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供货合同18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供货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供货合同1
甲方(需方):
乙方(供货商):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让甲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调料,确保消费者的身心健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特签定供货合同如下:
1、乙方必须将本公司(或本店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交甲方查验,并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或店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公司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原料、调料)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进行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3、乙方所供食品(原料、调料)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原料、调料)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以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料、调料)价格按照批发价或优惠价确定。
6、货款按月结清。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执行自签字之日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名: 经营负责人签名: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食品供货合同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扩大“”牌的销售和市场占有率,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一、销售区域
乙方店铺名称: 乙方店面地址: 甲方授权乙方为“ ”品牌 产品在其店内进行销售。
二、 商品价格
执行全区统一供货价格,根据极特殊情况甲方有权微调供货价格。
三、公司政策优惠
1、为了更好的促进双方合作,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向合作点赠送 件货品。
2、签约成功后公司再送冰柜一台,需交纳元的押金,押金按每年元的货品形式返还商家,分三年返还完毕
四、货款结算 :
乙方结款方式:现金结算。
五、乙方义务
1、自觉维护甲方品牌形象,在甲方指导下使甲方产品进行亮化成列。
2、销售保证: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区域销售,不窜货、不跨区域销售,保证按照甲方的建议批发价格销售。不压价、不砸价、不冲货、不变卖促销奖品及其他违反甲方要求的销售,如有违反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处罚。
六、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乙方所需的相关资料。
2、与乙方密切配合制定营销方案,协助乙方进行广告宣传开展促销活动。
七、甲方权利
1、核定地区销售价格指导的权利。
2、处置乙方违反甲方规定行为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因甲方供货不足造成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及时调整。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事项,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其它事宜
1、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俩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法律效力等同。
甲 方: 乙 方: 签 约 人: 签 约 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食品供货合同3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 合作关系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 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4.乙方月均计划消化甲方产品 件,全年消化甲方产品 件;
5.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实际消化产品数量及货款结算方式的不同给予乙方下列奖励: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XX大众号(400克×22袋/件)110.00元(每件人民币壹佰壹拾元正 );
2.XX精壹级 (400克×22袋/件)154.00元(每件人民币壹佰伍拾肆元正)。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甲方降价则由甲方补偿乙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当日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下次发货中以货抵款补足)。
三、货款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奖励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 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3.期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 天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期的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五、协议期限本合作期限自 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zz食品厂(盖章)
_________ _________(盖章)
食品供货合同4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货物的名称、数量
单位:元
二、合同金额:
(大写) (小写)
三、交货
1、交货安装时间:合同生效后于15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即年 月 日以前交货并安装完成。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
货到验收并安装完毕后一次性结清款项。付款前乙方应先提交甲方认可的发票,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五、质保服务
货到验收,货品如和预订出现出入,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按要求供货,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所供货品一年内无人为因素损坏,免费维修;终身维护,维修后产生费用提供甲方认可的发票。
六、违约条款
(1)乙方未按期交货并安装完毕的,每逾期1日,按货款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货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应对高出违约金的损失部分予以赔偿。
(3)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七、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甲方: 乙方:
公 章: 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年 月 (拟定签订日期)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食品供货合同5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 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甲方将从乙方购买甲方自用的 (不少于 吨/每年)( 指标见附件)。
3、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到货预计以 方式向甲方供应 (货到 港); 乙方收到甲方合格的信用证起 天内应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
4、甲方采用信用证方式以美元向乙方支付货款。
5、每批货物到港后,甲方应在港口官方规定的期限内提货,否则所产生的任何滞港等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前至少一周书面通知甲方每批货物的到港日期。
6、甲乙双方将按季度定价,并参照 市场价格(指中国主要供应商);乙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海运提单日起 天信用证付款;
7、乙方将根据甲方工厂现有生产装置和技术要求,设计并提供一个 以及一套与之配套的 送料系统,包括称重仪,空压机,吸收系统和连接装置等(下文中简称为“基本 储存及送料系统);但是,乙方不负责甲方工厂生产线的整改。
8、基本 储存及送料系统将在乙方的帮助和监督指导下并根据甲方现有工厂布置及技术要求于 年上半年尽早安装在甲方工厂;该系统将符合双方的安全标准,并在首次安装后由双方共同签验收。
9、甲方将负责在设备安装前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必要的基础准备工作如土建等,相关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10、该基本 系统(不包括 )的预算总投资约为 万人民币,包含相关成本如设备,材料成本,运费及技术服务费,实际投资额将在安装完成后以实际总投入为准。双方将等额(50%对50%)分担实际总投资。本协议一经签署,甲方将立即汇款 万人民币至 公司账户作为 %的预算总投资,安装完成后双方再调整具体金额; 将始终作为乙方的财产,系统的其它部分将在一定时期内由双方共同拥有,具体的投资分割单将在项目完成后由双方共同确认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将保留在任何情况下合作终止时撤走其所属财产的权利。
11、合作期内,甲方将拥有对全部系统(只要甲方连续地从乙方购买 )免费适当(按照乙方要求的规程)使用的权利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及对系统损坏负责,乙方将负责年度的养护及定期的检察。
12、甲方只能将基本 储存及送料系统用于乙方供应的货物的储存和传输,不能用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其它用途以及任何擅自的改造。
13、乙方将负责 的更换和年度检验。
14、每个货罐的货物重量溢缺(提单重量与甲方卸货重量之差)在不超过± %时将被忽略不计,溢缺超过± %时甲方应予记录并立即通报乙方,并按照乙方建议的方案处理和解决。
15、当甲方购买的 量累计达到 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一部分(占总投资的 %)转让给甲方;
当甲方购买的 量累计达到 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二部分(占总投资的 %)转让给甲方;届时该基本送料系统(集装储罐除外)将归甲方全权所有。
16、协议书双方签后自上述第一日期起一年(12个月)有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除非任何一方要求终止。
17、若一方想要提出终止该合作,则该方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8、事先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19、该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20、此协议的英文版本内容应与中文版本内容一致,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
乙方:
签:
食品供货合同6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5.现场卸货由 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食品供货合同7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合同编号:合同及附件共 页
卖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此合同经买卖双方共同制订,买方愿意购入、卖方愿意售出下述进口货物,谨此签约。
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金额、交货地点(即交货港口)、交货期限(即交货时间)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单价、包装等内容见《新连锁商品进口供货清单》(见附件1,简称《供货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买方签字后生效)。
2.包装:
卖方应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
3.装运标志:
卖方须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体积、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志。
4.供货履约担保:
(1)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即担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供货履约担保”,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与卖方、担保人签订《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见附件2),并由担保人通过买方当地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下属的业务服务网点(简称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向买方转交由担保人出具的《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见附件3,简称《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2)买方支付的货款由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代收后汇入担保人和卖方指定的帐户,3个工作日内卖方委托担保人向买方开具《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单》(见附件4,简称《供货担保单》),该担保单以传真和邮寄方式由担保人送达给买方。
(3)买方若因贸易融资原因需要将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由担保人向买方出具的《供货担保单》项下的《供货清单》中的赔款款项转让给他人,买方在向卖方提交本合同时,须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和担保人提交申请书并由卖方和担保人进行确认,申请书应注明该赔款款项受让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公司全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5.商品检测及货物交割:
(1)买卖双方指定境外卖方所在国(地区)当地的瑞士sgs集团下属营业机构(简称sgs)对上述货物进行品种和数量检测,并由其出具品种和数量检测报告。
sgs中国营业机构(sgs-cstc)联系方式如下:
(2)双方确认上述货物的承运人为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简称承运人),买方承担从境外卖方装运港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
承运人联系方式如下:
(3)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sgs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4)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7.违约处理”规定处理。
(5)买卖双方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载明的交货时间和装运地点为货物实际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该实际交货时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最迟一批货物交货期限内;如因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的变化,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变更后的货物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6)因为买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卖方《装运通知单》或者因为上述(5)中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迟,卖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买方所购商品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口批文和许可证,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
(8)买卖双方同意由承运人为买方提供国际运输、进口报关报检(中国商检机构规定的进口商检)、国内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务;进口所需费用(包括国际运费、保险费、报关、商检、国内运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与承运人另行商定。
(9)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应由买方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后向卖方支付,卖方在货物完成进口通关后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并按实际收取的货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总额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10)如买方没有按承运人及卖方的要求交纳上述货物进口所需费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视为买方自动放弃货物,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货款支付:
(1)货物总值详见附件1《供货清单》。
(2)自本合同签字之日,买方将《供货清单》项下的100%货款交纳给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买方须在交款单上填写《供货清单》编号以及担保人指定的卖方货款帐户(见以下(3))后,领取《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3)卖方货款帐户
开户行:
供货方开户名称:北京新连锁商业销售网络有限公司
帐 号:
7.违约处理:如卖方未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地点、品种或数量向买方供货,买方可以按照《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的规定向卖方和担保人书面提出索赔。
8.质量异议: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瑞士sgs集团下属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关商品质量检测报告。
9.退货:卖方如要求退回有异议部分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买方须委托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将该部分货物运至卖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卖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延迟履行;如双方决定终止执行本合同,卖方须在交货期限后15日内全额退回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期间存款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11.争议: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方支付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没有存入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指定的帐户,本合同自动失效。
(3)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买方、卖方和担保人三方共同认可。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日期: 日期:
食品供货合同8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发展长期合作的`关系,特立本合约书约定条款如下,谨供遵循。
第一条 商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法律(食品安全法)、法令规定的标准,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含商誉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权生产或销售。如商品属侵犯商品专利权、商标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并负担订单金额之双倍赔偿甲方的商誉损失。
第二条 订货及交货方式
1、甲方订货品种:如蔬菜、干杂、肉类、禽类、蛋类和调料类等,需每天甲方将所需种类、规格、单价及数量告知乙方经乙方确认送货。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要求,标准采购食品,必须提供各类食品的检验报告和食品合格的相关资料。
3、如果乙方购买不合格食品,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甲方确定了各类食品的品牌、规格、单价后乙方购买本地的供货产品不得超过行情的8%,否则发现一次处于500元-20元的罚款
第三条 数量及质量验收
1、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禁止三无产品和临期食品、保质期在四个月以上。
2、乙方送货至甲方时,在甲方指定交货地点验收产品规格、数量、质量及价格。
3、食品签收单据必须有厨师收货负责人、库管员和送货人三人的签字,所有商品必须过称,所有袋装或包装必须拆货验收,餐厅相关部门不定时检查。
第四条 结账方式
甲方根据送货单据给予乙方结算货款,乙方必须带齐相关的结算凭证及发票与甲方结账。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货款,付款后必须取得乙方负责人的签收凭证。
第五条 合同生效日期及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甲方质检部门有权对乙方所提供产品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抽查检验,如发现有异味、异色、异样(不属产品本身味道、颜色、规格、重量与标准的)不符合甲方采购要求,甲方有权对整批产品拒收,并按照甲方要求,一般商品在一小时之内进行补货,如果因补货不及时或拖延,拒绝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按照销售金额赔偿)。
第七条: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订单提供质优、量足、新鲜、无损坏、无挤压的合格的食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负责将产品保质保量地按约定时间送到甲方。
第八条:甲方每日晚上22:00之前将次日所需的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等用电话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需在次日9:00—10:00点钟将甲方所需食品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的配送中心,在指定的位置堆码整齐,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签字(收货必须由厨房负责人、库管、送货人三人到场方可收货)。如某一食品供应有变化乙方应在接到定单当晚10:30前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甲乙双方购销的产品品种严格按照附表中约定的规格、单价执行(按照酒店市场菜价表)。如果出现节假日(五一、国庆、春节-腊月20至大年15等重要节日,供货价格最多不高于市场价格的10%。(甲方不得私自更换产品的规格,如有价格变动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否则视为无效)
第十条: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餐厅的供应商。乙方以1个月货款为供货保证金,如果甲乙双方解除供货合同必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 份,由签约方各执壹份为凭,未尽事宜协商处理。
立合同人:乙方负责人:
甲方(盖章): (签字、盖章)
代 表 人 代表人:
地 址: 地址:
电 话:电话:
食品供货合同9
为双方相互之间发生财务纠纷问题,为明确食品供货商和经营者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避免和减少各类食品质量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一、食品供货商的责任
1. 保证食品质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质量。
2. 提供卫生生产许可证、QS标识、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
3. 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4. 提供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5. 若因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问题、应及时处理。
6. 积极协助销售商(使用方)处理食品质量方面的消费投诉或纠纷。
二、食品销售(使用)者的责任
1. 在用货日得前一天与供货方电话订购计划,时间为用货日前一天的上午八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半到四点之间。
2. 明送货时间与送货数量。赞定送货时间为用货日上午十点之前,数量为用货日前一天告知供货方数量。
3. 收货及时签字,并留好对账联。
4. 及时全额结清货款,结款时间为送货日次日。
5. 帮助供货方检查、验收食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积极帮助处理。
6. 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销售者承担。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食品供货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供货商(章) 销售(使用)商(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供货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 总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2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丙方需要甲方供应的混凝土或需要甲方提供的服务事项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三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也未签订其他合同,但乙方、丙方接受了货物或者服务,则视为乙方、丙方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者服务,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本合同条款外还包括:
(1)1.2条的补充合同;
(2)三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传真文件;
(3)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由乙方开发、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及使用混凝土的概 1况
2.1 工程名称: 浙商大厦
2.2 工程所在地(即本合同履行地):
2.3 计划用混凝土方量:40000立方米(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2.4 计划由甲方供应混凝土的部位:
2.5 计划供应时间:
第三条 混凝土的有关质量技术要求、强度等级、单价等内容
3.1 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的规定。
3.2 预拌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规定。
3.3 在交货地点测得的混凝土坍落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结算单价、浇注方式:
名称 强度等级
C35 单 价 (元/ m3) 280 290 300 310 320 340 名称 强度等级(Mpa) C40 C45 C50 C55 C60 单 价 (元/ m3) 360 380 410 440 580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说明:
1、以上砼单价为普通单价(含泵送剂);砂浆: 300元/方。
2、抗渗混凝土S6用UEA加30元/ m3,用HEA加40元/ m3,S8用UEA加40元/m3,用HEA加40元/ m3;
3、抗冻融混凝土:-5℃加20元/ m3;-10℃加30元/ m3;-15℃加40元/ m3;
4、每次浇筑量小于则支付泵车出车费300元;每次浇筑量小于30m时支付泵车出车费500元;小方量、塔吊和后浇带一律不减泵送费 33
5、抗裂混凝土添加聚丙烯纤维加30元/ m3,加聚丙烯腈纤维加40元/ m3。
第四条 混凝土供货量结算方式
4.1 混凝土结算方式按丙方实际签收的甲方商品砼用量结算单为依据结算,丙方指定 为本工程现场收货人和混凝土浇筑量结算人员。
4.2 乙方、丙方有权随时对甲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监督抽查。
4.3 自供货之日起,甲丙双方应按每批次供货量及时进行结算。如不及时结算,拖延半个月以上的,则当月的供应量以丙方现场收货人员签字、甲方随车供货单上记载的方量为结算依据,但如果乙方认为该供货数量与项目实际用量不符,有权重新核实并据实结算。
4.4 本合同的结算时间及数额不受乙方与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的约束。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付款方式: ①浇筑完成地下室基础及主体至15层工程后,支付所浇筑混凝土款的50%;主体封顶一个月内,支付到所浇筑混凝土款总供应量的50%。总供应量剩余50%的款项在主体封顶后三个月内顶房,可协商抵顶浙商大厦或和佳居住房,房屋单价在售楼部开盘价基础上优惠10%。②如商砼款现金支付部分未能按约定支付到位而以房抵顶的,房屋单价在售楼部开盘价基础上优惠10%。
5.2 乙方如因资金困难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承担违约金。
5.3 乙方支付货款时必须将款项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财务部为乙方出具收款收据(加盖甲方财务专用章),以确认收款。
5.4 乙方支付货款或以房抵顶货款后,乙方从应付给丙方的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第六条 供货时间
6.1 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产品特性,所以,甲方要根据丙方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浇注委托单确定的供货时间、供货数量安排生产。
6.2 丙方最迟应在使用混凝土前24小时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以浇注委托单通知甲方,给甲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需大方量连续性浇注混凝土,应提前三天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浇注委托单的方式通知甲方。
6.3 丙方每次要求供货时均应提供详细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准确数量、具体浇注部位及相应的技术质量要求。
6.4 如甲方对丙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有异议,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丙方,并经甲丙双方以书面方式共同确认。
6.5 丙方浇注混凝土通知发出后,因故发生变化需撤销或变更该通知书时,应在预拌前1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相应变化内容。甲方未接到丙方变化的书面通知,根据先前通知书内容已经开始进行了预拌混凝土工作,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但该批混凝土如出售给他人,丙方不承担责任)。
6.6 甲方应按丙方通知期限按时进行供货,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浇注混凝土,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窝工而支出的人工、管理、机械租赁等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损失以及相关处罚等损失,同时,逾期3日不供货,乙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与第三方另行签订混凝土供货合同,甲方还须承担应付商砼款30%的违约金)。
第七条 质量责任
7.1 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及养护工作。
7.2 若混凝土构筑物出现缺陷,应立即停止继续施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权威技术鉴定部门分析原因,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缺陷解决后再施工。如经鉴定系甲方所供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而致停工,则甲方须赔偿丙方拆除、重建以及停工和工期延长期间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依据本合同6.6款执行。
7.3 由于甲方的混凝土质量或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由甲方自负,丙方不负责任。因丙方施工因素造成混凝土质量缺陷,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负责甲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便利的条件,并保证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如因丙方在吊装作业中有高空坠落物体造成甲方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8.2 负责提供现场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照明等必要的条件;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浇注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扰民问题,由丙方负责解决,费用由丙方承担。
8.3 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由丙方及时签字验收并及时按合同要货通知约定的浇注部位指挥浇注。
8.4 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8.5 如因丙方没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的浇注时间及供货数量,以及未及时验收或未按规范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不仅限于:混凝土款、运费、泵送费、人工费、修理费、台班费等费用)由丙方承担。
8.6 丙方配合甲方做好混凝土拖式泵、布料管的架设及拆除,以及甲方进场设备的看护工作。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及时按照丙方的供货计划供应混凝土。
9.2甲方承担混凝土加工、运输及泵送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9.3负责办理运送混凝土所需的车辆通行证件。
9.4甲方人员进入丙方的施工现场后,应服从丙方合理的调配,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9.5及时向丙方提供应由甲方出具的相关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三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合同未履行完部分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
10.23%违约金与5.2重复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其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12.1 本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及因本合同有关事宜而需要联络时,以签订本合同是三方签字盖章处确定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签约人的身份证号等进行通信、电话、传真方式联络。
12.2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立即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告知对方。否则造成不能及时联系的后果由变更方承担。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公证送达、邮寄送达等费用)由变更方承担。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丙方结算商砼方量,乙方支付商砼款。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乙方是企业法人的应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14.2 乙方是个人的应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4.3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仅有两方盖章,则相关权利义务只对盖章两方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工作传真: 工作传真: 工作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供货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一、货物明细:
石材,单价4000元/M3,数量150M3。
石材,单价4000元/M3,数量350M3。
二、合同总值
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三、付款条件:
1、合同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陆拾万元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2、货物到达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当日支付70%即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乙方同时给予正式发票和质量保证函。
四、交货条款:
1、交货日期:于支付订金之日起30日交货。即 年 月 日。
2、交货地点:
五、纠纷解决方式:
1、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3、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或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食品供货合同1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新安边学校师生食堂,猪肉的供货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食堂所用的猪肉,由乙方一家专供。
二、乙方必须保证所供猪肉的质量,不能出现病猪肉、注水肉、母猪肉、私宰肉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问题猪肉。如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经营手续,并将复印件交与甲方。乙方所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符合职能部门的要求。如因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或没有,造成相关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四、乙方所供猪肉价格涨跌,根据市场行情而定,由甲乙双方口头商定价格,但乙方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定边县其他供货渠道价格。如遇猪肉市场价格回落,乙方需第三天及时降价。否则甲方按市场价格的5倍扣除差价。如猪肉市场价格上涨乙方需提前三天与甲方商讨涨价事宜,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按新价格进行结算。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后方能入账。如乙方不能按时按量送货到位给甲方验收的,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货款结算支付方式由乙方供货票据,经甲方负责人核对后,每学期末结算。
七、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猪肉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上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协议签字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供货合同13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材料品牌名称
规格数量
单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
处理意见。
第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
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食品供货合同14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
成品木料;
二、结算价格:
每立方米人民币 (含 %增值税发票)。
三、规格(mm)、数量(m3)、交货时间:
规格 厚度 长 度 宽 度 数量总计 交货规格 34 940 1385 1380 87 130 176 221 结算规格 32 890 1335 1780 84 126 168 210 交货的时间和数量 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
四、木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用材要求:树种:白杨树;产地 。
2、木料的材质要硬、要白,木质不可太松。
3、木料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4、木料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 mm。
5、木料允许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节和11度以下的小斜纹;
6、木料湿度在15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3度。
五、包装标准:
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料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料在装卸时脱落四散。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交货地点:
需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法:
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料,应在收货后20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
货到20天结帐,需方按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九、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6天),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因供方逾期交货导致需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3、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食品供货合同15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的品种名称: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
三、甲方保证:依照国家相关准入条件,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所供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同批次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并提供每批货品的清单或购物凭证。
四、货物验收:乙方对甲方所供的每批货品应进行验收,对交付的货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因质量问题严重或被相关监管部门查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供货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如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供货合同16
存货方:中轻昊宇光伏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保管方:北京圆舜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仓储物
摩尔多瓦红酒
二、保管场所
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嘉里大通物流公司仓库内)
三、保管方法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货物。
2.乙方提供相应的仓储面积及库位供甲方使用。
3.乙方应当有专门的仓库、设备并配备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必要的时候,还应向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资料。乙方负责合同期间甲方货物的储存、卸车、短途运输。
四、仓储费用
1.保管人提供仓库约50平方米的恒温(温度在5-18度之间)仓库给存货人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天每平方米4.5元。
2.保管费、装卸费、出入库费用由存货方承担。
3. 甲方向乙方交纳货值的千分之一保险费,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一切手续及事宜。
4.仓储费由甲方按月支付。每月双方进行对账,甲方确认后乙方开具正式仓储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仓储费用。
五、保管期限
1.保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保管期限届满,乙方应当将仓储物返还给甲方,甲方应及时取回仓储物,如甲方需要继续使用仓库,合同即可继续有效。
六、出入库
1.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2.甲方货物进入仓库时,乙方负责货物的卸车,并对对货物进行清点、检验和接收工作。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等对入库货物进清点、验收和接收。验收无误后,向甲方开出仓单。
3.货物出库要当面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
七、验收
1.货物验收由乙方负责,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
(1)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需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
(2)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存货人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操作或储存。在保管期间,乙方应按合同议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并定期进行检查,使保管的货物不短缺、不损坏、不污染、不灭失,处于完好状态,乙方发现货物出现异状,应及时通知甲方处理。未经存货人允许,无权委托第三方代管。
2.甲方交付仓储的货物,乙方应当给付相应的仓单。
3.乙方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乙方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4.储存期届满,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乙方可以提存该物。
5.储存期间,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6.仓储物出现危险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或仓单持有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第三人对其保管的货物主张权利而起诉或扣押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
(2)储存的货物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损坏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储存期届满,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乙方应减收仓储费。
2.甲方为了防止货物在储存期间变质或有其他损坏,有权利随时检查仓储物,但在行使检查仓储物的权利时,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等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入库,并在验收期间向保管人提供验收资料,甲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照约定入库储存货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未提供验收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
不齐全、不及时而造成验收差错及其他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货物的包装,因包装不符合要求而造成货物损坏的,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按批发价格购买货物对甲方进行赔偿。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蚀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赔偿甲方不能入库货物的往返运费。
4.由乙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甲方的责任
1.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允许自行存放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2.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3.甲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由乙方负责赔偿。
4.按合同规定由乙方代运的货物,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十一、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 留存一份。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中轻昊宇光伏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供货合同17
甲方:幼儿园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为了保证园内幼儿的身体健康,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我园幼儿食品的安全卫生,结合我园实际,特与食品原料定点单位签订协议如下:
一、供应日期:自20年9月1日起至20年8月31日
二、供货品名:
□蔬菜类
□粮食类
□猪牛肉类
□鸡鸭肉品类
□调味品类
□食用油
□水果类
□豆制品
□点心类
□奶类
□蛋类
□海鲜类
三、交货地点:幼儿园
四、供货事宜: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证件,具有相关部门的质检报告,货品包装完整,标识清楚,不得掺假。
2、幼儿园食堂采购员在采购原料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乙方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严禁"三无"产品或腐败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食堂。
3、食品原料供应点要有充足的货源,且数量多,品种全供食堂选择。同等产品的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保证向幼儿园提供优质价廉的产品。斤两准确,按量供应,保证实事求是,严禁虚报假帐。不允
许有关人员以公代私购物。保证按质按量按时送货,不得随意更改菜单。不准私自给园内任何人好处,严禁损公肥私。送货时按要求经过食堂验收,不得直接入伙房。
4、食品采购点要树立服务意识,虚心听取食堂意见,自觉接受幼儿园的监督管理,保证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若出现因乙方供应的食品引起的中毒事件,所有后果(受害者的经济赔偿、相关部门罚款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依法办理解约事宜。
5、幼儿园食堂管理部门要严把食品采购关,教育和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到定点单位采购食品。定期组织对食品采购点进行评估,如不履行协议,幼儿园单方面有权终止协议。
五、付款方式:甲方每月付款一次。乙方应于每月三十日前,检齐上月份供应之单据完成清款手续,甲方于乙方清款单据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付款。
六、本合约未尽事宜,依政府采购法及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之相关规定办理。
七、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约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 方:乙 方:负责人: 负责人:
联络电话:联络电话:
年月日 订立
食品供货合同18
合同编号:
网上询价编号:
甲方(购货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招投标中心网上询价编号 、询价文件、乙方成交的报价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由乙方与甲方签订。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款:
一、供货物品:
no品牌型号 厂家/产地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
总金额(人民币):仟百拾 元整(¥:)
备注:合同价格为 地区规定地点交货价。
二、物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须是全新(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刮伤。
3、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 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所购货物提供年的免费保修期。保养期内如物品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
三、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由乙方免费将货物送至用户安装调试。
2、进口产品必须具备 省质检局的检验证明。
3、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4、乙方应将所供物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
5、验收时间: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进行验收。
四、付款:
甲方验收货物合格后以 方式全部付齐货款,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交付物品或交付的物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则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物品,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物品,则每天按合同金千分之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由 仲裁机构仲裁或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和起诉任选一种)。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各方盖章后生效,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投标中心一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政府采购管理机关一份。
八、乙方应将验收报告(需由接受人签字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政府采购供货合同各一份交 招投标中心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食品供货合同18篇】相关文章:
食品供货合同【荐】03-29
【热门】食品供货合同03-29
食品供货合同【热】01-27
【荐】食品供货合同01-27
【精】食品供货合同01-27
学校食品原料供货合同03-26
食品供货合同(14篇)03-25
食品供货合同 (14篇)03-25
食品供货合同 14篇03-25
食品供货合同14篇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