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供货合同

时间:2024-06-28 10:55:50 供货合同 我要投稿

空调供货合同(精选9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空调供货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空调供货合同(精选9篇)

空调供货合同1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

  等、自愿和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多联式中央空调工程的设计、空调供货及安装事宜达成一致,现订立以下各条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甲方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样板间及售楼处变频多联式中央空调工程的设计、安装工程位于4500平方米,售楼处建筑面积约为26000平方米。

  二、工程范围及供货内容

  (1)样板间、售楼处变频多联式中央空调系统的深化设计;

  (2)乙方所供空调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见设备清单)。

  (3)样板间、售楼处变频多联式中央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对甲方相关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

  本合同价款为包干价,乙方已在其中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发生的影响合同价款的全部风险。该价款包括空调设备和材料零配件价款、安装费用、调试费用、运输费用、室内外机的吊装费用、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培训费、保修期维修费及已安装设备的保护费用等一切费用。

  四、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按双方确认的图纸和工程范围以包深化设计、包设备供货、包材料、包安装、包调试、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的形式承包工程。乙方不得将本工程的安装、系统调试、维修保养分包给其他单位,只能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与保修。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即:2、设备进场支付合同价款的、甲方应于乙方按计划进度将样板间、售楼处空调设备和材料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报告会签完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即:,甲方应于保修期届满,甲、乙双方确认设备无质量问题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金。

  六、工期要求

  对于工期要求可以采取两种约定方式:

  1、乙方完成系统深化设计并提交设计图纸的期限为:样板间20xx年月日,售楼处20xx年月日;提供空调设备及零部件的期限为:样板间20xx年月日,售楼处20xx年月日;以及完成安装调试并完成验收的期限为:样板间20xx年月日,售楼处20xx年月日。

  2、开工日期样板间20xx年月日,售楼处20xx年月日;竣工日期样板间20xx年月日,售楼处20xx年月日。

  3、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期延误的,则乙方的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供货及安装工作,空调设备及材料的各项技术参数必须与乙方提供的样本资料相符,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乙方将货物运至工地时,应提交货物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产地证明资料、使用说明书、质保书等证书和资料交付甲方验收,上述货物只有经甲方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安装。

  3、乙方应在样板间、售楼处装修工程竣工前对每台空调设备完成调试工作,发现冷凝管或冷媒管漏水应及时排除和修理。

  4、乙方保证在空调设备正常运行后,达到空调设备运行参数和甲方制冷、制热要求。

  八、保修期

  保修期为个月自样板间及售楼处中央空调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管理人员及甲方、乙方责任

  1、本工程的管理人员

  (1)甲方任命工程师为本工程的现场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有权签收该设计、安装工程所涉及的公函、文件等材料,但甲方代表的签收并不代表甲方对乙方意见的认可,唯有经过甲方的盖章,才视为甲

  方对乙方意见的认可。

  (2)乙方任命为本工程的现场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有权签收该设计、安装工程所涉及的有关公函、文件等材料,乙方代表的签字即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的公函、文件等材料。

  2、甲方责任

  (1)甲方应组织乙方与工程总包单位和样板间、售楼处的装修单位洽商,并做好在施工中的协调配合工作。

  (2)甲方负责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点、用电点,负责提供设备、材料的临时堆放场地,但乙方的设备、材料要及时就位,以尽量缩短占用场地的时间。

  (3)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安装过程中,乙方提出现场安装条件不符合相关要求且该意见合理的,甲方应负责限期整改,确保现场条件空调设备的安装条件,因此造成乙方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5)若甲方变更产品规格、型号的,应在产品计划进场前10日向乙方提出,单价按原报价中相同规格型号的产品价格执行。

  3、乙方责任

  (1)乙方供货、安装前,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到工地现场踏勘,如不符合安装条件的,及时向甲方提出,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向甲方提出,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接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后,必须全力安排队伍进场施工,自行接入水电接口;

  (3)乙方需积极组织和采购设备及材料,并配合样板间、售楼处的装修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上的配合与调整;乙方须密切配合装修单位的施工,及

  时进行套管的预埋等配合工作,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和装修效果。

  (4)乙方根据约定,按质如期供应空调设备并精心安装,做好吊顶内管道安装隐蔽验收和系统调试工作。乙方应按照国家、地区验收要求组织验收,做到一次验收通过(但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一次验收通过的除外),并保证相关工程资料齐全。

  (5)若乙方出现施工错误及违反施工规程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赔偿甲方的损失;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机抽检,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提供符合双方约定的产品并完成安装工作,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赔偿甲方的损失,若乙方未在甲方通知期限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如因此造成工程延期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约定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8)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乙方通过深化设计提供的图纸、样板及甲方要求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应无条件返工使工程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时,乙方应将空调设备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书等资料交付甲方。

  (10)在无人为破坏的前提下,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保修。空调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小时内到现场排除故障,保证空调设备的正常使用。保修期内因空调设备维修造成其他工种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修期满后,乙方以优惠价格为甲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11)保修期内,乙方应在冬夏两季定期派员到现场对空调设备进行免费检查,并负责免费培训甲方维护人员。

  (12)乙方必须服从主体土建安装单位和样板间、售楼处装修单位的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并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乙方负责现场的施工及生活垃圾的清运,否则甲方有权安排人员清运,清运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13)乙方应自行解决现场办公用房、食宿等问题。

  (14)乙方进场施工前,需提供进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名单。

  十、竣工验收及资料

  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于验收日期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代表提出要求验收的书面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下列全套中文技术资料:

  (1)产品安装图、调试验收说明等资料;

  (2)随空调提供的资料如下:

  A、产品使用操作及维修说明书;

  B、设备及备品备件清单(含规格型号和制造厂家);

  C、产品检验合格证、制造厂检测报告及质量认证书;

  D、各项产品制造、安装及安全标准;

  E、产品正常运行及维护所必备的上述未提及的其他有关文字资料,如有录像带或光盘,也应提供。

  2、甲方应在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或进行整改的意见。如有整

  改,乙方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因乙方原因进行整改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竣工验收无质量问题,竣工验收报告在一周内会签完毕,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地区有关规定。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每延误一日,应按合同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尚不足弥补甲方因此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延误超过七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乙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

  十二、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遇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履行时,相应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发生的不可抗力情况用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日内递交权威部门的证明文件给另一方。当不可抗力终止后,受其影响的一方应于该不可抗力终止后三日内以传真方式通知对方。

  2、任何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超过三周以上的,对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其他

  1、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方严格按照本协议执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履行完保修职责、保修期结束,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空调供货合同2

  需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上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并由乙方安装本合同项下的××水亭楼盘售楼处所需的空调系统,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数量、价格、供货及安装时间

  1、设备名称:××水亭售楼处空调系统(商标:大金,生产厂家:上海大金空调有限公司,产地:上海)。

  2、数量、规格型号、材料明细、材料单价、安装费、报价明细见合同附页。

  以上单价包含货款、材料费、人工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税费、损耗等乙方将全部货物送至本合同约定地点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上述单价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3、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最终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实际供货数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据实结算。

  4、室外机基础由甲方负责制作,室内外机电源乙方负责从一层配电箱引出。

  4、供货及安装工期:供货及安装工期为40个日历天,自乙方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单之日起计算。其中供货期为30个日历天,安装期为10 个日历天,前述期限均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安装施工要服从甲方统一安排,遵守甲方各项工程管理规定,作好与其它施工方配合施工的工作。

  二、质量及安装要求、技术标准

  乙方所交付及安装的空调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标准,并达到优良,施工按照以下规范和要求执行:

  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xx)

  2、《工业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5-82)

  3、 大金空调技术手册标准

  4、 图纸及设计说明

  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高者为准。

  三、交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时间、方式

  由乙方送货到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号甲方开发的××水亭售楼处,经甲方初验验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安装,具体安装位置届时由甲方指定,所需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由乙方承担。

  四、包装要求

  设备由乙方负责用纸箱或木箱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乙方应采取措施保证材料设备不因包装物或运输、装卸、气候、温度、湿度或存储等因素而受到损害。货物送至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后,包装物不回收,由甲方处置。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1、验收标准: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20xx)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设备验收方式: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进场时间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监理、施工单位,以便安排初验,货物运抵合同约定交货地后由甲方、监理、施工单位三方进行数量、外观初验,但甲方的初验并不表示乙方的材料设备已验收合格,乙方仍需对材料设备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或其他质量瑕疵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向甲方交付材料设备的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的合格证书及产品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环保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如未提交,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材料设备,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即使甲方接收货物的,甲方也有权按乙方最终提交资料的日期顺延付款日期。

  4、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在初验过程中,如果发现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的,甲方拒绝验收的,乙方应当负责运出甲方场地并承担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检查,甲方、监理在乙方安装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材料设备质量或安装不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的,如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付异议部分的货款。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处理意见。如因前述原因导致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或安装期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的责任。

  5、当工程进入设备调试、试运转阶段时,乙方应在正式验收前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派出人员参加调试。

  6、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已勘察过现场,对现场的室内及室外情况已完全了解。空调安装使用后,如冬季室外温度在0oC以下时,乙方必须保证所安装的空调能使室内最低温度达到20oC(包含20oC)以上;如室外温度为38oC以上时,乙方必须保证所安装的空调能使室内最低温度达到(包含18oC)18oC以上。如未达到前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同时乙方须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

  7、乙方须对提供的空调质量及安装质量负责,空调在投入使用后,凡因空调质量或安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有其它内在质量瑕疵,而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付合同总额的30%款项给乙方作为预付款;货到交货地点后并经甲方、监理初验合格后×日内,甲方付合同总额的50%款项给乙方;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供货证明、技术资料、安装验收证明、结算报告等,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结算,结算值经甲方确认后×日内,甲方付至结算值的95%;剩余结算值的5%,作为保修金由甲方预留,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自保修期满之日起10天内,该款项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同等数额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七、合同单价包含运输费、安装费,运输及安装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设备材料或逾期安装或逾期履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十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2、如乙方交付的材料设备型号、规格及安装过程中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有质量问题,如甲方同意利用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甲方要求乙方重新更换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更换,同时须承担不符合约定部分货物货款5%的违约金,如拒绝、逾期更换或更换一次后仍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该部分材料设备货款20%的违约赔偿金。如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3、乙方因材料设备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该损坏部分全额赔偿。

  4、乙方提前交工验收的,甲方验收后,仍可按合同规定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及安装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和质量发货及安装,并支付逾期交货及安装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的,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乙方还应当赔偿因工期拖延、质量造成甲方的其他损失。

  6、乙方同意甲方从保修金和应支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政府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十、其它

  1、保修及安装

  乙方须对材料设备及安装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1年,自全部材料设备安装完毕交付甲方并经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对材料设备数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材料设备投入正式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乙方必须派员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并恢复正常运转。如乙方未及时或拒绝维修、更换,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或购买他人的材料设备,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需方(甲方)(公章): 供方(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签

空调供货合同3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产品质量法》及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空调设备供货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建设地点:

  1.3. 工程建设规模:

  二、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供货、包技术指导、包调试、保培训、维修,包验收方式。

  三、 承包范围 :

  3.1. 完成空调设备供货(详见附件供货清单);

  3.2. 完成空调施工技术指导、调试、验收、培训、维修(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四、 交货日期

  4.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空调设备供货;

  五、 执行标准、技术要求、质量保证

  5.1. 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JB/T 4330—1999

  5.2. 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GB 17790—1999

  5.3.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噪声限值GB/T 13326—1991

  5.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 涂装技术条件JB/T 9062—1999

  5.5. 房间空气调节器GB/T 7725—1996

  5.6.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GB/T 17758—1999

  5.7. 整体式机电一体化空调机组JB/T 8544—1997

  5.8. GB 120_.3-20_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5.9. GB 19576-20_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

  5.10. 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 GB/T 7778—20_

  5.11. 其它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

  5.12. 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 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5.13. 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先进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六、 合同价款

  6.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6.2. 本合同价格为综合包干单价,不因国家相关政策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变化而调整;

  6.3. 本合同价格包括完成空调工程供货的以下费用:

  6.3.1. 空调设备及材料费;

  6.3.2. 乙方的利润、风险、税金;

  6.3.3. 保险费;

  6.3.4. 运输费、运输过程中的损耗费、上下车费;

  6.3.5. 技术指导费、系统调试费、培训费、质保期维修费;

  6.3.6. 政府相关部门检验、检测、验收所需的各项费用;

  6.3.7. 其它不可预见费。

  七、 合同文件组成

  7.1. 供货合同、安装合同;

  7.2. 施工图纸;

  7.3. 空调设备供货清单;

  7.4. 技术资料(中文)、说明书(中文)、培训手册(中文);

  7.5. 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附件;

  7.6. 本合同所有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8.1. 甲方现场代表: 职务:现场代表,联系方式:。如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8.2. 甲方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及协调工作,对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承担全面管理责任。

  8.3. 负责审核、现场验收乙方进场所有材料、设备,组织设备进场报验、备案工作。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验收.

  8.4. 甲方及时提供施工场地。

  8.5. 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8.6. 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及时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8.7. 甲方提供施工用临水临电接驳点。

  九、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9.1. 乙方现场代表: 职务:现场代表联系方式:如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后任必须具有与前任同等的相关专业资格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9.2. 乙方负责按照空调设备国家、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供货。

  9.3. 乙方负责培训甲方和物业的有关工作人员,由于乙方未培训造成甲方或物业工作人员施工错误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4. 在空调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运行期间、质量保证期内,在收到甲方提出空调设备材料存在质量缺陷的通知后,乙方应通过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部分空调设备材料的方式,确保空调设备材料的正常使用。

  十、 货款支付

  10.1. 到货款:乙方空调设备送货到甲方现场,办理进场验收合格,提交合格税票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大写:;

  10.2. 安装调试款:乙方全部空调设备安装完毕,调试运行合格,提交合格税票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大写:;

  10.3. 余%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年后天内支付,保修金不计利息;

  10.4. 乙方申请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工作程序,提交相应的表格,由于乙方未按要求申请工程款,造成工程款延迟拨付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10.5. 在本合同下,除了最后的付款外,任何其他的付款都不应理解为是对乙方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认可,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对缺陷工作或不合格品的确认;

  10.6. 乙方承诺不因为甲方暂时资金周转困难而中断供货,甲方有主动解决的责任和义务;

  10.7. 甲方审定的因设计变更、洽商、合同外委托等造成的设备材料增减费用不随进度款支付,待竣工结算时一次支付。

  十一、 交货及验收

  11.1.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天以书面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 包装箱件数、总毛重量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

  11.2.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视为最终检验。

  11.3. 货物运抵现场后,乙方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对进场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向甲方申报办理进行初验收,并提交相关设备材料检验证书。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规格、数量、外观或任一项都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甲方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更换或索赔。经初验收合格后,甲、乙方、监理单位共同签署进场设备材料验收单。该项验收单不做为最终验收的`依据和申请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

  11.4. 乙方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有原出厂证明和质量证书,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检验,试验检验费由乙方负担,若一方对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应进行复试,若复检复试合格,复检复试费用由提出异议一方负担;若复检复试不合格,复检复试费用由另一方负担,甲方对不合格设备材料依据有效的实验检测报告有权拒收及清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 包装、装卸、仓储保管

  12.1. 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海运、空运、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雨、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2.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

  12.3. 空调设备材料到场的装卸,由乙方负责,装卸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材料设备外观破损、内部损坏,乙方应列明损坏清单及补货清单(注明补货到场时间),提交甲方确认。如补货时间造成工程施工进度延误,按供货违约处理。 12.4. 乙方负责对空调设备材料的管理。在仓储过程中发生偷盗、失窃、损坏等事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 保险

  由乙方办理货物运抵甲方现场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 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合同项下乙方承诺装运的货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十四、 延期交货

  14.1. 乙方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原因、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3. 如乙方非因不可抗力事件拖延交货,延误3个日历天以内,按合同总价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5个日历天以内,按合同总价2%/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7个日历天以内,按合同总价3%/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10个日历天以上,30个日历天以内,按合同总价20%/10日,向甲方支付违

  十五、 索赔

  15.1. 甲方有权根据现场监理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5.2. 在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8.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18.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18.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8.2.4. 乙方根据合同负责安装或安装技术指导、督导,如因安装或技术指导、督导不正确而造成设备损坏或设备性能不合要求而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8.2.5. 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7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 内,按照本合同第 18.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货物付款中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支付。

  十六、 违约责任

  15.1. 由于一方过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如属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15.2.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及时支付货款,未按合同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 1‰作为延期违约金付给乙方。

  15.3. 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要求,派出技术人员提供安装、调试、运行、培训技术指导,造成工期滞后、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15.4. 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其他专业承包商和最终客户向甲方进行索赔时,乙方必须赔偿承包商和最终客户的损失,乙方不能积极主动解决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时,甲方可代为赔偿,并可向乙方追索该笔赔偿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十七、 保修期

  17.1. 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起计24个月;

  17.2. 缺陷的修补和重做:乙方应负责修改、完善、重做出现于保修期内承包工程中任何部分的缺陷或损坏;

  17.3. 由于其他承包商原因,造成乙方进行返工和维修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费用经甲方协调由责任方支付;

  17.4. 乙方确保在保修期间接报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始保修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条件下,在8小时内保修工作完毕,对因特殊原因(如气候、材料等因素)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在具备条件后立即组织保修工作。乙方同意以上承诺每落空一次,在继续履行维保义务的同时扣减本工程保修金的 3 %,必要时,甲方可另请第三方负责保修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在付给第三方费用的基础上加收 20%的管理费,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经甲方签字后即生效。

  十八、 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18.2.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18.3.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18.4.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8.5. 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十九、 适用法律 甲、乙双方同意按所在国中国法律来管辖、解释和执行由本合同引起或以任何方式与之有关甲、乙双方的所有权利、责任和义务。

  二十、 争议的解决

  任何因履行合同或与之有关而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则按下列第20.2 条方式解决:

  20.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期间,除正式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2. 依法向合同履约地法院起诉。

  二十一、 合同生效与终止

  21.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1.2.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调供货合同4

  甲方: (以下简称发包方)

  乙方: (以下简称承包方)

  发包方的中央空调系统工程由承包方承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依据发包方(建设单位、招标单位)提供中央空调主楼7—23层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清单范围内的中央空调系统以及末调端设备制作安装调试、通风防排烟设备制作、安装、系统调试合格,交付业主为止。

  工程质量: 。

  第三条: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工程施工合同书

  2、投标工程量清单、投标工程清单预算书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施工图纸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第四条:工程造价:

  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一次性包干(工程量包干、工程项目单价包干)方式。本合同承包的工程总价为(小写): 元,(大

  1、合同价款包含内容:成套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安装材料费、检测费、调试后相关的费用、试验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施工现场材料周转费、保管费、施工安装费、培训费、质保期内维保费用、技术资料费等产品交付甲方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2、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清单范围内工程项目包工包料。(承包方负责设备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竣工资料移交,质量维保和培训等全过程工作,室内机电源线。需承包方提供室外机基础定位及尺寸,主电源线预留长度,并负责机组与电源线连接。)

  3、施工配合费、施工保证金:

  ①、施工配合费: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施工,由发包方组织协调各施工单位配合施工,由此产生的配合费由承包方承担,配合费按照合同价款的1%交付至发包方。

  ②、施工保证金: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施工,在本承包协议签订后,承包方按照承包工程总价款的10%交纳施工保证金,并在承包合同签定后的七个工作日(除去正常节假日)内汇至发包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③、施工保证金的退还:施工保证金在承包方按工期、按质量、按进度完成所承包以及变更增加的工程项目,没有违反本合同条款中各项条例的,则承包方所交的施工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除去正常节假日)退还给承包方。若有违反相关条款且未按照相关条款缴纳罚款的,在扣除相关罚款后七个工作日,把剩余施工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包方。

  第五条:施工工期、进度

  1、施工工期: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开工日期按照发包方下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施工进度:

  ①、在合同签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承包方结合本工程必须向发包方递交一份详细的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书。

  ②、承包单位进场后按照发包方的总进度计划表作为依据,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内各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和周计划表(必须具备可施工性),由公司经理或授权人和现场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递交发包方项目部。

  第六条:施工管理

  1、施工资料

  ①、承包单位必须配合发包人向业主上报认证资料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积极配合发包人完成材料的认价、实地考察等工作。

  ②、承包单位进场后,承包单位需提供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文件、人员名单,完成专业承包资质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

  ③、承包单位在签定合同后严格按照竣工验收资料标准向发包人上报资料,并配合发包人后期竣工资料验收工作。

  ④、承包单位要向发包人提供特殊工种人员操作证或上岗证原件、复印件、施工班组人员针对每一个人要做到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操作,不培训不能上岗,经过培训后要做好在岗班组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2、现场管理

  ①、承包方必须保证专业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②、承包方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保险,并要把所购买的保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发包人项目部留存。没有购买保

  ③、所有在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安全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标准施工,悬挂标语,搭设各种防护,进场佩戴胸卡、安全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护具)。

  ④、每周例会承包单位经理或公司授权人、现场负责人必须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⑤、积极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合,杜绝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围堵业主单位和发包方办公场所不良现象发生。

  3、材料管理

  ①、承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相应材料的复试报告、检测报告、试验报告。

  ②、施工前,承包单位每次进场材料必须向发包人提供进场材料明细单(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品牌、生产地等),材料进场申请表一并递交发包人项目部,经现场抽查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使用。

  ③、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该做到量材而用,严禁杜绝浪费材料,施工现场必须工完料净,材料堆放整齐。

  ④、施工后发现设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的,承包方无条件拆除。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会审,按合同约定在开工前十天内将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递交承包方,审定施工组织方案。

  2、开工前负责协调施工现场水源、电源,保证具备施工条件。

  3、保证资金供应,审批承包方上报当月完成工程计划书并及时支付工程款。

  4、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隐蔽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办理工程验收手续、施工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承包方的工程量认证单等。

  二、承包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做好现场施工和管理;并积极配合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

  2、施工现场必需配备管理人员:

  3、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4、严格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工程规范、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能保安全、保质量、保工期的交付给业主方使用。

  5、承包方在申报工程进度款时,要向发包方提供一份人员名单和工资表(附:身份证复件、用工合同),所提供人员工资表必须由本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

  6、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监理、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与检查。

  7、承包方承接本工程后不得再次把工程进行分包,如将工程进行肢解分包,则视为承包方自动放弃本工程并承诺所做工程不再进行结算。

  8、在施工期间若发包方资金出现暂时紧张时,承包方不得私自停工,不得在工地蓄意闹事,更不得在工地出现围堵项目部情况。

  9、按照有关约定提供制作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参加配合该工程

  10、工程交工后,承包方提供 竣工图给发包方。

  第八条:安全责任:本项工程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总责,所有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与发包方无关。发包方负责监督。

  1、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伤亡事故和火警火灾事故。

  2、承包方指定安全员,统一管理、指挥、调度。

  3、承包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做到“先买保险再入场”。

  4、承包方施工时要做到“防护设施到位,机械设备符合安全要求,施工人员按安全规范施工”。

  5、本项工程所有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责任、纠纷、赔偿由承包方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款进度支付方法:本工程合同签订并正式施工后,由承包方前期垫资;壹月后根据工程总进度按照实际工程量分批分期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通过有资质的专业审计部门审计后付款;留下工程总造价的5%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2、竣工结算:如未按本工程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图纸答疑、预算书等内容施工,结算依实扣减;其它以外变更增加,必须经发包方认可后进行变更,否则不再计入结算。

  3、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每次在支付工程进度款由承包方提供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要出具相关明细表包含需由发包方代扣税金(营业税、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利股红个税、印花税)6。16%;

  第十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工程规范、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河南省验收标准。

  2、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图、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交底,遵守三检制度、报检制度,并配合发包方留取各种样品。

  3、若承包方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承包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并承担相应损失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承包单位所承包的工程,需要进行调试、测试、设备试运行的,要在48小时前向业主、监理单位、发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包括调试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调试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调试提供必要条件。

  5、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及时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发包方进行检查认可后在进行隐蔽,不经发包方、监理、业主方同意的工程项目全部拆除,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承包方承担。

  6、业主、监理单位、发包方工程师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竣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承包方通知业主、发包方、监理单位进行验收,承包方应积极配合业主、发包方、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签具验收证书。工程交给业主方管理,承包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与维护。(无条件为业主方培训该专业人员2—4人)

  第十条:工程保修期:

  1)保修期:工程完工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发包方与业主签定的施工合的保修期为依据,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由承包方免费维修,保期期满后不收取人工费,只收取材料费(属于质量问题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2)本工程发包方预留承包方合同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对工程质量问题,承包方应尽保修义务,承包方不及时维修时,发包方有权动用保修金请人维修,无论承包方签字与否,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保修期满经主管部门,业主、发包方及物业公司审验后,方可办理保修金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承包方承接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承包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拒不无偿修理或返工的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0%,即 元)。

  2、承包方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则扣除施工保证金10%,不予退还。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承包人保持工程现状,且在指定日期内撤出工地,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和运至工地的设备、工程材料作为违约赔偿之一全部无偿归属于发包人所有。

  3、承包方中途无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工人,发包方有权拒付劳务费、终止合同;承包方施工人员满足不了施工要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三日内调整好,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工期,由承包方负责。

  第十二条:其它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发包方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加盖骑缝章后生效。工程交工价款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调供货合同5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美的商用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见附件

  第二条 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1、如果产品属于标准产品,则按照国家产品标准或企业产品标准执行;

  2、如果产品属于非标准产品,必须以技术要求形式单独予以明确,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无明确说明的,视为按标准产品处理。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式:

  乙方运输至甲方负责卸货;甲方人员签收货物并在工厂送货单上加盖甲方公章确认。

  第四条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由甲方依照合同按设备清单进行验收。对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有异议的,甲方应在签收前向乙方在场人员提出;对货物的质量有异议的,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第五条 合同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

  2、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0093700;

  3、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最终供货清单,甲方向乙方按供货清单支付清单总价款的作为订金;发货前,甲方向乙方100%支付清单剩余价款余额。

  第六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双方协商,以不耽误工期进展为原则,甲方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合同总价款后10天内将合同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如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交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和延误时间,甲方如同意,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甲方提出更改机型的,交货期限重新确定。

  第七条 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产品质量保证期:以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和乙方交货之日起36个月中先到期的.时限为产品质量保证期。

  2、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损坏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损坏原因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甲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取消订货合同总价款

  2、 如果乙方延迟交货超过%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调供货合同6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安装项目:中央空调设备

  1、安装地点:

  2、房屋结构:

  3、安装内容及价格(祥见施工图纸及双方确认的报价明细表)

  二、安装时间及保修期:

  1、安装时间:室内装潢同步协调进行,不得因时间不当而影响甲方装潢工程的改动或进度。

  2、保修期:从安装调试合格后免费保修五年,终身维护。

  三、中央空调品牌及总价格

  1、安装品牌: 《 格力B系列 》 附属设施材质要求见《中央空调设备安装报价单》

  2、安装价格:

  3、此价格为保证空调正常运行最终价格。

  四、付款方式:

  五、安装要求:

  1、具体安装地点:通风口位置,布线等按照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进行,甲方如临时需变更的,由双方另行商定。

  2、乙方安装的空调品牌,使用的材料必须与报价单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并符合国家各种安全规定和行业规范。

  六、安装验收:

  1、以双方确认的安装施工图纸为依据,如有变动,需双方协商。

  2、使用品牌、材质、型号等与报价单明细相符,使用效果达到说明书各项指标。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安装时间必须与甲方装潢工程进展相协调,影响甲方装潢工程进度等,承担甲方相应的延误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每日按工程总价的千分之二支付给乙方。

  3、如乙方在安装中使用假冒或伪劣品牌、材质,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更换直到符合为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4、试用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装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一执份,厂家执有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九、如果双方因质量或制冷、制热效果有异议、纠纷,通过权威部门鉴定标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空调供货合同7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公平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数码多联机空调、柜机、风管机组及其安装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

  1.协议总价为:¥184939万元,人民币:壹拾捌万肆仟玖佰叁拾玖圆整。(详见附件一《滨海置地有限公司洞庭路住宅小区项目售楼处空调供货及安装报价明细》)

  2.本合同价款包括承包范围内的全部费用,合同价款总价包干,除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变更签证外,均不再调整,因乙方原因,包括不限于设计缺陷及与其他各专业协调调整设计等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上述总价中包括不限于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出成品、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费用、运杂、装卸、设计、安装、系统工程施工及调试验收、二次倒运费、垃圾清运费、合同备案费、现场协调、施工用水电费、检验试验费、成品保护费、基本培训及国家规定的维保等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交付正常使用的除总包服务费外所有费用及相关保修期内的维护费、保修费。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乙方所供产品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及国家、天津市的相关合格技术标准。乙方在供货及施工前所设计的图纸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订货及施工。

  第三条:交货地点:

  乙方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保管直至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

  第四条: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关运费和保险等费用。

  第五条:产品交货时间:

  20_年3月20日前所有设备供货到现场。

  第六条:交货验收

  1.货到现场24小时内由甲方指定人员对货品的品牌、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双方约定以乙方提供的交货单进行验货,并符合甲方要求、行业及国家标准,检验通过后签字确认。产品虽经甲方检验,但乙方仍应承担产品自身的质量缺陷责任。

  2.交货的内容:详见附件二《设备清单》

  3.以下运输单证原件在交货同时交给甲方

  (A)装箱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B)制造厂出具的质量及数量证明书各一式一份。

  (C)中文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各1份。

  (D)进口部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具的关税完税证明及原产地证明的复印件。

  (E)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F)设备部件安装图,设备基础图、安装图及技术要求。

  4.甲方指定卢鹏为现场收货人,对货品进行质量检验、数量核对、单据签收,结算时单据以该现场收货人签字有效。

  5.验货方式

  甲乙双方设备到场但尚未安装前先验收箱数和外包装的完整性,待安装时当场开箱清点、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产品的到货状态应在验收手续中记录明确。卖方到场的设备及其数量、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各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法律责任。

  6.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不适当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3)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第七条:产品的安装及施工验收

  1.合同签订之日起进场进行相关管道、支架的安装,自设备运至指定地点之日起,安装施工的时间为7天。如有变动,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及确认。

  2.产品在安装验收合格前毁损、灭失的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提供必要的安装材料,按照设备安装调试国家规范和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工作。乙方所提供的安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附生产商的合格证书。

  4.对于在安装过程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产品,乙方应在保证工期的情况下及时更换新的合格产品。

  5.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并按照设备生产商的相关说明/指引进行设备安装。

  6.安装验收时,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安装、调试过程中如乙方安装人员损坏设备或甲方其他的设备设施,由乙方对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质量保证期

  全部产品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8个月为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内产品质量问题或缺陷应由乙方负责免费保修。乙方在接到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通知后三天内负责维修或更换新货,否则,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有权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新货,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由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九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预付款支付前3日内乙方给甲方提供五大银行出具的为期为货到现场后一个月数额等同的履约保函。

  2.付款进度: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

  (2)主要设备运抵现场并验货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3)全部工程竣工要收合格交付使用,甲乙双方进行结算,在双方确认结算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5%,余款5%在保修期满后支付。

  3.甲方每次付款的同时,乙方需提供付款申请、合法发票及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暂扣应付款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交付合格的产品或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协议总价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如逾期7天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另行确定供应商,且乙方应将全部预付款退还甲方,并按协议总价20%支付违约金及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期限支付协议价款的,应就拖欠金额自逾期后2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的产品质量或安装施工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的,则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三日内采取更换新货、重新安装、修复等补救措施达到质量要求。逾期采取补救措施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协议总价款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甲方提出异议后7日内乙方仍未采取补救措施的或采取补救措施后仍不能符合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另行确定供应商,且乙方应将全部预付款退还甲方,并按协议总价20%支付违约金及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承担因为产品及安装施工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纠纷的解决

  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持有肆份,乙方持有肆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调供货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中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订购产品规格型号及数量:__________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第二条产品的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货方法、费用负担及付款方式:

  1、运输方式:乙方汽车运输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工地现场交货;在交货地点,由甲方接货人签名接收货物并提供设备货物储藏仓库或空间。

  4、运输费用(含运费、保险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设备吊装费用另计。

  6、付款方式:(1)、现金(2)、转帐支票

  第三条乙方中________到货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货物安全由甲方负责。甲方现场验收合格,签收认可。

  第四条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商定:__________20xx年月日之前,甲方所需设备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安装工程费用另计。

  2、中________质量符合厂家提供的产品设计说明书上的要求及国家标准。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保修单、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若涉及设备机型调整的,应签定合同的补充文本加以确认。甲方未能全额支付中________款,中________权属为乙方。

  第五条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中________款(固定价价款);

  2、本合同中________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1)、合同签定后,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设备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甲方未付清中________全款以前,中________权属为乙方。

  3、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不含设备吊装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__________

  1、除合同第六、九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2、乙方无故拖延交货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甲方责任:__________

  1、甲方应提前15~20天向乙方订购中________(厂方供货周期的原因);

  2、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

  3、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中________款,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________,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4、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5、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其责任由甲方承担,而且交货期顺延。

  6、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__________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进行验收而造成的延误;

  (4)甲方同意的供货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中________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设备自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为整机保修期为壹年(由厂家提供);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中________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第八条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__________

  附件一:__________中________进场验收单(表)

  附件二:__________中________产品说明书

  购货方(甲方):__________供货方(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空调供货合同9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___ ___(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订购产品规格型号及数量: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第二条产品的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货方法、费用负担及付款方式:

  1、 运输方式:乙方汽车运输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 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工地现场交货;在交货地点,由甲方接货人签名接收货物并提供设备货物储藏仓库或空间。

  4、 运输费用(含运费、保险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 设备吊装费用另计。

  6、 付款方式:

  (1)、现金

  (2)、转帐支票

  第三条乙方中央空调设备到货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货物安全由甲方负责。甲方现场验收合格,签收认可。

  第四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甲乙双方商定:20_年 月日之前,甲方所需设备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安装工程费用另计。

  2、中央空调设备质量符合厂家提供的'产品设计说明书上的要求及国家标准。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保修单、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若涉及设备机型调整的,应签定合同的补充文本加以确认。甲方未能全额支付中央空调设备款,中央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

  第五条 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 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中央空调设备款(固定价价款);

  2、本合同中央空调设备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1)、合同签定后,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设备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甲方未付清中央空调设备全款以前,中央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

  3、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不含设备吊装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除合同第六、九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2、乙方无故拖延交货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前15~20天向乙方订购中央空调设备(厂方供货周期的原因);

  2、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

  3、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中央空调设备款,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4、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5、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其责任由甲方承担,而且交货期顺延。

  6、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进行验收而造成的延误;

  (4) 甲方同意的供货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 中央空调设备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 设备自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为整机保修期为壹年(由厂家提供);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 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中央空调设备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第八条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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