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供货合同

时间:2021-11-19 20:20:23 供货合同 我要投稿

石材供货合同(汇编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石材供货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石材供货合同(汇编15篇)

石材供货合同1

  购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单价

  注:本合同金额均不含税价格,本合同只固定单价,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出竣工图,产品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量计算、石材以平米结算、磨边抛光按延米结算。后续工程甲方需追加订购的不同品种的石材,按此合同结算方式及期限执行,不再另行起草; 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别订附件。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及检验

  1、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质量及规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质量的的要求,在甲方对产品验收时,乙方应出具包括产品合格证书。

  2、产品在抵达目的地后,由乙方配合施工队向甲方报验,经相关人员对产品的数量、 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外观质量进行及时检验,检验无异议的,甲乙双方代表签署验收证明文件,若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双方签署备忘录,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实现替换货。

  3、本合同附甲乙双方确认图纸,乙方依据图纸需派技术员及设备进驻现场进行放线、加工安装,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如甲方提供图纸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发图纸变更单通知乙方,由于未能及时通知,所造成工程损失,乙方应写签证单经甲方确认后工程做结算时付合理补偿。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应费用。

  3、交货日期: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分批进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书后3天内到货。

  第四条 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合同工期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包人工费(水泥、砂由甲方提供)、包供石材(按甲方要求花岗岩)完成 合同工期: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计起30个日历天完成。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

  石材到场或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及竣工验收经工程部、材料部、监理部、造价部按合同第二条标准及样品验收,验收合格由乙方提供有效验收单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产品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于5天内无条件退换、补足,因退换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按逾期交货处罚;产品验收交付前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暂定价款与进度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采取分批交货、安装,分批转账付款的方式。

  2、合同暂定总价款。本合同暂定价款为人民币金额 元(大写: )。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上述工程款已包括材料价、人工费用和各种税款,但是有关施工设施、与其他施工队间的配合费或对工程价款等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随约定。

  3、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如下方式支付:

  (1)本合同签后7天内,甲方应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 %向乙方预付备料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5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一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45 %并扣回全部预付备料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8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二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70 %并扣回预付款及第一次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4)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10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三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85 %并扣回全部已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5)石材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进行结算,甲方应在结算后7日内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其余5 %工程款作为保修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提供的产品是优质的,无损的且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性能要求。

  2、在安装、使用方无误的前提下,自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故障均适用本合同保修条款。

  3、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货物提供一年质量保证。如出现以上问题均属于质量保修内容。

  4、在质量保修期内,不因该产品的所有权变更而变更保修责任。

  5、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财产及相关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负一切安全责任。水电由甲方提供。

  2、甲方不能按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权按逾期货款0.5 %的标准计收滞纳金直至款清之日止。

  3、乙方应按合同施工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时竣工,每拖延一天罚金1000元;如乙方按合同施工工期提前竣工,甲方应给予乙方每天500元的奖励。

  4、乙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误工损失的,以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依据合同供货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进行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

  6、乙方对于工程期间影响甲方的突发事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达成共识。

  7、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时间超过3个月时,甲乙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8、不论甲方所购产品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在质保期内按时按质提供保修服务的,甲方将视情况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年 月 日:

石材供货合同2

  购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单价

  注:本合同金额均含税价格,本合同只固定单价,产品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量计算、石材以平米结算。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及检验

  1、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质量及规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质量的的要求,在甲方对产品验收时,乙方应出具包括产品合格证书。

  2、产品在抵达目的地后,由乙方配合施工队向甲方报验,经相关人员对产品的数量、 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外观质量进行及时检验,检验无异议的,甲乙双方代表签署验收证明文件,若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双方签署备忘录,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实现替换货。

  3、本合同附甲乙双方确认图纸,乙方依据图纸需派技术员及设备进驻现场进行放线、加工安装,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如甲方提供图纸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发图纸变更单通知乙方,由于未能及时通知,所造成工程损失,乙方应写签证单经甲方确认后工程做结算时付合理补偿。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应费用。

  3、交货日期: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分批进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书后3天内到货。

  第四条 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合同工期

  工程名称:江北产业集中区天门山公园工程 工程地点:江北产业集中区

  工程内容:包人工费、机械费、石材(按甲方要求花岗岩;水泥、砂、电由甲方提供)。 合同工期: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计起 个日历天完成。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

  石材到场或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及竣工验收经工程部、材料部、监理部、造价部按合同第二条标准及样品验收,验收合格由乙方提供有效验收单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产品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于 5天内无条件退换、补足,因退换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按逾期交货处罚;产品验收交付前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暂定铺装面积与进度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采取分批交货、安装,分批转账付款的方式。

  2、合同暂定铺装总面积40000(实际面积按实计量)。

  3、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如下方式支付:

  (1)本合同签后 24 小时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0万人民币履约保证金。

  (2)铺装面积完成10000且经验收合格后结算一次工程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税务发票,甲方在7日内支付本次工程款的70%,余款待工程结束后40日内一次性结清,以此类推。(其验收标准参照上述第五条)。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提供的产品是优质的,无损的且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性能要求。

  2、在安装、使用方无误的前提下,自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故障均适用本合同保修条款。

  3、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货物提供一年质量保证。如出现以上问题均属于质量保修内容。

  4、在质量保修期内,不因该产品的所有权变更而变更保修责任。

  5、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财产及相关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负一切安全责任。

  2、乙方应按合同施工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时竣工,每拖延一天罚金1000元;如乙方按合同施工工期提前竣工,甲方应给予乙方每天500元的奖励。

  4、乙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误工损失的,以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依据合同供货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进行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

  6、如在试验段施工过程中其质量不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对于工程期间影响甲方的突发事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达成共识。

  8、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时间超过3个月时,甲乙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9、不论甲方所购产品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在质保期内按时按质提供保修服务的,甲方将视情况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3

  需方:

  供方:

  现供方就广州中惠雅苑二期后续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芝麻灰、中国黑、福鼎黑等花岗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变更的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一、供货清单、价款:

  (1)供货规格、数量、单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共3页);

  (2)总货款金额:535932·52元(暂定),提供与乙方抬头等额一致的发票。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伍仟玖佰叁拾贰元伍角贰分整(暂定)

  (3)此价款为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及税金。

  二、时间及地点:

  供乙方确保在需方规定的合同期限内及时供货,需方在采购本标产品前,须提前向提前1天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向乙方下订单,以便供方组织供货。供方收到需方下达的订单后3日内将该批石材送至广州中惠雅苑二期后续景观工程工地现场。若因场地实际情况需推迟进场时间,则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货时间。

  三、供货质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订货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备注说明及附图”进行提供,供货质量标准按经工程发包商审定之施工图和园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样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并按广州市建委就园林工程之有关技术要求验收。若提供石材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需方将作退货处理或由供方更换为质量合格之石材。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损失,一律由供方承担。退货或更换条件如下:

  (1)石材品种“货不对版”;

  (2)石材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与开料清单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泽不均匀现象超过工程发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围;

  (5)石材表面加工达不到订货要求;

  (6)石材为染色造假: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问题。到货包装要求:

  (1)必须使用木箱并作防震防损处理包装,以确保材料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2)木箱必须标明材料尺寸、厚度、数量、使用位置(根据订货清单名称)。

  四、售后服务:

  石材小范围或小面积(不超过总量或者单块石材1%面积的)因质量瑕疵引起的问题,由供方必须义务免费给予更换或按需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打磨、修复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人工消耗的经济损失。

  五、付款方式:

  (1)本购货价款的支付根据工程发包方给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为五个阶段。

  (2)购货价款支付表: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需方在供方开始备货后,单方无法定或者约定原因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责任处理、消化供方已生产的产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单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双倍返还备料款,对旧供应商则在供方旧款中给予扣除;

  (3)对供方在供货中出现以次充好的违约,需方有权利进行罚款或取消与其的合作关系。罚款每次为20xx0~40000元。

  (4)供方不按约定时间到货,每延误一天罚款20xx~5000元。

  (5)供方如出现虚报数量情况经核实后,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xx0~50000元,累计超过两次则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项。上述(3)—(5)项超过两次的(不含本数),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争议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七、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单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由项目部执行,结算结果送至成控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45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成控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成控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供方承担。项目汇总审核双方签字退项目重审后再到成本部终审通过

  七、其他

  (1)总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结算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竣工结算(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需方因交场地时间拖延,供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经理的指令执行。

  (3)合同必须附上合同清单,对不签订合同或有合同无合同清单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4)当供货货款超出原合同价10%时,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及补充清单,否则超出10%之外的货款公司概不承认。

  (5)供方必须每月底报自身供货进度给项目部,凡不报者一律不付进度款。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在合同上更改须经双方同意后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商议,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如果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需方:供方:

  年月日:

石材供货合同4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供方就为中惠雅苑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花岗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一、 供货清单、价款:

  (1)、规格数量、单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共 页)

  (2)、货款总价单价以订料单为准。

  (3)、此价款为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不含税金)

  二、 时间及地点:

  供方石材送至中惠雅苑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工地现场。

  第一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10日,该批材料为路侧石

  第二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15日,该批材料为台阶、商铺门前广场地面材料 第三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25日。合同内所有石材供货完成时间为20xx年11月5日,若因场地实际情况需推迟进场时间,则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货时间.。

  三、 供货质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订货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备注说明及附图”进行提供,供货质量标准按经工程发包商审定之施工图和园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样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并按广州市建委就园林工程之有关技术要求验收。若提供石材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需方将作退货处理或由供方更换为质量合格之石材 。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损失,一律由供方承担。退货或更换条件如下:

  (1)、石材品种“货不对板”;

  (2)、石材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与开料清单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泽不均匀现象超过工程发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围;

  (5)、石材表面加工达不到订货要求;

  (6)、石材为染色造假:到货包装要求:

  (1)、必须使用木箱包装,以确保材料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2)、木箱必须标明材料尺寸、厚度、数量、使用位置(根据订货清单名称)。

  四、 售后服务:

  石材部分因质量不符引起的问题,由供方必须义务免费给予更换或按需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打磨、修复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人工消耗的经济损失。

  五、 付款方式:

  (1)、本购货价款的'支付根据工程发包方给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为五个阶段。

  (2)、购货价款支付表:

  (1)、合同签订后,需方在供方开始备货后,单方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责任处理、消化供方已生产的产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单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双倍返还备料款,对旧供应商则在供方旧款中给予扣除;

  (3)、对供方在供货中出现以次充好的违约,需方有权利进行罚款或取消与其的合作关系。罚款每次为20xx0~40000元。

  (4)、供方不按约定时间到货,每延误一天罚款20xx~5000元。

  (5)、供方如出现虚报数量情况经核实后,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xx0~50000元,累计超过两次则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项。

  六、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定的合同单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由各利润中心相关项目部执行,结算结果送至成控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45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成控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成控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供方承担。双方签 成控部终审终审通过

  七、其他

  (1)、总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结算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竣工结算(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需方因交场地时间拖延,供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经理的指令执行。

  (3)、合同必须附上合同清单,对不签定合同或有合同无合同清单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4)、当供货货款超出原合同价10%时,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及补充清单,否则超出10%之外的货款公司概不承认。

  (5)、供方必须每月底报自身供货进度给项目部,凡不报者一律不付进度款。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5

  砂石(材料)购销合同

  买方:南昌市志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 刘毅

  甲方向乙方购买下表所列物资(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遵守。

  一、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和质量标准。

  注:乙方所供河沙、河石为固定价格(如上表),单价已包括了材料费、运输费(不含税),实际结算数量以(经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合格)甲方验收人员在收货单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

  二、 物质材料交货期限及进度

  交货期限:自甲方施工单位施工起至甲方单位俊工止。

  交货进度:在无自然灾害,无政治问题的情况下,乙方交货进度必须赶上甲方单位的施工进度(否则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 验收和计量方法

  1. 乙方把材料运到甲方指定的料场后由甲方负责,且甲方要派指定人员和乙主人员共同量方计量(如乙方所运材料的过程中少方量问题,甲方可当场扣除方量),包括之前车数都以此为结算依据。

  2.验收合格,由甲方收料人员开据有效的结算联收料单(一车一单),给乙方作为结算凭据。

  四、 结算与付款方式:

  1. 甲乙双方应每月对帐(对票)一次。

  2. 本项目沙石料总计两百万,预付二十万,余款再分两次付款,第一次支付材料款为整栋房主体封顶付总已购买材料款的50%,扣除已付款项;第二次为整栋楼房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一次付清。

  五、 其它事项:

  1. 在双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如乙方中途不供应材料,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甲方有权不付

  材料款并追加相应法律责任。

  2. 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更换供应商,甲方必须一次

  性付清乙方所供材料款的全部材料款。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合同自动失效。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执行本合同有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石材供货合同6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毫米)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罚金。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石材供货合同7

  甲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需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丁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戊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依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供货合同;丙、丁、戊三方,在充分了解本合同内容基础上,自愿依照《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本合同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现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不低于人民币____元。

  1、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2、具体货值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计算数量以乙方指定接货、验收人签字的收货单为准;如实际货值低于约定货值即______元,则按约定货值结算;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即验收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于需货前3天,向甲方出具订单,说明本次需要货物的规则、名称、质量要求、数量等要求。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产品包装由甲方负责,包装应满足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通常情况下不致货物损坏。

  第三条验收方法

  货物运送到乙方指定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乙方应即时组织第一条指定的收货人即验货人收货验收,对于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可以拒绝接货,接货后发现问题的应当在24小时内书面提出意见;超过24小时或货物己经被实际施工使用的,视为合格。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乙方每接收一批货,应当于24小时内给付本批货值65%的货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继续供货,乙方行为视为违约,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立即向乙方追索尚欠的全部货款。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货物包装并运至乙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

  运输费由乙方负责,于每次乙方付款时全额支付。

  5、运输责任:

  如运输过程中,因产品包装等甲方问题致使货物损坏,由甲方承担责;如因交通事故等其它原因由乙方承担法律后果。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甲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乙方所下订单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的罚金。

  2.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乙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甲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乙方应付给甲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

  5.甲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乙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此批货值______的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须向对方偿付合同总价款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丙、丁、戊三方,自愿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三方均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戊方并自愿将其名下房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给甲方做为担保物(须办理抵押登记),三方保证在乙方不按合同履行时,承担乙方应承担的一切法律后果,担保责任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完本合同或承担完法律后果时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 )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发生诉讼,双方需在_______________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甲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乙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丙方:

  丁方:

  戊方:

  合同签订日期:

石材供货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雁塔南路道路部分铺装石材事宜签订本供货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协议要约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部分铺装石材产品(主要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2、 乙方确保所有石材编号进场,进场同时须出具相关技术资料及合格等级证明。

  3、乙方进场的石材产品品质应符合认可的封样材质

  4、甲方负责提供门道路铺装石材规格、尺寸、数量及相关设计施工图。

  二、清单单价:

  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 乙方按双方结合图纸规格共同确认的《石材供料清单》及国家行业标准JC 205-1992等要求进行加工、交货。

  2、乙方所供石材必须确保为合格产品,不允许有明显色差及水纹,光面板必须保证高光洁度。石材厚度、平面几何尺寸、平整度及对角线精确度误差等均须满足JC205-1992相关规定。

  3、石材花色和纹理必须与样品一致。石材进场后,必须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

  4、乙方包装质量应符合石材产品在正常条件下安全装、运输的要求。

  四、协议价款与支付方式

  主要品种、规格石材的单价详见《清单单价》,表中石材单价均已包括加工制作费、运输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付款方式

  供货完毕,每批材料到场后甲方支付货款的75%,余款待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额的材料发票后,甲方按材料到工地经验收合格的使用数量,二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材料款完毕。

  六、交货、运输及验收

  1、乙方第一批石材以指定日期前运至施工现场,余下石材根据甲方下达的供货清单在指定日期运至施工现场,尽可能减少板材色差。

  2、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卸货。

  3、若因乙方供货原因(如供货延期、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等)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供货货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并须赔偿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2、由于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导致退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发生,乙方除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换新的石材至合格为止外。

  八、协议变更与解除

  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因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此协议尽作为双方就上述事项约定之用,结算完毕后,该协议自行中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年月年月

  日 日

石材供货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 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大理石供货、制作,本着互惠、友好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供货品种、价格(不含税金)

  洗脸台:台面夜里雪、下裙夜里雪,脚665#(含安装800元/套,不带盆);

  电梯套:进口黑金沙(包含安装1700元/套);

  窗台石:灰银菲,45元/米,不含安装。

  二、供货安装时间

  按甲方需要的时间进行供货及安装,具体数量、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产品及安装质量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合格产品,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同时乙方应保证安装质量。如发现安装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甲方的工期损失。

  四、工程款的结算

  工程安装完工后,付总价的 %,余下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五、本合同壹式贰分,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10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就甲方建设的(装饰的)项目所需大理石、花岗岩材料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供需合同,供需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供货说明:

  1、供货品名、规格、数量、价格:

  2、按甲方提供的规格进行加工,附甲方签字的材料单;

  3、计算方法及结算:按石材行业标准的计算方法结算平方数。

  按实际尺寸结算,另加5%的材料损耗费用,含税票。

  二、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到需方工地价格,卸车费由甲方负责。

  三、供货期限与交货地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0天内到第一组箱。

  四、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产品需符合国家合格品质量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尺寸进行加工。

  2、要求乙方所供的石材的石纹、颜色、图案与甲方的样品基本一致。

  五、产品验收

  产品运到交货地点,由甲方、乙方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清单及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数量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代表(提供人)签订订货验收,视为乙方交付产品质量合格,作为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甲方按合同总价20%付给乙方作为定金,货物到达甲方工地后,付给乙方每车货物总价值90%,余款10%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交接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七、货物的所有权自款项结清时转移,但需方未履行完支付价款义务,货物属于供货方所有。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货方人民法院管辖。争议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诉讼费、代理费、交通费等)都由另一方承担。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11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现定如下条款共同执行。

  一、分项名称及单价

  二、供货时间

  三、工程总价:

  1、石材工程量暂定为元/m2合计:

  2、结算按实际供货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

  预付%货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五、质量要求:石材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六、验收方法:

  货到工地双方共同验收。(按样品标准验收,内在质量不在此范围内)。

  七、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共同执行,不得违反。本协议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对合同条款有变更,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协商不成可诉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甲方负责人:

  乙方: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

石材供货合同12

  材料供货合同

  买受人:贵州金升腾达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包的“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及物流园B区综合楼”项目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货物的产品名称、产品类别、供货内容等见下表:

  注:1、供货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模式,无论市场如何变化双方均不作调整。

  2、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选择多家供货人,不得以此为由进行堵工闹事。

  3、乙方不得出现与本合同相关的材料供货原因而导致的堵工闹事行为,否则处罚20000

  元/次。

  二、货物种类、规格、型号及数量

  ”工程项目所需货物的种类、规格、数量以双方确认的《工地收货单》为准,如现场抽查某车牌供货数量少于收货单时,该车牌所有供货数量均以实际抽查最少数量计算。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交货方式

  1、乙方按照经甲方确认的规格、数量进行供货,并且以双方共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约定

  时间内没有供货的,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或未经甲方确认擅自进行供货的,甲方一律概不认可,且乙方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交货地点:安顺市马场镇沙坝村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及物流园工地。

  3

  四、货物数量、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乙方所供货物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负责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及检验报告等

  相关文件以供相关部门验收使用,所供货物方量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签字,如乙方供应的产品存在质量、数量问题,因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送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多联式存根《工地收货单》,甲方须在《工地收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负责人书面或短信、微信等其他方式委派的两名以上现场人员共同签字方可生效)。

  3、供货验收流程:甲方发要约指令→乙方自行供货到工地→甲方验收签字→卸货。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在乙方供货每满两个月期限后支付至前期已供货量总产值的70%。

  2、甲方于春节放假前一周内付至乙方供货总产值的80%,工地完工后3个月后付清尾款。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货物质量不合格的,必须按甲方要求无条件予以退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供货质量及进度造成甲方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金额从乙方材料结算款中扣除。 若双方存在争议,需提交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如乙方中途违约,无法按时供货,或者发生堵工闹事行为,甲方有权另行发包,已供货产值按综合单价的80%结算,乙方无条件自行退场。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应积极友好协商或者解决,协商不成需要诉讼的,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方:

  签约日期:xxx 签约日期:xxx

石材供货合同13

  一、货物明细:

  ________石材,单价________/M3,数量________

  ________石材,单价________/M3,数量________

  二、合同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条件:

  1、合同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2、货物到达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当日支付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同时给予正式发票和质量保证函。

  四、交货条款:

  1、交货日期:于支付订金之日起30日交货。即20xx年xx月xx日。

  2、交货地点:xx

  五、纠纷解决方式:

  1、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3、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或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时间:20xx年xx月xx日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石材供货合同1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________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甲方将从乙方购买甲方自用的________(不少于________吨/每年)(________指标见附件)。

  3、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到货预计以________方式向甲方供应________(货到_________________港); 乙方收到甲方合格的信用证起________天内应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

  4、甲方采用信用证方式以美元向乙方支付货款。

  5、每批货物到港后,甲方应在港口官方规定的期限内提货,否则所产生的任何滞港等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前至少一周书面通知甲方每批货物的到港日期。

  6、甲乙双方将按季度定价,并参照_____________市场价格(指中国主要供应商);乙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海运提单日起________天信用证付款;

  7、乙方将根据甲方工厂现有生产装置和技术要求,设计并提供一个____________以及一套与之配套的________送料系统,包括称重仪,空压机,吸收系统和连接装置等(下文中简称为“基本________储存及送料系统);但是,乙方不负责甲方工厂生产线的整改。

  8、基本________储存及送料系统将在乙方的帮助和监督指导下并根据甲方现有工厂布置及技术要求于_____________年上半年尽早安装在甲方工厂;该系统将符合双方的安全标准,并在首次安装后由双方共同签验收。

  9、甲方将负责在设备安装前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必要的基础准备工作如土建等,相关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10、该基本________________系统(不包括________)的预算总投资约为____________万人民币,包含相关成本如设备,材料成本,运费及技术服务费,实际投资额将在安装完成后以实际总投入为准。双方将等额(50%对50%)分担实际总投资。本协议一经签署,甲方将立即汇款____________万人民币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账户作为__________%的预算总投资,安装完成后双方再调整具体金额;________将始终作为乙方的财产,系统的其它部分将在一定时期内由双方共同拥有,具体的投资分割单将在项目完成后由双方共同确认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将保留在任何情况下合作终止时撤走其所属财产的权利。

  11、合作期内,甲方将拥有对全部系统(只要甲方连续地从乙方购买________)免费适当(按照乙方要求的规程)使用的权利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及对系统损坏负责,乙方将负责年度的养护及定期的检察。

  12、甲方只能将基本________储存及送料系统用于乙方供应的货物的储存和传输,不能用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其它用途以及任何擅自的改造。

  13、乙方将负责____________的更换和年度检验。

  14、每个货罐的货物重量溢缺(提单重量与甲方卸货重量之差)在不超过±____%时将被忽略不计,溢缺超过±____%时甲方应予记录并立即通报乙方,并按照乙方建议的方案处理和解决。

  15、当甲方购买的________量累计达到____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一部分(占总投资的____%)转让给甲方;

  当甲方购买的________量累计达到____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二部分(占总投资的____%)转让给甲方;届时该基本送料系统(集装储罐除外)将归甲方全权所有。

  16、协议书双方签后自上述第一日期起一年(12个月)有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除非任何一方要求终止。

  17、若一方想要提出终止该合作,则该方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8、事先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19、该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20、此协议的英文版本内容应与中文版本内容一致,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石材供货合同15

  供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为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砂石料,甲方保证乙方所需要的石料,含泥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

  二、计量方式:供应数量由乙方施工现场验收签字确认,按实际方量计算。

  三、价格及结算方式:甲方供应的砂石料每立方73元,包含运费。

  四、付款方式:甲方供应给乙方一半砂石料,乙方支付甲方石料款80%,剩余金额等乙方工程完工全部付清。

  五、为保证乙方进度,甲方必须保证随时把砂石料供应给乙方。否则影响供货给乙方,甲方负责承担一切费用。

  六、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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