和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
4、在自评整改的同时,按照《武汉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资料建档说明》及《评估资料建档参考目录》的要求建好资料档案。
5、以文件形式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申请及自评报告(9月30日以前)。
(二)接受常态评估(10月底以前)
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确认我局自评整改工作符合要求,通知我局进行“常态评估”,我局接受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不定期随机检查评估。
(三)接受认定评估(11月20日以前)
在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确认我局具备接受认定评估条件后,按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确定的评估时间及日程安排,接受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听介绍、查资料、访谈交流、实地检查与测评、汇总评分、分析总结以及集中反馈等认定评估。
(四)接受复评回访(12月20日以前)
认定评估结束后,对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所提出的意见抓紧整改落实,以接受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应用以及资料的建档情况的复评回访。
六、组织领导
局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在局党组的下成立评估领导小组及其日常办事机构,以统筹、协调、指导评估工作。
工作方案 篇4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初下达的新增就业工作目标,结合我街道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情况,根据各社区、村的人员状况,现将各项工作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社区、村,望各社区、村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一、20xx年各项指标如下: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30人;
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354人;
3、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132人;
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420人;
二、各项指标所需材料
1、城镇新增就业:填写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小2寸彩色照片1张;
2、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填写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3、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填写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张、小2寸彩色照片1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求职登记表1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张)、就业援助协议书(见附页);
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每月将转移、转出人员录入《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制定台账,台账形成后填写《省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调查表》。
三、工作要求
1、每季度末15日之前将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名册(按户口年龄,男年龄在16-60岁,女年龄在16-55岁)、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单、新增就业人员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名册、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人员名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人员名册(村报表)、就近就地转移农民工统计表(村报表)、城乡“双困”统计表,以纸质和电子表格的形式上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2、每季度末20日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统一汇制就业援助工作情况报表、城镇新增就业有关情况统计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情况报表、就业再就业工作月度进展情况报表、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专项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社区、村要认真落实各项指标任务,按时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工作方案 篇5
一、测试范围和对象
符合鄂职改办【XX】36号文件规定,属于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评审范围,达到高、中级教师任职资格条件,拟申报评审相应教师职称的人员,凡未取得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水平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和办法
本次测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面试说课部分70分,平时教学考核部分30分。
1、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首先测试对象自选80年秋所任教的对应学科内容,编撰成说课稿,说课稿必须包含远程教育资源或多媒体手段运用情况说明;其次,测试对象接受专家评议小组当面评议及回答提问,说课时间为40分钟。专家评议组根据《湖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评分表》量化评分,专家评议小组的均分即为测试对象的最终得分。
2、 平时教学考核由考核小组组织人员审定评分:
⑴近三年常规工作考核满分为18分,按测试对象06、07、XX年度常规工作完成情况核定等次,其中优秀18分,良好16分,合格14分,不合格9分以下。
⑵校本培训能级水平认定满分为6分,按测试对象的能级水平核定等次,其中成就型6分,成熟型5.4分,成长型4.8分。附东宝区三型能级标准:
成长型:积极参与校本培训活动;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能完成各项实训作业且单项实训作业考评成绩均合格;学分达到60分以上;能基本适应岗位工作常规要求,学校、学生及社会评教满意率达80%以上;周期内至少有1项相关专业技能性实绩成果在学校以上获奖或推广。
成熟型:积极主动参与校本培训活动并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能认真完成各项实训作业且单项实训作业考核成评成绩“优秀”的不少于2项,其余均合格;学分达到80分以上;能全面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学校、学生及社会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周期内至少有1项相关专业技能性实绩成果被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评奖或推广。
成就型:积极主动参与校本培训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能出色完成各项实训作业且单项实训作业考评成绩“优秀”的不少于3项,其余均合格;学分达到90分以上;能全面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学校、学生及社会评教满意率在95%以上;周期内至少有1项以上相关专业技能性实绩成果在省级及以上获奖,或有教育科研论文在省级以上专业权威杂志发表,或著书立说、在业内享有学术声望等。
⑶远程教育应用能力测试满分3分,根据测试对象上机操作(下载修改或制作ppt课件、网上发作品、发电子邮件、电子表格等)情况核定等次,其中优秀3分,良好2.7分,合格2分,不合格1分以下。
⑷争做学习型教师达标成绩3分,根据教师网上教研发帖及个人博客中自主研修博文的数量和质量核定等次,其中优秀3分,良好2.7分,合格2分,不合格1分以下,评为区级学习型教师得3分。
⑸取得区班主任培训合格证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排列考核名次。
三、测试时间安排
1、 说课:2月17-18日自行准备,2月19日(周四)集中面试;
2、 平时教学考核:2月17-18日提供原始资料到相关考核责任人处审核评分;
3、 成绩公示及上报:2月20日(周五);
4、 复试:2月21日8:30-10:30 文峰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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