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4-09-12 07:03:5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成乐高速“11.21”、成南高速“11.23”等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公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县交通运输局部署,结合公路养护行业特点制定本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公路养护行业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操作层面,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两会”、元旦和春节等重点时段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时间和范围

  从20xx年12月5日开始至20xx年1月5日,集中30天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我局所管养的国、省干线、县道、旅游公路、所有桥梁、养护站及机关住房。

  三、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股,办公室主任由任树同志兼任。

  四、隐患排查整治主要内容

  1、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对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和有效治理,急弯、陡坡、临水不良地质等重点路段治理到位,路测护栏应安尽安,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配备更新,保持完好。建立所辖路段日常巡查养护制度,及时处置路面病害和洒落物,完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

  2、桥梁安全管理。对特殊结构和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桥梁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桥梁技术档案,全面落实桥梁的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每座桥的管养单位以及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管护负责人,各养护站采取严格的日常巡查管护措施。一时难以治理的`桥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交通管制、限行禁行、现场值守等防范措施。

  3、养护作业和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养护作业和在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制定施工作业安全保障方案,科学设置养护作业区,规范摆放限速避让警示标志,加强交通疏导,保证人员、车辆及施工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来抓,结合“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春运交通专项整治”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公路养护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充实具体实施方案。

  (二)严格检查,确保闭环管理。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文书手续,督查、检查、自查、复查都要有检查记录及相关文书,并将检查情况全部录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上报、整改、销号全过程管理电子台账,确保闭环管理。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和媒体,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广泛关注、参与,营造浓厚氛围。

  (四)健全制度,加强信息报送。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例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和总结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工作情况。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开展“燃情岁月”之“燃气用户供用气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榕建液[]5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增强用户用气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能力,防范重大安全用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12月1日开始至1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动员部署,编制宣传活动材料,制定活动方案。

  2、第二阶段(12月16日―1月20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用气宣传系列活动。

  3、第三阶段(1月21日―1月30日):总结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局燃气站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燃气企业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活动,审查宣传活动材料的和活动方案,组织宣传活动,收集、汇总阶段性工作。

  2、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编制宣传活动材料,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活动,总结、上报阶段性工作。

  三、宣传内容

  1、相关法律、法规;

  2、燃气技术标准、国家规范及安全供用气常识;

  3、正确选择和使用钢瓶、调压阀、燃气灶、热水器、燃气连接软管等方法;

  4、剖析单位燃气用户用气事故典型案例;

  5、用气安全检查要点、注意事项,以及防范和处置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方法。

  四、宣传工作方法与要求

  1、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安排宣传工作方案

  此次“燃情岁月”安全用气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燃气用户供用气安全”。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紧密围绕主题,指定分管领导负责宣传工作;要根据本企业供气性质和用户分布状况,精心组织,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重点引导单位燃气用户落实各项安全用气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具体方案可参照“五个一”要求,即印发一期宣传材料,悬挂一幅宣传标语,进一个社区或单位开展宣传咨询,组织一次入户安检,举办一期安全培训。

  2、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活动

  (1)组织学习、培训。各燃气管理人员和各企业员工要组织学习《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燃气安全知识,各企业要加强对本企业服务、安检、维修人员的技能培训,并配合单位燃气用户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编印、发放安全供用气宣传材料。各企业要组织编印内容丰富、通俗的宣传材料,所有材料应向局燃气站报备。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在各燃气储配站、充装站和供应站门口,悬挂大幅宣传条幅及张贴标语、墙报,在单位燃气用户的用气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用气常识或操作指南、应急处理程序等宣传单。

  (3)深入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各企业应抽调精通业务、爱岗敬业的人员组建宣传队,深入各社区和单位燃气用户,联合当地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开展宣传安全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免费入户安检、安全用气常识咨询、分发安全宣传材料、剖析单位燃气用户用气事故案例等。

  (4)多渠道营造安全供用气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燃气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协调和指导检查,并可联合公安、消防、安监、质监、执法、工商等部门,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用气安全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网、报纸、通讯、网络等传媒手段,加大用气安全宣传力度,报道活动动态,力求做到安全用气知识家喻户晓。

  3、加大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力度,保障用气安全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以此次“燃情岁月”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对本企业供用气设施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对瓶装液化气流通环节的跟踪落实,严禁对无证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对用户用气场所、钢瓶存放地点不具备安全条件等问题,要向用户发出隐患整改书面通知单,并予以劝阻、制止、督促纠正;拒不整改的,依照合约予以停气处理;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入户安检,对擅自安装或擅自拆、改、移室内管道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消除。

  4、加强交流,做好信息传递、反馈工和燃气经营企业要指定专人将本企业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汇总,加强宣传信息传递、反馈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方法。

  五、有关动员部署安全宣传及检查的具体时间

  1、12月13日组织召开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榕建液[]61号文件精神,部署开展宣传活动工作,制定活动方案。

  2、12月20日局燃气站牵头组织福盛公司、利民公司、安然公司、立兴公司在城区凤蝶广场举办大型咨询宣传活动,剖析用气事故案例、宣传安全用气知识、发放安全用气宣传手册,形成“安全供用气”的浓厚氛围。

  3、福盛公司、利民公司、立兴公司分别在12月22日、23日、25日在松山镇、碧里乡、起步镇、西兰乡、飞竹镇开展宣传活动。

  4、在城区主要街道、燃气充装站和供应站门口悬挂安全宣传条幅及张贴标语。

  5、1月9日、10日各燃气经营企业组建宣传检查队,深入各社区、主要街道的饮食店、用气单位,进行燃气安全咨询和入户安全检查。

  6、12月27日、28日对燃气经营企业的充装站进行安全检查。

  7、安然公司、华润公司分别在1月13日、14日在各小区开展管道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六、总结评比

  1月25日组织召开宣传活动总结评比会议,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办法,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3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城镇管理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坚持以“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专项工作,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区住建局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该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人员由城建科、燃气站抽调。

  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深化燃气储罐站、瓶装供应站瓶装气化站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完善瓶装供应站、气化站设置,推进燃气行业服务规范管理,消除燃气企业安全和小型餐饮场所用气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燃气安全生产无事故。

  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加强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排查储罐站、供应站、气化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综合治理瓶装供应站点,排查小型餐饮场所用气安全,查处液化气市场中的违法违禁行为。

  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2日)

  制定专项整治具体,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燃气企业全面摸排登记企业单位燃气用户,深入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工作。

  2、全面开展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6月13日—8月15日)

  组织力量指导、检查、监督液化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排查全区小型餐饮场所用气安全,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重点打击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以及液化气经营企业违法行为。

  3、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8月16日—8月30日)

  领导小组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

  整治要求

  1、强化燃气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消除事故安全隐患。

  按照燃气行业管理的职责要求,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组织对液化气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按照《省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开展液化气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考核工作,对检查考核结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企业,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加大液化气市场监管力度,依法规范市场行为。

  各企业应强化钢瓶管理,规范钢瓶充装检查纪录,完善钢瓶技术档案,逐步对钢瓶实施条形码管理。禁止向无证者提供经营性液化气、充装或者流动使用非本企业钢瓶以及不合格钢瓶或者超期未检钢瓶。

  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为主、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企业储配站、供应站、气化站的充装、经营行为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3、规范供应站管理,逐步完善瓶装气零售市场安全网络。

  根据区燃气专项规划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合理布设供应站,建立和完善企业“储配站——供应站——用户”等供气直销网络。

  各企业要加强对供应站动态管理,落实燃气行业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向用户供气前,须对燃气用途、用气场所、钢瓶存放地点、安全条件、燃气器具等方面进行现场核验,符合使用条件的,方可与用户签订、履行供、用气协议;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宣传用气安全常识;设置公平秤、监督台;重量、价格应按质监、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实行液化气行业明码标价规范管理;向社会公布维修、服务电话,为用户提供咨询、维修等服务;员工应持证上岗,做好换瓶业务记录,要加强配送气环节管理,送气作业实行“三联单”制,不断提高安全服务质量。

  4、加强安全培训和燃气安全宣传。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4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全市安全生产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实现“两少一好”目标(全市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内容

  突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煤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等领域开展“五防”专项整治。

  (一)开展餐饮场所防燃爆专项治理。

  对使用天然气、煤气等燃气的城镇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整治。解决消防器材不配备,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燃气线路与电路交叉,燃气钢瓶无充装标识、未检测、过期或者报废仍使用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安全监管局(二科)。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快运寄递、无许可证购买、无通行证运输、废弃物随意处置及其他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解决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解决烟花爆竹企业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牵头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发改委(能源局)。

  责任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市质监局。

  (三)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涉及粉尘爆炸的危险企业、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煤炭生产、粮食加工、饲料生产、木材及木制品加工、纺织加工等企业。解决企业粉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粉尘防爆安全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不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不编制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建筑结构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要求,多层建筑不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未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未装设吸尘罩,未按工艺分片(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收尘系统,电气设备设施选择不符合防爆要求,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未采用专用接地线可靠接地,防水防潮设施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安监一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四)开展水泥厂、非煤矿山企业防尘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水泥制造企业和煤矿、页岩砖厂、采石场等矿山企业。解决企业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要求,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等问题。解决企业未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未对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正确佩戴与定期更换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日常监测,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问题。解决企业未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和设置警示标识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依法组织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监管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国土局。

  (五)开展液氨制冷企业管道防泄漏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全市冷库、食品加工等涉氨企业。解决企业相关证照不全,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冷库及制冷系统设计不合理,液氨管线直接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未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未定期检验,水喷淋系统、风向标、安全标识等未按照要求设置,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未按照要求配备,从业人员未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培训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1、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动员,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2、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市级有关责任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存在问题且属整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整治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

  1、对重点地区和所涉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

  2、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责任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各牵头单位将专项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责任单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要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整改,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要依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牵头单位的工作方案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将此次专项活动所涉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一)落实跨县(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找隐患、搞整改。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5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打击一批严重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的违法行为,严惩一批长期不重视、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企业,提高社会对消防安全通道重要性的认识,推动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火灾发生后人员能及时逃生,消防救援力量能及时到场处置,防止因消防安全通道不畅通导致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专项整治时间

  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三、专项整治重点

  结合春季火灾防控工作,以商场市场、大型综合体、宾馆饭店、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厂房、居民住宅楼等为重点对象,对下列消防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治理: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尤其是居民住宅楼梯间堆放杂物、停放摩托车和电动车、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的。

  (二)避难层被占用的;安全出口以及主要疏散通道最小净宽不符合要求的,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侵占疏散宽度设置固定或移动摊位的;安全疏散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公共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公共疏散门采用侧拉门、卷帘门、吊门和转门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四)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防排烟设施功能丧失、自然排烟窗被封闭遮挡的;楼梯问内设置影响疏散的其他设施或功能用房的;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五)消防车通道未保持畅通,存在违规停放机动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存在违规私搭乱建、设置障碍物或摆摊设点影响消防车通行。

  (六)高层建筑消防车操作场地存在违规搭建、改建,占用的违法行为。

  (七)社会单位以及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

  (八)各居民委、各村屯所有规划的巷道如有堵塞,影响消防安全的,在x月x日之前立即清除堵塞物,恢复安全消防通道。十六委安全消防通道由镇政府挂牌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居民委、各村屯及镇直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突出整治重点,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凡因隐患整治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致使因消防安全通道堵塞、占用而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カ。各居民委、各村屯及镇直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抓好工作推进,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通道被堵塞、占用的突出问题,确保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各居民委、各村屯、建设分局、执法分局、派出所、应急办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开展联合整治,最大限度形成合力。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确保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群防群治。各居民委、各村屯及镇直各部门要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分块立体网格化进行排査。要抽调精干人员,分片包干,逐一进行排查,特别是对居民社区、市场周边等进行综合治理,对难以治理的,及时上报政府研究解决。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组织、微型消防站、区城联防组织、治安联防队等组织的作用,开展消防安全通道知识宣传、安全巡査、隐患排查。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6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工会主席、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其它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时间

  20xx年4月22日至7月22日。

  四、整治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娱乐场所)、在建工地。

  五、整治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

  1、场所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

  2、经营部分与住宿部分是否单独设置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模要求;

  4、营业期间是否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

  5、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完整好用;

  6、是否存在应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而未设置,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

  7、建筑内部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8、场所内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9、餐饮场所燃气及液化气钢瓶是否存在隐患;

  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是否落实了防火巡查制度;

  11、是否制定应急疏散灭火预案,并经常组织开展熟悉演练。

  (二)在建工地:

  1、工程项目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

  2、是否建立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3、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安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5、临时消防水源、现场应急消火栓、消防器材是否按照要求配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6、是否乱拉乱接电线,是否超负荷用电,施工现场相关电气设备运行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特种操作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是否持证上岗;动火作业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并做好监护;

  8、工地施工区氧气、炔气等钢瓶,生活区液化气钢瓶等是否经检测合格有效,是否按照安全规程操作使用。

  六、工作要求

  1、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镇政府出台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建立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五一”节、端午节期间在严格日常检查的同时,重点加强夜间检查,夜查的重点时段是

  21时至凌晨1时(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不再另行制发)。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7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刻吸取“10.4”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按照省委政府“深刻反思、汲取教训、深挖根源、痛下猛药、坚决扭转被动局面,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总要求,以存在问题为导向,采取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彻底解决制约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市局决定成立道路运输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任务

  决定从20xx年10月14日起至20xx年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局属各单位要摸清道路运输企业目前存在安全问题和隐患。首先要查清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根本原因;二是摸清长期异地营运车辆底数和异地经营的运输企业底数;三是要聚焦“人、车、路、站、企”等关键要素,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治理安全管理顽疾,坚决筑牢交通运输安全防线。四是完善企业监控系统,积极有效防范“三超一疲劳”驾驶违法、违规行为;五是严格准入门槛做好源头治理。对长途客运要按规定逐步退出运输市场,严厉打击“营转非”大客车违规经营;六是加大货车超限治理力度。卡住货物运输源头,依托超限检测站和流动治超点,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车打击力度;七是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会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加强对佰呈燃气公司运输车辆监管,同时要严查过境我市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八是集中整治车辆和船舶挂靠经营问题,依法取缔一批空壳挂靠企业;九是整治农村公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公安、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特殊时段重点路段开展联勤联动,重点整治非法营运客车和货车专项动,采取打防并举、疏堵结合原则,会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民秋收运力需求调查,根据农村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农村客运班车运行时间和运力,依法为其提供包车客运和预约定制客运服务项目,做好村民出行和秋收生产安全运输服务保障;十是强化隐患路段排查整治。以公路和城乡结合部公路为重点,集中排查风险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明确风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加大国省主干线、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力度积极做好路面除冰清雪防滑工作;十一完善公路交通设施。深化“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农村平交路口减速带建设,集中调查不符合设计规范标准的急弯陡坡,将不符合标准的急弯陡坡路段纳入今后隐患整改清单。持续清理“马路市场”整治违规开设平交路口问题。十二完善公路限速管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全市公路限速标志排查,严格执行限速标志设置规范,按要求计划做好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十三强化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对施工路段要增设和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四、工作措施

  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予以严厉处罚,对长期异地营运车辆和异地经营的道路运输企业要拿出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工作任务要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局属各单位要依据上级交通部门具体要求,落实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与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征信系统平台对接,逐步实现“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8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工会主席、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其它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时间

  2013年4月22日至7月22日。

  四、整治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娱乐场所)、在建工地。

  五、整治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1、场所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2、经营部分与住宿部分是否单独设置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模要求;4、营业期间是否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5、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完整好用;6、是否存在应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而未设置,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7、建筑内部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8、场所内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9、餐饮场所燃气及液化气钢瓶是否存在隐患;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是否落实了防火巡查制度;11、是否制定应急疏散灭火预案,并经常组织开展熟悉演练。

  (二)在建工地:1、工程项目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2、是否建立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3、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4、安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5、临时消防水源、现场应急消火栓、消防器材是否按照要求配置并保持完好有效;6、是否乱拉乱接电线,是否超负荷用电,施工现场相关电气设备运行是否符合安全要求;7、特种操作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是否持证上岗;动火作业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并做好监护;8、工地施工区氧气、炔气等钢瓶,生活区液化气钢瓶等是否经检测合格有效,是否按照安全规程操作使用。

  六、工作要求

  1、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镇政府出台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建立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五一”节、端午节期间在严格日常检查的同时,重点加强夜间检查,夜查的重点时段是21时至凌晨1时(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不再另行制发)。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9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乡镇敬老院的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的实战水平、全面提高供养对象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础的建设水平等要求,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时间

  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重点整治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二)强化消防基础工作

  1、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敬老院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并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

  2、制定落实消防规划。全面推进编制“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修订敬老院消防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教育培训等内容。

  3、落实“六加一”措施。要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院民。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2015年12月底前,全县所有农村敬老院要全部落实“六加一”措施。

  4、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结合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各乡镇要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投入专项经费统一安装。

  5、加强行业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公安部与民政部制订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和我省制定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督促敬老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在各敬老院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自我管理水平。

  6、加强消防组织及专职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印发贯彻落实意见,积极推动乡镇敬老院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及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推动乡镇敬老院专职消防队伍建设。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火灾防控工作动态,策划消防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关注消防安全。要发动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对于媒体曝光的火灾隐患,要组织媒体跟踪回访,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整改。利用各类主流媒体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针对冬春火灾多发实际,落实应急宣传人员、装备,切实做好应急宣传准备,完善消防宣传随警出动和媒体联动机制,第一时间搜集灭火救援信息,第一时间正面发声,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广泛开展消防常识宣传。强力推进消防宣传工作,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督促辖区敬老院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结合“119”消防日活动,针对小火亡人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依托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固定阵地和户外视频等社会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3、广泛开展消防培训。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依托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和住建、人社、安监等部门的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拓展培训渠道、拓宽培训覆盖面。大力开展针对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敬老院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100%持证率的目标。

  (四)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全县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应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要集中开展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四、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5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定期召开调度会,印发工作简报、通报,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拉动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各乡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季天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火灾风险剧增,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对此,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省、市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迅速动员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分解工作任务,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按照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县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对各乡镇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将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帮扶。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0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大宣传、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深入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提升城镇燃气使用相关行业及其用户安全使用意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各类燃气安全隐患,积极防范和处置燃气行业风险,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有效防范燃气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全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X16X31(一)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及宣传工作月日至月日)

  XX以宣传贯彻《市燃气管理条例》为契机,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教育,落实定期入户安全宣传检查制度。进一步明确燃气使用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对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养老院以及餐饮等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督促用户及时更新老旧器具设备,提高防范和应对燃气事故的能力,降低燃气使用事故发生率。(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及宣传工作)

  (X16X(二)开展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专项治理月日至31月日)

  深入开展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气瓶产权置换,建立以液化气气瓶充装单位为安全责任主体的气瓶安全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体系,所有气瓶采用二维码,实现对气瓶充装、储存、销售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跟踪追溯,确保气瓶流向清晰。禁止液化气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企业自有气瓶(或托管气瓶)、超过安全使用年限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查处违法违规充装气瓶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实现液化气气瓶充装等环节安全规范长效管理。(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

  (S)(X16X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月日至31月日)

  加强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宣传教育,集中对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督促相关餐饮场所全面落实《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必要时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

  (X16X(四)开展管道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月日至月31日)

  开展管道燃气安全集中检查和老旧小区管道集中排查工作,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切实加强我县地下燃气管网、庭院立管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巡查机制,实施“网格化巡查”制度,将燃气管网设施网格巡查,分块到人,责任到人,包干到人;完善管网信息系统,在管线系统和档案内明确标识出管线的具体位置和埋深深度,确保管线信息记录真实无误、随时可查,确定城市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多方管控,严防第三方施工破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县城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

  三、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用气公益宣传活动,通过现场答疑、张贴画报、短信温馨提示和在电视等媒体开展宣传等多种方式,深入居民社区、工商业企业用户广泛宣传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用气、应急处理等常识,讲解燃气事故案例,发放告知书,指导居民群众安全使用燃气,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全面排查,摸清使用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情况,建立“一户一档”,切实做到及时排查隐患,并落实整改。

  (二)县住建局:负责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负责收集专项行动信息,及时整理上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制度。

  (S)县市监局:负责对压力容器(含储罐、液化气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及相关仪表的安全检查,对燃气质量和计量、燃气价格、燃气燃烧器具及相关附件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充装过期钢瓶、报废钢瓶、无二维码标识钢瓶和不合格钢瓶及在充装过程中掺杂使假的行为。

  (四)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燃气运输企业及其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查处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燃气运输等违法行为。

  (五)县公安:负责燃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存储、销售、运输、盗用燃气和破燃气设施等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开展城镇燃气行业恐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加强恐人防、技防、物防设置。

  (六)县商务局:负责督促餐饮经营者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履行安全用气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并接受安全用气检查指导。

  (七)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者指导燃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督促各相关单位履行燃气安全管理职责。

  (A)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使用场所的消防

  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县城管局:指导协调属地开展对影响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违法建设的查处、拆除工作;查处餐饮场所违规占道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流动餐饮经营户;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负责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堆土、基坑降水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监督管理。

  (十)县教科体局:督促指导学校将燃气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安全常识教育内容。

  (十一)县委宣传部及县融媒体中心:督促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和燃气设施保护等方面的公益宣传。

  (十二)发展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和气象等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将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人员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组织实施,形成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工作局面。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次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切实增强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面检查整改。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立即制定防范措施,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发现严重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建立宣传、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实施销号管理。

  (S)加强值班值守。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各部门要

  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履职,信息畅通无阻;要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燃气行业各类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处置;要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并做好妥善处理等相关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县直部门配合,成立联合检查组,具体工作详见附件;X16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于月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联合检查组人员和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同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力量对各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反馈当地乡(镇)和职能部门并做好后续整改情况跟踪督促工作。各有关部门检查总结报告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加盖公章(含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清单)X29121于月日下班前报送至县住建局办公室;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加强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和对辖区内各企业隐患X排查整治情况的督促指导,并将督促指导情况及整改情况于月14X日前报送至县住建局办公室。

  XX联系人:XX

  XX联系电话:XX

  邮箱:XX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1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当前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构建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打造和谐校园。

  二、工作任务与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杰副组长黄小军赵志峰陈刚

  成员:邓文根王志华周小兰刘小花曾名杰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分类分处”双线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各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治安安全由政教处负责;图书室、电化教学设施由教务处负责;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由少先队负责;卫生、学校重要设施、场所的安全由总务处负责;各教室的安全隐患由各班主任负责;各办公室的安全隐患由年级组长负责;各处室要加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到隐患不排除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3、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

  (1)加强防火安全的管理,使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消防设施检查。

  (2)加强交通安全的管理。重点看护送教师和值日教师、值周领导到位情况。

  (3)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情况、厕所及楼梯等地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按照通知的要求,开展周边治安环境问题排查摸底工作,重点看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摊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

  (5)加强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看行政楼、教师办公楼、教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加大学生安全教育力度。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开展了“安全知识讲座”活动,组织学生观看《小学生安全教育》专题片,聘请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7)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是完善和落实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

  4、坚持排查治理方式的科学性。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督与协助配合安全执法结合起来,重点解决违规违纪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坚持人防与物防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管理及其设施落后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坚持把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重点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执行“分处管理、各负其责”制度,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大力宣传、突出重点

  围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利用“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橱窗、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敏感时期和重点时段,加大对师生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彻底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摸清隐患存量,找准突出问题,落实整治措施;有则必改,改则必严;保证人员、经费、行动到位;严格奖惩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4、做好记录、主动上报

  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应变能力。规范安全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2

  为深刻吸取“8.25”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余消委字〔2018〕10号)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深刻吸取“8.25”黑龙江哈尔滨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余公消发〔2018〕5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县开展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黄明书记批示指示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重点,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努力为我县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公共场所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网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是否落实人员值班,是否经过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

  (八)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情况;

  (九)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

  三、职责分工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所辖行业、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落实岗位、责任到人。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职责分工如下:

  各乡(镇)、街道办、工业园区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旅游部门牵头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和星级宾馆、酒店的消防安全监管;

  教体部门牵头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体育活动场所、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管;

  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养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的消防安全监管;

  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车站、物流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商务部门牵头负责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监管;

  文化部门牵头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

  卫生计生部门牵头负责医疗卫生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安监部门牵头负责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

  宗教事务部门牵头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公安部门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监管;

  消防部门负责对列管重点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排查整治;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供销社、中石化等单位对产权范围内的场所进行一次专项排查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9月13日前,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和本部门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

  9月14日至9月25日,各地、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公共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确保100%排查到位,逐个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及责任人。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建立台帐的基础上,要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并由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如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无力整改、无法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企业或单位,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

  (三)总结提高阶段。

  9月26日至30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三停”、临时查封的场所逐一复查。要总结固化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本地区、本部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公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情况汇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认真履行职能,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届时,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对我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强化协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明确工作责任,掌握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规律和工作特点,不断研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树立责任意识,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局面。要建立消防管理协作机制,扩大监督面,增加检查量,尽量消除盲区和死角。要加强信息共享,进行联合惩戒,对经整改后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拒绝整改的场所,有关行政许可部门要依法吊销其相应行政许可,依法组织关闭。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场所。

  (四)按时报送信息。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3

  一、治理内容

  1、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学校安全工作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并层层签定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防拥挤踩踏、防中毒、防爆炸、防盗窃、防侵害、防突发性事件为重点,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能力。

  3、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定期对学校实验室危险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5、加强对校园校舍的检查,特别要把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严格把好新建及维修校舍的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确保校舍修建的质量,全面消除和杜绝学校危房。

  6、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师生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及各类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发生。

  7、加强学校值班工作,强化值班人员门卫的责任意识,严格工作纪律,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8、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搞好学校治安工作,打击各类扰乱学校秩序的犯罪活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9、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凡是组织大型师生集会等活动的,必须报教育局批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管理无疏漏。

  10、做好学校安全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到精细、规范、不遗漏。

  二、时间安排和步骤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2月25日开始至7月10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安排部署阶段。学校要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学校具体的排查治理任务,落实排查治理责任人。

  自查整改阶段。4月30日前为学校自查整改阶段。结合学校自身安全状况,认真细致的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完成整治。对治理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

  督导检查阶段。从5月1日开始至7月10日,县督查组、镇督查组将先后到我校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三、具体要求

  (一)我校要把此次隐患排查行动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镇中心校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

  学校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查处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坚决停用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控管理,限期整改。

  (三)学校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执法年”为契机,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核心,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学校要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加强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等的安全教育,并通过他们积极的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燃气使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办学、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XX行”活动、XX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普查和整治工作,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减少燃气安全使用事故,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学校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时间

  20xx年xx月至xx月

  三、整治内容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使用燃气的单位,下同)要明确校(园)内各有关部门、单位燃气使用安全责任。食堂、浴室等是向外出租的,在与承租企业(个人)签订合同、协议时,要载明燃气使用安全责任。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燃气使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对燃气管理使用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技能培训。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全面摸清学校燃气用户(包括食堂、浴室、实验室、公寓等)底数,全面了解掌握校园燃气和瓶装(罐装)液化石油气的.管线布局、维护保养情况,完善工作台账,填写学校(幼儿园)燃气管理使用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1)。

  4、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强燃气日常管理使用情况巡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6月份要组织校内非居民燃气用户对安全使用燃气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填写瓶装燃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附件2),建立排查情况台帐,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问题、措施、责任“三清单”,逐点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从6月份开始要每月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做到长期坚持。要制作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附件3),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每月在公示牌上填写自查相关信息。

  5、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督促燃气用户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瓶装(罐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管理。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积极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查找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充分用好《XX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通过12345热线,XX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119消防举报电话等,及时举报燃气等安全风险隐患。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与当地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商务、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7月30日前报送开展全面自查相关材料(开展排查的照片1-2张)、学校(幼儿园)燃气管理使用情况登记表电子档和纸质档扫描件、瓶装燃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纸质档扫描件、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清单”纸质档扫描件、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材料(公示的照片1-2张)、燃气使用安全责任材料、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材料。12月25日前报送8-12月瓶装燃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和工作总结,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条目式)通过全省校园及学生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上报。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5

  一、工作目标

  通过火灾隐患大排查,确保全区今冬明春不发生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庆典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全国和省市“两会”期间不发生有政治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区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安xx消防大队,主任由xx担任,副主任由xx担任,工作人员为公安xx消防大队和公安站前消防大队有关同志。

  各街道及区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积极推进,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三、排查范围及重点

  (一)排查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旅游景区、

  大型活动场所、文物古建筑、在建工程工地、“九小”场所、“城中村”以及其他各类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

  (二)排点内容

  1、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物、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3、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消防档案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确定;

  4、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7、是否组织防火检查、防火巡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9、在建工程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配置、维护是否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

  四、工作任务

  冬春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各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全力抓好火灾隐患排查,确保火灾形势稳定。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冬春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科学研判本地区、本行业的火灾形势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要组成联合检查组,严厉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加大处置力度,尤其要对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和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火灾隐患抓住不放,严格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列入今年市、区两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其所在地、所属系统主要领导要在排查整治期间亲自带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再次督查,防止隐患出现反弹;对其他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按时整改,确保安全;对反复出现的火灾隐患,要采取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等强硬措施加以解决;对拒不整改的隐患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依法予以处罚;对不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针对我区商贸市场多、火灾荷载大的特点,有重点地对全区各商贸市场等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各类用电设备,对检查发现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等问题要责令当场改正。

  (二)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消防宣传舆论氛围。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继续组织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和手机短信、楼宇电视、宣传标牌等载体,广泛开展冬春季防火灭火常识等提示性宣传,广泛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要继续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城中村、进家庭,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中小学生、老弱病残等群体的宣传教育,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组织灭火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一批重大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查处情况,提醒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教育部门要结合创建平安校园和教学工作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专题教育;科技、司法、劳动部门要结合科普、普法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和教育。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技能和守法遵规意识。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宣传教育。

  (三)坚决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消防工作职责,强化管理,落实每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以推进“防火墙”工程为抓手,全面提高“四个能力”,及时消除隐患。要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活动,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并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内全部达标任务的完成。

  (四)切实加强值班巡查制度,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力度。冬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火灾事故应急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及时处置。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时,要迅速调动公安、安监、卫生等相关部门联合参与火灾事故的扑救和处理工作。各街道、区农村工作局要督促、检查辖区社会单位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组织员工开展灭火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对隐患排查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要依法快查快办,严肃处理;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除追究肇事者和事故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外,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也要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责任分工

  (一)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组织动员本行业、本系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工商、城建等部门要对一些城市消防车道堵塞、占道经营等问题,予以清理整顿,保证畅通无阻。区教育局负责对辖区各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行业监督管理;区民政局负责对辖区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区建住局负责对辖区各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行业监督管理;区文体局负责对辖区网吧、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行业监督管理;区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行业监督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商场、超市、室内市场等市场主体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区文物旅游局负责对辖区宾馆、旅行社和旅游景点消防安全工作的行业监督管理;区经贸局负责对辖区中小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区民族宗教局负责辖区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区安监局负责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的行业监督管理,要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单位的监督管理和督查工作;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各街道办事处及区农村工作局的职责分工。在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冬春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具体负责动员、安排、组织、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冬春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督促辖区各单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三)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的职责分工。公安机关要组织、动员、检查、指导各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督管理、检查、整治工作,落实社区、城中村警务室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监管职责,将监督检查任务落实到消防大队、派出所的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实现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要积极落实公安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精神,大力推动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立即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建设攻坚活动,督促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打牢防控火灾基础。要切实加强对圣诞节、元旦、春节及元宵节期间人员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大型群众性聚会活动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检查、督办、指导工作。在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中,凡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责令立即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采用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凡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凡大型施工现场无消防安全措施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

  六、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今年11月30日至今年12月5日)

  区政府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区排查整治工作。各街道及区级各相关部门、单位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严密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告冬春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今年12月6日至2011年2月28日)

  各街道、区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责任,狠抓整治工作重点,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检查组,深入冬春季节易发生火灾事故的重点行业、区域、单位和场所,督促、检查、指导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动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全面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冬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内容。冬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各街道、区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4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区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冬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平安xx”建设的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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