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工程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管道工程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道工程合同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施工内容包括:土方开挖、砼浇筑、波纹管铺设、土方回填及完成全部工程量内的一切工序。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开发区东区开发大道通信管道工程。
2、工程量:波纹管管道总长900米(暂定),工程结束后工程量按实结算。通信井土方开挖按实际测量土方数结算。
二、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负责质量管理和材料供应,乙方负责组织施工。
三、承包价格:
10元/m(含管道土方开挖、砼浇筑、波纹管铺设、土方回填、土方外运全部工作量内的一切工序),通信井土方开挖价格按照开发区管委会的规定执行。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通信井及通信管道的放线工作和材料供应。
2、甲方监督乙方在通信管道及通信井施工过程中的整体质量,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要求和甲方要求施工(两孔管道要求开挖深度,四孔管道要求开挖深度),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施工管理以及联通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如甲方或联通现场监理人员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停工整改,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乙方自理。对隐蔽工程在覆盖前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和联通现场监理人员进行验收,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覆盖。
3、工程竣工验收由联通监理人员和甲方共同负责配合,验收标准以现行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甲方有关安全制度等各项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通信管道及通信井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付款方式
全部工程量完工及甲方和联通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付全部工程款。
六、工期及有关事项
1、施工工期:本工程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个晴天工作日内完成。在通信管道及通信井施工中,因不可抗拒或甲方原因造成开工推迟或施工受阻的工期顺延。
2、在通信管道及通信井施工过程中,涉及与其他部门或个人发生纠纷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在必要时应予协助解决,乙方处理地方矛盾不当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不按上述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均视为违约。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甲方有权让乙方进行返工或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逾期不按合同工期完成工作量,按每延期一天罚款全部工程款的1%计算,全部罚款不超过整个工程款的10%。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
管道工程合同2
发包单位:(简称发包方)
承包单位:(简称承包方)
发包方经过批准进行的安装工程,经同意由承包方承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厂区内旧管道,道路拆除及新管道安装和道路恢复工程
第二条:台(套)数:
第三条:工程地点:
第四条: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1:拆除旧有管道及阀门等,安装新管道及阀门。
2:拆除部分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恢复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
第五条: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
第六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以下第1项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1、包工包料。
2、预算定额。
3、包清工辅材
第七条:施工工期
有效施工期75天,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另行协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签订合同后7日内付50%为预付款,水压试验合格7日内再付40%,验收完毕7日内付清余款
第九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
1、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电接至锅炉房;无锅炉房以锅炉本体为准10米范围内;
2、组织技术资料审定,在开工前将施工设计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承包方,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3、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4、派驻工程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接手续,负责工程鉴证,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
5、为承包方提供生活方便;
二、承包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作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作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隐蔽工程验收通知、施工验收通知,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计划;
3、严格按照施工图、规范标准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竣工和交付;
4、施工期间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5、按规定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6、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修理;
第十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施工验收范围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施工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2、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前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未经发包方检查不得隐蔽否则按工程质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如发包方12小时内未按时到场,承包方自行检查隐蔽。
3、施工验收标准以国家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有承包方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工程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有关验收证明手续,工程移交发包方管理使用。
第十一条:施工期间临时停水、停电每次在一天以上的,凭签证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返工、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设备积压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提出停工报告,发包方不能及时解决,承担一切停工损失。
二、承包方:
1、逾期未完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使用的,每日按合同价款的1‰偿付逾期违约金;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和返工经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2、保修期内发生因安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无偿进行返修;因使用或由发包方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方应进行维修,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交工、工程价款结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仲裁。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按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四份,双方各执2份。
第十八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盖章)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承包方: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