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程工程合同锦集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工程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工程合同 篇1
委托方: (甲方)
承揽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制作安装安装地点:
(2)项目实施开始于201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201 年 月 日。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依据乙方所提供的工程预算项目,包工包料进行施工。
(2)甲方若变更设计应及时同乙方对工程价款、工程期限进行调整,新增部分内则按报价表中单价 结算。
(3)合同总造价:(大写)(小写) (单位工程造价参照预算书决定)。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开工前负责人员接通施工现场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
2. 指定专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中间交工项目的验收手续,负责工程验收确认签字。
3.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给乙方存放工具,乙方负责看管。
4. 施工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下雨、停电、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定工期理因顺延。
5. 工期竣工后,应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三日内,会同乙方进行工程验收,对工程的质量问题,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工程视甲方验收合格。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双方商定的范围,做好材料的制作、供应和管理。
2. 及时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施工时应严格按合同、预算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和交付。
3. 乙方负责清理现场卫生。
4. 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治安工作。
5.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保修保修期内属乙方负责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不含人为性破坏及自然灾害破坏)。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维修电话后,48小时内派人到甲方现场进行维护工作。
6.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自行负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保修期间因广告牌掉落引发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工程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当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占总工程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占总工总款的 %,计人民币:元,大写: 。
3人民 币: 元,大写: 。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
1. 未能按照承揽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乙方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 工程途中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而造成的停工、返工,甲方应采取弥补措施或者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者擅自使用,既视同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或者其他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4. 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以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5.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协商解决并以双方签字为准,否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6. 工程交付使用,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总价的0.2%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负责无偿整改。
2. 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总价的0.2%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 乙方按双方约定的内容、方式完成合同规定的制作工作,乙方如需变更内容时,经过甲方书面同意,若质量出现问题,双方应协调达成解决协议,再行议付。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因自然灾害及因国家法律政策变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将相关事件、可能引发后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向另一方提交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及本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报告。
七、工程审批手续由 方办理,甲方应提供市政、工商所需的材料。
八、甲、乙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方的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如若地址有更改,须及时用书面通知他方。凡按各方最后地址送达的通知或其他有关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九、本协议涉及的设计图、制作图、工程报价预算书均可作为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完工,款项结清,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开工后二到五天65%元
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30%元
竣工验收当天5%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100%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略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委托代理人:
电话:地址:
邮编: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特订立此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大包干做法(发放乙方工程量由甲方安排为准)。以承包临时便道的路面结构及两侧排水沟施工以及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并自行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施工期间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并完成,
二、工期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天。
三、甲方责任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协调工作,甲方现场代表定为:
项目负责: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业务负责: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施工负责: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四、乙方责任
1.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协调工作,乙方现场代表指定为:
项目负责: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业务负责: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施工负责: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2.服从甲方指挥,接受甲方监管,按质量完成工作;
3.对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对乙方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4.遵守法纪,文明施工;
5.负责提供自乙方施工用水、电接口以后的所有乙方自用临时水、电设施设备的提供,安装和使用维护管理;
6.负责乙方施工用水电的水电费;
7.负责乙方所有人员的吃、住、交通安排;
8.负责乙方自用临时设施的搭建、自用工具设备的管理;
9.道路起点接________公司路口便道,终点在一号中。
10.路面结构采用________mm碎石面层(______cm厚),级配开山石基层(______cm厚),路面宽______米。
11.临时路面的平整度必须严格按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
12.路面的密实度达到________%.
13.临时路两边各修一排水明沟,明沟内不允许出现倒坡积水等,边坡要求机械拍打。
14.负责(______)年的工程质量保证维护。乙方承担工程完工后(______)年内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维护,保质期内发生事故,乙方需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若发生需立即抢修、无法等乙方到来的情况,甲方也可委托第三方抢修。事故维修或抢修的费用,若事故属施工质量问题引至,由乙方负责。
五、处罚责任
1.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其责任范围的施工条件或其他甲方责任造成误工时间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损失,并罚款____元/次,属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并有权终止责任书。
3.因乙方未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不听从甲方劝阻的,罚款____元/次,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乙方除需承担所处罚金额外,并罚款______元/次,被登报点名批评的,甲方并有权终止责任书。
4.因乙方责任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除需承担甲方因此受到罚金外,并罚款____元/天,造成甲方总工期延误超过____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责任书。
5.保质期内,乙方未能按时对工程进行维护,或发生事故时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场维修,罚款____元/次。
6.工程途中所有机械设备以及承包方人员不得退出,不得讨价还价。否则,全部工程量不予结算,当作赔偿。
六、工作内容及单价
1.临时便道长度暂定____m,总价____圆,结算时按实际长度按比例多除少补。
2.乙方负责________处砼排水管的安装(管材由甲方提供),不再给乙方增加费用。工程款____
七、付款方式乙方必须于工程完成后将工程进度报给甲方,甲方____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结果通知乙方,工程完成____%后支付____万圆工程款给乙方,余下工程款验收合格后两个月付清。
八、其他
1.该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该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后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4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将宁乡经济开发区怡宁新村商住楼及水平安置房的维修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几点:
一、 维修工程内容及要求
1、 乙方接到甲方或小区物业公司的维修联系单后,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1天之内组织人员或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邀请甲方和物业公司共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用于结算。
2、对已入住的客户维修,要求维修完毕后客户签字认定。
3、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按相关规定对已维修工程进行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已维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并约定已维修工程(同一位置)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由甲方工程师共同配合乙方施工,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向乙方发出指令及其签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 现场确定施工范围核实工程量。
3、 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评定质量标准。
4、 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
5、 负责各部门的关系协调。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
2、 按建筑规范进行施工管理,严格按已定方案及施工操作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抓好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责。
4、每日完工后必须保证环境整洁、干净。
四、维修计价及费用支付
维修按每处单独计价,费用由甲方会同物业参考市场行情进行共同定价,每月汇总后进行结算,预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复查合格后支付。
五、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务必严格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不得违约,否则,
另一方有权利追求其违约责任,并处以工程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赔偿。
下列情况为违约:
1、 不按规定的方案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质量低劣。
2、 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
3、 现场管理混乱,受到有关职能部门的批评处罚。
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项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帐目后自行终止。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5
委托单位: 广州中煤江南基础工程公司武汉分公司 (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张晓货 (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709所电子科技研发实验楼桩基工程
一、总 则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相关政策法规,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合同书。
二、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施工过程期间,甲方监控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积极协助乙方,防止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2、甲方现场安全施工管理代表,本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精神,积极主动协助乙方抓、管安全工作,对出现的安全隐患,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整改和制订安全措施,做好本职工作。
3、甲方管理代表,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积极主动配合乙方有组织、有计划,合理有序的施工。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按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及总承包单位的要求配备安全设施,并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制度及责任落实到班组和每个员工,同时与每个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积极参加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活动,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准则,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代表指挥,不得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2、本工程由乙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安全事故处理费用。
3、乙方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班子,并设专职安全员一人,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对施工现场、建筑材料、供电设施、设备安全及运行状况、井下操作等安全工作进行重点管理,并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协调沟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务。
4、若乙方不按有关规定和总承包方的要求配备安全设备;未制订安全施工措施;不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序(尤其是钢筋砼护壁)施工;不服从甲方的正常管理,盲目抢工程进度、违章操作、乱搭电源、无控制配电箱、冒险蛮干;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配电设施,生产运输工具行驶不规范,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员工不断进行治安条例、劳动纪律、操作规程、作业制度的管理教育与培训。员工不得打架、斗殴、饮酒取闹、违纪违法,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公司信誉,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6、乙方应加强对机台班组、员工宿舍、食堂生活重点管理,严禁使用电炉,乱搭接电线照明等不规范行为;乙方员工施工期间不请假、不报告擅自外出,上班不穿工作服、防护鞋、不戴安全帽的,一律处以30元一次罚款。员工发生任何意外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处理费用。
7、乙方必须给下井员工购买保险(即人身意外险)。
三、甲乙双方有关事宜
本责任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后三月内失效。本责任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原件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 代 表:
项目安全员: 项目安全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
承包形式:
三、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总工期为 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 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 ,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 工程预算价: (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 (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江苏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 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总工程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 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 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 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 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 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 份。
8、其他约定 : 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 ‰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 :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 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 日内进场维修, 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 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 后生效。
2、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武汉市江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1、该店门楼、所有出入通道梯道、大厅、包房、厨房、卫生间、吧台及其涉及到的天花、立面、地面的装修工程(电系指从强电配电室接至用电末端及从弱电交接箱到使用末端;水系指从水表至用水末端;排水指从用水处排至原有下水管网;除消防、中央空调之外的设施设备用品的安装);2、负责消防、中央空调等项目的配合工作。
(注:特种工艺如贴金箔、异型结构电焊、成品及工艺雕刻等则由甲方配合施工)
1.2 承包方式:在乙方确保质量达到优质标准、材料实行定额管理和现场管理及施工队伍构成(现场有专门的项目经理及泥木水电油漆4大工种的主管,除了必要的小工、杂工之外保证不拉街头游击队伍参入本工程)、约定工期目标的前提下,实行单位面积工价包干制。双方商定每平方米(现状的使用面积,下同)工价为人民币 。
1.3工期:
(1)开工日期: 年月日(2)竣工日期: 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 天。
1.4 质量标准:作为合同附件另附。
1.5 合同包干价款:
第二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姓名:
第三条 乙方项目经理及驻工地代表:
3.1乙方项目经理:
3.2 乙方任命的项目经理及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对工程质量、工期、材料管理、现场管理、乙方员工管理担负具体责任; 2、负责与甲方的业务联系、沟通3、负责应由其负责的其它事宜。
第四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4.1 合同开工日期时,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管道线路,
4.2 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3 在进行单项目工程招标(石材加工、消防、中央空调、锅炉等)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顺利施工;
4.4 合同开工日期前,组织双方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5.1 施工期间负责质量、材料、工期等各项工作,负责消防、中央空调、太阳能、石材加工等外包项目的配合工作;
5.2 向甲方代表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事故报告;
5.3 负责乙方施工场地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施工安全,教育员工规范操作,严防人身事故的发生;每天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清场,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其承担全部责任,不得牵连到甲方。
5.4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管理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承担自己员工的安全、治安、计生、外来人口管理等项管理责任和费用。
5.5 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保证
6.1双方所共同确认:本工程质量要求以双方所共同确认了的作为合同附件的《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准。
6.2关键工序或项目甲方签字继续制度: 1、水暖安装方面:各个管件的空间位置包括出墙尺寸;水管试压; 2、 电路安装方面:强弱电的整卷电线电缆使用前的乙方自检自测工作; 3、涉及到防水工程方面:墙面的涂刷防水涂料和地面的48小时的浸水试验;4、天花封板之前;5、上乳胶漆和贴墙纸之前。 上述的甲方签字制度只是双方商议的一项必要的工作流程,而不能作为乙方影响工程质量、工期、材料等的任何理由或借口。
第七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规范、设计和样板间合格标准的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人工和材料损失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第八条 质量等级
8.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签约时双方所共同确认了的作为合同附件的《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8.2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9.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9.2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10.1 合同生效,甲方预付设计定金10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乙方正式全面开工10天后,甲方付给合同价款的30 %工程款,计:(¥___________ 元);乙方正常、全面开工30天后,甲方付给合同价款的37 %工程款,计:(¥___________ 元);乙方全面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合同价款的20 %工程款,计:(¥___________ 元)。
10.2 合同价款的3 %作为质量保修金交付正常使用一年后付清。
第十一条 材料合理使用与定额管理
11.1双方事前约定:为了防止浪费,合理地利用材料,本着“定额管理、超标自负”的原则,来进行本项工程的材料管理。
11.2按照双方事前约定,纳入定额管理的主要材料目录有:木工:板材(木芯板、各种胶合板、石膏板、饰面板),龙骨,木方; 水电:各类电缆电线,电器(开关插座的底盒、面板、空气开关、接触器、门铃、灯具、电话机、换气扇等),水管,三通、直接、弯头、阀门、水龙头; 油漆:油漆、墙纸、浆粉胶水、泥水:墙砖、地砖、马赛克、洁具、 安装:五金件等以及其它需要纳入定额管理的材料。
11.3为了共同搞好工程及材料管理,根据材料的分类,双方都分别指定专人予以交接验收,(根据
材料的分类,分别准备几个记录本,每次交接都必须有甲乙双方的责任人签字;定期予以统计并反馈相关信息;该项统计数据对双方均具有同等效力。)
11.4乙方造成的材料定额以外的缺口,必须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其将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验收报告、竣工图。甲方代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三天内联系组织建设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主持进行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全部费用。
第十三条 保修
13.1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原设计错误隐患、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体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3.2 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一年。
第十四条争议
14.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4.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五条 违约
15.1 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能保证乙方施工用材料供应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而发生的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并支付合同价款20 %的违约金给乙方,同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5.2 乙方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包括合同附件)条款,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不能达到双方认可完成的合格部分的工程量,参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方式予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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