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时间:2021-03-13 20:05:55 供货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供货合同汇总七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货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供货合同汇总七篇

供货合同 篇1

  供货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供应食品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增强供需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供需双方的诚信意识。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1、甲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食品标准,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必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且经营状况良好。

  3、甲方在供货时应提供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

  4、甲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

  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甲方必须根据乙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送货,并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

  6、甲方提供货物的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乙方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向供货方索取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进行验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

  8、货款按月结清。

  9、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1)乙方有权中止甲方的供货商资格。(2)因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备注

  1、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货合同 篇2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00MW机组新建工程

  分散控制系统(DCS)

  供货合同

  买方: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二0XX年二月

  买方合同号:ZDs20xx-005

  卖方合同号:S-20xx-020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20xx年2月14日

  合同签字地点:大连庄河市黑岛镇

  买方: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目录

  1定义 ................................................................................ 3

  2 合同标的 ........................................................................... 3

  3供货范围 ............................................................................ 4

  4 价格 ............................................................................... 4

  5 支付与支付条件 ..................................................................... 4

  6 交货与交货条件 ..................................................................... 5

  7 包装与标记 ......................................................................... 6

  8 设计、服务、技术指导和联络 .......................................................... 7

  9 标准与检验 ......................................................................... 8

  10 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试验和验收 ............................................. 9

  11 保证、索赔与罚款 ................................................................. 11

  12 保险 ............................................................................. 12

  13 税费 ............................................................................. 12

  14 分包与外购 ....................................................................... 13

  15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 13

  16不可抗力 .......................................................................... 14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 14

  18专利权 ............................................................................ 14

  19合同生效 .......................................................................... 14

  21 法定地址 ......................................................................... 15

  附件 价格表 ......................................................................... 17

  履约保函(格式) .................................................................... 28

  1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买方”是指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2“卖方”是指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买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表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卖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己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保证值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最终验收”是指买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电厂”是指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4“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现场”是指位于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超临界机组工程工地,为买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DCS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大修用备品备件。

  1.17“随机备品备件”是指在安装、调试时所需的备品备件。

  1.18“试运行”是指整机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的运行。

  1.19“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20“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21“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卖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22“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1.23“设备缺陷”是指卖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1.24“运杂费”是指合同设备从卖方始发站(车上)到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保险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2 合同标的

  本合同遵循合同双方买卖自愿的原则。

  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超临界机组工程。

  2.1设备名称、型式、数量

  设备名称:DCS

  设备型式:见技术协议

  数 量:见技术协议

  2.2凡卖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安全的、经济的、成熟可靠的。

  2.3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

  2.4卖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2。

  2.5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3。

  2.6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按合同附件7。

  2.7卖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

  3供货范围

  3.1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2。

  3.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按买方要求时间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4 价格

  4.1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179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玖拾贰万元整)。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及技术服务费用的价格,其中合同设备价格包括合同设备本体价格、技术资料,以及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提供运输发票)、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4.2合同设备价格为1098万元。

  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698万元(大写:陆佰玖拾捌万元整),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第一套部分包括:#1机DCS、公用系统、辅控系统设备,第二套部分包括:#2机DCS。

  4.3合同设备的工程费(EDPF-NT分散控制系统软件包V3.1费用)为694万元。

  4.4合同设备从制造厂的始发站到交货地点的运杂费(含大件运输措施费)为免费。

  4.5合同的分项价格见价格表。

  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5 支付与支付条件

  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电汇。

  5.3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5.3.1合同生效日期起1个月内,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格的10%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买方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做为预付款。

  5.3.1卖方按交货顺序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套设备运到交货地点,并将下列单据提供给买方,买方验明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该套设备价格的50%。

  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该套设备的“验货证明” (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由买方监造代表签署的该套设备的“出厂前检验记录文件”

  该套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该套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金额为该套设备价格的10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供货合同 篇3

  编号:日期: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乙方:有限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甲方将从乙方购买甲方自用的(不少于300吨/每年)(指标见附件);

  3.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到货预计以集装罐方式向甲方供应(货到海门港);乙方收到甲方合格的信用证起45天内应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

  4.甲方采用信用证方式以美元向乙方支付货款;

  5.每批货物到港后,甲方应在港口官方规定的期限内提货,否则所产生的任何滞港等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前至少一周书面通知甲方每批货物的到港日期;

  6.甲乙双方将按季度定价,并参照台州市场价格(指中国主要供应商);乙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海运提单日起90天信用证付款;

  7.乙方将根据甲方工厂现有生产装置和技术要求,设计并提供一个储存集装罐以及一套与之配套的送料系统,包括称重仪,空压机,吸收系统和连接装置等(下文中简称为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但是,乙方不负责甲方工厂生产线的整改;

  8.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将在乙方的帮助和监督指导下并根据甲方现有工厂布置及技术要求于20xx年上半年尽早安装在甲方工厂;该系统将符合双方的安全标准,并在首次安装后由双方共同签字验收;

  9.甲方将负责在设备安装前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必要的基础准备工作如土建等,相关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10.该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不包括储存集装罐)的预算总投资约为29万人民币,包含相关成本如设备,材料成本,运费及技术服务费,实际投资额将在安装完成后以实际总投入为准。双方将等额(50%对50%)分担实际总投资。本协议一经签署,甲方将立即汇款14.5万人民币至连云港化物有限公司账户作为50%的预算总投资,安装完成后双方再调整具体金额;储存集装罐将始终作为乙方的财产,系统的其它部分将在一定时期内由双方共同拥有,具体的投资分割单将在项目完成后由双方共同确认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将保留在任何情况下合作终止时撤走其所属财产的权利;

  11.合作期内,甲方将拥有对全部系统(只要甲方连续地从乙方购买)免费适当(按照乙方要求的规程)使用的权利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及对系统损坏负责,乙方将负责年度的养护及定期的检察;

  12.甲方只能将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用于乙方供应的货物的储存和传输,不能用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其它用途以及任何擅自的改造;

  13.乙方将负责储存集装罐的更换和年度检验;

  14.每个货罐的货物重量溢缺(提单重量与甲方卸货重量之差)在不超过0.5%时将被忽略不计,溢缺超过0.5%时甲方应予记录并立即通报乙方,并按照乙方建议的方案处理和解决;

  15.当甲方购买的量累计达到1000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一部分(占总投资的25%)转让给甲方;当甲方购买的量累计达到20xx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二部分(占总投资的25%)转让给甲方;届时该基本送料系统(集装储罐除外)将归甲方全权所有。

  16.协议书双方签字后自上述第一日期起一年(12个月)有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除非任何一方要求终止;

  17.若一方想要提出终止该合作,则该方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8.事先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19.该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20.此协议的英文版本内容应与中文版本内容一致,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

  签字:签字:

供货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为了甲乙双方各自的利益不受损害,确保生意的.正常发展,现立此据为证,规定如下:

  一、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

  肉类以及冻货产品(附件)

  二、 产品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保证肉和冻货的质量问题,如不符合要求,乙方需及时无条件退换货。

  2、 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按时按量送到。

  3、 如有质量问题和按时送不到货的问题乙方承担给甲方带来的全部责任。

  三、 乙方按附件中商品价格进行供货,乙方提高或降低产品价格,需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对超过订单价格不予支付。

  四、 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如下: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肉类质量检疫合格证。

  五、 结账方式:次月25日结上月货款,每月月初对账。(注:不提供发票)

  六、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对方,合同终止的两周内双方完成结算,并结付余款。

  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地址: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合作社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采购情况:向乙方采购苗木 株,金额为人民币 。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签订地点:

供货合同 篇6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送货

  (2)乙代运

  (3)甲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5.现场卸货由 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提出书面异议,甲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可拒绝提货。乙逾期交货的,乙应在发货前与甲协商,甲仍需要的,乙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的违约责任

  1.甲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 供货单位:(乙):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供货合同 篇7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基于于甲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_______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_______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1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_______天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或者_______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_______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章)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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