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供货合同合集六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货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货合同 篇1
甲方:(购货方):******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卫生用品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纸抽盒
二、产品规格、单价和数量
1、产品规格:350克纸盒135mm*105mm*9mm、内装木浆纸60抽。
2、产品价格:含税单价1.25元/套;总价为37500元(叁万柒仟伍佰元整)。
3、产品数量:30000套
三、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
四、付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定金;
2.乙方将全部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日内向乙方付清合同余款。
3.乙方在支取每笔款项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五、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一年。
自 20xx 年 3 月 5日起至20xx 年3 月 4 日止
六、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方。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供给甲方的产品与本合同的规格、单价、数量一致,产品符合甲方指定的样式和产品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视为乙方违约。
2.甲方保证货物无问题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否则,乙方有权收回货物,视甲方违约,并支付给乙方该批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
3.在合同正常的履行当中,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支付另一方该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至合同自然终止日终止。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在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签章(公章): 签章(公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xxxx年 月 日 xxxx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2
打印耗材及电脑周边产品供货协议
采购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产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 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
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认可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产品名称、规格、价格及保密
3.1产品名称、规格见附件。因打印耗材及电脑周边产品规格较多,市场价格波动较快,附件所列价格为双方每次订货的参考价格,具体实际价格依据每次订货时采购订单为准,但应确保价格相对稳定,同时在市场价格波动前通知甲方,确保不高于市场价格。乙方应为上述品牌的渠道代理商或厂家指定销售商,乙方保证向甲方供货的产品价格均按协议期间市场同型号同配臵产品的最低价。
3.2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产品的供货单位,协议有效期限,交货期限及地点
4.1乙方为产品的供货单位
4.2协议有效期限为: 。
4.2交货期限及地点:乙方在接到订货通知后在贰个工作日之内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址(急需物品在双方协商时间内送达),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对其供货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合格准确。乙方送货时应核对甲方提供的产品采购订单,产品采购订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第五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5.1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高等级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5.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规定,必须为正品行货,不得有假冒伪劣产品或提供以次充好的产品。
第六条:质量保证
6.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产品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6.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产品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
第七条:包装要求
7.1乙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此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7.2每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或保修保养证书等。
第八条:验收
8.1乙方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定人员根据产品的规
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完善相关验收手续。
8.2产品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验收后 7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提出。
8.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或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4甲方在乙方按协议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完毕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九条:货款的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报送结算材料(含:明细单、验收单及发票,并与采购订单号相符),由甲方进行审核无误后,从收到结算材料之日起壹个月内支付乙方的货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乙方应当于接到采购订单后在双方约定时间之内将全部产品送达。因乙方储备货源不足,对甲方供货要求不能及时满足,对甲方教学、办公造成影响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10.2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履行采购协议所确定的义务,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如仍有损失的,另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10.3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10.4乙方所供产品因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引起事故,由乙方
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0.5甲方可随时对市场进行询价比较,抽查乙方供货的报价及品质,若乙方所供应产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或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则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根据情况及双方的约定,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本协议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协议发生异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三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到期之后,如若双方未签订新协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
购货单位: (公章) 供货单位: (公章)
签字: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供货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送粮油、调料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并向乙方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及产品合格证书,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并有权终止协议。
二、如乙方需进货,会提前一天电话通知甲方,甲方必须按时送货到位。
三、甲方每半个月向乙方送粮油、调料及时报价。
四、甲方不能出现缺斤短两问题,如出现此类问题,乙方将从当期货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五、当批次粮油、调料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最迟在第二天将粮油、调料调换完毕。
六、如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缺斤短两问题,送货不及时等此类问题,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约。
七、每月5日乙方核算甲方全部上月粮油款项,不得延误或随意扣压。
八、甲、乙双方如因货物价格浮动相互协调定论。
九、在甲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供货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向第三方进货,并视同甲方自行放弃产品的供货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4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1、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2、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 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
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
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 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5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买卖标的:
甲方向乙方购买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合格产品,用于德润朗悦湾项目,产品清单祥见附件。
二、买卖价款:
经甲乙双方对价格协商,确认本合同总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合同总价款以实际发货数量乘以单价为准)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产品型号及数量增加,经双方书面同意确认后,增加部分按实际增加金额结算。
三、价款支付方式:
(分批次发货、分批次付款)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需支付乙方方作为订金,甲方支付订金后,应及时向乙方发出书面《发货通知》,《发货通知》应包括货物规格、型号、数量及颜色要求。乙方收到订金后,应向甲方开具相关收据。
2、乙方在接到《发货通知》后,20日内将货物运抵到甲方指定收货地点或物流,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须在接到货物入库通知后对货物数量、规格、型号进行书面确认,如甲方在货到三日入内未确认,视为甲方已确认收货。甲方确认后即视为乙方已按本次《发货通知》的约定提供货物,甲方在收货三日内需及时支付该次《发货通知》所产生的材料款,包含前期所支付的诚意金,付款金额为{(材料单价发货数量)—订金}。
3、第二次及以后发货,甲方需交付乙方部分订金,订金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订金收取后,必须开具相关收据。货物到场验收后,甲方在收货三日内按照该次《发货通知》支付乙方材料款,付款金额为{(材料单价发货数量)—订金}。
4、货款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若乙方有其他收款账号,乙方应用书面授权委托书通知甲方。
四、货物交付方式:
在甲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后二十日历天内,乙方负责把货物交运发出,涂料由厂家发到昆明,发货费用由乙方承担。涂料到昆明,乙方通知甲方,并协助乙方将涂料送至昆明指定收货点或者指定中转物流。交付地点如有变化,甲方应通知乙方,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货款,自超过应付款之日起每天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一个月未支付预付款、货款,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由甲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赔偿给乙方。
3、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发货,自超过应到货之日起每天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一个月未到货货,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赔偿给乙方。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或逾期要求乙方发运货物,货物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发货,货物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6、因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但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六、产品质量、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的产品为甲方指定品牌的合格产品,每批次涂料均应有产品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随货同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及产品信息必须真实,所提供之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
对于乙方不进行施工的项目,仅为单独供涂料给甲方,乙方必须把相关产品施工技术参数及基材的施工要求,特别是水泥砂浆及腻子的要求向甲方说明。按照外墙涂料相关标准及要求在涂料使用年限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质量技术原因分析,及提供处理方案建议。
七、其它:
1、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信息向第三方泄露。
2、行的委托代理人,双方通过传真或邮箱的往来函件视为书面函件,传真、邮箱地址如有变更需通知对方。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约定。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争议,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本合同包括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等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器材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合同中产品质量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保证能通过消防验收。
第三条:交货
1、乙方供货时须提供《供货清单》并加盖公司印章,详细填写所有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
2、乙方应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甲方收到乙方货物时,如发现错裂、缺件以及其他缺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日内无偿更换及补齐,已达到协议中的标准。
第四条:结算方式
货到验收后,甲方在15天内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需提供普通发票。
公司全称:湖南峰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地址:埔发银行候家塘支行
账号:6606 0154 8000 0193 3
账号户名:湖南峰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就变更事项,双方应另立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
3、协议中一方有以下违约行为,另一方则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①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中途停止供货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止供货。
②乙方供货的产品有质量缺陷,经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内及时更换。
③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
第七条:保质期及售后服务
1、本合同产品保质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12个月。
2、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均免费送货上门,换药、维修的灭火器乙方上门提取,换药、维修后及时送还甲方。
3、甲方需严格按照灭火器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保管、储存,灭火器经常检查压力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或压力表低于绿线区,必须及时重新充装维修。
第八条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所有因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1、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协议期限为贰年,从20xx年12月13日至20xx年12月13日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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