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工程工程合同范文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工程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本工程于一九九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公开招标、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修正〉》,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道路________、人行道________、排水管边:规格________m、桥梁:部位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期
(1)按定标(或议标、或约定)规定工期 (日历)天。
(2)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含____________费用,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币)_________元。
全部工程等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第二条 甲方工程
2.1 开工前_______天办妥建设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2.2 开工前_______天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
2.3 开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2.4 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组织乙方和设计、监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2.5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3.1 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地,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3.2 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收到时间后生效。
3.3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 委托____________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___________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代表;
4.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 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4.4 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达到创建卫生城市标准;
4.5 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的修理费由甲方承担。
4.6 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__天内无条件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4.7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 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 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 工期提前
6.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6.2 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_元。
6.3 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_______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________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七条 工期顺延
7.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
(2)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3) 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4) 甲方资金不足,导致停工、窝工;
(5)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6) 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7.2 上述情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7.3 非7.1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8.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_________标准。
8.2 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甲方给乙方奖金________元。
8.3 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4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深圳市质量检验监督总站进行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9.1 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 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3) 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9.2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报送工程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第十条 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10.1 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预算价的_____%为工程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10.2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强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10.3 甲、乙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
10.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或在签收审定书后十五天内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则从甲方签收审定书后第十六日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额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11.1 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一式______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1.2 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十五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五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11.3 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11.4 甲方未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______分之______计算。
11.5 经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自验收完毕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若甲方未按时接管而导致已验收工程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验收完毕若乙方在五天内未向甲方移交完毕(特殊情况除外)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1.6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动用或提前使用,则自甲方动用(或使用)之日即为工程竣工日期,由此而发生的安全、质量责任问题及经济支出或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11.7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
第十二条 保修
12.1 保修期限:分别以每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沥青砼路面及人行边为一年,水泥砼路面为三年。
12.2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2.3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2.4 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3%,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保修费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12.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持。
12.6 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和按保修期内银行存款得率计算的利息一次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 争议
13.1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 向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2)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向人民法院起诉。
13.2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结果作出后七天内执行,若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等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结果作出七天后请当地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违约
14.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14.2 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14.3 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
(1) 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发出必要通知、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
(2) 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4.4 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经办的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14.5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14.6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须提前十天通知违约方并签订中止或解除原合同的协议书,报原合同审查(或签证)部门审查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14.7 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x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属乙方在现场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
第十五条 安全施工
15.1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5.2 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5.3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1) 六度以上的地震;
(2) 六级以上的持续一天台风;
(3) 30mm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
(4) _______年以上未发生过,接近或达到人体体温持续二天的高温天气;
(5) 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6)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等)。
16.2 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须条件。
16.3 因16.1所列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5) 清理、修理工作的责任与费用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或深圳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审查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经办的银行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字地点:
审查意见: 经办人: 审查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整体工程的`需要,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排烟系统的安装及调试(不含灭火器、消防应急灯)。
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
2、甲方提供有效消防施工图纸两套(蓝图),乙方按照图纸施工。最终价款以安装的工程量结算。
二、工程造价: ( 元)
三、三、工程期限
1、乙方根据甲方工期要求,合理组织人员,按时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四、工程质量
1、本合同工程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最新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与技术规范标准手册》的要求。
2、甲方提供办公室及材料堆放场地,乙方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必须有材料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并经甲方代表确认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如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和退货。
3、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质量不符合相关验收单位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到合格为止,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应责任。
四、付款方式
材料到场甲方付合同款40%,工程施工完毕甲方付合同款40%,验收合格甲方付合同款1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甲方付清乙方合同款。
五、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由乙方负责验收,甲方积极配合验收。
2、从验收之日起,乙方对该工程的产品质量及正常使用免费保修一年。
六、双方责任
1、乙方进场施工,设备材料堆放、使用、保管由乙方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工。
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对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4、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根据停工时间的长短给乙方,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或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6、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办公、施工场地、仓库。负责协调现场施工的水、电源及周边关系。乙方负责保质.保量.按时施工近期交付,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如在施工期间发生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的申报手续必须齐全,如手续问题遇到麻烦由甲方自己解决。
七、纠纷解决方法
如有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经济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合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混凝土生产与运输的正常进行,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并达成本承包合同。
一、承包范围
1.甲方31辆搅拌车轮胎的调换和修补(不含甲方借用车辆,但甲方指令性的情况除外,费用另定)。
2.甲方1辆急修车轮胎的调换和修补。
3.甲方3辆铲车轮胎的调换和修补。
二、双方责任
1.甲方每月_______日支付乙方轮胎劳务承包费用_______元。
2.甲方提供一定的作业场地,并租借空气压缩机一台、外胎硫化机一台、内胎补胎机一台、电动拆胎机一台、千斤顶等给乙方使用。
3.乙方负责上述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修,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4.上述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轮胎工不得少于3人,实行24小时服务,确保车辆轮胎的修理与调换。
6.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如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要求,服从甲方的管理,接受甲方的月度工作考核与评比(考核标准另定)。
8.甲方驾驶员在拆装、调换轮胎时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甲方驾驶员进拌台装货时,必须查看轮胎是否完好,从而确保空车调换轮胎。如重车调换轮胎,驾驶员必须协同轮胎工共同调换。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自承包之日起,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双方均不得中途违约,如发生违约,则责任方赔偿对方一个月的平均承包费。
2.甲方车辆进入车间调换轮胎时间若超过1小时,扣除乙方承包费50元/次;超过2小时,扣除乙方承包费100元/次;如发生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遇轮胎工外出急修的情况例外)。
3.乙方须根据甲方文明生产要求,做好自己工作、生活场所的落手清工作。若检查不合格,由甲方开具整改通知书限令整改,并扣除乙方承包费100元;若当月发生二次及以上类似情况的,扣除乙方承包费200元/次。
4.由于乙方未按规定做好报废轮胎的确认工作,从而导致轮胎报废责任无法认定的,由乙方承担报废轮胎的赔偿费用。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工程工程合同 篇4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西区室外给水管网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西区。
二、施工范围:西区室外给水管网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三、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包括西区给水管网施工图中全部设施的施工直接费、材料费、施工管理费、材料地区差价、设计费、质监检验费、管道维护费等。总计工程造价为人民币:5234506.04元(大写伍佰贰拾叁万肆仟伍佰零陆元零肆分)。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
四、付款和结算方式:工程开工前,甲方按照施工进度分期给付工程款。
(一)付款方式
1.乙方在每月18日向甲方提报当月完成施工产值,甲方按当月审定后施工产值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
2.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
(二)结算方式
1.结算按《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对其配套的费用定额和规定及甲乙双方现场签证、竣工图纸按ⅱ类工程取费;人工工日单价34元/工日。
2.20xx年相应季度价格、甲方批价单、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甲乙双方签认的预算书等。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并按照该办法及时办理相关签证。
4.本工程的总造价为:合同价款+设计变更+工程签证。
五、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1)提供以下材料:建筑区域规划平面图、建筑单体给水底层平面图、给水管道范围内的室外海拔标高、建筑规划许可证(均为复印件)。
(2)工程施工前,甲方负责办理因施工需要破坏的路面、沥青以及草坪绿化等已有设施的有关手续,并向乙方提供允许开挖或施工的证明文件,若因甲方没有及时办理好相关手续而延误工期,责任自负。
(3)以书面形式提供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隐蔽工程详细资料。
(4)给水设施施工过程中,遇其它需要迁移改造的原有设施,其迁移改造工作由甲方承担。
(5)现场提供入户管的材质、管井。
(6)工程开工前室内管道必须完工,具备通水条件。
(7)工地代表积极配合工程施工,解决施工过程的问题,提供通水时的一切便利,验收并记录隐蔽前的质量和数据以及水表底数。对发生的费用应及时给予确认。否则责任自负。
(8)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
2、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确定给水方案,设计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在不违反开发区城市统一规划原则下,予以实施,进行施工图设计。
(2)编制工程预、决算,计算给水设施管理费数额。
(3)甲方交足工程建设费等费用后,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施工过程中,乙方文明施工,不得损坏原有地下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赔偿或恢复。甲方于施工前未提供隐蔽资料或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而造成的损坏,不承担赔偿或恢复义务。
(4)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
3、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烟台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之规定
六、工期约定:总工期:120天(具备施工条件的有效工作日),开工日期:20xx年10月10日,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不能按时开工,工期顺延。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每拖延一天,按合同造价的2%罚款。
2.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误工,由甲方承担误工费(500元/日),误工费以现场做为结算依据。
3.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停工,需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造成乙方停工,按误工情况处理。
八、争议: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烟台市仲裁委员会按仲裁规则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约定事宜,由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十、甲方在工程竣工试水之日必须具备试水条件,与乙方共同试水验收,并验明表底数签字认可,在甲方立户通水之前如出现私自用水现象,其水费由甲方负担,按开发区建筑水价格执行。
十一、工程竣工经自来水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5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机械设备,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租赁期间甲方租用的设备如果造成丢失或者毁坏,按原价的80%赔偿。
二、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挖掘机XCMG80-8MD一台。
三、租用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施工地点:
五、财务结算方式:
1、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为22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若当月甲方租用的机械使用时间超过250个小时后,超出的时间,按人民币100元/小时付款。
2、每月付款 %,剩余的机械租金出场时必须一次性付清。
3、甲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未付,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由此产生的设备停机费用由甲方照常支付给乙方。
4、机械在甲方工地施工工作三个月之内,甲方支付双边的拖车费,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由甲方支付单边的拖车费。若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则甲方不用支付拖车费用。单边拖车费为2500-3000元左右。
六、有关约定
1、乙方负责提供设备操作者,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2、设备租用期间,设备操作者的食宿由甲方负责。
3、设备租用期间,设备的燃油费、耗电费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为乙方设备的进场做好准备,提供必要的进场条件。
2、甲方必须有专人负责指导设备的施工产生,但不能违章指挥,若由甲方人员违规指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负责设备的安全工作,若由甲方保卫工作不到位造成设备及其零备件的丢失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完好。
2、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若由乙方提供设备操作者,操作者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有关负责人的指挥作业,并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但有权对有关违章指挥提出异议。
3、若乙方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修。若由此影响甲方施工三天以上的,经双方签认后,可免签当日台班费。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诸法律解决。
十、本合同签字生效,共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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