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供货合同模板汇编八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货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供货合同 篇1
甲方(供应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采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商品价格体系:__________
双方按经商定确认的报价表操作(如遇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确认乙方已收到)。订货单按下表格式:
二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资质并提供有效资质文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 、供货方式:
乙方指定人员电话联系甲方指定业务员,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乙方所需型号商品送货上门至乙方公司(送货地址有变动可协商)。
四、 验收及确认:
1、甲方送货上门经乙方指定人员验收合格签名确认,甲方送货单才生效;
2、验收标准:甲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均为全新合格之产品,外包装、保修卡等相关附件必须齐全,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等必须与订货单及报价单一致。
3、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退还、如有责任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 结算方式:
1、货到付款,开票结算。
2、甲方于结算时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果甲方职员到乙方结算收取现金或支票则必须提供甲方开具的收款委托书,如果甲方委托第三方开增殖税发票及代收货款的则需甲方每次结算时提供委托书)。
六、质量保证:
1、甲方保证向乙方销售的系列产品的质量,并承诺对所供应的产品均属国家工商等部门认可的合格产品,并提供质保卡。
2、产品一旦拆分则不予退换货。
七、协议终止与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均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提出终止协议,但在协议终止前须继续执行协议条款;
2、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其他协定:__________
1、 本协议有效期壹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供货合同 篇2
购货方:_______________(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合作原则,就甲方承建__________楼的钢材供货具体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钢材生产厂家要求
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____双方认可且符合国家标准的钢材为准,如甲方另需其他品牌钢材时乙方应按时、按量供应,价格同第三条。
二、供货总量
此工程钢材总需求量(供货量)约__________吨。
三、钢材供货价格
依据所供钢材品牌当日钢铁钢材网价格上浮_____元<_____市>(有备注价的以备注价为准),并依此单价根据实际供货量按实结算。
四、供货时间
甲方需提前__天提供每批次具体用量计划,根据甲方提供的需求计划,乙方必须在__天内将货送达工地。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工程总供货约_____吨。
1.钢材结算方式:
每批钢材送至工地,甲方应积极派人收料并及时出具收料单,乙方每次收款须向甲方出具对应的收款收据,并以此作为结算凭据。
2.付款方式:
(1)正负零以下工程所需钢材约_____吨,甲方期间付给乙方_____万钢材款,其他钢材款项乙方同意垫资,资金占用费按每日每吨_____元计算,工程至正负零时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乙方垫资部分货款及资金占用费。谅解期为_____天,资金占用费正常。
(2)_____层以下部分,乙方所送钢材至工地期间,甲方付_____万货款给乙方,资金占用费按每日每吨_____元计算,工程至_____层时,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乙方垫资部分货款及资金占用费。谅解期为_____天,资金占用费正常。
(3)_____层以下部分,乙方所送钢材至工地期间,甲方付_____万货款给乙方,资金占用费按每日每吨_____元计算,工程至_____层时,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乙方垫资部分货款及资金占用费。谅解期为_____天,资金占用费正常。
(4)_____层至封顶部分,乙方所送钢材至工地期间,甲方付_____万货款给乙方,资金占用费按每日每吨_____元计算,工程封顶_____月后,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乙方垫资部分货款及资金占用费。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
运费、装费由乙方承担。(钢材单价已包含二项费用)。
七、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线材_____,螺纹_____.
八、产品质量验收办法
螺纹检尺,线材过磅。
每批钢材送至工地,甲方可以进行重量复核,在要求范围内,重量以库房提货地重量为准;同时甲方须在_____日内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若产品质量出现异议,甲方应在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不合格产品由乙方承担退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退货期间因钢材导致的工程停工,停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对有异议钢材用于工程实体。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乙方货款时,甲方不得擅自与其他钢材供货商进行合作,否则将每日承担所欠货款的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乙方。
2.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提供的吨位、时间、品牌供应时,所造成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货款两清后自动作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货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的品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
2、符合乙方对货品的要求及标准。
三、甲方保证:依照国家相关准入条件,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
四、供货方式:乙方对所需食品需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并告知相关产品名称、要求。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及时按规定的名称、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
五、货物验收:乙方对甲方所供的每批货品应进行验收,对交付的货品不符合乙方质量要求、卫生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因质量问题严重或被相关监管部门查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
六、供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向指定地点供货后,经乙方验收合格后。每月30号结账,次月10号付款。
八、违约责任:
1.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____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
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3.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______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十、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进行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执行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另行续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
单位: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供货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有限公司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供给乙方钢材一批,约××吨,钢材确保质量,产地不限。
单价按现行市场价:
一级钢 单价 元 吨
二级钢 单价 元 吨
三级钢 单价 元 吨
按上列单价结算付清货款。
第二条 甲方供给乙方水泥一批,约××吨,水泥产地××××。
甲方确保此批水泥质量,并提供厂方化验报告,水泥单价现价按××元 吨结算付清货款。
第三条 我公司所供物资(钢材,水泥)价格随行就市。
第四条 乙方在我公司所供钢材入场后
乙方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乙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检验后,钢材不合格,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乙方现场,双方共同取样检验,若再不合格,未加工的钢材,甲方负责退货,并负责工地来回运费)。
第五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乙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必须把提货计划××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凡在我公司提的物资(钢材,水泥)短运费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在生产厂家正常的情况下,甲方保质,保量急时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付清甲方所供货货物的货。
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货,且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所列货物总货款的××元 天的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货款为止。
第七条 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货,若经甲方发现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货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乙方行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元) 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九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商贸有限公司供货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货合同 篇5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材料品牌名称
规格数量
单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
处理意见。
第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
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供货合同 篇6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鸭江滨江苑综合楼工程
1.2工程地点:武隆县鸭江镇正街
1.3工程面积:建筑面积为17000万平方米(暂估)
第二条 合同内容
甲方在鸭江滨江苑综合楼项目一期需外墙面砖T1503约11000平方米T0001约1000平方米(暂定,以实际甲方要求乙方供货的书面通知为准)。
2.1外墙砖材质:机制陶瓷砖
2.2尺寸规格:99.1x100.5x6.5一种规格,根据甲方所确定样板配色配比例。
2.3 本产品应符合:GB6566-20xx《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中A类产品要求,通过IS09001:20xx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4供货方式:货物运到鸭江滨江苑综合楼项目场地卸车入库。
2.5货物验收:甲方组织现场施工人员、总包单位进行数量、质量验收,质量满足本合同中各项规格、指标要求,数量以各方签字的书面验收合格单作为收货凭证,乙方同时应向甲方提供该部分货物的质量保证资料与市场准入证明。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1甲方应提前25天提供书面供货通知,并对通知内容负责;
3.2甲方负责于货物到场12小时内组织货物验收工作,超过12小时认为甲方已经验收通过。
3.3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1乙方接甲方书面通知后应当按通知要求的日期送货到场,逾期视为违约。
4.2乙方应按甲方所选色板的配色要求、砖规格比例供货,如果色差明显或砖规格比例失调,甲方有权退货;如果造成损失,甲方有权索赔。
4.3 外墙工程完成后,所余下的外墙砖材料等,由乙方负责回收处理。
第五条 合同价款
5.1 T1503 (浅蓝) 99.1x100.5x6.5砖 10.8元/平方T0001 (白色) 99.1x100.5x6.5砖 10.8元/平方包装采用纸箱捆装,不回收。装车、运输、卸车、运输损耗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进场首付5万,外墙工程完成后付95%,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结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及发生其他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引起合同终止的,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2万元。
6.2 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供货,每次支付甲方1万元违约金。
6.3 乙方供货的质量、色彩与所提供的样板不一致的,甲方有权退货,并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6.4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履行各项义务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引起合同终止的,乙方赔偿甲方人民币5万元。
第七条 合同时效
7.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甲方付清剩余款项后,合同自行失效。
第八条 合同争议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甲方与乙方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甲、乙均可向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同意在本条款行为发生过程中,本合同终止执行,未完成工作由甲方指定的机构组织进行后续工作。
第十条 合同附则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则责任和损失各自承担。乙方驻工地人员应有应付突发事件和保障自身人身安全的能力,如发生非甲方责任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7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就水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水泥需求计划量
1、乙方 工程地所需水泥由甲方供应,数量 吨,每吨 元,甲方所供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随货提供生产厂家合格证明书。
2、交货时间:乙方应提前6日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水泥供货计划量及下货地点,甲方收到水泥用量计划后应及时组织货源按乙方指定的时间,送到目的地。
3、费用承担:由甲方送货到乙方工地指定的现场堆放点,卸车由 承担,以乙方收量计算。
4、自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按乙方计划将水泥送至工地,如遇其它特殊原因,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二、结算方式
1、货到 天内付清全部货款,鉴于甲方为乙方垫资,乙方不得更换供应商,甲方按实际到场的水泥数量按时结算。周期计算以甲方第一批
2、甲方规定财务人员季全友收款,其它人签字收款甲方视为无效,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收货及验收
1、乙方委托 电话 身份证号: 以其签字的送货单和欠条为甲方结算凭证。
2、乙方指定的收货代表,在甲方三联送货单上签字,视为乙方对水泥的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予以确认。
3、甲方按乙方规定时间将水泥运到乙方指定的工地时,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安排人员接收,逾期一切材料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超过付款期限,则需付违约损失,违约损失按超期未付货款每天每吨加价 元计算,直到全部货款和违约损失金付清为止。
2、乙方如未按合同支付水泥款、垫资费用及其它费用给甲方时,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供货,直到货款付清为止。
3、乙方如中途停止施工(因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工程报建手续不齐全或其它原因),乙方必须全部付清甲方所有货款及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在甲
本合同所订的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变更或修改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付款,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它事项:
1、洋房水泥厂价为395元/吨,市场运价220元。
2、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法人或代理人签定及甲乙双方盖章之日生效,到甲乙双方货款两清之日自行终止,望双方共同履行,相互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8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地 址: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地 址: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第一条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第二条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30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第四条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第五条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2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六条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第九条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条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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