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样本

时间:2020-04-26 16:03:49 供货合同 我要投稿

2020供货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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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立合同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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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方: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项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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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乙方:

  为拓展甲方产品市场,甲方现聘乙方为甲方在 地区的产品销售员,为互惠互利,促进销售,经双方商议,协议如下,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 年 月 日一 年 月 日止(共 年,含三个月试用期)。

  二、基本指标任务:

  从受聘之日起,乙方每月需按不低于甲方规定底价价格销售,并完成双金属带锯条20根(约70米)的月基本定量任务,余后每月按不低于25%递增;每季完成1台锯床销售。

  三、底薪工资:

  乙方完成月指标任务(以款到帐),甲方发给底薪工资 元/月。个人医疗保险、福利、养老金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销售对象及底价:

  l、销售对象:“天成”牌系列双金属带锯条及由甲方提供的金属切割机床和四件。

  2、带锯条销售底价(焊接费另计):

  a、“天成”综合型:19 X 0.9 ( )/米;27 X 0.9()/米;41 X1.27()米;41X1.27( )/米

  b.“天成”加强型:19 X 0.9( )/米;27 X 0.9()/米;34 XI.06( )/米;41X1.27( )米

  c.金属切割带锯床(详见价格表)

  五、业绩计提、要求

  1、执行销售提成大包干制,即:由乙方自负劳务信息费、市内运费,差旅费、应酬费,节余归己。

  2、锯条计提:同一用户,第一笔计提按:(销价一底价)X0.8X0.7,第二笔计提按(提价一底价)X0.8X0.6,余后全部按第二笔计提。

  3、通过其他产品销售揽进锯条,按以上方法计提。

  4、机床、配件计提按:(销售价一底价一运杂费)X0.8X0.6。

  5、甲乙方合作成交业务计提:①锯条:(销价一底价)X0.8X0.55;②锯床配件:(销价一底价一运杂费)X0.8X0.55。

  6、所有产品原则不能低于底价销售,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且原则不能提成,计入业绩,余后平衡处理。

  7、原属甲方用户业务不计提成。

  六、结算:按月考核结算,以款到帐为准。方法:扣除规定的月基本指标任务后,余额部分按计提方法结算并一次性支付乙方,特殊情况由甲方作出支付时间,但不超过一个月。若乙方未完成指标任务,可暂由甲方预支费用,由余后业务冲抵,但不超过1个月。

  七、其他要求:

  l、以上锯条,乙方若在石家庄地区(含各地县市)销售,必须要高于底价10%销售,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所有产品实行全额款到帐后发货,不赊帐欠款,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用户中进行促销,否则将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4、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的临时性任务,如:内务、送货、接货、催款、出差等。

  5、礼貌待人,仪表端庄,遵守法律法规,工作任劳任怨,持证上岗。

  6、严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出卖、泄漏甲方商业机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及有权追究乙方经济和刑事责任。

  7、爱护甲方一切办公设置,损坏照价赔偿,讲求卫生,做好防火防盗,节?a href="http://www.youfanwen.cn/zhaoshangjiameng/"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加盟用电工作,安全第一?/p>

  8、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名义,从事非甲方所供产品销售和非甲方工作范围的其他事情,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追究责任。

  9、所收货款(支票、汇票、现金)原则必须当天交予甲方财务主管和负责人,并办理交接手续,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连续三个月完不成甲方指标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1、甲乙若一方要求解除协议(不含试用期),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甲乙方须积极配合,5日内完成交接好一切工作手续。否则,造成损失甲。乙方有权追究对方经济责任;协议解除后,乙方业务当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再计提。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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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学院

  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福建省科技厅区域重大专项——《铁观音夏暑茶品质改良及其不同风味的加工标准化技术研究》。甲方为项目的申请和应用实施单位,乙方为项目的合作单位。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保证达到项目的预期目标,本着通力合作,共促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协议:

  1、甲方为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包括项目实施地点的选择、提供茶叶基地、初制厂与精制厂供项目的实施,以及项目的组织、协调和验收等其他必要条件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乙方为项目的合作单位,承担项目的技术方案制定、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

  3、本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申请福建省科技厅区域重大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余项目所需资金由甲方负责筹措。

  4、本项目立项后的省级无偿资金由甲乙双方按8:3的比例(即甲方80%,乙方30%)安排使用。甲方掌握的经费主要作为本项目的管理费、实施项目的补贴费用及项目的总结、验收、鉴定费等。乙方掌握的经费主要作为乙方实施本项目必需的费用,包括乙方的技术成果(专利)的使用费,开展试验研究和进行技术指导的费用,以及参加开发人员的工资及补贴等。甲方应在拨款到位一个月内将由乙方掌握使用的经费(即省科技厅区域重大专项无偿拨款的30%)拨到乙方的银行专用户头。

  5、合同期间双方应共同遵守有关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6、本项目前期成果与合作研究开发的新成果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合作开发成功后,甲方若进行产业化生产,需与乙方另行订立技术合同。申报成果时乙方和甲方顺序排名。

  7、合作期间出现争议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若不能解决也可请仲裁部门裁定。

  8、本协议一式6份,上交主管部门4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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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 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 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 、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2)项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货的,甲方应在装车前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 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 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_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 %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 %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 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关于货款结算

  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后30日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无异议。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2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没收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且预付款的总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的,则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预付款计入供货进度款。在双方没有违约,或虽有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定金款项在最终结算时计入货款。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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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食堂(食品)供应事项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供货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期限

  本合同供货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供货内容

  本合同约定的供货产品为:1、米面主食类; 2、肉制品水产类; 3、蔬菜豆制品及蛋类; 4、油类、调味品类;5、 等其它类

  第三条 供货时间及质量

  1食堂)交由甲方验收人员验收。

  2、供货质量:乙方所供蔬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卫生质量安全标准,供应的商品或原料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商品质量负责。如果供应的食品需要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的,供应单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各类票据。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5)所有食品不得出现以次充好现象。

  3、供货数量:乙方应按甲方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杜绝短斤缺两与规格不符现象。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短斤缺两,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数补送。

  第四条 供货价格及结算付款

  1、供货价格: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必须为市场最低价格,如发生与市场相应价格不符即价格偏高现象,甲方有权要求其降价,按最低价结算,并有权终止其供货。

  2、结算付款:甲乙双方约定现金支付货款。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为保证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提供或确认食堂所需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要求等

  2、 甲方验收人员代表和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对乙方供应的商品进行质量、数量、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的供应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如因乙方工作或管

  4、 甲方有权对任何食堂食品供货商要求提供提供合法的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并且可以对食

  5、 甲方有义务听取乙方提供的食品保管建议;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结算和支付乙方的供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食品清单后进行供货,对于甲方没有及时供货清单或说明造成的

  2、 乙方应当甲方按照甲方准时、保质保量提供食品供应,并且向甲方提供食品保管建议。

  3、 对于甲方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乙方有义务进行落实修改。由于乙方供应食品质量问题

  4、 乙方在供货合格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及时验收供应的产品和按合同约定支付供货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

  2、 在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不及时支付货款,乙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咸阳市(泾阳县)有管辖权的法院。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九条 其他事项及合同生效

  1、甲、乙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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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就乙方给甲方供应大米、面粉、食用油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供应物及价格

  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二、合同供货期: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合同供货期内所有货物甲方审核无误后在20日前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三、每批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送货,乙方须按期、按量供应,送货时乙方负责免费将货物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四、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的货物供应,保证质量,不得以假充真,保证向甲方供应的大米、面粉、油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乙方在送货时保证所配送货物是包装无破损、商标完整清楚的合格产品,且离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同时需提供本批次货物的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六、甲方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质量不合格,卫生不达标、超过保质期、无标签、无检验报告单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进入我院。

  七、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为月结,即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当月供货期满后,根据实际供应量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10日前到甲方报帐结算。

  八、甲方应按时给乙方结算货款,如无特殊原因,超过10日(即次月30日)还未支付,乙方有权中止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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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肉类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货物发货单。货物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为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

  四、交货及运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货物验收: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乙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____ 日内进行进一步检验,检验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 。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屠宰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____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____ 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八、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___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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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采购方):

  乙方(销售方):

  为搞好我校学生生活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明确安全责任,减少采购中间环节,减轻学校负担。我校决定对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大米、面粉、食用油、米线、卷粉、蔬菜、干菜、调料品、禽兽肉、禽蛋、冷冻品等)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特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要求

  1、乙方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2、乙方所进食品原料的单位(或个体)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配送具体要求

  (一)蔬菜配送

  1、乙方每周日和每周三根据学校的需要将无毒无害、不腐烂变质的新鲜蔬菜按所需数量不计运费配送到学校,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复核验收并在食堂原材料采购凭证上签名认可后到食堂经费管理人员处付款。

  2、乙方所配送的蔬菜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或略低于市场价格),须保证蔬菜质量(无毒无害、不变色、不腐烂变质),否则,甲方可以拒绝购买。

  3、若因乙方蔬菜残留有有害毒物质导致的食物中毒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若因乙方不按时按量配送蔬菜给学校造成的损失,

  5、乙方要尽最大努力为学校搞好配送服务,服从管理,积极为学校节约生活成本提出合理化建议,不哄抬物价,不推荐价格过高的蔬菜。

  (二)禽兽肉配送

  1、乙方每周根据学校的需要(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电话通知乙方)将新鲜禽兽肉按所需数量不计运费配送到学校,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复核验收并在食堂原材料采购凭证上签名认可后到食堂经费管理人员处付款。

  2、乙方所配送的禽兽肉,必须是当天屠宰,并且是经过兽医部门检疫过的,不可掺杂变质、过期的禽兽肉。若因乙方的禽兽肉导致的中毒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所配送的猪肉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或略低于市场价格),并随市场的波动而变化。

  4、若因乙方不按时按量配送禽兽肉给学校造成的损失,甲方将从乙方售肉款中扣抵。

  (三)食用油、干菜、调料配送

  1、乙方根据学校的需要(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电话通知乙方)将食用油等物品按所需数量不计运费配送到学校,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复核验收并在食堂原材料采购凭证上签名认可后到食堂经费管理人员处付款。

  2、乙方所配送的食用油等物品,应有出产检验合格证,不能过期。若因乙方提供的食用油等物品导致的中毒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货物送达时,在乙方、学校证明人、经费管理

  4、乙方所配送的食用油等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或略低于市场价格),并随市场的波动而变化。

  5、若因乙方不按时按量配送食用油等物品给学校造成的损失,甲方将从乙方售肉款中扣抵。

(四)大米、面粉、米线、卷粉配送

  1、乙方根据学校的需要(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电话通知乙方)将大米、面粉、米线、卷粉等物品按所需数量不计运费配送到学校,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复核验收并在食堂原材料采购凭证上签名认可后到食堂经费管理人员处付款。

  2、乙方所提供的大米、面粉、米线、卷粉等物品,应有出产检验合格证,不能过期。若因乙方提供的大米、面粉、米线、卷粉等物品导致的中毒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货物送达时,在乙方、学校证明人、经费管理人员的相互监督下进行计量并结算货款。

  4、乙方所配送的大米、面粉、米线、卷粉等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或略低于市场价格),并随市场的波动而变化。

  5、若因乙方不按时按量配送大米、面粉、米线、卷粉等物品给学校造成的损失,甲方将从乙方售肉款中扣抵。

  (五)冷冻品配送

  1、乙方根据学校的需要(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电话通知乙方)将冷冻品按所需数量不计运费配送到学校,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复核验收并在食堂原材料采购凭证上签名认可后到食堂经费管理人员处付款。

  2、乙方所配送的冷冻品,应有出产检验合格证,不能过期。若因乙方提供的冷冻品导致的中毒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货物送达时,在乙方、学校证明人、经费管理人员的.相互监督下进行计量并结算货款。

  4、乙方所配送的冷冻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或略低于市场价格),并随市场的波动而变化。

  5、若因乙方不按时按量配送冷冻品给学校造成的损失,甲方将从乙方售肉款中扣抵。

  三、付款方式

  乙方持结算单到甲方财物人员处领款,甲方每次按所配送原料的合计金额一次性全额付款,不拖欠、不克扣。

  四、其他要求

  1、甲、乙一方若有违反以上条款,另一方可以无条件终止协议。

  2、在合同期间因政策性、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性的外因需要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应及时终止合同并共同协商处理好相关工作。

  3、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2020供货合同样本9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 甲方所供红酒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 或者达不到标准,乙方有权退货或换货。

  2、 甲方需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货,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或推迟送货时间,原则上订货到供货不超过 个工作日。

  3、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 经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定价,在同等条件下以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

  4、 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5、 按照乙方的实际销售情况甲方给予销售奖励,此条款另行协商。

  乙方:

  1、 乙方应配合把甲方所有的产品摆在吧台上作为展示。

  2、 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3、 乙方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4、 乙方购进的产品如果销售不畅,随时可调换别的产品。

  二、 结算方式:以送货单为准,每月 号前结清上月货款。

  三、 退佣机制: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所销售之酒塞和酒盖以5元/个进行回 收,此费用是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给予的奖励。

  四、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 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六、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需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020供货合同样本10

  甲 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医疗器械、植入性耗材(以下简称器械、耗材)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器械、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与效期要求

  乙方供应的器械、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必须与甲方的要求相一致。器械、耗材的最终选择及使用由甲方决定。乙方供应的医用器械、耗材的有效期应在失效期前一年以上(需同时符合:生产不超过两年)。

  第二条:器械、耗材的证件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标准要求,提供符合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公司资质材料以及所供产品的生产企业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一次性使用产品的同批次检验报告、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2.乙方提供的各种证件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合同期内乙方证件更换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更换后的有效证件。

  3.进口产品需提供盖有供货企业质量检验机构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医疗器械口岸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第三条:器械、耗材产品的质量要求与乙方承担的责任

  1.乙方向甲方承诺其所供应的器械、耗材的质量完全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标准,保证供应的器械、耗材是证照齐全、质量好、 性价比合理、售后有保障的产品。乙方承诺:坚决杜绝“证照不全、假冒、伪劣、过期、近效、失效、淘汰或不合格的产品”出售给甲方,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的法律责任。

  2.乙方供应的器械、耗材进入医院后,应接受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或检验。在抽查或检验过程中由于乙方产品的证照、标识、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罚没事项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应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产品运输要求,到达甲方的器械、耗材、包装缺失或破损的,乙方负责补充或调换,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4. 因乙方供应的器械、耗材的证照、质量等瑕疵而引发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诊疗费用、手术费用、材料费用、赔偿病人或其亲属的因人身损害赔偿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供货期限

  1.乙方接到甲方总务设备科的采购计划后,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计划送货到甲方。做到货、票、《合格证》、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同行(出库单据上应明确载示:品名、型号、批号、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利于甲方验收登记)。乙方应配合甲方管理人员核对实物与采购计划相符,实物与票据相符,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或换货。

  2.对急救用器械、耗材,乙方必须立即供货,不得拖延(最迟不超过72小时内送达甲方)。

  3.器械、耗材运送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破损,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价格与结算方式

  1.乙方承诺遵守国家和四川省相关物价政策并严格执行与甲方进行价格竞争性谈判的结果,乙方承诺给甲方的供货价格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医院价格,高出部份甲方有权拒付;由于乙方提供产品价格有误而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由于国家物价政策调整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验收产品后,应及时通知临床科室领用,避免造成过期、失效、积压现象发生。

  3. 甲方在乙方所供产品使用后(产品应无质量问题、且证照及发票等手续齐全、价格合理、无其他纠纷)180天内付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约定或甲方联系不到乙方时,甲方可联系其他供应商供货。若甲方不接受乙方的理由,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不再履行。

  2.如乙方交付器械、耗材的品种、型号、质量、数量不符甲方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否则按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处理。若产品调换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联系其他供应商供货。

  3. 如乙方不能按期交货达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不再履行。

  4.如乙方因为特殊情况需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其他

  1.乙方承诺其所供器械、耗材属于“四川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挂网品种的均已挂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2.甲方要求退货时,乙方应无条件在质量有效期内予以退货;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损失。

  3.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贿、受贿。乙方不得采用行贿手段销售产品。甲方将为乙方建立“诚信档案”,该档案将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4.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夹江县人民法院起诉。

  5.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后方可变更。

  6.本合同有效期半年,若甲方在半年内因工作需要须进行植入性耗材/医疗器械采购竞争性谈判或招标,谈判或招标后未与乙方签订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但乙方对已使用产品的质量仍负相应责任)。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甲、乙双方单位印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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