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时间:2020-07-30 16:02:23 供货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供货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供货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供货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供货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关系

  甲方确定乙方为其低压电器元件指定供应商,在甲方的产品中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低压电器产品外,甲方所有相关产品的低压电器元器件采用乙方提供的“正泰”品牌低压电器。

  二、产品范围

  “_____________”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元件。

  三、采购量及供货价格

  1、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产品价格按照

  正泰产品**年列表价为基准价,甲方年度采购量为万元时,其基准列表价折扣折让% 。

  2、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在全国范围内调整价格的情况,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发布的新全国统一列表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四、技术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如乙方未按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生产,或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五、付款方式

  协议生效执行中,乙方给予甲方每笔采购订单____%的货款欠款额度,但每月货款欠款额累计最高欠款额度为万元,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欠款,甲方应先付清超额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货款必须在20xx年年底一次性结清。

  六、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每批金额元以上时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其每批金额元以下时由甲方自行从乙方转交给送经销商仓库提取。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每月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的欠款及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以每月5.1‰计算。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3、乙方所供产品因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引起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其规则进行仲裁。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后重新协商续约事宜及条款。

  3、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供货合同 篇2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 项目部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 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 交货地址:_________

  2.2 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3.1数量(m3) ;单价(元/m3) ;货款金额(万元) ;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 结算方式:

  4.2 约定的结算期限:

  4.3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作为收货确认。但签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4.4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手续。

  4.5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5.3 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 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电话

  甲方

  乙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1%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虑到业方计价的滞后性,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六个月内的违约责任。

  9.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附以下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3

  甲方(需方):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签订地点:

  甲方因承担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现向乙方购买必须数量、质量贴合甲方施工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范文之合同范本:材料买卖合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材料产地:。

  二、材料名称及规格

  三、数量

  1、甲方向乙方购买的各种规格名称材料数量分别为

  各种规格名称材料最终数量以甲方所承担工程的实际需求量(包括甲方工程变更增、减数量)为准。

  2、甲方因设计变更,需要增加或减少订货数量,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

  3、若乙方超出上述总数量或当月数量向甲方供应材料,甲方有权单方面决定收购或不予收购,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材料价格

  1、规格的材料到场(甲方收料场地)单价为:¥(大写:。其中出厂价(含装车费)为:¥;运费(含卸货费):¥。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2、规格的材料到场(甲方收料场地)单价为:¥(大写:。其中出厂价(含装车费)为:¥;运费(含卸货费):¥。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以上单价中包含原材料费、加工费、矿产资源税(费)、江河管理税(费)、营业税、便道便桥费、过飘过桥费、装卸费、运输费、安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损耗和其它损失费用及风险费用等。

  五、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材料应贴合甲方所承担的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其主要质量技术指标如下:

  1、

  2、

  六、质量检测方式

  甲方随时或定期派质检人员对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收货并责令清运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乙双方因检验结果发生争议,由甲方驻地监理部门最终检验确认。

  七、交货时间、地点及收货计量方式

  1、供贷期限:。各种规格名称材料分月供应量为:

  2、交货地点:。

  3、乙方在组织材料的生产过程中,应将生产的合格材料及时转运至甲方收料地点或安全处,防止遭受洪水等自然灾害损失。生产及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收货计量方式

  双方确认数量后,应立即填写签认收料单作为结算货款的凭据。收料单务必由双方专门指定的人员填写签认。其它人员填写签认的收料单及涂改无效。

  八、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乙方每月凭甲方指定人员填写签认的有效收料单到甲方材料管理部门结算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货款,并带给已结算货款总额的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当月结算货款在支付%,余款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月内付清。所有货款均透过转账或汇付至乙方银行账户。

  九、违约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争议的处理

  合同发生了争议,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供货合同 篇4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方经过考察和评估,将乙方作为合格的供应商,并依据产品验收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向乙方采购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钢材等原材料 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标的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钢材品种、型号如下列清单所列示:

  刚才品种型号计划采购数量市场单价

  2)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使用前提前向乙方订购上述品种和型号的钢材等原材料,并向乙方发出《采购单》。

  3)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采购单》后,根据订货单上确定的品种、型号、数量备货,并在《采购单》确定的时限内向甲方发货。

  4)甲方需要上述采购清单之外的材料时,可以事先向乙方询价和发出要约,在得到乙方承诺后,甲方向乙方发出《采购单》,乙方根据《采购单》的确定的内容备货发货。

  5)上述市场单价发生调整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采购单》时及时予以回复,并征求甲方是否订货的意见,在得到甲方明确的书面订货回复后,方可以备货和发货,否则,甲方可以按上述采购清单所确定的市场单价结算。

  二、结算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发出的《采购单》以及甲方收货的签收回执与甲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2)双方确定每月25日为双方对账日,在该日,乙方持上述单据与甲方进行对账,确认甲方使用的材料型号、数量和总价;

  3)双方对账完成后,由乙方向甲方开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对账日后的下月的25日前向乙方支付货款;

  5)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在结算货款时,暂时扣除该笔货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每笔质量保证金在该笔交易发生一年后向乙方返还,质量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如果因乙方提供的该批次的原材料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有权扣除该笔质量保证金。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采购单》后 日内向甲方交货。

  2)交货地点: 湖南长沙收货人指定的地址

  收货人名称:

  地址: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址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标的物运至甲方指定地址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标的物交货日期。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标的物,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三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四、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货的当天安排验收,如果甲方无法及时安排验收的,应通知乙方,另行安排验收时间。如果双方验收合格,则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乙方应提供所供应的原材料的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准,甲方根据通用的国家标准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可以视同乙方提供的该批次的原材料均不合格。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品种、型号、数量、重量、技术参数等进行检验。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采购单》所确定的采购总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采购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10天,视为交货不能,甲方有权撤回《采购单》并要求乙方支付采购总金额30%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10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撤回《采购单》,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虽然经甲方验收收货,但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有收货检验时未发现的质量瑕疵,或者甲方的客户在使用甲方方设备过程中因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瑕疵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六、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 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七、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供货合同 篇5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商量,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商量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假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商量,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假如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商量解决,商量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商量,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假如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假如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供货合同 篇6

  甲方:(供方) 合同履行地:

  乙方: (需方)

  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名称、规格和金额如下: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价

  数量

  总金额

  备注

  二.产品的交(提)货方式,运输方式及收货:

  1.运输方式:双方确定为本条第 项:

  a.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地址为 ,运输费由 方承担。

  b.甲方代办运输 运输:自 站至 站,运输费由 方承担。

  2.收货:乙方应当在收货时当面点清并签收确认。如出现外箱破损或数量与清单不符的情况,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对于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于收货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视同对货品的质量无异议,产品非质量问题乙方不得退(换)货。

  三.货款结算方式:

  1.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本条第 项:

  a.款到发货:乙方每次订货需将订货单以传真方式书面通知甲方,并同时以 方式付清订购货物的全部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订单生效,订单生效起7日内发货,并同时发出相关销售票据。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发货,并同时发出相关销售票据。

  b.批结:每次送货时结付上批货货款,而本次货款待下次送货时结付,且每批货款的信用期不能超过30天,超过30天视同已到期结算。累计未结帐款最高不得超过 ,超出部分打款发货。

  c. 月结 天(甲方于次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对帐单传真至乙方,乙方在收到对帐单后应于 天内完成对帐工作,逾期未对对帐单的内容提出异议,视同确认对帐单。当月所有帐款,最迟于次月 日到款结清)。累计未结帐款最高不得超过 ,超出部分打款发货。

  2.如乙方逾期付款,乙方须支付货款利息,计算方式:每天按货款的5‰收取。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止。双方特此签署本协议。

供货合同 篇7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 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 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 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 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 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 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 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 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 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 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 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 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 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

  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 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 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 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 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 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 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合同章)

  代表

  乙方(盖合同章)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由乙方负责甲方 配饰设计及配饰的供应,双方共同遵守以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内容:

  1、乙方负责甲方 (地点)配饰设计。

  2、乙方负责提供室内设计家具相关方案及饰品,并按甲方提出的质量、技术要求进行供货和物品采购。

  3、乙方负责所有物品、配饰的摆放、安装和调试。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合同所签的全部配饰质量应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材质检测报告应齐全有效。

  2、对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及设计选型标准予以充分响应。

  3、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三、设计及饰品供货周期:

  于合同签定后15天内,乙方将合同所含全部物品、配饰全部送至 内,并负责安装、调试。

  四、验收标准:现行相关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

  五、交货地点:

  六、委托设计费及物配饰供货、安装费为 元整)详见一览表。

  七、付款方式:

  殷紫华饰艺术设计合同签定后,设计费、配饰供货及安装费总额为: ¥ 元(人民币) ;合同签定二日内,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合同货款的50%为预付款,计 ¥ 元整(大写: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三日內付给供方合同货款总额的50%整(大写: 元整)。

  八、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室内设计方案及选购全部配饰,按合同中的质量、技术要求进行供货。

  2、负责按甲方提供的供货计划,并在合同签定的供货周期内将合同所签的全部配饰运输到 ,并承担全部运费、装卸费、安装费及运输途中的一切责任。

  3、在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更换。

  九、违约责任:

  1、凡属甲方原因给供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2、凡属乙方原因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9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2.1.2 生产厂商为: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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