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1-03-15 19:03:10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工程合同汇总10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工程合同汇总10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施工所需的熟石灰料,由乙方负责拉运,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负责验收所供料质量、数量、检查进度,同时按合同要求付款。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成品,并且按进度,质量,数量进行运输。

  三、单价及合同价款:

  拉运数量以甲方收料员所开票据为标准,单价为180元/m3(含税价)。

  四、付款方式:

  乙方每供料500m3时,结算一次,甲方一次性付清料款。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所需熟石灰料由乙方全部拉运,甲方不得再委托他人拉运,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用料进度,若因乙方供料不及时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提供乙方熟石灰料样品,乙方必须按样品质量供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及时结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料,同时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拖欠金额×拖欠天数×10%。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代表:

  日期:

  联系电话:

  乙方(章)代表:日期: 联系电话: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详细项目见预算书。

  4、承包方式:

  5、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乙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

  二、项目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制作总工期为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并交于甲方验收。

  2、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注:详见报价单,结算时如有增减部分按实际增减结算)。

  3、付款方式:合同鉴定后,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 (¥: 元),为工程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泥水基础施工过程中甲方再付(合同总价的40%)工程进度(备料)款,即人民币(大写): (¥: 元),苗木种植施工过程中甲方再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进度款,即人民币(大写): (¥: 元),余款10%待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并办理结算后一星期内付清。

  三、甲方工作

  如须办理物业管理及监管部门相关手续,应及时办理并负责各项费用。

  四、乙方工作

  乙方按图纸说明要求及报价单内工程项目施工。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泥水铺设基础、雕塑、铁艺、木质等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材质、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材质及苗木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六、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3个月,养护标准达到《城镇绿地园林养护标准(试行)》,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未及时参加验收,一星期后视为合格。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停电、地震等)或经甲方同意顺延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八、保修期限: 泥水基础设施及雕塑保修为12个月,包栽包活养护苗木3个月。

  九、争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合同保修期满终止。

  十一、合同份数: 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字____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外销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的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______币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并办妥全部

  甲方同意按《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的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

  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 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一个月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所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负担。

  第七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方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须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八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的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日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 本契约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契约的附件,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契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因履行契约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契约正本一份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北京市房地管理局两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监督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平面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标准、设备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合同内每栋单体楼外墙胶粘50mm厚xps板保温层;外表面胶粘标准网格布;安装高强塑料铆钉。

  合同工期:

  工期:按项目总进度及甲方要求为准

  如果因发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体不能进入外墙保温施工工序,工期应顺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XX)》执行。

  引用标准:

  《绝缘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 10801.2-XX

  《玻璃纤维制品实验方法》(jc176—1996)

  《康克外墙隔热保温系统施工规程》

  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

  1、工程施工及验评办法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XX)》。

  2、质量等级:合格

  3、质量等级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评后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由承包方无偿返修,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工。

  技术资料、图纸及其它材料提供办法: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应出具变更通知单。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发包人提供产品近期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规程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外墙外保温每平方米造价为: 68元(外墙挂板);70元(外墙挂石材),工程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施工进度进行付款,待外墙外保温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价款85%。

  2)、工程整体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完实际结算后工程总价款90%,剩余10%作为保修款保修期结束后付清。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3)、在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签字认可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违约责任:

  1、承包方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发包人责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承包人承担所造成全部损失。

  3)、如在保值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赔偿因质量问题而产生损失。

  4)、如保温效果达不到有关规定要求,承包人负责赔偿因此而产生损失。

  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需按合同约定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产生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提供必须施工条件,如施工条件达不到而产生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有效性: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时止。

  十、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终止,须在7日前提出,要有书面文件为据,如发生纠纷,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20xx年已与设计人签定勘设20xx——16合同,由于当时初步设计概算尚未批复,设计经费未定。

  根据 省水利厅( 字[20xx]304号)、财政厅( 财建[20xx]823号)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 已签订的合同。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补充合同

  3.2 已签订的合同书

  3.3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工程名称: 项目规模及特性: 设计内容: 阶段: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发包人已按原合同规定时间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设计人已按业主要求提交了初步设计( 份),现初步设计已批复。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照业主要求的时间和份数已分批提供。

  第七条 勘察设计费用

  7.1 根据文,批复的勘测设计费为万元。

  7.2 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勘测设计费也按实际批准的数额补差。

  第八条 支付方式:

  根据工程进展和已支付情况,本次合同签订后,日内结清初步设计阶段费用 万元、招标设计完成时支付招标设计阶段费用 万元,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费,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余款。

  第九条 其他条款按双方签定的“ ”合同内容执行。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工程合同 篇6

  发包方:

  承包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华诺国际

  2、工程面积:约1500㎡

  3、工程内容及做法,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

  4、承包方式:乙方单包工

  5、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6、工程单价:580元/㎡

  7、施工范围:按设计图纸的室内施工范围。

  8、面积计算,按图纸实际丈量外墙包边尺寸计算。

  9、安全责任事故:施工期间,乙方所有自己的施工人员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防火规定、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2、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擅自损坏施工材料由乙方全部赔偿。

  三、甲方工作

  1、由乙方为清包工,甲方必须按时将施工所需的普通材料及加工材料送到现场。

  2、在规定工期内,在甲方按时将施工材料送到现场的情况下,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天按贰仟元为额度赔偿,如果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所延工期自动往后顺延。

  3、甲方负责工地的垃圾清理、材料管理及提供台架。

  四、其它

  乙方进场开始施工,甲方支付5万元,工程以20天为支付工程款时间,每次支工程款按完成量的70%支付,工程完工使用前支付余额,留3万元作为人工质保金,一年内分两次付清,六个月付1.5万元,十二个月付1.5万元。

  五、工程不包括工作:

  1、空调、家俱、消防、新排风。

  2、防水、石膏线条及石膏加工用品、金泊、银泊。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平等的原则,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及内容: 。

  4、 工程量:

  二、工程内容及工期

  1、 工程内容: 岩石爆破、碎渣清运至甲方指定位置(30米以内) 。

  2、 工期:

  自公安部门批准爆破手续后 内完成(报批手续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得超过2天),如遇中雨以上(以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资料为准)和其它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法

  1、 工程造价:预算价 元,工程单价爆破单价为 元/ m3。

  实际核算方式:总造价按实际发生的总爆破工程量×单价计算。如总方量不足 m3,爆破单价为 元/ m3。

  工程合同一经签定,不受任何价格调整影响,按合同标准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进场后 天,甲方付乙方 % 工程款,用于购买各种材料;期间爆破工程量完成一半时,甲方支付乙方 工程进度款;验收合格后 内支付工程款所有余款;质保金 元 天内付清。

  四、工程量核算与确认:

  1、 爆破施工前,甲乙双方按照设计要求对总的爆破工程量进行共同测量计算,并经双方签字后确认;

  2、 施工中如遇甲方临时增加的新的爆破工程量在上一款的基础上,爆破范围扩大或深度增加,则该新增工程量以工程签单的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单价不变;

  3、 实际发生的总爆破工程量由上述两款方量相加后得出。

  五、质量、安全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爆破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完成爆破相关的工作;

  2、甲方在施工条件方面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甲方在施工质量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指导,并进随时行监督检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按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返工浪费等,按照情节轻重,由乙方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3、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进行爆破施工并达到设计标高、超挖或欠挖控制在100mm以内;

  4、 乙方爆破块石大小满足机械清运要求,石块直径不大于300mm。

  (二)、安全管理及责任:

  1、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以前,要自行做好安全教育,必须注意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相关国家颁发的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轻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杜绝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2、乙方在深坑作业时,必须要有防护措施。架设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由乙方自备。

  3、 乙方采取先进的爆破方法、合理的施工工艺及有力的技术措施,确保周围建筑物安全及人身安全。

  4、 本工程质量等级:

  5、 现场代表:甲方 、乙方 、监理方 。

  (三)、爆破机械及现场爆破器材的管理:

  1、乙方在施工中,使用乙方自带的爆破相关机具(如钻孔机具、防爆毯、厚钢板等),乙方在开工作业前,必需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施工技术教育和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做到每个工人全面熟悉爆破的各种机械的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知识、指定专人操作;

  2、乙方应对机具、材料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损坏和丢失,施工中乙方必须按施工图施工,听从现场施工员的指导,测量、放线由甲方负责。施工爆破现场所有从业人员严禁吸烟及用火!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各种款项;

  2、 乙方进场前,清除全部石方上的植被和土层,为爆破施工创造条件;如不能及时提供爆破所需条件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

  3、 以划线或木桩的形式,标明爆破范围和标高;

  4、 协助乙方负责爆破时的人员疏散及安全警戒工作;

  (二)、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2、 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

  3、 负责办理爆破方案审批手续;

  4、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爆破施工,标高及范围达到甲方设计规划及合同中的质量要求;

  5、 做好爆破时的安全警戒工作,承担爆破器材、物品的运输、存放及管理。

  6、 采取必要的技术及防护措施,严禁产生飞石,确保周围建筑及在建设施的安全和人身安全。如出现违规操作造成的人身及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包括工期延误的损失。

  7、 如延误工期,每超过工期一天,每天支付违约金 元。

  8、 每次放炮后,渣石必须及时清运,以免影响后续爆破施工;如安排不当造成影响后续爆破施工,由此而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9、 乙方施工人员食宿自理。

  七、附件: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8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

  委托人/职务: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道路修缮工程。

  工程地点:丰台区樊家村

  承包范围:按照北京丰台区建筑市政设计所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

  1.2工期:

  (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开工日期: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20xx年______月_____日

  1.3工程做法:

  1.4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合同价款:元(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人民币(大写)(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甲方职责:

  2.1甲方负责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然后并于现场交验;

  2.2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和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然后务必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务必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职责。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后生效。

  3.3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工作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然后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然后严格按照图纸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等文件移交甲方;

  4.4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

  4.5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然后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

  4.6在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的三天内无条件进行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职责方承担;

  4.7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职责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并立即报告甲方。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然后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务必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职责;

  5.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后生效。

  第六条工期顺延

  6.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然后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工程量超多增加;

  (2)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职责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6.2上述状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资料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并答复。

  6.3非6.1条款所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职责。

  6.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工程质量等级

  7.1工程质量要求到达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7.2工程质量不贴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8.1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8.2上述状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报送工程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第九条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9.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为工程预付款;铺装铺油前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甲方付至95%;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款的5%,质保期满后20天内支付。

  9.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条竣工验收

  10.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内向甲方带给完整竣工资料(一式___肆___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0.2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到达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10.3经验收贴合国家质量标准,验收完毕后,若乙方在五天内未向甲方移交,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0.4工程竣工验收贴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任何理由而拒绝交付。

  第十一条保修

  11.1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沥青砼路面及人行道为年。

  11.2保修职责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职责范围。

  11.3保修资料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资料。

  11.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结算总价款的5%,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所截留保修费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11.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1.6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履行地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违约职责

  13.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职责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13.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务必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13.3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3.4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13.5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理解与本工程有关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

  第十四条安全施工

  14.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职责和发生的费用。

  14.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带给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职责方承担。

  14.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防护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1)六度以上的地震;

  (2)六级以上的持续一天台风;

  (3)30MM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

  (4)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5)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方职责造成的爆炸等)。

  15.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损失状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状况,直到灾害结束。

  15.3因15.1所列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工、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4)清理、修复工作的职责与费用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关于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废除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9

  甲 方:

  乙 方:

  甲方因需要购置一批窗帘,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审核乙方的有关资料质后,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慨况及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得转包、分包。

  承包内容:祥见附表。

  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质量标准:

  保修期:本合同所指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如因窗帘质量及安装原因导致的返修,乙方无条件立即给予维修,甲方不再为此向乙方支付费用。如因甲方人为损坏情况下,甲方需自行购买其损坏配件。

  3、造价:

  工程总价为人民币__15427元整,大写(壹万伍仟肆佰贰拾柒元整)。

  4、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全额付清。

  5、甲方责任:

  5、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因合同终止导致的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原因,安装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甲方不因此而增加结算款。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合同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处罚金,乙方工期延误不得超过天(含 天),否则视为违约,倘若因甲方的窗户墙体有问题阻碍乙方施工滞后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7、其他具体规定

  1)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

  2)执行合同期间,甲方派人随乙方并负责开、关门,乙方有关人员除执行本合同需要外,不得损坏原有装修和摆放的物件。

  3)执行合同时间为不分周一至周日。

  4)因执行合同时管理处需要办理的有关登记手续,乙方应主动按时办理。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应注意生产安全、消防事故,或危及乙方及甲方或其他人员的安全事故,其责任追究将论事处理。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10

  白鹿镇兰蟒村通村公路

  路面硬化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沈维全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修建白鹿镇兰蟒村通村水泥路,经沈维全(下称甲方)和(下称乙方)共同商定,于二O一二年月日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建设内容

  本工程从湖塘口至兰蟒村(指起止地点),公路长度约5公里,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

  二、技术标准

  按测设图纸施工,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巫溪县交通委员会《通村水泥路技术标准》要求施工。

  三、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图纸或农机部门工程人员指令施工。严格质量要求。严禁出现豆腐工程。违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返工费用概由乙方负责。工程保质期为二年,如果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工程维修,由乙方负责出资维修。

  四、安全责任

  工程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管理,一切安全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工期

  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后天内立即开工。

  完工时间:前。

  六、承包价

  根据工程预计数,本合同承包价为人民币60元/一立方.

  七、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后由乙方自行解决启动资金,工程完成后,经巫溪县交通委员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即支付总工程款的50%,在验收合格的前提下于农历

  20xx年年底支付总工程款的30%,剩余20%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二年内付齐。

  八、材料供给

  1、甲方负责工程机械设备和水泥、砂石的供给。

  2、乙方负责解决工人和其他所有材料、后勤的自给。

  3、乙方在使用甲方的机械设备中应本着小心呵护,合理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如有故障出现应自行修复。工程到期应将所有设备归还给甲方。

  九、违约

  1、乙方在此承诺: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规定承担本合同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如不能按质量和工期要求完成工程,超过工期按 元∕每天,对承包人进行扣除工程款,期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在此承诺: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解决本合同纠纷方式。

  1、在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仲裁委员会裁决。

  2、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发生的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未尽事宜或可另订附加合同,附加合同享有本合同之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签字)乙方: (签字)

  签约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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