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供货合同模板合集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货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货合同 篇1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
2.1.2 生产厂商为: 。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
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食品供货和采购双方的责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食品的供货、采购卫生质量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食品供货方的责任
(一)具有证照齐全合法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供货方应盖章、采购方应查验原件)。
(二)保证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三)批量销售食品时应提供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供采购方查验。
(四)因供货方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的卫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卫生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二、食品采购方的责任
(一)采购食品时,应索取供货方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
(二)批量采购食品时,应同时查验食品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
(三)采购生猪肉应查验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四)应建立食品供货方档案,保管好供货商提交的各种证照复印件和供货凭证。对购进的食品质量严格把关,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五)因食品保管以及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采购方承担。
三、说明
签订本采购供货合同后,食品采购方应留存每笔供货清单,可不再重新登记台帐。并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本合同仅对食品供应和采购双方在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方面的责任进行约定,其它事宜应另行签订合同。
四、本合同书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盖章、签字即生效。
五、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供货单位(供方):(盖章) 购货单位(需方):(盖章)
法人代表(业主):(签字) 法人代表(业主):(签字)
供货合同 篇3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 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 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 、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
(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
(2)项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货的,甲方应在装车前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
(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 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 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_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 %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 %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 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关于货款结算
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后30日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无异议。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2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没收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且预付款的总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的,则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预付款计入供货进度款。在双方没有违约,或虽有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定金款项在最终结算时计入货款。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
(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经长期来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了确保后期供销的正常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所需塑料再生料等产品供货事宜达成以下供货协议:
一、产品质量标准,甲方提供的塑料再生料应先提供样品,经乙方检测或试车使用进行确认,并保留送样标准,作为后期供货验货标准。
二、产品价格、品种、数量
产品品种按以上标准执行,数量以乙方订货单或电话通知为准,价格随行就市,每期经协商后开具送货单,注明价格、数量、金额。
三、供货方式及时间
乙方若需货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可用订货单及电话形式进行,需注明品种、数量,价格及到货时间。
四、结算方式:鉴于甲、乙双方长期合作关系,乙方以滚动付款方式对甲方进行货款结算(后一批货到结清前一批货款,时限不超过半个月)。
2、货到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订单送货到乙方仓库,付款后卸货。
3、月结方式:即当月底结清全月所供货款。
产品供货合同 产品供货协议
4、垫资方式:甲方以所供货物款项超过以上数额,货到付款,年末结清全额货款。
五、其他约定: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产品质量(符合前期送样及送货标准),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若出现产品问题必须及时停车并通知甲方,甲方在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确认,若确认为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作退货、换货处理。
2、甲方负责货源充足供应,按以上约定的时间甲方若不能正常供货造成延误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该产品由甲方优先提供。
2、乙方保证货款按第四款方式结算,若因价格等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在壹个月内结清全额货款。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七、合同期限及终止: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可续签,若因故终止合同乙方在壹个月内结清全额货款。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供货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供应商编码:
适用区域:
甲方:(需方)北京居泰隆科贸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商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
品牌: 系列编号:
备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
1、商品目录及相应的电子图片、产品图册(产品品牌、品名、企业产品编号)及报价单,报价单是合同附件之一。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如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同时还应提供乙方的企业介绍、各种证书、检验报告及产品介绍、折页等宣传资料。
3、产品材质小样或样品等。
三、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确保发出的商品为质量合格产品,产品均应符合或超过中国国家家具行业标准对产品的检验测试。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按约定期限交付。
2、 产品包装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产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及其它注意标志。
3、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检验并作相应维修、调换或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全部法律责任。
4、对国家有环保或其它技术要求的产品,须向甲方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
四、商品的订购、运输、验收及售后服务保证
1、甲方派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相应部门的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的货物查询、接受订单、数据管理、对帐结算等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目录中的所有商品,若其中某种产品已不生产或无法提供,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随时提供新增产品样品、图片、价格等相关资料。
3、乙方按附件中商品价格进行供货,乙方提高或降低产品价格,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对超过订单价格不予支付。
4、乙方接到甲方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及收到货款之日起标准产品七天内发货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因未按时发货,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者乙方应当按照每日千分之五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金。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并随货提供相关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有关资料。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初验,如当时发现与甲方订单产品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另行送货,由此产生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经验收确认产品有质量问题或有短缺时,甲方指定人员或甲方客户在验收现场向乙方配送人员提出异议,乙方或乙方配送人员将根据客户需求,给出解决方案,最终让客户满意。
8、甲方或者消费者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过书面形式及图片资料将具体情况反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质量报告后一周内对问题进行核实及做出退货或换货的处理。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积极开展产品的市场销售。
2、 乙方不得有伤害甲方商誉的言论和行为。
3、 乙方协助并支持甲方做好产品销售及企业形象的宣传,提供适于设计人员、销售人员学习的产品知识、安装知识、售后服务的资料,提供合理数量的销售印刷品、技术和安装手册及其它相关资料。
4、 乙方应对甲方订单货物涉及的包装、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出现的问题需在2天内了解情况,并在5天内给予解决方案。
六、价格及返利、结算
供货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关系
甲方确定乙方为其低压电器元件指定供应商,在甲方的产品中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低压电器产品外,甲方所有相关产品的低压电器元器件采用乙方提供的“正泰”品牌低压电器。
二、产品范围
“_____________”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元件。
三、采购量及供货价格
1、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产品价格按照
正泰产品**年列表价为基准价,甲方年度采购量为万元时,其基准列表价折扣折让% 。
2、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在全国范围内调整价格的情况,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发布的新全国统一列表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四、技术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如乙方未按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生产,或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五、付款方式
协议生效执行中,乙方给予甲方每笔采购订单____%的货款欠款额度,但每月货款欠款额累计最高欠款额度为万元,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欠款,甲方应先付清超额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货款必须在20xx年年底一次性结清。
六、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每批金额元以上时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其每批金额元以下时由甲方自行从乙方转交给送经销商仓库提取。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每月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的欠款及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以每月5.1‰计算。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3、乙方所供产品因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引起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其规则进行仲裁。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后重新协商续约事宜及条款。
3、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供货合同 篇7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用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土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乙方有特殊要求的,则按甲乙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三、 供货范围(m3)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规格、数量、结算单价、浇筑泵送方
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
四、交货条件
1、需方应提前24小时向供方提供商品混凝土需求计划,需求计划需方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专人电话等形式及时通知供方,需方计划要把需求的部位、型号、数量、时间提供准确,供方根据各施工单位的提报情况合理安排供货计划后通知需方具体的供货时间。
2、需方应做好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厂区道路坚实,保证供方搅拌运输车到达现场施工部位,若搅拌运输车、泵车没有按需方人员指挥造成的车辆事故由供方负责。
3、需方应按供方要求做好运输车、泵车工作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臂架式泵车布料杆活动范围内无高压线;拖式泵车工作地点上方搭防护棚,保证人机安全。
4、需方应保证供方在施工现场的水电畅通。
5、因供方操作人员不按时到岗,或供方商品砼未按需方要求的 2
时间到场,每拖延一小时,应承担需方人员窝工、设备闲置、周转材料费用、影响工期等损失,每小时按元计算。
6、供货过程中,供方不能及时供应砼时需方有权指定另一家商品砼供应商供货。
7、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混凝土强度等级、浇筑时间和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8、甲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乙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核实,经核实后乙方有权退货处理。
9、乙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应在48小时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属于乙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责任由乙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方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乙方应第一时间组织安排浇筑到位。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卸料时间超时的(夏秋季2.5小时,春冬季3小时),甲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1货人对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及规格等核对无误后,签署送货单,送货单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乙方收货人签署送货单后,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12、交货地点和收货人:
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及现场卸货负责人:
五、质量标准
1、供方所供混凝土必须符合国家质量GB/T-14902-20xx。出现混凝土不合格时,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2、砂、石符合JGJ52—20xx《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3、水泥符合GB175—20xx《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准。
4、混凝土外加剂符合GB8076—20xx《混凝土外加剂》标准、GB8077—20xx《混泥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5、砼用粉煤灰符合GB/T1596—20xx《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标准。
6、砼用水符合JGJ63—20xx《混泥土用水标准》。
六、验收标准
1、检验标准: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执行。
2、供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砂、石、水泥、外加剂)检验试验报告。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提供。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是具备国家认证资格的实验室出据的报告。
3、需方现场抽取供方提供的混凝土,每100M抽取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不足100 M仍按100 M计抽取试块),每次取样不少于2组,一组进行标准养护,一组现场同施工条件养护,并符合GBJ107—87《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标准》、并按国家标准GB/T14902-20xx进行 4 333
标准养生,做抗压检验。供方随第一车砼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砼、配合比报告。
4、需方委托的验收人按供方运单对混凝土数量进行签字验收,否则其他人签字无效。需方有权随时抽查供方单车数量,如抽检量与供应量不符时,在1000 M内抽查五次按五次量的平均值记量,凡在此前所供量均按抽检量的方量计量。
七、结算及付款
(一)结算
施工完结后进行结算,双方定期进行对账并以加盖双方公章的购销结算单进行结算,经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二)支付方式
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八、合同生效与解除
(一)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份。双方约定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供方货款结清之日失效。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二)解除
1、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时;
2、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一方无法履行主要义务;
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单方解除 5 3
供货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共同友好的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的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二、供货的价格:具体价格参见乙方提供的价格表。
三、产品的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四、送货以及验收
1.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________市区的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附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是乙方在或异地开店,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方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供价的____%-____%之间进行销售,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
七、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否则甲方不对因价格不附停止送货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订货: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乙方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较好的陈列位置,且保证合理的陈列面,并在店内条件允许情况下,给甲方商品提供免费堆头或端架,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
十一、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对甲方给予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全力配合执行,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款项保证: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三、关于费用: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入场费、促销费、检验费等),必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乙方无权单方面从甲方货款中扣出。
十四、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一月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天应按未付款____%赔偿对方违约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十五、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
供货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的目的
1、双方实现互补优势,信息、资源共享,
2、形成长期稳定的供货、采购渠道,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合作关系。
二、合作的内容
1、信息共享:
①合作双方进行项目信息共享,不定期进行项目信息的沟通、交流。
②适当情况下可以动用双方各自的资源进行项目承接协作。
2、供、需合作:双方形成战略供货采购关系,以最优惠的价格、最优的服务形成长期、稳定、信任的供应合作关系。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双方约定,甲方应及时把有关项目信息提供给乙方,并向项目业主推荐乙方品牌。
2、甲方在报价及实际采购时,优先选用乙方的产品,优先与乙方进行供货结算与支付。
3、乙方应及时把有关项目信息提供给甲方,定期与甲方进行交流、沟通,利用自身的社会资源协助甲方承接项目。
4、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最优质的服务向甲方提供最优质的产品。
四、供货约定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甲方确认的供货商供货范围内的产品,甲方不接受未经甲方确认备案的乙方生产或销售的其他产品。
2、甲方向乙方订货方式只有购销合同和订购单两种方式,对于这两种以外的订货(如口头通知、邮件)甲方将不予认可。
3、本约定为甲、乙双方合作的原则约定,具体供应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时间、交货地点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或订购单为准。
4、在协议期内,甲方预计采购乙方货物及服务的总额约 万元。
5、供货价格:
(1)双方就供货价格按照以下第 约定:
①按照具体项目的用量和项目的特殊性确定,同一项目的所有订货、价格水平保持一致。
②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所有或常用产品的报价或报价计算公式或对外牌价,经甲方计算、确认后,以确认后的价格为基础价格
a、单个项目采购金额(以折扣前价格计算)在 万元以下,按基础价格的 %供货、结算。
b、单个项目采购金额(以折扣前价格计算)在 万元以上,按照基础价格的 %供货、结算。
c、单个项目在实际订货时,可以根据项目的的特殊情况,双方商谈特别的优惠幅度。
d、□基础价格为固定价,有效期为 ;
□基础价格为浮动价,以基础价格确认时产品主要原材料 的市场平均价格( 元/吨)为基础,当主要原材料价格每变动□± %,□± 元/吨,基础价格增加或下调 %。
e、如甲方发现乙方供货结算价格高于乙方同档次竞争对手的价格,甲方有权把本协议生效后以及发现此问题三个月内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货物按甲方调查到的价格重新结算。同时,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基础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甲方另行安排供货商,本协议提前终止。
f、基础价格调整,乙方必须提前3天主动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重新比价后,与乙方协商调整供货价格,协商后的供货按双方协商的新基础价格结算,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若经甲方市场调查发现,市场价格降低乙方没有主动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把当年度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货物按甲方调查到价格的80%重新结算。同时,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供货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提前终止。
③
(2)若因双方工作疏忽,出现双方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及订购单上的价格高于本条(1)款约定的价格,甲方可以在双方对账时提出更正。
(3)乙方保证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不高于乙方供给其他公司的价格,若经甲方市场调查发现,乙方供给甲方的价格高于乙方供给其他公司的价格,甲方有权把本协议期限内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货物按甲方调查到的价格重新结算。同时,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供货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提前终止。
(4)在协议期内,甲方采购乙方货物或服务的总额(以实际结算价格和送货数量计算)达到 万元,乙方给予甲方采购总额 %的优惠返利,返利以货款或货物(不开票)的形式支付。
(5)产品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产品费、机械费、货品包装费、装卸运输费、管理费、利润及全过程中保险费用、税金等。如乙方包装品需要回收,费用则由乙方负责。
6、供货质量
(1) 乙方保证按采购合同或订购单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都是质优全新合格产品,符合中国国家最新规范并执行的相关质量安全与环保及消防的技术标准;规格配置和性能,满足工程的设计及业主的技术要求,并保证通过验收。按使用工程的当地政府要求,若需进场检验的产品,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本协议所指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是: 。
(3) 乙方在甲方收货检验前,无偿向甲方提供有关质量技术标准文件及检验手段。
(4) 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型号规格供货,并按本协议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产品出厂前的检验和试验;在交货时,必须无偿向甲方提供该产品的质保证明。
(5) 在产品使用前、使用中或保修期间,甲方或业主、监理对产品的内在质量提出疑问时,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把产品送有关部门检验鉴定。若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则检验、鉴定费由乙方负责,同时由乙方负责更换的一切费用。若非产品质量问题,则检验、鉴定费由提出方负责。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或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6) 乙方售后承诺:工程竣工验收后起计 个月内,乙方对所供产品实行质量“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如因产品质量影响正常使用,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及免费更换;经鉴定,如对产品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更换,配件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乙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故障,确保使用正常。
(7) 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质量、品种、规格等要求或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二天内无条件进行无偿更换;乙方超过二天拒不进行无偿更换货物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单方解除合同,并且有权按照本协议期限内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累计货物价值的5%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不足以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索赔。
(8) 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使用后影响甲方工程质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累计货物价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索赔。
(9) 到达甲方项目部指定地点,乙方承担卸货完毕之前货物损毁、灭失的全部责任。
(10) 本协议中关于供货质量的约定,未尽事宜见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订购单,或者是其他有关质量的技术协议、图纸要求、会谈纪要等。
五、结算与付款
1、本协议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 万元的资金作为供货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每协议期双方可协商调整金额,一般为供货总额的 %,至甲、乙双方中断业务往来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实际订货时,不再每笔订货留质保金。
2、乙方负责送货经双方对账后,乙方须全额开具有效等值发票给甲方。甲方按审批后的付款计划以现金、支票、汇票等方式支付乙方超出双方约定质量保证金部分的货款。
3、对账时间为每月的1日到5日期间,乙方应在此期间开具对账单主动与甲方对账。逾期乙方应在下月的对账时间内与甲方对账。
4、甲方的付款计划编制的原则:
a、乙方必须已开具发票,未开具发票的和开具发票不到 天账期的不列入甲方的付款计划。
b、甲方按发票开具的先后时间和乙方给予甲方的账期编制付款计划,甲方承诺原则上不出现账期到后一个月后未列入计划的情况;
5、如遇特殊情况,在账目核对清楚并开具相应的发票前提下,乙方可在甲方付款计划前单独提出付款申请,本着双方友好合作的原则,甲方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适度提前支付相关款项
6、采购合同或订单上上另行约定付款方式的,按采购合同上的约定执行
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确保其供应的产品在知识产权方面没有瑕疵或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甲方因乙方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被任何第三人(含国家机关)追索或处罚,乙方应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或订购单约定交货,乙方同意按延期交货的货款乘以0. 5%每天计付违约金给甲方,并赔偿因延期交货造成的需方延误工期、被迫另行采购等各类损失。
2、如因不可抗的因素造成的交货延迟,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供方所交付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等,修复或更换到位的时间晚于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则视为延期交货。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见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订购单,或者是其他有关质量的技术协议、图纸要求、会谈纪要等。
2、本协议内容如果与订货时签订的有关条款相冲突,按实际订货时的为准。
3、 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乙方:(章) 甲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供货合同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为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根据双方实际需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供给乙方外墙腻子(sy-001)均符合jg/t229-20xx《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中建筑外用腻子的性能指标要求。
单价: 元/吨。结算方式:货到付款。
第二条 甲方确保此批外墙腻子质量,并提供厂方合格证。甲方材料进场后,甲方提供出库单经乙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付款后方能卸车。该单据作为每批产品结算的依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必须妥善保存。乙方若损坏或丢失无条件按甲方所留票据结算。
第三条 乙方在我公司所供外墙腻子入场后,乙方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乙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检验后,外墙腻子不合格,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乙方现场,双方共同取样检验,若再不合格,未使用的材料,甲方负责退货,并负责工地来回运费)。乙方在材料进场后应妥善处理。由于乙方保存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供货给乙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必须把提货计划24~72小时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
第五条 在生产厂家正常的情况下,甲方保质,保量及时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付清甲方所供外墙腻子的货款。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货,且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所列材料总货款的1%元/天的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货款为止。
第六条 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货,若经甲方发现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货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乙方行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第九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供货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正式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
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
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正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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