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合同汇总六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_________个月(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600*600其松牌石膏覆膜板吊顶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楼层室内覆膜板吊顶
4、陈包方式:材料、人工双包
5、工期,有效期为天。
二、工程总造价:按实际平方面积计算。
三、甲、乙双方工作
(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
2、指派,保持通讯畅通),为驻 工程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协调工作和其他事宜。
3、负责协调乙方与工程各方的关系,并配合成品保护。若其它项目施工损坏成品,由甲方负责协调恢复。
(二)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底计划,交甲方审定,按受甲方工程质量及进度的监督。服从甲方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统一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指派(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为驻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近期完成工作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各项事宜,并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标准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乙方在隐藏工程完成后应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验收,甲乙双方会同有关方面进行中间及隐蔽工程验收。
五、工程及结算方
1、吊顶单价为:
2、付款方:
3、计算方式:每平方米实际收方计算。
六、工程约定
1、本工程进行主要材料需经甲方指定人员签认后方可施工。
2、本工程面材:600*600石膏贴面板。(覆膜板、见样品)
3、32#雪花白色烤漆形凹槽龙骨。6毫米丝杆(见样品)
4、其它施工要求祥见施工设计说明。
5、若有施工变更,以变更后施工为准。
七、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应自行负责及时返修。
2、乙方工程工期末按时交工,应按合同中工程总造价的% 向甲方赔偿。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末按照规定操作所发生安全事故由 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甲方工程中途停建或设计变更及其它因素影响,对乙方 造成停工、窝工、返工、材料损失积压,设备搬迁等损失,甲方应按合同中工程总造价的 %进行向乙方赔偿。
5、工程经验,甲方擅自提前动用或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或撤掉材料,因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赔偿。
八、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调解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注: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纪要、设计变更等。
十、本合同自向、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十一、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代表人:联系电话:电话: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 联系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望奎县怡景家园小区住宅楼外墙保温
二、施工地点:望奎镇北三街一小对面
三、工程内容:粘苯板、打账钉、挂网、净面。
四、承包方式:外墙保温施工。
五、工期要求: 天竣工。 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由甲方原因或天气等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无法正常施工,工期顺延。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现场达到乙方施工要求,无施工障碍。无条件提供水电,塔吊配合乙方施工。
②无条件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寝室,以及存放施工材料的库房和场地。
③甲乙双方交叉施工时 ,甲方负责现场工作的协调,协助。达到不窝工,以保障工期不延误。
④及时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以保证工程顺利进展。
2、乙方责任:
①文明施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影响其他工人工作。
②严格按施工程序施工,搞好局部卫生工作。严禁野蛮施工。
③墙体表面因原始施工原因造成的不平整,局部的酌情处理。情况复杂的与甲方协商解决。
④
七、工程验收:
1、达到国家普通施工标准。
2、本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
八、合同价款与计算方式:
1、合同价款:面积按投影面积计算(楼的周长乘以高)每平方米
一十五元人民币。
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①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两天后,付3000元的生活费。
每栋楼完成工程的一半时付 %给乙方。
②工程完成后付清余下工程款。
③此工程款结束不含发票,如需要乙方提供发票,甲方付相应的税款。
九、其他约定: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甲方负责支付每人每天100元的工作及餐饮费用。
2、如因甲方资金未能及时按合同支付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负责。
4、如因苯板陈浮期不够、密度不够、胶的质量所引起的问题乙方不负责。
十、争议处理: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至法院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如一方单方面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以补对方损失。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盖章):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4.合同条款
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理方权利
1.发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七条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写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1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1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八条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条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发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3.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7.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奖惩
1.监理方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2)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3)转让监理业务;
(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2.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5.由于监理方的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椐国家《建筑法》和《合同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甲方将新都 栋楼工程现场浇筑的砼构件模板及模板制安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承包范围:
1、 本工程所有现场浇筑的砼构件模板及木模制安、支模需用的搭拆
架临时设施所需用的所有木板(不含一、二层使用的钢管及扣件,标准层加固柱子的钢管扣件)、泥工所需要的操作平台板等。
2、 乙方自行负责组织施工工具,用具,自用安全设施.设备,及电缆
(主电缆由甲方提供),包括钉子、铁丝等。
3、 工程完工后的场地清理,材料堆码入库(施工现场内)。
二、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施工,保证轴线位置、构件几何尺寸正确,符合设计要求。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GB50300-20xx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要求。
3、施工质量不符合以上要求,造成返工或浪费的材料及人工全部由乙方负责。
4、模板面平整度垂直度必须满足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模板望板超过半公分以上的必须经过打磨。
三、 单价及付款:
1、 按实际完成建筑面积计算(客厅阳台全算)单价为82元/m2。 注:(本合同单价在20xx年8月30日前不作任何调整,于20xx年9月后所剩工程量由双方协商调整)
2、 单栋在五层楼面板完成后开始支付第一次工程款;以后每五层支付一次工程款;即(五层顶板-十层顶板-十五层顶板等以此类推):单栋每次每五层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人工工资给乙方(其余中途不借支,由乙方全额垫资), 2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全部付清。
3、 单价中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安全施工补偿,劳保福利等各项
津贴补助。
四、 工期:
根据监理、业主审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工期为准,如未按要求完成, 延长工期罚款500.00元/天(由甲方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引起的,工期顺延)。
五、 安全: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按59-99合格)标准化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经济费用在20000.00元以内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超出20000.00元以外在60000.00以内部份,由乙方负责20000.00后,甲方负责余款的60%,乙方负责余款的40%;如超出60000.00元以外部份,由乙方负责20000.00
后,甲方负责余款的80%,乙方负责余款的20%。
六、 其他:
1、 如乙方未按工程进度及相关质量要求施工,工程未全部完成或单方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责令其出场,对所作工程量不支付任何费用,且乙方必须赔偿从进场之日起耽误的工期损失按500.00元/天计算付与甲方。
2、 乙方在签定合同之前向甲方缴纳20000.00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
金(如乙方未按工程进度及相关质量要求施工、工程未全部完成或单方不履约合同,甲方将不退还保证金)。
3、 支模材料周转方式:当乙方把材料准备妥当后造成停工的经济损
失全部由甲方负责(如果停工由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顺延)。
4、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XX》、《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五条 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铁通网建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 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铁通网建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__________。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62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铁通计建303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__________ %。
4.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0%(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 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铁通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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