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3-09-29 07:57:17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荐)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合同(荐)

工程合同 篇1

  加固改造工程专业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日 期:

  年月日

  加固改造工程专业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加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加固改造施工图中结构加固改造部分,详见附件一:工程承包范围一览表

  第3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第4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第5条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金额(大写):

  工程量及单价详见附件二。

  第6条适用规范和标准

  本工程适用的规范与标准为:

  (1)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碳纤维片材加固修复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 146:20xx);

  (2)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CECS25:90);

  (3) 中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

  (4) 其它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现行规范、标准。

  元(人民币)¥:元。

  第7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7.1.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及附件

  (2) 双方确认的设计文件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1.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8条设计图纸

  8.1.1 本工程设计和施工由承包人总承包完成,承包人保证设计文件能够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并确保能通过审图单位的审图。

  8.1.2 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其中应包括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施工图纸的设计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8.1.3 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经过发包人确认后作为施工及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承包人于开工前7天向发包人免费提供经过发包人确认后的施工图纸4套,施工用图纸及竣工图纸承包人自行解决。

  第9条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9.1 专业承包人对总承包合同的了解

  发包人应提供总承包合同(有关总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专业承包人查阅。当专业承包人要求时,发包人应向专业承包人提供一份总承包合同(有关总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专业承包人应全面了解总承包合同中关于配合管理的规定。

  9.2 总承包方的配合管理工作

  根据发包方与总承包方在总承包合同中的约定,发包方向总承包方支付由发包方专业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总承包方履行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管理义务,本工程总承包方应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配合管理工作:

  (1) 向专业承包人提供确保专业承包工程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2) 提供施工中所必须的交通运输和垂直运输条件,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3) 搭设施工用外脚手架并确保脚手架的'安全;

  (4)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驳点,满足专业承包施工需要,水电费由专业承包方承担;

  (5) 提供轴线、标高等施工基准。

  (6) 保护加固部位的安全,防止后续施工对加固材料的破坏。

  (7) 负责整个工程施工进度的统一组织管理,协调与专业承包人、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按照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展开。

  (8) 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

  9.3 监理工程师、指令和决定

  9.3.1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全面负责工程现场管理,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发包人另行派驻工程师到施工现场履行合同,发包人工程师姓名:, 发包人工程师职权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9.3.2 就专业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监理工程师随时可以向专业承包人发出指令,专业承包人应执行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专业承包人拒不执行指令,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专业承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就与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相关的有关工作,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将同时发给所有的相关承包人,各相关承包人根据各自合同共同执行指令。

  9.4 项目经理

  9.4.1 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 ;

  9.4.2 承包人应保证项目经理具备应有的资格条件,并应常驻现场。

  9.4.3 项目经理应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送交报告。

  9.4.4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并获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9.5 发包方除通过总承包方完成的配合管理工作外,还应完成的工作发包方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2 天负责完成以下施工场地的开工准备工作:

  (1) 做好施工场地障碍物的清除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2) 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3) 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材料堆放的场所;

  (4) 在现场条件允许情况下,为承包方施工人员提供生活上的便利;

  (5) 在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条件下,办理加固施工所需的各类许可证件、批件和手续(证明承包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需要承包方配合的,承包方应配合;

  9.6 承包方工作

  9.6.1 按发包方的要求完成加固改造设计文件,需要进行设计文件审核时,承包方应确保设计文件能通过审核。

  9.6.2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加固材料及施工机具的进场和就位,负责己方材料设备的管理并承担责任,负责己方临时设施的搭建。

  9.6.3 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必须的设计变更时,负责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9.6.4 负责加固施工必须的材料检测、现场试验。

  9.6.5 负责施工场地条件及设施的复查,以确保加固施工的顺利进行。

  9.6.6 施工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进行安全文明管理,对己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

  9.6.7 施工中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及时腾空临时设施等己方占用的施工场所,满足后续施工的要求。

  9.6.8 负责己方施工垃圾的及时清理出场。

  9.6.9 施工完工后按规定撤离施工现场,清理现场,不得滞留任何物品、人员。

  9.6.10 负责加固改造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整理、移交。

  第10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1 进度计划

  10.1.1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定后3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3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1.2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2 开工及延期开工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10.3 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遇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2)

  (3)

  (4) 发包方未能按期提供开工条件; 关键线路上关键工作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电、停水影响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正常施工。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0.4 工程竣工

  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质量和检验

工程合同 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甲方 项目供水工程。

  1.2 工程地点: 项目 。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的形式,由乙方以包报装、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机械费、包项目措施费、包测量费、包行政规费(含办理因管道安装的路面开挖手续及其修复费用)、包验收合格、包领取水表(指一户一表用水表)、包装表通水、包保修及包税金、协助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等的方式承包,不增不减,自负盈亏。

  2.2 承包范围: 项目供水管材的供货及安装,管道试压、消毒、冲洗、验收,生活水池清洗,安装市政水表通水使用。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 质量标准: 按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标准。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3.3 如通水竣工前本工程有质量问题,皆由乙方无偿维修。

  3.4 通水竣工后,乙方应做好牢固可靠的安全防范标识,以减少碰撞或损坏;如甲方其他专业工程造成损坏,乙方不作无偿维修。

  第四条、工期

  4.1工期: 天,其中施工工期为 天,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DN300市政管安装,通过市自来水公司试压验收、冲洗消毒,在 年 月 日前安装DN50-150市政水表通水并交付甲方使用。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结算

  5.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的形式,该总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支出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一切施工措施费等所有费用。预算中未列明而在实施本工程过程中需发生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本工程其他项目报价内。

  5.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此总价为含税价,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六条、签证与结算

  6.1现场签证

  6.1.1 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6.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6.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为含税造价,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在工程竣工后一并予以结算。

  6.2 结算

  6.2.1 全部工程经甲方及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后,乙方将竣工资料(包括一式四份竣工蓝图、合同复印件、《永久水表安装完毕报告表》等)及结算报告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6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结算时造价不再调整。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6.2.2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市自来水公司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付款方式

  7.1 乙方施工完毕,并在试压和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

  7.2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装表通水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资料,甲方审定结算总价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7.3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7.4 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7.5 若乙方未能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办妥请款手续或提供发票的,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八条、甲方责任

  8.1为乙方提供设计、报建、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向乙方提供水准点和坐标点,指定施工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地点。

  8.2甲方任命 为甲方代表。

  8.3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8.4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8.5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8.6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8.7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配合问题。

  8.8甲方须在装表通水前25天完成室内生活给水系统调试,提供室内生活水池给乙方清洗和提供有关室内给水管材、配件合格证复印件及该项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给乙方办理有关装表手续。

  8.9 DN300市政管道工程完工后,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应提交相关报装水表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给乙方,如不能按期提供,装表日期则顺延,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如乙方未能在 年 月 日之前完工,甲方不承担提供资料的义务,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8.10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乙方责任

  9.1办理本分项工程施工报建、供水管道试压验收及接驳等手续,办理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乙方需提供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安装管道开挖路面的证明文件。

  9.2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9.3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9.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9.5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9.6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工程竣工后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包括建筑周围的余泥及其他堆积泥,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等),并将门窗、玻璃、地面、墙身清扫干净。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9.7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和设计方同意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承重结构。

  9.8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9.9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9.10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9.1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

  10.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10.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的约定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并应符合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及施工图纸的要求。

  10.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工程预算书》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1.3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知会甲方验货,否则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0.2乙方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程及保管费用,并在用料计划中列明所选囤放地点。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

  11.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1.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若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的,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 四 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1.3若甲方认为必要的话,可委托有关质量监督检查机关对工程进行检验,则双方同意以该机关的检验结论作为工程的验收结果。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11.4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2.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2.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 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2.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2.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朽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2.5.1“腐朽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2.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2.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2.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的处理

  13.1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以及材料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13.1.1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

  13.1.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

  13.1.3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的1%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及解决

  15.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5.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已完工程。

  15.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5.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17.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委托方(章): 承包方(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工程合同 篇3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及复印件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

  2、居室规格:_____房型_____层(式)_____室_____厅_____厨_____卫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项目明细>和户型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

  二、工程价款

  清包工费: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_____元,

  2、水电工完工,付_____元

  3、木工完成,付_____元,

  4、泥工完成,付_____元,

  5、工程竣工,付_____元,

  6、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增减项目的价款甲乙双方协商后,待增减项目完工时一并结清。

  7、工程质量保修金_____元,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8、若工程竣工时所有验收项目均到达甲方验收标准且验收满意,甲方将多支付乙方额外的工程奖励基金元。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带给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带给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职责和经济损失。

  2、凡由甲方所带给的所有建筑材料,经由乙方验收后并给予保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应按材料的.实际价格的2倍补偿给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4、若需乙方代购部分材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5、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6、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7、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及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1、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工期为_____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50元/天。

  2、施工期间,乙方每一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3、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a、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①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②<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

  ③<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

  b、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封石膏板涂料前),门窗工程、细木工程、墙漆工程;

  c、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带给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乙方应具备在长沙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5、未经甲方同意,任何状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施工机具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油漆材料务必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二、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

  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状况(水、电问题)乙方务必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能够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工程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施工资料项目及造价明细。

  十四、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它说明和要求:

  1、须隐蔽的管线应在甲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隐蔽作业,竣工交验前应向甲方带给室内水电管线的竣工图。

  2、除上述装潢要求外,如有增加工作,双方另行协商,施工费不得高于同类平均水平。

  3、工程为清包,甲方只带给材料。施工工具等设备由乙方施工承包人自备自理。

  4、乙方施工单位务必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到达甲方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权拒付人工费。

  5、乙方应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施工人员要礼貌施工,禁止野蛮施工。、

  7、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方可立离场。

  8、乙方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9、附则

  ①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②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③工程竣工完结后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④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签章:_____签章: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4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乙方将xx防水工程分包给丙方施工,为明确三方的责权利关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工程造价:约xx万元,x元/平方米,按防水工程实体的防水外表面积(按规范要求应做附加层的部分另计算单层面积,但搭接层不重复计算面积,只计算单层面积)进行结算。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一次包死(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检验检测费、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六、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开工日期以乙方通知为准。如工地不符合开工条件和天气原因工期顺延。

  七、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八、材料要求:所用材料应提供材料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并承担有关费用。防水及附属材料必须用原生材料生产,否则除更换为原生材料生产外,施工方承担工程造价20%的违约金。

  九、材料规格及厂家:材料为“奥斯泰”牌pvc防水卷材,1.5mm厚和“奥斯泰”牌ast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1.5mm厚。

  十、工程款支付方式:(1)材料进场后付合同价款的40%;(2)底板施工完毕后付合同价款的40%;(3)挡土墙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后付至合同价款95%;(4)留5%作为工程保修金,一年内付清。

  经监理公司、总承包单位签字认可后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丙方工程款。

  十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有权对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协调内部关系,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2、丙方必须严格组织施工,服从管理,配合各种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3、施工过程中丙方应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如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丙方全部承担。

  4、丙方应保障甲、乙方免于承担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索赔、赔偿、诉讼等任何费用和责任,如发生以上情况,其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丙方承担。

  5、本工程由丙方的直属队伍施工,不得转包、分包。如发现转包、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支付丙方已发生的费用。

  6、总包单位取费、计税后扣除防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上述费用与丙方无关。

  十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前丙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整理好一切必备的资料并交乙方,如延误承担有关责任和损失。

  十三:违约责任:

  1、因丙方原因,工程每拖期一天,罚500元。

  2、出现质量问题,丙方承担甲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工程保修:丙方负责工程的保修并支付发生的费用。

  十五、争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壹份。

  十七、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人:召陵区归村西村村委会 (以下简称A方)

  承包人:漯河市富地诚达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B方)

  经过AB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归西村混凝土道路

  2、 工程地点:归村西村

  3、 承包范围:350米混凝土道路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15万元。

  二、 技术要求

  1、路面为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宽3。5米。

  2、 18cm厚3:7灰土垫层。

  三、 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 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2、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总造价的98%。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2%,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工程合同 篇6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社会法治意识的不断加强,“按合同办事”已成为工程建设领域公认的一中规律和要求。施工合同依据法律的约束,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进一步规范各方建设主体的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培养和完善建设市场将起着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四个方面:

  一、明确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施工阶段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三层含义:即双方都应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修改或废除合同;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履行合同义务。就不能享受相应权利,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实行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法定依据

  根据《建筑法》第30条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第31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在这些法定依据中,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也就是施工合同中,一是明确了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三者的关系是通过工程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一是明确了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三者的关系式通过工程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确立的,监理人对工程的.监理是以施工合同为依据。

  三、保护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无论是哪种情况的违约,权利受到侵害的一方,就要以施工合同为依据,根据有关法律,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施工合同一经订立,就成为调解、仲裁和审理纠纷的依据。因此,施工合同是保护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依据。

工程合同 篇7

  关键词:三峡工程业主供材制六大主材物资供应合同管理

  三峡工程施工工期长,投资大,施工项目多。三峡工程的建设采取了业主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管理体制。

  根据计算,三峡工程将耗用钢材约75万t,水泥约615万t,粉煤灰约135万t,油料约105万t,炸药约10万t,木材约25万m3。这部分主材的费用约为三峡工程建安工程总成本的30%左右。为有效实施“三控制”中成本控制的管理目标,对影响工程成本较大的钢材、水泥、粉煤灰、炸药、油料、木材(以下简称“六大主材”)实行了业主供材制,即由业主对三峡工程建设所需的六大主材的计划、订货、采购、检测、储运、配送等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管理,对工程建设物流的全过程实施全面监控。

  物资供应是为工程建设服务的,物资供应合同是工程建设合同的延伸。但物资供应合同又有其自身的特点,为此将三峡工程的物资供应合同主要分为3大类进行管理,即物资采购类合同、物资供应类合同和物资委托管理类合同。

  一、做好合同的事前管理

  招标文件编制得是否细致,对合同双方责、权、利的规定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到今后合同能否得以顺利实施,它是合同管理的先决条件,因此应认真做好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尽量避免合同的先天不足而导致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纠纷,即对合同管理实施事前控制。

  (一)物资采购类合同

  三峡工程,“千年大计,质量第一”。为此对构成三峡工程主体建筑物的主要材料的采购,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在编制和审查物资采购类合同时,重点突出质量,详述质量条款及违约责任,其次是价格、产量和信誉等。

  (1)水泥、粉煤灰:其需用量约750万t,供应量不均衡,施工高峰年水泥和粉煤灰的需用量分别达到90万t和40万t左右,约为正常施工年的4倍和6倍,且施工高峰年主要集中在三峡二期施工期的4年时间内(1999~20xx年)。为此在三峡工程即将进入二期工程施工的1997年,业主对水泥和粉煤灰面向全国的水泥生产厂家和火电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招标文件编制和审核工作,在质量条款上,除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外,针对三峡工程的特点,对水泥的某些指标如MgO和碱含量给出了三峡工程的质量标准。为保证混凝土的浇筑质量,首次在三峡工程上全面采用一级粉煤灰;考虑到每年的准确采购量未知,在采购标的上采用单价合同,要求投标人分品种和运输方式报到三峡工地综合单价。在评标中按照“产品质量、厂商信誉、运输条件、应急能力、到工地综合单价”五项原则选取了三家水泥主供厂家和五家粉煤灰主供厂家。

  (2)钢材:考虑到钢材市场比较成熟,为提高厂家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并降低采购成本,对普通钢材采取每年2次(上半年6月份和下半年12月份)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取5~6家钢材生产厂家进行供应。对特殊钢材如压力引水管用高强钢板则面向国际市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在编制和审查招投标文件时,重在质量条款上,以确保钢材的质量。

  (3)油料、木材:基本上采取与钢材类似的模式,根据三峡工程的进度和需求不定期地进行竞价采购。

  (4)炸药:属于国家专控产品,主要委托公安部和国内贸易部指定的京昌公司进行供应;又委托葛洲坝易普力公司供应部分混装炸药。在委托合同中要求两家公司对所供炸药质量负全面责任。

  (二)物资供应类合同

  在编制物资供应类合同时重点放在物资计划、物资核销、质量争议和物资进出场管理。

  物资申请计划为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的重要基础,物资申请计划的准确率直接关系到物资采购供应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关系到业主采购资金的周转占用水平,仓储管理的应急能力等。为此在物资供应管理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施工单位对各类物资计划申报的责任、义务及违约责任,也规定了业主方的供应责任。考虑到水电工程施工特点,对月度施工计划除了每月22日申报下月的正式计划外,还增加了每月10日前申报当月的调整计划,以适应现场施工变更的需要,有效地提高了计划申报的准确率。

  由于各施工合同项目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其六大主材供应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固定单价进行供应,随着市场的变化,固定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存在一定的正负价差(如0#柴油标书规定的供应价格为2200元/t,20xx年二季度宜昌市场价格约2900元/t,价差约700元/t),因此如何考核各施工项目业主所供应的六大主材耗用量的合理性,保证三峡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及防止六大主材价差流失,目前来看,较有效的合同措施是物资核销和物资进出场管理。通过月度和年度物资核销进行物资消耗的过程控制,通过竣工物资核销进行物资消耗的事后控制。通过物资进出场管理防止不合格的材料进入三峡工程和三峡工程所用物资流出三峡。同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材料质量争议,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三)物资委托管理类合同

  物资委托管理类合同主要包括仓库委托管理、专用设备委托维修管理以及物资中转、储存委托管理等。委托管理类合同重点在服务和安全上,受托方应承担保管和服务的责任,要防止材料的变质,制定合理的材料进出流程并及时向委托方提出异常情况报告等;受托方还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材料保管和进出的安全。

  二、做好合同的过程控制

  一份好的合同是合同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但合同签订后能否按合同规定的目标顺利完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合同的日常性检查、分析和协调,即合同的过程控制。通过对合同的过程控制,检查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的履约情况,针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合同纠纷进行分析和协调,并对合同有关内容通过合同双方的协商进行补充和完善。

  (一)物资采购类合同

  物资采购类合同的过程控制的重点是物资质量、成本、产量和物流组织。

  对物资质量的控制重在检查和落实各厂商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对未落实的督促其改进和落实,并协商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的手段和措施。如散装水泥采购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发现运抵三峡工地的水泥有部分温度偏高,某些指标不能满足三峡工程的标准。为避免水泥运抵三峡工地后由于质量原因退货造成合同双方不必要的损失,经协商,双方决定委托国家水泥质检中心进驻水泥主供厂家,对运往三峡工程的水泥实行出厂检验,对不符合三峡工程质量标准的水泥不准装车发运;为从源头控制水泥产品的质量,双方决定委托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对专为三峡工程生产的水泥进行全面质量监理(从原材料到成品水泥)。通过以上措施力争使优质水泥用于三峡工程。

  为提高三家主供水泥生产厂家的竞争意识和质量意识,并考虑工程施工特点,业主按工地拌合楼进行分厂供应,每座拌和楼配备一家主供水泥厂,一家辅供水泥厂。在供应过程中,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产量、物流和采购成本,对各拌合楼的主供、辅供厂家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工程施工的需要。由于原水泥采购合同无具体水泥数量,三家水泥主供厂家的合计年水泥产量又较大,而三峡工程的水泥需用量有限,为有利于生产厂家合理安排为三峡工程生产和面向市场生产,业主根据三峡工程施工的特点,对20xx年的水泥采购,按工地拌合楼实施竞价排序,将各水泥厂家对应到工地各拌合楼,从而保证了各水泥厂家有了全年的水泥基本供应量。从目前实施的情况看,不仅保证了水泥的质量和数量,而且降低了水泥的综合采购成本,使合同双方在日常工作中处于主动。

  三峡工程在全国水电工程中率先全部采用一级粉煤灰,粉煤灰是火电厂的发电副产品,在粉煤灰采购合同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较多的问题。由于火电厂的发电负荷由电网进行调度,加之汛期受水电站发电的影响,另外粉煤灰运输还受长江汛期航运和铁路运输的限制,因而造成粉煤灰的质量稳定性和供应量难以保证,使供应工作十分被动。曾有一段时间,三峡工程面临粉煤灰断供的危险,不得不采用公路应急运输方式,增加了部分采购成本。对此,采取了一系列合同措施:首先,业主与粉煤灰主供厂家一道向三峡建设委员会和国家电力公司发函,要求保证向三峡工程供灰的几家主供火电厂家的发电负荷;其次,督促粉煤灰供应厂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增大在厂内和宜昌的储备;最后,决定引进后备资源厂家。在1999年底,面向国内十几家大型火电厂竞价采购20xx年三峡工程所需的粉煤灰,通过实施情况来看,既保证了粉煤灰的质量和数量,同时又降低了粉煤灰的综合采购成本。20xx年底对20xx年三峡工程所需的粉煤灰又进行了一次竞价采购,进一步提高了优质一级粉煤灰的`比例,同时粉煤灰的综合采购成本有了进一步降低。

  对钢材采购,通过每年两次的竞价招标采购,不仅降低了采购成本,而且大大提高了产品质量,有些质量标准甚至超过了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如产品包装等。各钢材供应厂家都树立了质量、信誉第一的指导思想。对钢材供应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争议,除在招标文件中严格规定外,同时委托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驻三峡工地,对到达三峡工地的钢材进行质量检查;另外采取增加钢材检测数量和频率的措施。

  对于木材、油料和炸药,虽不构成工程主体,但仍严格执行质量第一的原则,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规定质量标准的坚决予以退货。

  (二)物资供应类合同

  物资供应类合同过程控制的重点在物资计划、物资核销、质量争议和物资进出场管理。

  物资计划准确率的提高是一长期的过程。经过统计,三峡一期工程计划准确率平均在65%左右,经与施工承包单位多次协商和协调,进入三峡二期工程施工后物资计划准确率在逐步提高,平均在80%左右,但各施工项目和分品种材料的计划准确率还很不均衡。物资计划准确率主要受施工计划和设计变更的影响,施工计划的完成率更受现场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如何将物资申请计划准确率进一步提高将继续是一个难点,采取库存的方式可缓解一部分压力,但也增加了材料积压的风险。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材料质量争议,及时进行记录和检验,并请权威部门进行仲裁。在责任未分清前,为保证工程施工首先及时更换材料。

  根据业主制定的《三峡工程主要物资核销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物资核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已为业主追回100多万元的价差损失。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物资核销标准和物资核销深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从20xx年1月开始,对进出三峡坝区的主要物资实施全面的进出场管理,通过这些合同措施,力争使优质材料用于三峡工程,并使材料消耗趋于合理的水平,同时防止业主供应的六大主材价差流失。

  (三)物资委托类合同

  日常性的合同检查重点在被委托方的服务和安全上。通过走访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并结合日常性的检查来了解受托单位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改进和提高;对于安全(特别是油料仓库和炸药仓库),同坝区公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以确保安全第一。同时对合同中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协商加以明确。

  三、做好合同的事后分析和总结

  三类物资合同数量多,合同有效期不同,各合同执行完后,应对其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找出合同文件编写上的不足和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在新签订的物资合同中进行改进和完善,以使物资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向前迈进。如散装物料集装箱维修委托合同,重点考核指标是集装箱的完好率,但在一期委托合同中未对完好率制定出可操作实施方案,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较多合同纠纷。为此,在进行二期委托合同编制时,即在对一期委托合同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目前合同执行情况良好。

  四、结束语

  三峡工程质量鉴定的权威机构——国务院三峡工程质量专家组,通过对三峡工程的现场质量检查,得出如下结论:三峡工程所用水泥、粉煤灰和钢材等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是一流的。这正是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合同措施对六大主材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的结果,为三峡工程创“一流的工程质量”提供了条件。8年多来,三峡工程建设未发生一起因业主所供六大主材而影响工程质量、工期或引起工程索赔的事件。这说明三峡工程物资供应合同管理工作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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