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供货合同

时间:2020-04-10 12:02:10 供货合同 我要投稿

大理石供货合同

大理石供货合同1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大理石供货合同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一期工程室外楼梯装修需要,需购入楼梯踏步大理石一批,而乙方愿意供货,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 产品名称及规格:国产石材“珍珠花”(按封样)大理石,规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尺寸,或者现场丈量的实际尺寸要求,按样品供货。

  二、供货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三天开始陆续向工地送货,即从20xx年8月20日开始按图纸尺寸向甲方工地供货,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如期供货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合同期限:从20xx年8月20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0日止。

  四.产品质量与加工要求:

  1、已按图纸尺寸,或现场提供的尺寸加工完成的“珍珠花” 楼梯踏步大理石,应是表面光洁度好、纹理清晰、无缺角、无裂纹、无毛边的成品石材,产品应该是基本没色差。

  2、成品石材“珍珠花”的标准壁厚规定在1.60㎝至1、80㎝之间。若壁厚最薄达不到1.60㎝至1、80㎝为不合格产品,若单块石材有斧头型厚薄边的,薄边达不到1.60厘米也为不合

  3、楼梯踏步大理石在加工过程中,前沿下口应夹3至5㎝的复合边,每个踏步石材上口前沿拉三道防滑槽,每个踏步石材前沿上下口应倒45度角并抛光。

  4、楼梯踏步镶边部分的大理石,采用“中国黑”石材,前沿下口应夹3至5㎝的复合边,每个踏步石材前沿上下口应倒45度角并抛光。

  5、指定石材“珍珠花” 、“中国黑”若在加工、装运当中发生石材损坏,破角或破边的,甲方将拒绝收货。

  6、“珍珠花”、 “中国黑”石材在加工当中,锯台上必须使用新刀片,杜绝发生毛边、碎边。

  五、产品价格与货款支付:

  1、产品价格规定:按甲方提供的图纸与现场尺寸,将已加工完成送到工地的成品为结算标准尺寸,“珍珠花”每平方按“中国黑” 每平方按元计算;所有磨边、夹边、拉槽、倒角(合价)每米:15.00元, 每次供货必须经甲方现场验收登记后为准确数据。

  2、本批产品价款以实地贴好的成品为结算依据,具体按实结算。 产品价款已含税,乙方必须提供工程款正式发票结账。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圆整(石材供齐后无息返还)。

  4、货款付款方式:

  A、已加工完成的石材全部到工地后,付货款总额的70﹪。

  B、工程验收结束后,余款一次性结清。

  六、本合同若有未尽之处,甲、乙双方应本着团结互让精神,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大理石供货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且乙方在充分了解、熟悉甲方工程项目状况和施工图纸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内容:

  四:承包性质:制作、包装、运输等

  五:承包范围:

  1、大理石产品名称:安溪红。

  2、台阶踏步板厚度:30mm机刨石(花岗岩)。长宽尺寸按台阶基础尺寸确定。

  3、散水、坡道、平台板:材质:安溪红火烧板,厚度:20mm。尺寸按土建基础尺寸确定。

  4、工程材料进场须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能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六:材料进场时间、地点:

  1、进场时间:提前五天通知乙方订货。

  2:、地点:固安县和惠苑小区施工现场。

  七: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外观质量:大理石表面平整、光洁度良好、拼花工整、纹理清晰通顺,颜色均匀一致,不缺棱、不掉角,对角线边长及平整度须符合规范要求。

  2、规格验收:产品规格尺寸、产品厚度符合合同约定。

  3、强度验收:石材的弯曲强度不应小于8.0N/mm2,石材体积密度不小于2.5g/cm3,石材干燥压缩强度不小于60.0MPa。

  八:材料验收:材料进场时由甲方、供货方及监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九:工程价款:

  1、台阶踏步板:安溪红机刨石,厚30mm。单价:115元/平米

  2、散水、平台等:火烧板,安溪红。单价:70元/平米

  3、工程总价款以甲方、监理方确认数量乘以单价。

  十、工程付款方式:本工程结算付款,材料进场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付材料款总价的7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接后付材料总价的30%。

  十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监督工程进度,检查工程质量。

  2、负责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的拨付;

  3、负责对乙方施工技术交底;

  4、检查验收材料质量、数量。

  5、负责协调与总包方的关系。

  6、因甲方工作不到位为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乙方责任:

  1、必须确保材料质量合格,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更换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2、必须确保交货日期,按双方约定如有延误,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每日1000元的罚金。

  十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十六、施工图作为协议附件,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甲方代表:

  日期:

  乙方:

  乙方代表:

  日期:

大理石供货合同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质量要求,验收规范

  外观质量:同一批板材的色调,花纹应基本一致.板材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大理石厚度为18mm-20mm。外露部位不允许有缺棱,其它部位棱长度不超过10mm,宽度不超过1.2mm.外露部位不允许有缺角.大理石不允许碎裂。不允许有裂纹现象.

  大理石出现碎裂,缺角等现象时,由乙方负责及时维修。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将对乙方进场的产品进行抽检,如发现抽样产品其中一项未达标,甲方将所有产品退回,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未发现质量问题该抽样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主要材料价格说明:

  每平方 元,包括大理石制作、运输、装卸、维修。 四,结算方式

  1) 本大理石供应工程材料费按大理石材料进场实际面积结算,每平方米 元,包括大理石制作、运输、装卸、维修。

  3)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在材料全部进场后支付60%材料费,剩余40%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结清。

  五,验收标准

  甲方对已送达产品要及时进行验收。

  对验收不合格产品,乙方应及时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所有产品进行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向乙方填写收货确认单.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理石供货合同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供货大理石,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大理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品:

  第二条 标准:大理石的.色差及规格,按照现行国家规范和标准执行,符合样品要求。 部分细部加工要求精确,石材表面的施工质量符合订货要求。

  第三条 交货: 乙方会在收到订单后安排加工发货。乙方负责送货到买方公司现场,甲方须自行卸货。送货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莲石东路玉泉路口西北角,原北京市汽车运输公司八厂院内, 现场负责人: 俞卫忠 13601105628

  第四条 验收:货到甲方后,甲方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发现有数量、规格、颜色、破损等问题,应在收货后10日内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安排理赔事宜。

  第五条 换货及退货:大理石如无质量问题,乙方不办理换货及退货,不符合原供样品要求者,无条件退货。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供方收到加工清单后三天内将生产好购方所定的大理石负责将货送达施工现场,货到购方当场点数、验货、签字确认,在日产公司、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款。(不支付预付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提供的大理石质量不符合样品要求标准或所提供的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材料所需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第九条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补充,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 加工石材要求,

  1、室外石材(新西米)加工内容含:排版、表面养护、周边微倒边,部分磨边切角等;

  2、入口处石材(超白进口洞石)加工内容含:板面为亚光面、排版、表面养护、周边微倒边,部分磨边切角等;

  3、室内大厅墙面石材(浅新西米)加工内容含:板面为亚光面、排版、表面养护、周边微倒边,部分磨边切角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供货合同5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为了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单价、金额见下表:注:此价格含运输、税及现场卸车费。

  二、运输方式到达站(港),由供方负责送达需方工地(江苏南京)

  三、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需方在收到供方货物后应及时验收,若实收货物与清单所列件数量一致,则应立即向供方送货人验收签收。

  2、需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自收到货物之日起十日内向供方提出异议,经供方核实确认后,办理换货手续。

  四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先预付30%的货款给甲方。余款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五、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成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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