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货合同汇编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供货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供货合同 篇1
合约编号:
甲方:上海润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真帮商城)
地址:上海市吴中路369号美恒大厦16楼
乙方:以下简称(商户)
地址: 签订地点:上海
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信、自愿、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以维护和发展双方经济利益,经过充分协商,签署本合同。
一、入驻所需资质
商户资质要求:商户注册资金5万及5万以上人民币
二、入驻所需资信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通过最新年检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国税加地税
3.品牌销售授权证明复印件 注册人与授权人的关系证明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三、商品销售
1.商户应保证其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中的商品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如因商户提供的商品信息存在问题而引起任何纠纷,商户应负责解决;如给真帮商城造成任何损失,全部由商户负责赔偿。
2.乙方参与甲方进行的全国统一促销推广,自愿让利甲方会员前往乙方商城店铺消费订单消费额的_%_给甲方,用于会员再次赠送积分和购物币。甲方为在乙方消费的真帮商城会员再次优惠赠送积分与购物币,不限时间内最多各赠送消费额的50%的积分和50%的购物币。
2.商户保证其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中的零售价格不高于商户通过其他网络渠道销售时的零售价格。如果发现,真帮商城将保留对该商户进行处罚的权利。
3.商户必须按照其经营范围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销售相应的商品和服务,并保证有关商品和服务本身的合法性。如因商户非法经营而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商户负责解决;如给真帮商城造成损失,商户应负责赔偿。
4.用户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交易过程中,如因商户原因使交易产生纠纷,可提请真帮商城从中予以协调,经真帮商城审核后,有权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向纠纷双方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电子邮件互相通知对方。
四、售后服务保障政策
为了向顾客提供全程愉悦的购物体验,保证顾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提升交易质量,真帮商城向每位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承诺零风险购物。凡入驻真帮商城的商户,我们要求该商户严格执行下列售后服务保障政策:
1.退货/换货保障,7天无理由退货;
2.非质量问题的产品退换货条件
1)提供真帮商城电子订单
2)商品要求外包装完好无损(包括包裹填充物以及外包装箱或外包装袋),商品附件、说明书、保修单、标签等齐全。商品保持原样,不影响二次销售。
3)标注退换货原因说明
4) 已开具发票的顾客需退回发票
3.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退换货条件
1)提供真帮商城商户发货单,或者真帮商城电子订单
2)商品要求外包装完整,商品附件、说明书、保修单、标签齐全等
3)标注商品质量问题说明
4)已开据发票的顾客需退回发票
4.不受理与限制条件
所有商品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顾客将不能享受真帮商城的退换承诺:
1) 商品曾被非正常使用,非正常条件下存储、暴露在潮湿环境中,暴露在温度过高或过低温
度中;
2)未经授权的修理、误用、疏忽、事故、改动;
3)不正确的安装;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食物或液体溅落导致的损坏;
4)商品的正常磨损;超出质量保证期;
5)退回商品外包装不完整;退回商品的配件及所付资料不全;退回商品的发票或发货单丢失、涂改或损坏;
6)鲜花类商品一旦售出,概不进行换货;
7)化妆品、食品、保健品、纸制品、贴身用品等商品,一旦打开包装后不予退换;
8)国家B类商品(如内衣、袜子等),如果试穿试用后,将不予退还;
9)服装类等商品非质量问题,有使用痕迹的,将不予退换。
10)商品并非由真帮商城网上店铺提供;不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退换货服务标准内的商品;
5.其他说明:
1)退换商品要求具备商品完整的外包装、备件、说明书、保修单、标签等及退换货原因的说明。如索要了发票的客户还需要同时退回发票。
2)客户所购商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在质量保证期内请您根据商品保修卡所标明的方式直接与厂家或维修站联系。
3)退换货时间以顾客收到货物当天开始计算。
4)除因顾客个人喜好不符(颜色、气味等)或需求变化等情况而要求退换货产生的配送费用由顾客承担,其他原因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商户承担。
5)顾客如需办理退换货手续,请与商户或者真帮商城客服联系。如果商户未能按照要求解决问题,请顾客向真帮商城客服投诉。
6)如果遇到其他相关售后问题,请参照国家的相关三包规定。
6.假一罚一相关说明:
如顾客在购买过程中发现假货,需将质检部门鉴定证明及商品寄回至真帮商城,如确属事实,真帮商城承诺假一罚一(罚款金额为该商品真帮价格的一倍)。相关配送费和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商户承担。
五、商品配送
1.商户应自行安排向顾客提供商品的配送服务,但应当保证配送服务质量。
2.商品须在发货期限内(顾客付款二日内或签订的时间内)发货,如因商户未按期发货,给顾客和真帮商城造成损失,由商户负责赔偿。
六、结算流程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的结算的方式:按照每件商品单次结算。以真帮宝或网上银行支付,消费者收货后,以快递签收单数据为准,7天无退换货,甲方确认付款。
七、保密协议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双方同意就得到的与双方公司有关的信息予以保密,包括网站信息 价格、销售计划、客户清单、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等、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密。
八、违约责任
1、 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造成该业务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视 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协议,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协议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协议。
2、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3、 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 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4、 若乙方有本合同禁止的销售非正品产品、虚假消费或故意向甲方会员抬高价格及其他 欺诈消费者等行为,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协议(合同)签 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上海润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签字:盖章/签字:
供货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协议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协议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协议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协议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协议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协议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协议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协议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协议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协议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协议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协议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协议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协议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协议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协议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协议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按本协议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____年__月__ 日
供货合同 篇3
甲方:xx艺术幼儿园
地址:xx区xx南街326号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采购__________________食品方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2、乙方所带给食品,务必贴合食品质量标准,供货时应出示检验合格证,如无检验合格证,甲方可无条件退货。
3、乙方需保证供货的食品新鲜、安全,如果因质量问题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职责。
4、乙方按甲方所需食品时间和数量及时送达甲方,如有特殊状况需提前通知甲方,如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无条件退货。
5、乙方带给甲方食品按市场批发价随行就市,如乙方带给甲方的货品超出批发价格,甲方可无条件退货或提出终止此合同。
6、甲方在送货时需带给食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检验员,一份自留,以便结算时核对。
7、甲乙双方已__________为一个结算周期,甲方带给发票给财务人员,经核对后结清货款。
8、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满后,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状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订新协议书。
9、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附:供货方带给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货合同 篇4
甲方(供货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购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市县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甲方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______幼儿园校食堂供应商供货项目,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供货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____________幼儿园校食提供食材供货服务。
第二条供应商供货期限
供应商供货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代表和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对两家供货单位的管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甲方有权选择管理到位,性价比高、服务优秀的单位多供货。
2、审定乙方制定的食品配送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遵守。
3、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学期期末进行1次全面的考核评定,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年度考核。
4、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提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学校食堂所需食品的详细规格和每日配送数量。
6、甲方有责任积极指导和协助乙方做好饮食服务工作。
7、甲方有权核查食品原料供应原始凭证和相关产品的收支情况。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市县法律法规,具备有效经营资质、法人资格进行合法经营;根据《______________幼儿园食堂供货商比选会》中的要求,为______________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商品配送。
2、建立健全本项目管理档案和食品安全台帐,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指导、监督。
3、乙方必须保证上课期间每天上午______________前将甲方所需商品送到指定地点;若遇特殊情况中途需添加食材,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尽量满足甲方要求。
4、乙方供应的商品或原料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商品质量负责。供应的食品需要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的,供货单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各类票据。
5、乙方提供的商品不得高于市场批量价供应给甲方,并提供原始凭证(一式三联:供应商;食堂;记帐联。)由学校采购员、库管员验收、过称、签字后生效,并凭记账联按月记账次月_______号之前结账。
6、乙方应按学校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杜绝短斤缺两与规格不符现象。上下超过总量的_______%,甲方有权扣除超出部分的金额。无过期商品、假冒伪劣产品、无以次充好现象。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商品短斤缺两、不按时送货到学校指定地点,并影响学校工作的,甲方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在规定时间无法送到或发生此类现象两次以上、发生以次充好现象一次,扣除差价_______倍以上金额,并停送_______个月,两次以上学校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8、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价格如发生与市场相应质量价格不符即价格偏高现象,甲方要求其降价,按最低价结算,并有权终止其供货。
9、由于食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五条服务质量
除前述的标准外,乙方可根据甲方委托的服务要求制定出本项目管理分项标准和专职联系人,经甲方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1、甲方对于乙方出现的服务时效以及食品安全等问题将逐一记录在案,并根据情况发放整改意见书,并作出相关处理。
2、乙方一学期的服务综合质量将作为本校下一轮采购的重要依据,学校对于供货方特别优秀的单位将有权决定是否续订下一年度采购供货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供应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价款和不履行比选时的承诺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重新进行确定供货商,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酉阳县人民法院。
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对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的附件(各类承诺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3、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乙方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学校如认为情况涉及到学校的食品安全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学校调查直至问题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货合同 篇5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联系人:
需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供需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光盘加工供货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订立以下光盘加工供货合同,条款如下:
一、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
项目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张) 金 额 合计 备 注
一、需方应保证光盘内容合法,提交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的委托书及版权证明;提供盘面设计样稿;
二、供方光盘为A级(正品)
三、以上价格不含发票税,需方如果需要供普通发票加收6%。
二、交货日期:收到定金及相关稿件后七天
三、交货方式:供方按需方指定的地址发货,费用需方自付。
四、结算方式:需方首先预付订金50%到供方指定账户,供方收到定金后安排生产,收到余款后交货。
开户银行: 帐 户: 户 名: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有更改需经双方代表签署补充协议。
供方: 盖章:
供方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需方: 盖章:
需方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供货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对配送板材、轻钢龙骨等装修材料。为维护双方利益,在公平、诚实原则下,经协商一致签定以下协议:
第一条采购行为实施:
1,负责确定乙方配送材料品种、材料标准、等级、数量,乙方所送材料的价格由乙方与确定。
2,项目部根据与乙方所确定的材料品种、数量、价格向公司采购部提交签字申请配送单,采购部负责向乙方发单,乙方根据公司采购部所发的要货单送货。
3,乙方所送货物由项目部收货,验货并签字,结账以项目经理签字收货单据为准。
4,乙方必须确保所送材料符合项目部确定的质量标准,若项目部发现乙方所送材料为假货,甲方采取举一罚十处罚,若乙方所送材料不合格,乙方必须完全退货并承担响应责任。5,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
第二条质量标准:
1,按照相应国家标准和项目部与乙方协议标准执行
2,对于显而易见的产品缺陷,甲方应该在收货后1日内通知乙方;
3,对于非显而易见的产品缺陷,甲方须在发现瑕疵后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产品符合要求。
4,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三条送货与交货
1,乙方送货的材料乙方须在收到甲方订单2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2,乙方送货的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需在1日前通知,甲方应及时履行收货义务,但出现产品不符合要求或交货时间不符合约定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3,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
第四条结算
1,甲乙双方每月日结算一次(结上月一日到三十日的货款),乙方必须在次月的二十到二十五日将上一月度的结算清单送到甲方采购部,以便甲方核对账目,否则货款顺延到下月结算,具体结款时间为乙方提交结算清单后的下一个月的二十五日到三十日。
第五条违约处理
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有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虚报产品等级、虚报产品数量等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将处以人民币5万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2,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知悉对方商业秘密后,无论合同是否成立,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该商业秘密自己使用或泄露给他人使用,否则应按照所得利润的倍赔偿给对方作为经济补偿,涉及刑事责任的将另行追究。
第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乙方开始配送材料到工程结束结清账款为止。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未尽事宜应及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甲方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
2,如以前有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依据。
3,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年月日
年月日
供货合同 篇7
出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4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8
甲方(需方):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供方):
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办公文化用品、耗材及日用品的供给与服务等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1. 产品名称:
1.2规格数量:具体规格数量在每次订单中详细列出。
1.3产品单价:该单价含7%增值税发票、运费等,为甲方仓库交货价。
二、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商品质量(技术、计量、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包装标准:以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包装为准。
四、供货合同期限及延续:
4.1 供货期限为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乙方向甲方提供办公用品。
4.2需延续合同期限的,任何一方应不迟于合同到期前3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被通知一方应不迟于合同到期前0天内予以明确回复,未明确回复或未回复视为同意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4.3乙方在接到甲方送货(下单)通知后,应及时完成送货响应,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尽快在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达。
五、乙方负责将货送至甲方仓库或甲方办公用品管理部门。
六、供货价格
6. 原则上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6.2未明确约定的其他商品价格:文化办公用品乙方给予甲方折优惠(特价品除外),耗材和日用百货供货价应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向甲方优惠供货。
七、结算方式及要求:
7. 每月25日为当月货款结算日,乙方凭累计的购货单向甲方收款,并提供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银行转帐或现金形式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7.2甲方指定专人购买、签收物品,每次购买时必须手续完整,要求品名、单价、数量、总金额、签收人等内容登记详尽,并留需、供双方备检核对。
八、违约责任:
8. 乙方未按期提供产品的,每延迟一日,扣除应得货款总数的%,作为违约金。
8.2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日,应多支付货款总数的%,作为违约金。
九、双方对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长沙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开户行:帐号:
乙方(签字盖章):开户行:帐号:
供货合同 篇9
需方(甲方):湖南固尔邦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北大资源·时光项目部
供方(乙方):湖南湘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信守合约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以资共同遵守执行。甲方向乙方订购 北大资源·时光售楼部 所用 铝单板 事宜,协议如下:
不含税,货送到工地。
说明:
1、质量标准:国标。
2、板材涂层:
3号生产,由甲方提供色板,色板需双方签字认。乙方确保所供铝单板达到双方认可的样片要求。
4、涂层厚度:按GB/T5237.5-20xx标准;
5、规格:以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乙方确认为准。
6、加工过程:按甲方确认的铝单板加工图纸要求,剪板下料、折边、加工成型、加角码、加加强筋及铝单板单面喷涂。
7、本合同价含铝板加工费、折边、标准加强筋、标准铝角码、喷涂及包装、储运等费用。
8、本合同价为固定单价,如有特殊异形板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9、本合同价含运费,不含税。
10、合同数量仅供参考,具体数量详见订货图纸及数量表,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据实结算。
二、产品包装、运输、标示
1、包装:铝单板表面贴PVC保护膜,边角位用纸皮包裹。
2、运输: 汽车运输
3、每件产品必须标明使用楼层部位、尺寸、编号。
三、交货地点、时间
1、交货地点:甲方工地。
2、交货日期:乙方收到定金及双方签字确认的图纸后日内交付第一批货,第二批供货周期为甲方下单后 7 日内交货。
3、交货时需提供的资料:
⑴、发货清单;⑵、产品出厂合格证;⑶、质量检测报告
四、付款方式
1、订货量约为520㎡,总价约为10万元,最终按实核算。
2、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付订货货款总金额的30%( )作为定金。
3、本项目分次供货,第一批供货面积为 平方米,货送至甲方指定工地后 3日内,甲方按每期批次货款的 65% 结款。余款在安装完毕后7日内全部付清。
4、乙方提供收款收据。所有货款以电汇或转帐支票方式至乙方指定帐户。
五、产品验收标准
1、按甲方确认的铝单板加工图、双方确认的颜色样板以及供方的送货清单作为验收依据。
2行质量及数量验收,双方签字认可。对于产品外观有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在收货7天内提出异议。
3、其他均按国家标准执行。
六、双方责任
1、甲方:
⑴、提供加工图纸、铝板编号位置图等,明示铝板排列位置及安装顺序,以便乙方按顺序生产产品及喷涂,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进度;
⑵、负责按时支付货款;
⑶、负责现场验收;
⑷、甲方变更技术图及颜色应在乙方未生产之前书面通知。
2、乙方:
⑴、配合甲方供货顺序要求按时按量进行供货;
⑵、负责产品质量并保证其服务承诺。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交货,视为违约;
2、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及时处理或更换,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变更技术图纸及颜色应在乙方未生产之前书面通知,如乙方已按图生产,甲方应根据乙方已生产的数量按合同价计算。
4、货款未付清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八、其他
1、若因自然灾害及战争,则视为不可抗力,由此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则乙方不需承担违约或其他任何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均具有法律效力。
九、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十、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完各项规定内容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年 月 日
附件
委托付款函
致湖南固尔邦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北大资源·时光项目部
因业务需求,特委托贵司将我司货款付至以下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由我司承担,特此证明!
湖南湘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章) 20xx.10.24
供货合同 篇10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 工程向乙方采购开关插座。乙方生产的开关插座的名称、规格、型号、电压等级、质量(技术指标)等必须符合施工图纸要求且符合验收规范。开关插座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单价详见下表: 确定品牌为:明湖电工的明冠系列
第二条本价格明细表单价确定,工程量及总价为约数以现场实际需求量为准,最终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产品价格为固定价格,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
第三条本投标报价为货到工地落地价格,包括标的物、配套、保险、装卸、运输、利税、管理、指导安装、图纸资料、检测费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材料款结算时供货方提供由相应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
第五条 质量标准:
1、开关插座整体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各型开关插座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如达不到此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2、标的物到场后随机抽检复试,其复试检测结果必须满足合格要求。
3、所有标的物的金属接触片必须为铜料。其中插座接触片必须为铜整体料,其宽度、厚度及有效接触面积应符合专业生产规范要求。
4、开关插座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 5、塑料(台)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塑料(台)板应平整,无弯翘变形等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6.所供标的物的材料组成必须和所报同类样品保持一致。
第六条 产品包装规格开关插座出厂时,附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第七条 验收方法 监理及甲方按国家规定的相关验收规范对产品进行抽查验收。 第八条 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开关插座送到现场甲方、监理方、施工方验收合格后付材料款的80%,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货款的95%,预留总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第九条交货规定: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订货单及时组织生产供货,并送至指定现场,运输费用乙方承担。
第十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因开关插座数量较多只能抽验。在使用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甲方可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保管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经济责任
1、产品型号、规格、电压等级、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
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现场实际需求产品数量交货时,如果甲方如果需要继续供货,乙方应继续供应。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 %的违约金。
3、开关插座在正常使用中,确因开关插座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终止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付款、供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保修期:乙方供应的所有开关插座保修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建设单位后 两 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在正常使用中,对于由乙方开关插座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并经甲方验收无误、按本合同规定保修期满保修金付清后自动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若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共一式 四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邮政编码:
年月帐 号: 邮政编码:
年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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