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服务合同范文合集7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服务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服务合同 篇1
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管理研究所(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____________公司经营处于亏损状态,甲方为扭亏转赢,需对公司进行亏损诊断,并制定相应的经营策略、管理模式,以再造公司竞争力。
乙方拥有提供此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验,并同意提供该项咨询服务。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____________公司的咨询服务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____________公司为_________,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咨询要求如下:
(一)____________区域经济、旅游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
(二)____________公司的现状及亏损原因分析;
(三)____________公司的客源市场及竞争对手分析;
(四)____________公司扭亏为赢的具体策略;
(五)____________公司的发展规划(包括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经营管理策略)。
三、咨询服务的具体标准:本次咨询服务合同结束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的具体材料:
____________公司的咨询服务报告书包括:(1)公司现状、亏损分析及整改方案;(2)提升竞争力的营销策略、市场定位、市场调研、形象策划、运营框架等;(3)公司重新定位的中长期规划等。
四、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专家姓名、职称、专长及分工:__________
五、乙方于____________前向甲方递交咨询成果的框架性意见。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结束咨询工作,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相关报告初稿,必要时甲方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评审,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底前提供报告定稿。
六、在乙方咨询期间,甲方提供如下配合:
(一)应乙方的要求,提供____________公司经营的相关资料及信息;
(二)为上列咨询人员提供在____________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工作餐;
(三)为乙方的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甲方为本次咨询服务业务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万元咨询费;
(二)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的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万元,乙方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之报告后____________日内支付其余的____________%,既____________万元;
(三)乙方为本次咨询服务所发生的通讯费、交通费和其它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对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咨询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咨询服务合同不构成甲方与咨询人员间的雇佣关系。
九、乙方提供的咨询报告等材料必须具备专业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对咨询服务的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十、乙方必须对本次咨询相关的全部材料保密,并不得用公开发表等方式为社会所公知。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分执。
十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2
受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和规章。
1.2《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1.3财政部批准文件:“《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通知书》财建【20xx】687号。”
第二条: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依据
2.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2双方约定乙方开展本次委托工作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10125-20xx)及其费用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财【20xx】41号)。
2.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主要基础材料:
2.3.1实测的项目区地形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
2.3.2土地资源调查报告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更资料。
2.3.3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规划:相关部门规划。
2.3.4项目所在地土地政策、法规及相关规定:有关项目建设的地方性规定及标准。
2.3.5项目所在地工程材料市场价格和土建、水利电力等定额及设计概算费用构成和计算标准的规定。
2.3.6其他资料。
第三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3.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预算编制所需的材料(资料清单见附件),并对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3.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或因其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放工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应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委托费用(估算委托工作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委托费用(估算委托费用)的全部支付。
3.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向乙方支付费用。
3.5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和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并负责和项目地有关部门的联络和相关的协调。
第四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4.1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现状图,规划图,各单体工程设计图,项目预算书及说明,相关附件。
4.2乙方应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及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知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成果,成果套数按国土资源部及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也可由双方商定,若国土资源部项目上报日期变更,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协商提交成果时间。
4.3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5.1)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成果(出现3.2、3.3规定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成果的质量负责。
4.4乙方交付成果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做必要的修改。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成果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项目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4.5本协议约定,乙方保证提交成果符合国土资源部审核质量要求。
4.6乙方可以根据甲方要求处理因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及预算变更等事宜,并根据工作量收取一定费用,收费标准及方式有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 第五条:费用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商定,乙方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费按照省厅批准的该该项目设计预算费率收取。
第六条:支付方式:
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后30天内,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委托工作费用,在该项目批复后,甲方再将规划设计费用的100%付于乙方账户。
第七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双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未达成一致的,可向河津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9.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9.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经双方签字盖章视为认可),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工作成果资料除向省、市按要求提供外,最终成果向县局提供文字及图件资料三套,电子文件两套。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一、搬运设备物品名称及数量:
见明细表
二、设备物品搬出及目的地
1、搬出地点:
2、目的地:
三、搬迁日期
搬迁日期为:20xx年 月 日期,开始陆续搬迁,之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日期进行搬运,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物品的搬运,最终搬迁完成时间以甲方确认为准。
三、合同价格
承包总价位: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不含发票
四、付款方式
搬迁全部结束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的全部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对乙方的整个搬迁过程进行监督;
3、对于乙方行为给甲方所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权利;
2、负责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乙方实行“点对点”的搬迁方式搬运甲方物品,即乙方须将甲方指定搬迁物品安全搬运至指定位置;
3、对搬运物品的安全负责,保证物品无短缺、无损坏。在装卸、运输途中不能出现抛扔现象,轻拿轻放,一旦出现物品丢失、短少、变质、损坏等情况,乙方按市场价格及物品价值给予赔偿;
4、乙方应为其自身人员及车辆提供必要的保险,若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或车辆发生损坏及伤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七、其它约定
乙方需配备各种保护材质(如棉被、苫布等),用于保全甲方所有搬迁的物品。
八、合同声明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签署盖章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终止
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4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福 建 省 建 设 厅
监制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福建省范围内,房屋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人)三方就存量房屋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也即二手房,是指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三、签订本合同前,房屋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有权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合同条款履行告知与解释说明义务。
四、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居间人向买卖双方收取的佣金的基准价格为不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买卖双方收费合计),存量房买卖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允许上浮20%,下浮不限,具体浮动幅度由设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五、对合同文本中“□”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去。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居间方):_____________
备案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居间事项
买卖双方委托居间方促成订立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
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第二条 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服务结束。
第四条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2、居间方在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合同,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六条 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居间人向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佣金基准价格不得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
(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
(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签订(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居间方如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私下串通等情况,损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利益受损方有权解除合同,居间方应退还佣金,并向利益受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买卖双方承诺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按时支付全额佣金。否则,未支付方除向居间方承担支付佣金的义务外,还须向居间方承担为实现佣金权利所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一式_________页,由买卖双方及居间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不作为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依据。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联系人:***
电子邮件:***QQ:***
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联系人:***
电子邮件:***QQ:***
服务项目
服务器IP:****, ****
由乙方处理以上_ 两 _台服务器所有的安全问题,包括服务器日常维护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若甲方服务器更换需要提前至少一天通知乙方,合同期内甲方最多可以更换三次。
日常维护:乙方负责服务器的安全配置及防护、反入侵、清除木马等安全工作,及时排除服务器系统和网站的安全隐患,保障服务器正常运行。
应急处理:如服务器遭到意外攻击而出现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的1小时内进行处理,2小时内解决问题或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非工作时间可酌情放宽)。
乙方保证甲方每台服务器每月因安全问题而停运的总时间少于12小时。
乙方在每次处理安全问题后,向甲方提交电子版形式的书面报告,并向甲方提供安全措施建议,对甲方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和有限的咨询服务。
注:乙方不负责帮甲方修改或开发程序代码,不负责服务器硬件故障引发的问题,不负责因服务器所在机房的网络故障和遭受外部网络攻击造成的问题。
乙方在规定的责权范围之外,可协助甲方处理一些程序上的漏洞和能够快速解决的小问题。如有重大问题需要改编程序等较高难度和较大工作量的,乙方要另行收费,价格待议。
维护期间每出现一次严重问题,如果下一年续费的话,安全服务延期一个月。
服务和保密
乙方对甲方所属服务器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将任何资料以任何形式外泄。
如乙方违约,甲方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服务期限与价款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限为_20xx_年_5 _月_ 9 _日至_20xx_年_ 5_月_ 10 _日。
共_ 两 _台服务器的安全代理维护费用为人民币_ *000 _元整。
合同的解释、法律适用、生效条件及其他
合同有效期为_ 12 _个月,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并对本合同无异议,则另签合同。
合同的订立、实施、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分,签约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
20xx年_5 _月_ 9 _日 20xx年_5 _月_ 9 _日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专业合作社
为了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用,能使农机一体化、配套化、集约化耕作农田,在关键时刻完成抢收、抢种,保证粮食颗粒归仓,达到方便快捷目的,经协商,在平等互利、权益对等的基础上,甲方将农业机械作业服务提供给乙方经营。双方签定如下条款:
1.甲方愿意将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中 亩交予乙方方统一耕种。双方对作业面积有异议时,按双方实际丈量作业面积计算。
2.每逢播收时节,甲方方应提前两天向乙方申请需求(机条播、秸秆还田)等任何一项作业服务,乙方必须按商定时间到达,不得延误播收时间。
3.乙方方应按照农艺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作业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或双方协商的标准。
4.播收期间:如果乙方出现作业质量失误,造成后果全部由乙方方承担,主动包赔损失,达到双方满意。
5.乙方方要按合同要求准时到乙方指定的作业地点开展作业服务,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6.作业服务费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收取,经商定 元/亩,作业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付费。
甲方: 泰兴市新农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
7.为了保证甲方顺利开展作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化肥种子和自备生产资料等便利条件。
8.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直到满意为止。
9.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双方都不承担违约责任。
10.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农机管理等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更改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理事长签名: 理事长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7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箱:邮箱:
传真:传真:
甲方因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电话: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人民币。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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