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供货合同范文集合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供货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货合同 篇1
甲方:——公司乙方:——
经双方
一、甲方为乙方的——专供商,供货期限x年x月x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间甲方单独为乙方带给xx,乙方不再从其它渠道进货,如发现从其他渠道进货的问题。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单独与乙方配送货物,如甲方违反规定乙方追究甲方经济职责并承担乙方全部损失。
二、甲方为乙方带给的商品,应贴合食品卫生要求,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可退货,由甲方承担商品损失。
三、甲方按乙方约定的时间,数量送货,不得拖延。
四、乙方每月x号给甲方结帐。乙方不得拖欠甲方货款。
五、甲方带给乙方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产品质量、送货时间。如甲方价格不合理,质量出现问题,服务违反乙方规定,乙方能够从其它渠道进货,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六、为保证双方的诚信合作,甲方需为乙方质押必须金额的保证金,金额为——元。如因甲方的过失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直接可从甲方的保证金中扣除。
七、以上双方如违反者,可到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供货合同 篇2
工程名称: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签订日期: 200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项目概况:
产品名称:
产品生产商及生产地点: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备注
合计人民币 (大写) ?? 元
优惠率 % 优惠后合计人民币
二、 产品名称、单价及数量
注:交货日期为 年 月 日,保证甲方需求的连续供应,质量保证金为 元。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或见技术协议。
四、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时间:
2、货款支付程序:履行甲方内部付款程序,甲方有权扣除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
3、乙方到甲方收取货款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如乙方变更货款委托代理人,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有甲方书面同意。
五、交货方式、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落地,按双方封样产品并按产品合同约定的配置、数量及执行质量和技术标准进行验货。乙方同时提供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双方会签验收报告,发现质量问题及名称、规格、型号、材质等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封样产品的确认,不得视为对其隐蔽产品质量缺陷的认可。大型设备验收:(1)由乙方技术负责人介绍设备情况、安装调试、标样测试结果、误差分析;(2)甲方验收人员对验收过程,标样测试结果、设备性能进行评估、咨询;(3)甲方验收小组写出验收结论双方会签。
六、随机备品、配件、工具的供应方法:
七、违约责任:如果乙方违约将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承担相关的责任。
八、争议解决: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产品质保期为交货验收之日起 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具体维修内容和维修方法形成治保维修承诺函作为合同附件)、终身服务,如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 2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产品经过两次维修仍然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有义务给与更换,并承担所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果维修不及时或不到场维修,甲方有权组织其他专业人员维修,其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的双倍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同时乙方仍应承担合同标的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乙方的营业执照,现营业地址、联系方式、资质证书、委托取款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维修联系人员及联系电话,保修期限以外相关的维修和服务条款,相应设备还需说明培训的内容作为本合同附件;
4、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200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3
需方(甲方):湖南固尔邦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北大资源·时光项目部
供方(乙方):湖南湘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信守合约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以资共同遵守执行。甲方向乙方订购 北大资源·时光售楼部 所用 铝单板 事宜,协议如下:
不含税,货送到工地。
说明:
1、质量标准:国标。
2、板材涂层:
3号生产,由甲方提供色板,色板需双方签字认。乙方确保所供铝单板达到双方认可的样片要求。
4、涂层厚度:按GB/T5237.5-20xx标准;
5、规格:以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乙方确认为准。
6、加工过程:按甲方确认的铝单板加工图纸要求,剪板下料、折边、加工成型、加角码、加加强筋及铝单板单面喷涂。
7、本合同价含铝板加工费、折边、标准加强筋、标准铝角码、喷涂及包装、储运等费用。
8、本合同价为固定单价,如有特殊异形板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9、本合同价含运费,不含税。
10、合同数量仅供参考,具体数量详见订货图纸及数量表,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据实结算。
二、产品包装、运输、标示
1、包装:铝单板表面贴PVC保护膜,边角位用纸皮包裹。
2、运输: 汽车运输
3、每件产品必须标明使用楼层部位、尺寸、编号。
三、交货地点、时间
1、交货地点:甲方工地。
2、交货日期:乙方收到定金及双方签字确认的图纸后日内交付第一批货,第二批供货周期为甲方下单后 7 日内交货。
3、交货时需提供的资料:
⑴、发货清单;⑵、产品出厂合格证;⑶、质量检测报告
四、付款方式
1、订货量约为520㎡,总价约为10万元,最终按实核算。
2、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付订货货款总金额的30%( )作为定金。
3、本项目分次供货,第一批供货面积为 平方米,货送至甲方指定工地后 3日内,甲方按每期批次货款的 65% 结款。余款在安装完毕后7日内全部付清。
4、乙方提供收款收据。所有货款以电汇或转帐支票方式至乙方指定帐户。
五、产品验收标准
1、按甲方确认的铝单板加工图、双方确认的颜色样板以及供方的送货清单作为验收依据。
2行质量及数量验收,双方签字认可。对于产品外观有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在收货7天内提出异议。
3、其他均按国家标准执行。
六、双方责任
1、甲方:
⑴、提供加工图纸、铝板编号位置图等,明示铝板排列位置及安装顺序,以便乙方按顺序生产产品及喷涂,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进度;
⑵、负责按时支付货款;
⑶、负责现场验收;
⑷、甲方变更技术图及颜色应在乙方未生产之前书面通知。
2、乙方:
⑴、配合甲方供货顺序要求按时按量进行供货;
⑵、负责产品质量并保证其服务承诺。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交货,视为违约;
2、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及时处理或更换,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变更技术图纸及颜色应在乙方未生产之前书面通知,如乙方已按图生产,甲方应根据乙方已生产的数量按合同价计算。
4、货款未付清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八、其他
1、若因自然灾害及战争,则视为不可抗力,由此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则乙方不需承担违约或其他任何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均具有法律效力。
九、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十、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完各项规定内容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年 月 日
附件
委托付款函
致湖南固尔邦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北大资源·时光项目部
因业务需求,特委托贵司将我司货款付至以下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由我司承担,特此证明!
湖南湘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章) 20xx.10.24
供货合同 篇4
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采购方案:
1、供货品名:
2、供货规格:
3、供货价格:
4、交货地点:
二、供货事宜:
1、质量要求:乙方供应甲方之所有相关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书。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食品来源、生产厂商的相关资格证书。使用无毒卫生编织袋包装;包装袋上要求加印质量安全标志“QS”。大米必须为新鲜大米,不得有陈年大米掺入。
2、甲方要求乙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
有权拒收,若乙方不纠正,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甲方供餐单位因食用配餐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货品问题,
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甲方并可自行办理解约事宜。
3、乙方供应之食品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也不得高于本市各供货单位同货品价格;如出现价格变化,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以便调整,否则,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
4、交货时,甲方抽检(以甲方计量称为准),如不足规定供货规格,以实际抽检规格结算当批次货品款。如乙方所供货物未达到甲方上述要求产品标准,甲方将拒绝接受乙方当批次货品,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5、乙方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将货品运送至甲方现场以凭验收;交货当日乙方若遇突发变故,仍应正常交货,且不可擅自变更时间。
6、如遇天灾或不可抗力之特殊状况,需变更供货内容或时间,应提前一天征得甲方同意,由双方协调解决,乙方不得私自更改,一经发现按违约论处,扣除乙方上月货款,甲方直接解约。
7、交货后,前批次装置食品之容器应在当日中午前回收,不得留置现场。
8、付款方式:甲方每个月付款一次。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检齐上月份供应之单据汇总至本公司财务处,经审核后甲方于每月25日前付上月的货款。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约办理罚款,乙方不得异议。
2、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函请同意解约,
甲方同意解约时,结清全部货款。如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甲方将扣除所有未结货款,厂商不得异议。
四、本合同有效期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甲方留存。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络电话:
乙 方:
负责人:
地 址:
联络电话: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协议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协议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协议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协议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协议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协议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协议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协议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协议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协议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协议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协议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协议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协议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协议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协议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协议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按本协议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____年__月__ 日
供货合同 篇6
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需 方:
供 方: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供方根据需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
二、质量标准及保证期
1.供方需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谈判(或招标)所确定品牌的生产厂家正宗原装产品,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谈判(或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质量必须达到该项设备的出厂质量标准或国家标准;所附各种资料及配件(软件)等必须齐全,所有设备均需带保修卡。产品属于国外进口的,必须是指定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并且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详细配置须按附件一填报。
2.供方必须完整地履行保证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3.在质保期内,供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如果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4.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供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不符合投标书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需方有权退货或向供方索赔。
5.供方应与制造商签订所提供的产品享有制造商完全质量保证及要求产品保修和维修的权利的合同,并向需方提供书面文件副本。当制造商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供方有责任与义务,要求制造商履行义务,必要时,需方支持供方提起法律诉讼,否则,由供方承担制造商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6.质量保证期:产品的免费质保期为 年( 除外),并提供免费现场服务,终身维护。质保期限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在质保期头三个月内,如产品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供方应免费予以更换;在质保期内,如同一产品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供方需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需方正常运行。
8.供方在产品系统集成过程中,如果产品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响系统性能,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给需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供方应赔偿。
三、技术资料与文件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操作使用说明书、安装使用指南、零配件手册、服务手册、维修保养说明书;
2.产品的合格证、保修卡等;
3.所有产品均要求技术资料完整,有中文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中文资料,有光盘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光盘资料。自带软件的要求以光盘形式提供;
4. 设备技术配合资料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通过特快专递方式交付给买方,卖方应负担所有的包装费、运费及保险费。技术资料邮寄至:
5. 供方应对因其包装或标记不善而引起的合同设备及技术文件的腐蚀、受潮、损坏和丢失负责。
四、产品包装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为准绳。
2.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供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供方应给予解决。
五、交付
1.交付时间:供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工作日内将产品全部交付完毕并负责安装调试。交付日期: 。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根据。
2.供方应在交货日 3 日之前,将发货事项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供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3.交付地点:由需方指定 为交付地点,所有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后,需方安排专人签收,并负责保管好设备。需方验收之前的运输、保管及相关费用及一切风险责任由供方负责。
六、安装、调试与验收
1.安装:产品的安装由 负责,供方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2.调试:调试由 负责,供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需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验收:
(1)产品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后,由需方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供方提供验收方案,与需方协商后确定,由双方签字确认合格后接收。如供方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合同规定的资料、文件或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供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供方负责10日内补齐。
(2)验收地点:
(3)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
(4)因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国家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七、服务
1.供方提供现场培训计划,对需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需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供方还需就产品的功能对需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使用现场或由需方安排。
2.在质保期内供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设备或零部件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供方应在小时内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但无法提供损坏配件的,供方应予以免费更换。
3.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设备发生故障后,如需方无法排除故障问题,由需方提出书面现场服务申请,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信息后 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并确认服务工程师和提供相关所需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负责。保修期后应提供长期优质服务。在使用寿命期内,供方应保证对设备的零件、易损件的供应。
4.供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招标采购的设备,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
供货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5.现场卸货由 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供货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编码: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需方业务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需方依据供方(本合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供方具有向需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供方同意向需方带给贴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该货物将被用于可能在全世界不特定的国家销售的产品之上。供需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名词定义:
原材料——指本公司为了生产产品而购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五金塑料件、包装材料、辅助材料、外协加工产品等的统称。
需方——专指东莞市风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方——指为本公司带给所有原材料的厂商。
第一条基本合同
1。1完整合同: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供方向需方供货业务的基本合同和全部合同,仅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务必按照本合同的签署程序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1。3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部分除外。除非是按照以上1。2条约定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即使本合同附件双方已经签字或盖章对本合同的修改部分也无效。
1。4具体合同:双方之间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供方理解或被视为理解需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具体合同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具体合同
2。1订单的形式:供方具体供货的品名、产品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需方的订单为准。需方每一天透过传真的形式书面下达采购需求计划与采购订单。供方透过采购需求计划可对需方未来订单进行预测,提前进行供货准备,采购需求计划可根据需方实际状况变动,对需方无约束力;需方下达的订单具有法律效力,供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需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理解需方订单,具体合同生效;若无正当理由,供方不得拒绝理解订单。
2。2交货:供方根据需方下达的订单填写送货单(从需方处购买),并严格按订单规定数量、时间准时送货。
2。3交货地:供方送货至需方所在地或需方指定地(原则上指风致公司)运费由供方承担;货物的毁损灭失职责在最终验收合格之前由供方承担。
2。4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供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到达需方的技术要求,或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2。5订单的变更:需方认为生产需中止或订单需变更时,需以通知单形式通知供方,对变更订单的处理从方应按第2。1条规定执行,如由此造成供方的不便,双方应协商解决,原则上需避免并解决供方因此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条送货暂收
3。1需方收货条件:依以下几点
3。1。1供方在送货时到需方时所有供方每批交货时均须附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资料务必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产品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装配性、使用性、外观性等贴合需方的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供方负责。
3。1。2供方送货原材料的外包装明细务必有产品名称、需方型号规格、出货日期、需方订单号码、供方的出货批号、数量。
3。1。3所有供方需在每一天下午16:30以前将供方所需物料送到需方仓库,超过时间仓库不予收货,并按照我公司仓库的要求将原材料放置在指定位置。
3。1。4供方在送货时需要附送货单、进料验收单,并在这两份单据上签字、盖供方公章。
第四条材料验收
4。1材料验收标准:需方IQC进料检验的允收水准依MIL—STD—105EⅡ标准进行检验。胶料、五金、包材、标贴不良≤3%。电子料≤0。5%。各协力厂商送交到我公司的材料务必贴合此标准,贴合此标准的需方给予收货。
4。2不合格品处理:4。2。1需方对供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在2日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要求供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进行换货,供方超过规定期限2日不取回不合格品,视为供方放下该不合格品的所有权,需方有权扣除该批不合格品的全部款项并代供方做出报废处理,报废所得收益归需方所有。或需方对供方未在以上期限内取回的不合格品将按照每批每一天100元的标准向供方收取保管费。
4。2。2供方不得将不合格品出售给第三方,或者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供方如对取回的不合格品有异议应在现场提出并带给见证性资料,否则,视同理解需方的意见。双方对供方提出的异议应进行协商解决,在供方提出该异议后五日内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供方应在七日内提交双方认可的技术权威部门进行检测并以该部门的检测意见为准。否则视同供方放下提出的该异议及相关权利。
第五条质量保证、质量事故职责的承担及市场反馈不良品的处理
5。1质量事故:供方原材料入厂后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在需方发生同样品质问题,需方品管部有权对供方进行500—20xx元经济处罚。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在需方生产线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停线、返工、返修工时,供方需对需方的返工、返修、停线所造成的损失(含所有材料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赔偿费用=返工工时×15元/(人·小时)+其它损失费用
5。2市场反馈不良品:供方原材料因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产品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或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丧失使用价值造成需方被索赔,供方应负责所有被索赔费用。
5。3短装: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现原装短少,供方需按抽检出最大短少数量×总最小包装数×10倍的处罚进行补偿给需方。
5。4质量保证:供方应按照需方推荐及要求,建立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作为全面履约的一部分,质量保障体系包括使用可行的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和记录,以保证为甲方带给的产品是合格的,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对于检查与考核不合格的,需方有权立即终止已生效的具体合同并停止下订单,直至供方完成整改,到达需方的要求为止;若连续两次整改不达标,需方有权取消供方的供货资格。
5。5技术要求:供方保证为需方带给的货物的零部件、原材料严格按照需方要求的技术条件生产,并贴合需方的技术要求,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能够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5。6技术不达标:若需方认为供方产品质量不能到达需方技术要求,或经过整改仍然不能到达需方技术要求,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业务关系。
5。7技术变更:供方经需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主要技术参数、外形尺寸及生产地址等。若确实需要更改时,务必先通知需方,并带给相应的供方本厂或第三方机构的检验报告及样品等资料交需方确认,经需方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第六条定价与结算
6。1定价:需方按照招标定价或比价定价或双方协商进行定价,同时供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状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需方有权取消供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同时需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职责。
6。2降价:双方所确定的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需方发现供方带给的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需方目标价,或需方应市场要求需下调配套件价格时,需方可要求供方且供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合同货物的价格。
6。3最低价保证:需方应向甲方带给货物的成本分析清单,以显示货物的成本构成,供需方参考。供方保证带给给需方的产品价格是同期地区最低价。
6。4及时入帐:当月的供货,供方应于货物正式验收合格后,在每个月的28号后向需方提交合格发票、需方验收合格单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材料以便需方及时完成财务入帐手续。结算数量以送货单上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准。
6。5付款方式:供方供货后,需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天后(具体时间依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支付相应货款。但供方有义务在付款日前十五天再次向需方确认帐号并提示需方付款,供方未履行此义务,则需方付款时间可相应顺延一个月。如需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的,需方无需就此承担任何利息。
6。6风险抵押金:供方开始供货后,供方同意将不低于正常供货三个月货款作为风险抵押金,当供方货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不足部分由抵押金补足,抵押金不足部分从后续货款中优先补足。双方解除业务关系后,风险抵押金用于支付供方因质量不良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赔偿,抵押金余额在供方停止供货后,得到甲方审批同意6个月后退还乙方。
第七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7。1保密:供方对需方带给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任何与供货、货物质量有关的—4—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订单数量等)以及任何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与需方相关的任何信息均具有保密义务。需方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职工及相关协作厂承担相应保密义务。如有泄密状况发生,一经查实,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最低50万元以上)。7。2独占权:供方按照需方提出的要求或技术资料、图纸所生产的零部件,只能带给给需方使用。供方不能将相关产品带给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将按6。3条约定归属于需方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成果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7。3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归属:供方根据需方带给的技术资料、图纸及技术信息开发研制的产品,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成果归需方单独所有。第八条相关模具的选取购买权8。1开模:因履行本合同的需要,按照本合同第6。2条约定,供方可能会需要制作相关模具,供方应向甲方提报相关模具的开模费(费用应受本合同第5。3条约束),并保证其真实性。8。2模具所有权: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的限制,该模具将可能只能用于按需方所下订单货物的生产。需方支付过开模费的模具的所有权归需方所有。供方承诺在需方生产必须数量的原材料后(实际数量依开模报价单约定量为准)退回需方全部开模费用。8。3退模: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
,需方有权以传真、邮寄等方式向供方发出调出模具通知。供方应按照该通知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相关模具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需方变更、解除权约定:出现下述状况之一,本合同能够变更或解除:9。1。1需方在经营困难时,可与供方协商解除合同。9。1。2供方交付的货物在需方连续检验不合格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9。1。3供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理解订单或不能按照订单供货,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9。1。4供方报价与真实价格严重不符或者其他商业欺诈行为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9。1。5供方从事不正当交易行为,需方有权解除合同。9。1。6如供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需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供方应赔偿因此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9。1。7除以上约定外,供方同意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或双方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本合同自需方发出通知之日起30天后变更或解除。9。2供方解除权约定:若供方解除本合同,应在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需方,经协商同意后,清理完毕债权债务,并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供方应归还需方的技术信息资料及其他财产。
第十条违约条款
10。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供方无故拒绝需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需方支付违约金。供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供方因交货延误造成需方停线,应按每小时500元赔偿需方停线损失。需方并有权解除具体合同。若因供方拒绝订单或逾期供货导致需方损失,则供方需赔偿需方的损失,损失金额按需方的工厂的索赔单计算。本条款中逾期时间不足一天,则按一天计算。
10。2违反模具所有权条款: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模具调动权时,供方逾期交付相关模具,应按照双方确认的开模费用的千分之四/天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供方拒绝交付相关模具,违约金比例加倍计算。若因供方逾期交付模具导致甲方或最终用户停产、欠产,则供方需赔偿需方所受的一切损失,损失金额按需方的工厂的索赔单计算。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1。1职责限制:需方除按合同约定向供方支付相关款项外,不需承担供方的任何费用、利润损失、其他特殊或间接或意外或后续的损失、应由供方负担的税金和其他款项等。
第十二条合同有效期及签署书面合同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但若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已发生业务关系且当时没有签署书面合同的,则本合同效力将追溯至双方发生业务关系之时。本合同将在双方发生业务关系期间一向持续有效,直至存在新的书面供应商供货合同约束双方之间的业务关系。
12。2本合同经双方口头协商同意达成一致后达成。供需双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含义。
需方(采购方):供方(供货方):
签约人:签约人:
时间:时间:
需方公章:供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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