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高一作文锦集七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一作文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一作文 篇1
十六七岁的季节,的寂寞的季节;十六七岁的女孩,是寂寞的女孩。
常常穿梭于校园中那长满梧桐树的小路,望着身旁行色匆匆的同学;常常,在操场上,我们疯着、跳着;常常,为读到那本书而整日泡在图书馆里把眼睛看肿;更常常,为了考试而彻夜不眠。
也许,我们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那是因为我们年轻。我们不懂得用猜疑、争斗的眼睛看世界,我们纯真和美好。但是,不要以为我们的心永远充实而快乐,我们也会寂寞,而且,很寂寞。
十六七岁的女孩不缠绵,那的假话。要不,怎么会为《泰坦尼克号》的杰克和露死的伟大爱情而悄然落泪?怎么会独自面对着月缺月圆而独吟:“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怎么会瞒天过海地读席娟,读琼瑶?哦!女孩子的心,细腻的、敏感的。女孩子的渴望变成爱情故事中的女主角,渴望有个体贴的男孩子在她伤心、失望的时候给她安慰、鼓励。她渴望走近那个玫瑰般的梦。
十六七岁的女孩,也不是不曾动过心,但她们很理智,懂得自律和选择。她们意识到自己太年轻,只是一只羽毛未丰的小鸟,单薄的肩膀无法承受太多的负担。在学业和情感面前,她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因为她们懂得:“青春很美好,也很短暂。‘该在秋天成熟的果实,不该在夏天过早挂在枝头,成为人生的苦果。’她们要笑对青春,不让青春留下一丝一毫的遗憾。”于是,她们悄悄地,把那个梦藏起来。女孩子又开始勤奋和执着去浇灌理想的种子,她们决不左顾右盼,而的勇往直前。这样的女孩,才是可爱的女孩。
我们有过寂寞,那是因为我们渐渐长大,不要以为这样的寂寞是一种罪过,其实,那很美好。心中怀着那个梦,扎实、乐观地走过今天。明天的我们,会更成熟、更美丽。那个时候,我们将惊喜地发现:我们不再寂寞了,我们实现了那个梦……
高一作文 篇2
汪中求先生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讲到,中国绝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书中有这样一个例子,如果让日本员工每天擦6遍桌子,他们一定会一丝不苟地每天擦6遍,而我们中国的员工第一天会擦6遍,第二天也会擦6遍,可是第三天就会擦5遍,第四天可能只擦4遍,到后来很可能一天只擦1遍也很难说了。从这个例子说明,日本的管理制度并不比我们好多少,但他们管理起来就是不折不扣,非常严格、认真,因为他们说到做到,不论多细的要求,定能执行不误,我们却不能做到。
这个例子很好地体现细节能够表现整体的完美,同样也会影响和破坏整体的完美。有很多小事,一个人能做,另外的人也能做,只是做出来的效果不一样,往往是一些细节上的功夫,决定着完成的质量。藐视细节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作一种乐趣,而只是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差事,使得他们对工作缺乏热情,甚至即便这样也不能把事情做好。而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
我们的学习也是一样的,也许很多人觉得自己很刻苦,可是成绩总是不理想,经常有同学在抱怨:“这里白扣分的,这个是算错的,这个没看清……”许多人觉得不以为然,下次小心就可以了,可是当下次考卷发下来时,原来的错误依旧有。我们的失败并不在于自己能力的差,而是失败在一些细节上,这些我们不注意却是决定成败的小细节上。我们要做的就是认真对待每一件小事,珍惜时间、自觉学习、不畏艰难,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
注重细节是一种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充分的体现,要想比别人更优秀,只有在每一件小事上比功夫。然而,我们许多人眼中所看到的只有人家成功的辉煌,却很少去关注他们背后对于细节的用心。对敬业者来讲,凡事无小事,间单不等于容易。我们许多人都只是普通人,而我们大量的时间都是在做一些小事,但假如每个人能把自己所在岗位的每一件小事做好、做到位,就已经很不简单了。
社会中有360行对于管理者来说,在工作中必须把常规工作做到位,以身作则,脚踏实地,从小事做起。要想比别人更优秀,只有在每一件小事上下功夫。对于敬业者来说,凡事无小事,简单不等于容易。因此,所要做的就是:花大力气做好小事情,把小事做细。
《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的真理。有个资质平平的人去大公司应聘,走进总经理的办公室,看见地上的纸屑就捡起来,就因为这个小细节,这家大公司因此录用了他。这个故事应该很多人都听过,这不正是“细节决定成败“的最好体现么?
在学习和工作中,如果我们关注了细节,就可以把握了创新之源,也就为成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一心渴望伟大、追求伟大,伟大却了无踪影;甘于平谈,认真做好每个细节,伟大却不期而至。
这就是细节的魅力!
高一作文 篇3
最初的我是什么样子的呢?或许,我们都一样,像一张纸一样洁白,像含羞花一样胆小,还是像棉花糖一样简单快乐?可最后我们都会变得独一无二。我们像一个雕塑家雕刻着自己。
我以为我是胆小的。那年,我七岁,刚上小学的年龄,喜欢和村里伙伴们满村疯跑的年龄。那时,我以为,那个小村子就是整个世界。那时的我是个爱哭鬼,胆小而快乐。和邻家的孩子一起去果园里玩。正是草长莺飞的季节,草茂盛的比我们高好多,但那样正适合我们疯玩。突然,邻家的女孩大叫一声“呀”我看见她的胳膊上有一条大虫子,是那种我平常看着就会躲的虫子。可是,我仍清楚地记得那次,我是怎样假装淡定地帮她把虫子去掉,她吃惊的眼神发了光,内心想:其实我自己也吓得要死好不好,谁让你是我的小伙伴呢?
那时,我知道了,胆小,看你是在什么事情上,有没有你在乎的人而已。
我以为我是个乖乖女。那年,我十三岁。我那时所定向的乖乖女,是那种上课认真听讲,在家不和父母吵架,听父母话的乖孩子。十三岁以前我一直觉得,自己就是那样的人。可有一次考试,我成绩大幅下降,妈妈向我大喊道:“这几星期我就看你光看电视,不努力,思想跑了”。我呢,当然是各种回应,现在想想自己真不应该。可谁又知道呢?莫名其妙满心火气来了一次“离家出走”,让父母担心半天。总之,各种胡闹,倔强,不懂事。
但若没有那些“无理取闹”我又怎么成长呢?父母的良苦用心又怎样显得弥足珍贵呢?我又怎样拥有更进一步的自己的。
我以为我是最差劲的。那年,我十六岁,与同龄的孩子相比,我显得长相一般,我觉得自己很差劲。刚上学,我就把自己“孤立”了起来。有一次,我听同学议论说“看,就是那个女生,每天都是一个人,没有朋友”我那时竟也不生气,或许习惯了吧。我是在两星期之后才知道同桌的名字。因为一个班上的活动,她主动向我打招呼,笑得很温暖,我的心里像种上了太阳。同桌说“其实我早都想和你说话了,怕你不理我,你每天独来独往,我没勇气,对了,忘了告诉你,你的眼睛很好看!”我小声的说了声“谢谢!”,小的我自己都听不清,我是满心快乐的。我仍想对那时的同桌再次说一声“谢谢你,走进我的生命里”。是她给了我自信,让我更加有勇气地欣赏自己。那时我的心底想:我以为这个世界抛弃了我,熟不知是我抛弃了这个世界。打开窗,阳光才进得来,否则,阳光再好,屋子都是阴暗的、漆黑的。
一路走来,我们经历了大大小小的事件。会痛苦、会大笑、会失望、会坚强,无论怎样,都是为了找到最“完美”的自己,成为最“完整”的自己。
高一作文 篇4
你是穿堂风,可你也是小心眼。
——题记
夏日下飒爽的海风都不曾及你般温润。在夏天的燥热下,我总会知道下班回来的你带来两根雪糕;在冬天的酷寒下,我总会记得你用你的手去温暖我的手;在春天的无常下,我总能看见背包中你塞进的雨伞;在秋天的凉风下,我总能听到你叨叨着穿外套的叮嘱。
然而你却是个小心眼。
当我做错事,你就像天上挂着雷霆的乌云。当我照顾亲戚不周,你的数落就从来没停过。
你的心眼是那么小,小到只配最优秀的我才能通过。
那是中学一个不尽人意的秋天。树上缀着枯黄的落叶,地上站着失意的我。月考成绩现实得与社会无异,按价上栏,标价出售幸福。无在树下踱来踱去,光秃秃的枝条在秋风中瑟瑟发抖,一如失魂落魄的我。
要不要告诉她,看着血红的成绩单,我似乎想到她那熟悉却凶恶的皱眉。算了,还是不告诉她吧。可就当我决定放弃的时候,母亲那急切的眼神却涌现在我的脑海。
有些事情仿佛命中注定。就好像我命中注定会告诉她我的分数,她命中注定会宣泄所有的愤怒,向这个早已斑驳的我。
“为什么我考差就会被骂,为什么你那么在乎成绩,为什么每一次考差你都大发雷霆,你就不能学别的.家长,放开点吗?”我肆意地乱叫,像疯狗一样。
电话那头沉默了。我才知道自己的失礼与不孝。我也陷入了沉默。场面变得尴尬,我知道母亲心中藏着千军万马,我也知道我的心中仍有怨气,我识趣地挂断了电话——这根联系母子的细线。
那是夕阳。阳光洒在杨树上,风吹过来闪着点点金光。我靠着树与幻想战斗,突兀的铃声惊醒我的好梦,妈妈发来的:“我知道你总埋怨我小气,我总是说你。但妈妈想说,我这么做,只是想让你成为一个强者。”
信息简短得仿佛标语,重得却像个秤砣。我不知道是喜,是忧,或是什么,只是眼泪想迸射出来,但我抑了下去,强者没有眼泪,我想我也可以。
昏沉的夕阳下一个少年拾起了包,走向那璀璨的远方,染上点点辉光,前往没有硝烟的战场,战胜白纸黑字似的敌人……
我的母亲是一个小心眼,我知道,一直都知道,一个只允许最优秀的我通过的小心眼。
高一作文 篇5
十五岁,是个个子疯长,头发也同样疯长的年龄。
四十多天的假期一晃而过,时光被我轻而易举的扔掉。
这个阶段是我有史以来最背的时段,两次钱包不翼而飞,丢了相机,四次跑医院,最近又胃穿孔,居然连吃止痛片都无济于事。丢了我和多丫唯一的合影,还碰到了一个奇怪的老头胡言乱语,非要给我算命。
真是莫名其妙的假期。
一群莫名其妙的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还有莫名其妙语无伦次的我。
(一)
听宫崎骏的钢琴曲,我觉得他真是一个天才,只是天才的辉煌过去之后便是晦涩。
重新翻着看了几米的绘本《向左走,向右走》和《小蝴蝶与小披风》,经典的语言,唯美的色彩,渐变的风格。记得曾经的梦想是有一本自己的绘本。曾经年少的梦想不免有些轻狂。
即使梦想足够强大,但是你依旧不能主宰生命。
(二)
老鼠想嫁自己美丽可人的女儿,它想找到足够强大的女婿。但是,太阳怕乌云遮挡它,乌云怕风吹散它,风怕墙面阻隔它,墙怕老鼠打洞,老鼠怕猫吃掉它。于是愚蠢的鼠爸爸将自己的女儿风风光光的嫁给了猫。可怜的鼠女儿,下场可想而知。
以上是一个令人伤心的寓言,它揭示了某些人的本质。但我决定对它采用置之不理的态度。
(三)
小时候我做很多错事,疯疯癫癫,张牙舞爪的横冲直撞。
脾气坏的了得!不是爸妈惯的,确切的说应该是遗传。老妈脾气坏,我比她更糟糕。
爸妈之间没有牛郎织女的痴情,没有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的影响广泛,也没有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美名永垂不朽的特点,当然也没有天仙配的美丽传神。他们之间,只有没完没了的猜测狐疑,只有没完没了的战争硝烟,只有永不停息的坏想法。
还有离家出走。
他们也许是年轻气盛,但是我,无辜的成了牺牲品。
生命不会终结。
我们需要坚强的走下去!
(四)
最后一个版本是我。
四年前的我,有充足的时间去消磨,有充足的想法去实现,有充足的精力去活蹦乱跳,有大把大把的怪事去想象。可以无忧无虑的做梦。梦见棉花糖的白云,梦见所有人干净的笑容,梦见匪夷所思的怪事!
三年前的我,长发达到腰间,然后一剪子剪掉,留了一阶段的毛寸。后来觉得难堪不已,便又等在它慢慢长长。
两年前的我,头发容易受损,开叉,变黄,便不停地长长又剪掉。
现在的我,头发可以随心所欲的掉,一揪一大把便掉下来。
爸爸一直对我实行严格的家教,他不允许我干什么事,不允许我看一些什么书,不允许我做什么小动作,不允许我在头发上别一些花里胡哨的发卡,不允许我穿不伦不类的衣服,不允许我留过长的刘海,不允许我打耳洞,不允许超过晚上十点回家。我觉得我差不多就是一木偶,任凭摆布。
他允许做的事我必须做好,即使硬着头皮亦或者奋不顾身。
他不允许做的事不论再牵强也不能去做。
他剥夺了我所有的自由。
(五)
生活是一段路,只有亲自走过并品尝了其中的酸甜苦辣,才会知足。
高一作文 篇6
近视是一种绝症。相信现在有更多的同龄人会这么觉得。每当有人谈论到“四只眼”“田鸡”的时候,心里就会像被蜜蜂蜇了一样,肿肿的胀胀的似乎想要流出包含自己痛苦的眼泪来。这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和平常的人一样拜托眼镜正常的看到别的东西。
其实早在小学的时候父亲就千叮咛万嘱咐“近视了你就别给我读书了”,嘴里总是含含糊糊的应着,然后照样蹲在电视机前目不转睛的看着偶像剧。但父亲终归是父亲,在小升初的间隙我的眼睛视力迅速下降,被迫戴上眼镜,配眼镜的人说“哎呀,你的脸型真适合戴眼镜”,我眯起我的小眼睛,看她明亮的眼睛,炯炯有神的看着我,似乎是在羡慕。但那个可爱的人啊,你知道吗,你的这句夸赞让我像吃了蔷薇的刺。美丽又疼痛。
倔强的不肯戴上眼镜不管走路还是奔跑。到了上课,才偷偷摸出眼镜戴上。
走路的时候要么望着天空要么低头看着自己的脚,一高一低的走着。不熟的人以为你是在装文艺装忧郁。有时就算是闺蜜在离自己超过一米距离以外的地方看到也会“视而不见”,但终归是了解自己的人。遇见同班同学,依稀可辨的脸孔始终分不清谁是谁,任凭别人看来自己像是在装清高孤傲。
所有的电线杆截成的天空都是以五线谱的倍数来计算的,似真似假的。所有的光纤进入自己的眼睛都散成无数种颜色参差的相互渗透,像是盯久了黑白电视机。任何在常人看来是绝美风景的地方,在自己眼里都变了亨利·马蒂斯的画作,再加上一层淡淡的乳白色。没有规则的棱角,没有明确的线条,没有明亮鲜艳的颜色,所有的一切都变得淡淡的,模模糊糊的。更努力的睁大眼睛,等到眼睛酸累流出了眼泪的时候,眼前的事物才会转瞬即逝的鲜明几秒钟。
当初对自己来说是享受的事情也逐渐变成了煎熬。就像《在地球上的星星》那个主人公看到的文字会变成蜘蛛从扔到楼下的书包袋里跑出来,跑到身上,可是我没有办法像他一样用铅笔盒把他拍死,如果真要拍死什么的话,首选就是自己。
每一个白天或者每一个夜晚都在深深的自纠中,就像是拿着一根绳子在自我束缚着,越绑越紧越勒越痛。时常梦到自己被蒙着双眼,在漆黑的路上行走,后面是嚯嚯的鞭子挥着的声音,然后一身冷汗的惊醒。亦或是眼前的东西都支离破碎,连印在水盆里的阳光也是如此,支离破碎得扭曲着,发出惨白惨白的光,或许这就是我将来所有生活都必须面对的事实。夜深人静,便会陷入彻底的沉默。排斥久了也就习惯了,习惯的像一日三餐。当自己觉得疲倦的时候就干脆闭上眼睛,什么都看不到就什么也惊扰不了。任凭外面雨大风吹。
光,都去哪儿了?是去流浪还是跑到别人的眼睛里去了。跑到那些艺术家的眼睛里去了吗。近视的眼睛犹如扯碎的布缎。
高一作文 篇7
这是一个雄辩的时代,人心被漫天的口水淹没。有时候,有些道理被越辩越清,但更多的时候,人们在无休无止的“辩”中陷入谬误的迷宫,模糊了原则,迷失了方向,丢弃了传统,乃至最后丧失了心灵。耳边充斥着太多的声音太多的观点,立场有如将被大海冲走的小船,这时候,我们该做的只是无言的相信:沉默是金。
沉默是金,因为一切语言从口中说出的一刻,便猝然变质。有如古墓中出土的丝制莲花在遇到阳光和氧气的一霎化为齑粉那样,在心中构思好的话,总可能在唇齿相碰的一刻改变方向。因此道家相信“言”无法衡量大道,禅宗说“不立文字,直指人心”。他们之所以都摒弃单纯的语言的功效,是因为明白有些事物无法简单用语言刻画。音乐之美,难以用语言描述;景致之美无法用语言概括;真理之美难以用语言说清;人心之美更无法用语言承载……世间万物的博大精深,灵魂深处的细微触动,这一切的美即使大师也难以描述其万一,何况我们普通人。王国维说写诗词最忌“隔”,但试问何人能真正的把广博的宇宙,纷繁的情感用区区几行文字准确代替!语言只是镜子,镜中的影像再清晰也只是虚像;我不知世上有多少失真的镜子,只知道有太多失真的语言。知道语言的不可为、不可信,我更乐意选择沉默。沉默不一定就是美,但雄辩经常会破坏美。
沉默是金,因为知道有些话不该说。仗义执言是种美好品德,但并非随时适用。伤人的话不该说,它们在人的心中留下永恒的伤口,是人与人之间无法缝合的沟壑,所以我们沉默;自夸的话不该说,无论时代变得如何的开放和张扬,人的心里都存有廉耻的底线,越过这道底线的话只会招致厌恶,所以我们沉默;随声附和的话不该说,谄媚的话不该说,损人利己的话不该说,因为我们信守灵魂的高洁,用沉默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天良,用沉默挺起不变的脊梁……有许许多多的不该说,应当沉默的时候,就学着彻底地沉默。
也许有时候,听够了太多纷纷扰扰,会误以为雄辩和语言构成了这世界。但当你抽身于此,会看到天地的沉默,山河的沉默,自然的沉默,时空的沉默……无垠的宇宙教给我们亘古的沉默,而那多如繁星的言论和语言,都散落在时空的角落,被永恒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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