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时间:2021-06-08 19:27:22 供货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供货合同范文九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货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供货合同范文九篇

供货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承建南宁供电局凤岭调度中心门卫室花岗岩大理石工程需要材料特委托乙方供货,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定合同如下:

  一、材料、单价、数量:

  材料名称:花岗岩大理石,单价:96元/平方米,数量:369.67平方米,总合计:35488元

  二、材料进场即地点

  由甲方通知材料进场,甲方应提前通知一天,地点:凤岭调度中心。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地点、时间、保质、保量供货甲方必须确保进场卸货场地也应按协议规定及时付款,如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都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不按协议的规定时间,按时支付乙方的花岗岩大理石货款,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并追回所有货款,且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2

  供货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

  需方为满足_______建筑工程的需要,约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向供方购买螺纹钢、线材、圆钢等建筑用钢,不少于____吨,规格、品种以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合同有效期内,供方为本合同指向的工程项目钢筋唯一供应商。该工程项目位于____。

  二、订价方式:

  供需双方根据钢筋进场当日_______市场同规格行情价每吨加价_______元确定该批钢材的结算价格,此价格为到场结算价。开票金额按总工程钢筋材料的_____%开具,货到场地由需方安排工地负责吊卸。

  三、质量标准:

  供方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建筑用钢材。

  四、供货和签收、对账方式:

  需方应提前半个月向供方提供需方工程钢材半月到一月内使用计划,作为供方拟定钢材供货计划依据。

  需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需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供方所有到场钢材交接工作。钢材进场前,需方需将指定的货物接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货物接收人签名样本交于供方。

  在施工期间,需方将实际施工所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详细开列出需求清单,发货前三天将需求清单,用书面通知或E-mail、传真方式通知供方,供方E-mail: ,传真。

  接到需方三天内需求清单后,供方应及时将钢筋运至项目工地。施工场地交通由需方负责保障和协调。

  需方工地昼夜收货,所供材料到达需方指定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需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钢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清点核对。需方货物接收人核对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电话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线材按过磅重量计算(磅差±0.3%),螺纹钢、圆钢以理算重量计算。

  所供钢材需方核对无误后,需方接货人应当即在供方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需方拒绝接货违约。送货回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五、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每批次进场钢材所相应厂家质量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方质保书专用章。

  2、钢筋表观质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3、钢材到场24小时内,需方必须对到场钢材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以复检为准;初检时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供方参与复检,并对到场钢材妥善保管;供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未参与复检视为默许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检测期限为钢筋进场需方签收后五天内,钢筋进场五天内需方无有效检测结果向供方书面反映质量问题时,该批钢筋需方视为质量合格。到场钢材检测不合格时,该批钢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

  5、钢材到场应先检后用,供方对于需方使用、保管、保养钢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数量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供方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_____吨时即日对账一次,自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____个月的二天内全额付清上述_____吨货款,此后每满_____吨对账结算一次,并于二日内付清货款,若半个月内未满_____吨的,按半个月时间为准对账结算并二日内付清货款。

  七、有关责任

  1,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拒绝接受货物,买方应支付该批钢材10%的违约金总额给供应商,并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供应商的损失。

  2,临时变更请求清单,交货日期应相应延长供应商发运;在临时变更请求清单的情况下,必须事先征得供应商同意,前提不影响供应商,供应商应满足买方的需要。

  3,买方要求卖方延期交货,交货时间应在公告前在原有的5天;同时,对一些钢交货延迟时间,如果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如果降价,按照原来的时间延迟不得实施;超过5天,或为非质量问题退货或中途拒绝接受货物的装卸。

  4。当货物改为交货地点时,买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应商,并征得供应商同意。

  5、更换收货人,买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应商,买方应将身份证复印件和收货人的新授权书交给供应商。

  6,当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货时,买方可以单独购买,供应商也应支付不可交付货物的总价值的10%给违约方的违约金。

  7、复查不合格的钢,买方应通知卖方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同时有权拒绝退货。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退货的费用。

  8、需方逾期付款为需方违约,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逾期天数以月息百分之____赔付供方,超过一个月,需方应承担逾期支付货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并还应向供方支付逾期货款本金日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从逾期之日开始计,该违约金不封顶。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只限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雪灾)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条款

  双方提供的电话、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长期处在畅通状态。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

  供货方:(盖章) 需货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3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甲方根据自己建筑要求,在乙方处订购建筑材料,乙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供应甲方所需的砂、石材料,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经甲、已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立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材料的名称、规格、 收货地址、单价:

  二、供应的时间、规格、质量、数量、价格:

  1、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以确定供应的数量、规格和质量要求。

  2、乙方供应的砂石料,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3、供应到现场的砂料、石子,其规格、质量、数量必须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若供应的材料质量(有杂质、含泥量超标、石粉、泥块等)达不到约定的质量要求,供方需无条件退货并承担因此对需方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4、乙方每次供料至现场后必须通知需方材料员进行验收,未经点收的材料甲方不予承认。

  三、付款方式:

  每个施工工地运料方量达到100方时进行结算。

  四、其它:

  乙方承诺:乙方有强大的仓储和运输力量来保证甲方生产所需砂、石材料的供应。

  若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待料、工程质量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样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至货款两讫日止,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条例、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恪守信用的原则,甲方将金昌市怡景苑住宅组团6#8#10#住宅楼工程楼梯间花岗岩供货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金昌市怡景苑住宅组团6#8#10#住宅楼工程

  二、承包方式、范围、价格

  1、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包括材料的开槽、倒边、裁切加工,运送至甲方项目部指定的工地现场、货物卸料及码放)的形式。

  2、承包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中(包括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的内容)的楼梯间花岗岩。

  3、承包价格:按实际铺贴面积为准。楼梯间花岗岩每平方米73.00元。备注:以上所用产品质量、颜色要求与怡景苑一期工程。

  三、供货时间:

  自 20xx年 7月18日开工至20xx年 月 日。乙方按合同约定必须保证按甲方项目部的总体安排按时供货,若在施工中无正当理由造成不能按时供货,每延期一天按工程承包费总价的10%罚款。

  四、货款的支付与管理

  乙方材料全部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付给乙方材料款的 %。其余款项等楼梯间花岗岩全部铺贴完工,材料多退少补,楼梯间花岗岩铺贴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承包费的结算和支付时,必须由项目经理审核和签字后由公司财务支付。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按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

  2、乙方必须按施工图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验收评定标准等要求组织供货,必须达到合格。

  3、乙方所进场的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必须符合要求,如因乙方的材料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人工费、材料费及一切责任全部有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文明工地的标准组织,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对所用的材料不得乱丢、乱放,对不用的材料及时清理,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码放、归库。

  5、乙方按合同约定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在正常情况下,乙方有意停工或终止合同,甲方有权不予给乙方进行工程结算。

  六、本合同未经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结清财务手续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5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供方就为中惠雅苑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花岗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一、 供货清单、价款:

  (1)、规格数量、单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共 页)

  (2)、货款总价单价以订料单为准。

  (3)、此价款为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不含税金)

  二、 时间及地点:

  供方石材送至中惠雅苑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工地现场。

  第一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10日,该批材料为路侧石

  第二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15日,该批材料为台阶、商铺门前广场地面材料 第三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25日。合同内所有石材供货完成时间为20xx年11月5日,若因场地实际情况需推迟进场时间,则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货时间.。

  三、 供货质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订货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备注说明及附图”进行提供,供货质量标准按经工程发包商审定之施工图和园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样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并按广州市建委就园林工程之有关技术要求验收。若提供石材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需方将作退货处理或由供方更换为质量合格之石材 。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损失,一律由供方承担。退货或更换条件如下:

  (1)、石材品种“货不对板”;

  (2)、石材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与开料清单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泽不均匀现象超过工程发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围;

  (5)、石材表面加工达不到订货要求;

  (6)、石材为染色造假:到货包装要求:

  (1)、必须使用木箱包装,以确保材料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2)、木箱必须标明材料尺寸、厚度、数量、使用位置(根据订货清单名称)。

  四、 售后服务:

  石材部分因质量不符引起的问题,由供方必须义务免费给予更换或按需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打磨、修复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人工消耗的经济损失。

  五、 付款方式:

  (1)、本购货价款的支付根据工程发包方给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为五个阶段。

  (2)、购货价款支付表:

  (1)、合同签订后,需方在供方开始备货后,单方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责任处理、消化供方已生产的产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单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双倍返还备料款,对旧供应商则在供方旧款中给予扣除;

  (3)、对供方在供货中出现以次充好的违约,需方有权利进行罚款或取消与其的合作关系。罚款每次为20xx0~40000元。

  (4)、供方不按约定时间到货,每延误一天罚款20xx~5000元。

  (5)、供方如出现虚报数量情况经核实后,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xx0~50000元,累计超过两次则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项。

  六、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定的合同单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由各利润中心相关项目部执行,结算结果送至成控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45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成控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成控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供方承担。双方签 成控部终审终审通过

  七、其他

  (1)、总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结算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竣工结算(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需方因交场地时间拖延,供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经理的指令执行。

  (3)、合同必须附上合同清单,对不签定合同或有合同无合同清单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4)、当供货货款超出原合同价10%时,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及补充清单,否则超出10%之外的货款公司概不承认。

  (5)、供方必须每月底报自身供货进度给项目部,凡不报者一律不付进度款。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肉类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货物发货单。货物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

  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交货及运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货物验收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乙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______日内进行进一步检验,检验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

  三方同意建立货物买卖合同关系,使得乙方得以依照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丙提供实XXXXX型材(含压条)。据此,三方经过协商一致,现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供货总值暂定为人民币约 万元。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数量、单价、总价等如下表所列:

  60(窗壁厚2.5mm,门壁厚2.8mm),80(窗壁厚2.2mm,门壁厚

  2.5mm)

  第二条 订货、收货程序

  2.1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订单(传真件有效)。该订单内应含有订单编号、货物名称及花色、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付款时间、到货日期、授权代表等相关信息。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与交货

  3.1 主型材外贴保护膜,外包装套塑料膜,按卖方/生产商出厂标准包装,如买方对主型材包装有特殊要求,买方则须以合理的时间提前向卖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卖方同意后按照买方的要求进行包装,买方承担包装费用。

  3.2交货方式:

  卖方负责将货物从XXXXX指定地点,买方指定地点为XXXXXX有限公司,此地点视为买方接收货物的地点。卖方承担货物的运费。

  3.3交货时间:收到买方货款后10天内到货。

  第四条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4.1 买方接收/提取卖方或卖方的物流服务商交付的`货物时,应对所接

  4.2以买方在4.1中约定的期限内提出的质量异议通知为前提,经双方确认货物系卖方原因而不符合合同要求,卖方负责退货、换货,此外买方提出的其他赔偿要求被视为不合理的,卖方有权拒绝。

  4.3如果三方对某一批货物质量发生争议而无法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则任何一方有权就该批货物所涉及的质量问题向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或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申请型材质量鉴定。其关于型材质量的主张最终未能获得鉴定结论支持的一方承担鉴定费用。

  4.4如因卖方的产品质量原因产生退货,则按每天5000元赔偿买方工程延期损失费。

  第五条 支付货款:

  5.1 需要卖方送货时应先款后货。

  5.2买方以支票或者电汇结算,支票或者电汇的金额经卖方财务确认进入了卖方账户。

  第六条 合同变更与修改:本合同签订后,不论市场材料如何变动,本合同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无论在任何时间、因任何原因,并且即便是在合同变更、转让或解除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都不应影响在以后的任何时间里要求对方履行该条款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一条款的行为的部分追究、延期追究或不予追究,均不构成其放弃以后对同一条款或其他条款的违约行为的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如果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海啸、洪水、地震或各方均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执行,则合同执行将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8.2本合同所称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九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9.1 本合同自三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2 除9.3款规定之外,本合同效力至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终止。

  A:卖方将所有被卖方确认接受的订单计划中所订购之货物全部交付完毕。

  B:买方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全部结算完毕。

  9.3 若10.2款所列之条件须跨越自然年度才能全部满足,则本合同有效期到xx年3月30日止,超过时间双方须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三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以下为签章项,无正文。

  本合同由双方于如下日期签署,双方盖章后有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代 表:

  代 表: 代 表: 签约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供货合同 篇8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买卖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订购事项达成一致,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价格

  1- 1合同标的

  甲方向乙方购买以下货物供 工程使用:

  1-2合同结算总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1) 上列合同单价为货物运抵交货目的地价格,包括□玻璃材料费、□海陆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所有手续费、□关税、□卸车费、□国内增值税费等费用,即为结算价格。

  (2) 合同结算总价:以实际到货清单结算玻璃数量,乘以合同单价后即为结算总价;

  (3) 支付及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第二条 交货条款

  2-1.乙方负责自付费用及风险安排运输,将货物运抵交货目的地。

  2.2.交货批次顺序及配套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交货批次、交货顺序,配套进行交货。

  2.3.货运通知:乙方应在货物之原产地装运前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包装件数、总重量、总体积及预计到货日期。

  2-3.交货目的地:

  2-4.包装:

  A、 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应采取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坚固的新木箱)进行包装,该种包装应适宜长途海运/陆运,具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的功能,并适合于吊装、搬运,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交货目的地。

  B、 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不良或其防护措施不充分或不妥善面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第三条 质量要求

  3-1.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就货物质量、数量进行全面准确的检验,并随货物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 。

  第四条 支付条款

  4-1.货款支付方式:每次 ,剩5%等最后补片完付清。

  4.2.乙方如果不按甲方的交货批次、交货顺序,配套地进行供货,甲方将拒付该批货物的款项。

  4-3.税务发票:每次付款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

  第五条 乙方保证

  5-1.乙方对其按合同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及服务保证如下:

  ① 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采用优质材料及先进工艺所制造的;

  ② 货物在原产地、质量、规格及性能等方面符合本合同有关规定的要求;

  ③ 货物在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的前提下,在寿命期内质量正常、良好;

  第六条 产品责任

  6-1.在质量保证期 年内,对于因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货物所导致损失,甲乙双方应按下述规定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① 因不正当使用所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所谓“不正当使用”是指未按乙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的要求或乙方的书面指示对货物进行使用;

  ② 因货物本身的质量缺陷或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或乙方的书面批示的错误所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③ 甲乙双方的责任按本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界定。

  ④钢化玻璃的自爆率必须控制在5‰以下,否则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关损失。

  ⑤乙方必须保证玻璃不会霉变并提供玻璃存放保管的书面指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违约责任

  如发生下列情况,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应按下述规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 延迟交货: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期限及时间向甲方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a、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合同价款的 %的违约罚金。

  b、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及时付款,乙方交付货物的期限自动予以相应延长。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乙方迟延(交货)的期间未超过甲方迟延(付款)的期间,即不应视为乙方违约。

  ② 货物不符

  a、 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数量、质量、规格及原产地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在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内采用最快的运输方式自负一切费用及风险,补足数量不足的部分或更换质量、规格、原产地不符的部分。

  b、 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之前,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性能/内在质量等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在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内自负一切风险予以更换。

  c、 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本合同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决定选择对货物作报废处理或要求乙方将合同价格在合理的幅度内予以降低。

  d、 在乙方对质量不符的货物予以补足更换完毕并达到合同有关规定之前,视为乙方迟延交货,乙方还应承担本合同条款第1、2条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如甲乙方货物是否符合本合同有关规定看法不一致,以毕节市技术监督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准,必要时可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权威检测确定)。

  ③ 货物不符合甲方的批次、顺序和配套,甲方将不会按第四条的支付条件付款。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8-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及预计影响的天数用特快专递给对方审阅确定。

  8-3.但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预计将持续60天以上,受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的一方容许另一方单方终止合同,同时进行结算,双方均不得违约。

  第九条 保险

  9-1.乙方负责自负费用办理全部货物从 发运至到达交货目的地全过程的保险及保护事宜。

  第十条 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0-1.修改:经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才可得以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本合同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本合同得以终止:

  ① 如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终止本合同;

  ②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其合同义务超过60个公历日,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因迟延而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

  ③ 至办完货物交接手续与货款结算后,本合同终止。

  10.3.对本合同任何单方面的终止均应以提前三十个公历日向对方发出书目通知为前提。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凡因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均应首先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12-1.转让与分包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在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及分包给任何第三方,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及分包行为不解除本合同一方在本合同项目下的任何责任。

  12-2.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予以解释。

  12-3.计量单位:本合同买卖双方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任何计量单位均应使用国际计量单位。

  12-4.生效:本合同自甲、乙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效力均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9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合同编号: 合同及附件共 ______ 页

  卖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此合同经买卖双方共同制订,买方愿意购入、卖方愿意售出下述进口货物,谨此签约。

  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金额、交货地点(即交货港口)、交货期限(即交货时间)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单价、包装等内容见《新连锁商品进口供货清单》(见附件1,简称《供货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买方签字后生效)。

  2.包装:

  卖方应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

  3.装运标志:

  卖方须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体积、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志。

  4.供货履约担保:

  (1)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即担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供货履约担保”,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与卖方、担保人签订《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见附件2),并由担保人通过买方当地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下属的业务服务网点(简称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向买方转交由担保人出具的《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见附件3,简称《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2)买方支付的货款由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代收后汇入担保人和卖方指定的帐户,3个工作日内卖方委托担保人向买方开具《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单》(见附件4,简称《供货担保单》),该担保单以传真和邮寄方式由担保人送达给买方。

  (3)买方若因贸易融资原因需要将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由担保人向买方出具的《供货担保单》项下的《供货清单》中的赔款款项转让给他人,买方在向卖方提交本合同时,须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和担保人提交申请书并由卖方和担保人进行确认,申请书应注明该赔款款项受让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公司全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5.商品检测及货物交割:

  (1)买卖双方指定境外卖方所在国(地区)当地的瑞士sgs集团下属营业机构(简称sgs)对上述货物进行品种和数量检测,并由其出具品种和数量检测报告。

  sgs中国营业机构(sgs-cstc)联系方式如下:

  (2)双方确认上述货物的承运人为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简称承运人),买方承担从境外卖方装运港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

  承运人联系方式如下:

  (3)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sgs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4)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7.违约处理”规定处理。

  (5)买卖双方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载明的交货时间和装运地点为货物实际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该实际交货时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最迟一批货物交货期限内;如因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的变化,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变更后的货物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6)因为买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卖方《装运通知单》或者因为上述(5)中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迟,卖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买方所购商品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口批文和许可证,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

  (8)买卖双方同意由承运人为买方提供国际运输、进口报关报检(中国商检机构规定的进口商检)、国内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务;进口所需费用(包括国际运费、保险费、报关、商检、国内运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与承运人另行商定。

  (9)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应由买方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后向卖方支付,卖方在货物完成进口通关后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并按实际收取的货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总额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10)如买方没有按承运人及卖方的要求交纳上述货物进口所需费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视为买方自动放弃货物,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货款支付:

  (1)货物总值详见附件1《供货清单》。

  (2)自本合同签

  字之日,买方将《供货清单》项下的100%货款交纳给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买方须在交款单上填写《供货清单》编号以及担保人指定的卖方货款帐户(见以下(3))后,领取《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3)卖方货款帐户

  开户行:

  供货方开户名称:北京新连锁商业销售网络有限公司

  帐 号:

  7.违约处理:如卖方未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地点、品种或数量向买方供货,买方可以按照《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的规定向卖方和担保人书面提出索赔。

  8.质量异议: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瑞士sgs集团下属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关商品质量检测报告。

  9.退货:卖方如要求退回有异议部分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买方须委托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将该部分货物运至卖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卖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延迟履行;如双方决定终止执行本合同,卖方须在交货期限后15日内全额退回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期间存款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11.争议: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方支付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没有存入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指定的帐户,本合同自动失效。

  (3)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买方、卖方和担保人三方共同认可。

  附件(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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