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时间:2020-09-03 00:04:41 供货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供货合同模板汇编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货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供货合同模板汇编5篇

供货合同 篇1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地 址: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地 址: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第一条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第二条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30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第四条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第五条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2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六条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第九条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条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供货合同 篇2

  甲方:__魏智豪_____

  乙方:_福州市晋安区闽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汽车零配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 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约订的规格及数量向乙方销售的汽车用品等(简称货物)。

  二、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货物应是原厂或合作公司生产(乙方指定配件)

  付运杂费用和保险费用。(因考虑到货物安全,所发货必须买保险)如买保险的货物出了问题,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公司沟通协调问题货物并告之甲方。

  五、 乙方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应在7日前向甲方付清甲方发货的货款。逾期支付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支付当次货款时一并付清。逾期未付款时,甲方停止向乙方发货。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货款和违约金时,本合同终止履行。

  甲方账户为

  姓名:魏智豪

  账号:6210953910000151726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州市分行

  六、 本合同因乙方未支付货款而终止履行时,如乙方在未支付货款前已向甲方发出下次《货物订单》传真,则应向甲方另行支付订货价值30%的违约金。

  七、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九、 关于质保问题如下:

  1. 甲方确保所供应的零配件为原厂零件及配套厂用品(在乙方指定需要范围内),所以甲方向乙方发的货物上都有甲方的标签为证,无标签的甲方概不承认,如发现甲方有以假乱真的情况,甲方按假一赔十赔偿给乙方。

  2.出现以下情况甲方不给予退货

  A.经乙方确认代订的急件、期货。

  B.乙方收到货物在当天未提出异议。

  C.电器、灯具出门概不退货。

  D.零件安装过、包装丢失、损坏的概不退货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在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电话:

供货合同 篇3

  第一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是关于乙方(卖方)向甲方(买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合约。(以下买方均称甲方,卖方称乙方)。

  第二条价格及设备清单

  1.设备总价格:人民币_______元;

  工程安装调试费用:_______元;

  2.设备清单(见后附页)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甲方预付订金_______元人民币。

  2.乙方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付清全部款项_______元人民币,否则本公司将收取设备总价_____‰/天的滞纳金。

  第四条交货、验货方法

  1.乙方按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货物运抵后,由双方代表共同验收,并签收验货单,乙方不再承担保管风险,移交于甲方保管。

  第五条安装与调试及布线工程

  1.有关布线工程,合同另附。

  2.安装位置乙方应征求甲方同意。调试过程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操作。

  3.乙方预计安装______天,调试______天。安装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

  4.乙方承诺的日期若未能实现,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滞纳金5‰元/日。

  5.安装完毕,乙方工程人员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基本的操作培训。

  6.乙方工程人员提交安装资料(基本操作说明)。

  第六条责任与保证

  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为甲方指定厂家生产,无质量问题,能完成其预设计的功能,其技术性能达到规定的标准。

  2.乙方对设备安装时出现的一切故障负直接责任,随时解决设备故障问题。本公司承诺如发现所售产品有假货,将负责双倍赔偿

  3.装机、验收完毕后,甲方必须签收“集团电话验收单”。

  4.乙方承担设备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验收结束之日算起。

  第七条技术文件

  1.中文安装说明书;

  2.中文用户使用说明书。

  第八条仲裁和法律

  1.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端应按照《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2.除裁决书有规定外,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3.仲裁期内,除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4.本合同应遵循中国法律,所有争端均应按合同条款和其它有关合同的协议解决。

  第九条售后服务项目

  1.免费保修期为壹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将定期派员对甲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当甲方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将及时派员赴现场检修,乙方免收各种诊断费用、维修费及材料费,前往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再承担设备的免费保修义务:

  a.由于打雷、火灾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故障;

  b.由于人为原因而造成的故障;

  c.在调试完成后如因电话线而引起的故障(包括电话局外线的故障);

  4.甲方更换设备消费品(如电池等),费用自理。

  5.保修期后,甲、乙双方可另行鉴定维护合同,乙方适当收取费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供货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乙方将依照指定之优惠性价格进行供货。(甲方须保障乙方产品各单项价格的市场维护)并将根据甲方对产品的技术要求,承担本工程的系统配置,器材及KTV包房音响设备配置提供和系统的指导性服务及现场调试。设计方案与设备配置及报价单一起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二、 甲方责任

  2. 1甲方提供乙方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或实际现场场地标准的提供,作为乙方方案配置的基本依据。

  2. 2 甲方负责本工程的预埋件的配置。乙方积极配合, 发现问题后提出整改的建设性意见,以符合设计配置施实要求。

  2. 3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定金后开始筹备所有相关设备的准备,定金收取后,因牵扯乙方在货源方面的调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定金的返还。

  2. 4甲方应在具备安装调试的条件下,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准备全套设备时间方面的预留工作。

  2. 5 甲方应在乙方设备进场前完成机房的装潢和配电, 其配电应符合机房设备标准布置的要求。

  2. 6 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前期与工程产品相关配件、 线材的布置工作,并安排专业人员配合乙方工程师对人员的全方位调配。以保证指导性施工及调试的正常进行。

  2. 7 甲方按照以上的要求进入到前期准备工作基础上, 乙方工程专业人员进行指导现场调试,以达到最佳演绎效果。

  2. 8 甲方负责对已进场之货物的妥善保管工作。

  2. 9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时间及时付款,按合同总额的3%每日支付滞纳金给乙方。或乙方有权收回同等值的音响系统设备

  三、 乙方职责

  3. 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系统配置,供甲方认可后作为现场调试依据。保证指导性施工及调试的正常进行。

  3. 2 乙方所提供之产品均按照甲方试听房所规定产品的标准进行供货,在验证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无误后,按本协议后序条款执行交易。

  3. 3 甲方通知乙方货进场前,所有设备在甲、乙双方指定地进行现场验货。

  3. 4乙方在收取甲方订金后,____日内交货。

  3. 5 乙方在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应保证全套设备的正常运行。

  3. 5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无假货,或者愿以一罚十。质量符合本合同及符合国家或行业所规定的性能及质量的标准。

  四、 价款及支付方式

  4. 1本批货物的全部报价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此价格为不含税价。

  4. 2 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将收取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作为定金以便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安排出货。

  4. 4 甲方通知乙方货物进场,乙方将设备送到甲方所在地物流公司,甲方验收无误后乙方将收取到货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 元 (大写: ),方可运送甲方所在地点开始进场安装。

  4.5 安装调试完毕验收结束后20xx年底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尾款甲方在20xx年底内付清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大写: )。

  五、 其它

  5.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2 本合同未尽适宜可另行商定。甲方如需在本合同之外增加其它设备,费用另计。

  5. 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5.4 本合同后附产品清单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20xx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 工程向乙方采购开关插座。乙方生产的开关插座的名称、规格、型号、电压等级、质量(技术指标)等必须符合施工图纸要求且符合验收规范。开关插座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单价详见下表: 确定品牌为:明湖电工的明冠系列

  第二条本价格明细表单价确定,工程量及总价为约数以现场实际需求量为准,最终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产品价格为固定价格,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

  第三条本投标报价为货到工地落地价格,包括标的物、配套、保险、装卸、运输、利税、管理、指导安装、图纸资料、检测费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材料款结算时供货方提供由相应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

  第五条 质量标准:

  1、开关插座整体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各型开关插座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如达不到此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2、标的物到场后随机抽检复试,其复试检测结果必须满足合格要求。

  3、所有标的物的金属接触片必须为铜料。其中插座接触片必须为铜整体料,其宽度、厚度及有效接触面积应符合专业生产规范要求。

  4、开关插座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 5、塑料(台)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塑料(台)板应平整,无弯翘变形等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6.所供标的物的材料组成必须和所报同类样品保持一致。

  第六条 产品包装规格开关插座出厂时,附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第七条 验收方法 监理及甲方按国家规定的相关验收规范对产品进行抽查验收。 第八条 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开关插座送到现场甲方、监理方、施工方验收合格后付材料款的80%,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货款的95%,预留总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第九条交货规定: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订货单及时组织生产供货,并送至指定现场,运输费用乙方承担。

  第十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因开关插座数量较多只能抽验。在使用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甲方可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保管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经济责任

  1、产品型号、规格、电压等级、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

  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现场实际需求产品数量交货时,如果甲方如果需要继续供货,乙方应继续供应。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 %的违约金。

  3、开关插座在正常使用中,确因开关插座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终止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付款、供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保修期:乙方供应的所有开关插座保修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建设单位后 两 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在正常使用中,对于由乙方开关插座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并经甲方验收无误、按本合同规定保修期满保修金付清后自动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若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共一式 四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邮政编码:

  年月帐 号: 邮政编码:

  年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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