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服务合同集锦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服务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服务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委 托 方: 受 托 方:烟台华鑫上海大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 客户服务热线:
鉴于甲方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合同编号:),甲乙双方现就甲方所购车辆的装潢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2、装潢项目中,如果甲方同意使用非上海大众原厂附件,装潢车辆因为非上海大众原厂附件而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车主同意的情况下,在安装非上海大众附件时需更改原车电源线路。
二、乙方根据其提供的服务项目收取如下费用:
三、其它说明: 。
四、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对象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人员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各方自愿签订并自觉遵守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请在下面各项中选择所需要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填在括号内( )。
1、生活照料
2、康复保健;
3、家政服务;
4、精神慰藉;
5、文化娱乐;
6、紧急救援;
7、看护病人。
二、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向甲方提供护理员。建有护理员队伍并保持经常联系,护理员来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续完备。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护理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共1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200元整。在护理员服务期满,甲方将护理员安全送回丙方,并确认护理员服务期间内的服务费已结清及无其它劳务纠纷后,丙方如数把押金送还给甲方。
3、对甲方自愿赠给护理员的衣物和钱款,属双方自愿行为,丙方不负责追回。
4、对新到的护理员和期满回后到中心的护理员,中心视情况对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并重新安排上岗。
三、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护理员足额的服务费_______元整(具体数额在签订本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而定)。护理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护理员的工资报酬。
2、交纳护理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后,一年内免费享有正常更换三次护理员的机会。
3、向护理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护理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护理员的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4、护理员突发急病或遭受其它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护理员医疗、医药费用。
5、不得强迫护理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护理员带往县城等以外的地方,不得私自将护理员转让给他人服务。
6、有权要求和安排护理员重新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护理员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7、有权拒绝护理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护理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8、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护理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护理员的人身权益。
9、发现护理员患有不能胜任养老服务的疾病,应及时将其送回丙方,并解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丙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养老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动报酬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工资报酬。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丙方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5、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服务对象。
7、不得与其他护理员人员恶意患通,损害甲、丙方的合法权益。
8、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回丙方报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如擅自离去,一切后果自负。
五、其它
1、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规定交纳护理员使用费、手续费和押金。护理员使用费和手续费一律不退。合同终止,凭押金收据条退回押金。
2、合同期满、合同内容变更、终止等,甲方应及时到丙方处办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聘用原护理员的,请在7天内到丙方签订新一轮合同。如甲方与乙方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丙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合同期未满,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5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500元。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 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装)修服务采购招标结果和谈判文件的约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确定乙方为20xx年度(即20xx年1月 1日起至20xx年 12月30日止)阿瓦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装)修厂家。乙方可以承接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户)公务车辆维(装)修业务(但不包括保险赔付维修、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
第二条 用户在乙方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向用户收取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及相应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执行(附乙方报价表)。
第三条 合同组成。本次招标过程中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 当零配件供应厂商调整零配件价格时,乙方应将价格调整依据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但不得调整维修材料加价率和优惠率。
第五条 用户在乙方维修车辆时,乙方应保证所采用的零配件是原厂、原装件,为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乙方零配件的采购应通过生产厂或正规零配件供应商等主渠道进行采购。当乙方改变零配件进货渠道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六条 辅助材料采购和工艺要求。乙方维修用户车辆时所用的辅助材料和工艺,应保证是原厂辅助材料和原厂工艺。
第七条 乙方应依据用户执《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委托通知书》 (以下简称《委托通知书》),方可按本合同规定为其进行维(装)修车辆。用户没有执《委托通知书》,乙方不得承接维(装)修业务。
第八条 费用结算。车辆维修后,经用户送修人、用户车管人员双方验收合格并在《维修费用清单》签字确认后,到县车管办办理备案手续,而后由用户规定程序支付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有权对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对检查中发现和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维修完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十二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维修用户车辆维修时的所有更换下材料,乙方要造册登记(须维修用户签字确认)在指定地方妥善保管,不造册妥善保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对应新物件的50%赔偿经济损失。
二、甲方的义务
1、不得向乙方提出超出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范围的不合理要求。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装)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服务内容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用户车辆维修后不能按时支付经费的,有权拒绝承修。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车辆维修质量严格根据国家机动车维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若用户有完工时间要求时乙方应尽量满足。乙方在约定完工时间内不能交付车辆时,应通知用户并协商交付时间,若故意拖延,乙方应承担延误责任。
4、乙方根据用户执的《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委托通知书》进行维(装)修。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委托通知书》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向甲方报告。
5、乙方应为用户开具汽车维修业务专用发票,同时附有工时清单、材料清单,并将工时费、材料费分列清楚。材料清单必须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相符,有详细的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如材料清单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不相符时,甲方不予审核,乙方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6、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部门技术检验确定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7、乙方应具有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管理系统,在每季度结束后的5日内向甲方报送《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统计报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或与用户商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逾期未完成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给予用户200元人民币的经济赔偿。
2、因维修质量、服务承诺及其它原因乙方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对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接受用户车辆维修委托后,不得转厂维修。否则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乙方今后参加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采购投标时的评标参考依据。
二、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点资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用户维修业务两次(含)以上。
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
3、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车辆维修经营资格;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维修厂定点资格。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或自行处臵维修用户车辆维修时更换下来的废旧材料。 7、不按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基本程序和有关要求执行,经警告仍不纠正的;被取消定点资格的定点汽车维修厂(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汽车维修厂的招、投标活动。
第十三条 合同的修正和终止
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十日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调确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为本级机关提供车辆维修服务的;
(2)乙方设施、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满足车辆维修需要的;
(3) 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中各种行为的;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如乙方与用户发生争议,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说明争议发生的原因,提出拟解决的办法,由甲方协助调解。调解不成,乙方与用户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或延期本合同内容,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执一份、财政局财采购办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公司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话:
乙 方:
公司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活动服务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事宜
1.课程名称:详见附件一
2.培训地点:客户指定地点
3.培训对象: FESCO江苏公司新进储备干部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
1.培训前10个工作日与乙方签订培训合同;
2.按照课程要求及时、充分地与乙方进行培训前期沟通,明确培训目的、内容及相关要求;
3.提供培训场地、设施及必要的文具。根据乙方授课要求,提供培训环境布置协助。
4.合同签订后,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培训课程、日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培训要件发生变化时,甲方均应于开始培训前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和相关的费用增加;如甲方单方面取消此次培训,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培训总合同额的50%,作为违约金;与乙方协商一致的除外;
5.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6.原则上不得安排旁听人,如安排,须征得乙方同意,并承担由此对课程质量的全部影响;
7.有义务对参训学员进行引导,并要求其遵守培训中的秩序要求;
8.为保护乙方知识产权,培训过程中不得进行录音、摄像。如有此类需求须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注明。
乙方的责任:
1.培训前10个工作日与甲方签订培训合同;
2.按照课程要求及时、充分地与甲方进行培训前期沟通,明确培训目的、内容及相关要求;
3.负责培训课程方案的设计、制定和实施;
4.选派合格的讲师承担培训实施工作;
5.根据授课需要,提供培训环境布置;
6.讲师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完成教学任务,并能达到甲方的培训目的。
7.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培训课程、日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培训要件发生变化时,乙方均应于开始培训前七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的费用增加;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无法执行培训,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培训总合同额的50%,作为违约金;与甲方协商一致的除外;
8.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合同金额及支付
1.培训费用
按上课人数收费元/人,预算合计RMB元(大写:)
2.付款方式: 支票 □ 现金 □ 汇款 ü
3.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20xx年培训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结清本合同列明的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为甲方开具足额发票。
4.付款/付款方式:
乙方指定的账户如下,并在支付第二次服务费之前提供全额正式税务发票:
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约定
1.在双方确定好合同内容的情况下,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传真的方式签订合同即:一方将盖章的合同传真至另一方,另一方盖章传真回,双方确认收到后生效。
2.本协议项下的一切纠纷,如友好协商不成,可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五、本合同一式肆 份,双方各执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__%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附:业主公约
为加强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
八、业主发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佥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共他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 身份证(护照)号
深圳市劳动合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为_______(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劳动合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 身份证(护照)号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
(二)乙方每月工资_____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深圳市劳动合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 身份证(护照)号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________作业,可能产生___________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____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深圳市劳动合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 身份证(护照)号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 身份证(护照)号
服务合同 篇7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现实生活中劳动关系也呈现多样化的形态,作为一种平衡劳资双方利益的服务期制度也越来越广泛的出现在劳动合同条款中。作为对现实的回应,我国法律也逐渐完善了对服务期的规定,然而对于服务期的性质界定以及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无论实务中还是学理上都争议颇多,本文对此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 服务期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一、我国法律中服务期制度的历史及概念考察
1994 年7 月颁布的《劳动法》没有规定服务期制度,此前的国家和地方劳动合同立法也没有涉及。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现行劳动合同制度背景中,用人单位固定劳动关系、限制劳动者恣意辞职的一种手段,服务期雏形首度出现在1995 年原劳动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 (劳办发〔1995〕第264 号)文件中。该文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1996年10 月,原劳动部颁布《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其第6条承认,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条款,或因单位提供培训、特殊福利而约定的服务期,可视为劳动合同中的专项条款或专项协议,只要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相冲突,应当认定是合法有效。此后,一些地方的劳动合同立法开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服务期制度,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14条、《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15条等。20xx年通过的《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3个条款从法律层面对服务期做出了统一性的规定。20xx年国务院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17条对服务期制度做了补充细化。
对于服务期协议的定义,法学界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有学者指出,所谓劳动关系中的服务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
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应当为用人单位工作的期限。[1]这也是目前相对流行的说法。也有学者认为,所谓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基于和单位的特殊约定而必须为单位服务的期限。[2] 所谓服务期协议,是指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先履行或承诺先履行相应义务或为劳动者提供某种特殊待遇的情况下,要求劳动者对其承诺为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作为补偿并在该期限内不另谋职业的特定契约。服务期协议属于一种特殊的双务性民事约定,它是在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所形成的,以用人单位先履行或承诺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义务为前提,以劳动者承诺暂时不另谋他就而在一定期限内为本单位提供工作义务为“交换条件”的民事契约。[3]
二、服务期制度的正当性的考察。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制度,就其内容来看,有着不同于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的特征。首先,在劳动合同期限的管制方面,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普遍实行的是以不定期劳动合同为常态、定期劳动合同为特殊状态的劳动合同制度,并且大都对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及续订次数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即实行的是短期限、严续订的制度;我国实行的则是将定期劳动合同、不定期劳动合同均作常态施以法律规制的制度,对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和续订次数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实行的是宽期限、宽续订的制度。其次,在合同履行、解除规则方面,因为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均较短,受不确定因素影响的概率较低,当事人双方对自己能否完整履行一个较短期限的劳动合同比较容易进行判断、评估,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一般都承继了民事合同的履行规则,对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均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而对不定期劳动合同,则采较为宽松的做法,仅引入解雇保护制度——特别是解雇禁止以及预告制度,以维护劳动者的正当利益,除此之外双方均可相对比较自由地解除合同;我国劳动法因为视劳动合同的各种期限均为常态,因而对各种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履行规则均采用大致相同的履行、解除规则,即在不定期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解雇权的行使与定期劳动合同一样受法律规定的限制,而无论是定期劳动合同抑或不定期劳动合同,劳动者均可以随便解除,不需要任何理由。第三,在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方面,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多数允许当事人就定期劳动合同的履行约定违约责任;而我国的劳动法,就其立法精神来看,应当是排斥了违约责任对劳动合同期限的适用。第四,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对具有不同地位的劳动者,实行的是差异化保护的制度;而我国劳
动法并没有将具有雇主特征的劳动者以及强势劳动者从普通劳动者中分离出来实行差异化保护,而是予其享受与普通劳动者同等的保护。
我国劳动法的这些特征所导致的不良后果之一,就是劳动者辞职权过于宽泛,部分强势劳动者毫无诚信,随意乃至恶意跳槽,造成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期限所期待的正当利益完全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能够选择的途径只有两条,即或者不对人力资源进行各种各样的投资,但这显然不符合正常的经营逻辑,盖因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就是人力资源的竞争,不对人力资源投资,几乎等同于放弃竞争。因此,用人单位能够选择的第二条途径只能是寻找替代手段,而服务期正好能满足用人单位的这一正当需求,从而成为用人单位乐于选择的方案。因此可以说,服务期制度的正当性是毋庸置疑的。[4]
三、服务期的法律性质
实践中的服务期较之劳动合同一般期限有以下特点:(一)是服务期是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做出的承诺,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不以劳动者享受用人单位的特殊待遇为条件; (二)是服务期与劳动合同一般期限在时间长度上不一致,前者一般长于后者;( 三)是服务期的法律性质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限;(四)是服务期由于同劳动者享受特殊待遇相对应,对劳动者有约束力,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依《劳动法》第31 条的规定对劳动者几乎没有约束力。但是,当劳动合同一般期限被服务期所覆盖时,对劳动者也就具有了约束力,这可称之为劳动合同特殊期限。
关于服务期的法律性质,可以有两种选择:第一,赋予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同样属性,当服务期长于原劳动合同期限时,可视为是原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在延长期间双方可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义务,也可以约定变更原劳动合同义务。第二,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服务期尚未届满时,劳动者有义务在剩余服务期内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而新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一致,也可以不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新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5]
立法对服务期的定性的选择,有两种模式:
(一)是单一定性。法律作出强行性规定,只选择某种定性,即劳动合同期限或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
(二)是组合定性。法律作出任意性规定,允许双方当事人约定选择这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在现行的地方立法中,已有组合定性模式的立法例。其中又可分为两种:上海模式。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条例》第14 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岗位,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在这里,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一顺序,劳动合同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二顺序。江苏模式。《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15 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超过劳动合同尚未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可以相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等相关内容。当事人未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这里,劳动合同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一顺序,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二顺序。
单一定性的两种选择的比较。将服务期定性为劳动合同期限,表明服务期专项协议是对原劳动合同的期限条款的变更,其法律后果是原劳动合同的延期;在延期期间,如果符合法定的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仍然可以变更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在这里,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具有确定性,即可以确保劳动关系的继续运行。而将服务期定性为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则不能当然确保劳动关系继续运行。这是因为,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条款仍然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没有要求对方接受其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的权利,也没有应当接受对方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的义务,在单方提出的条款不合法时更是如此。也就是说,双方就新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是合法现象。如果强
制性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新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尤其是强制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那就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应当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两种定性的比较表明:就服务期对劳动关系继续运行的保障程度和对劳动者的约束程度而言,劳动合同期限大于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就其法律后果的利益倾向而言,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续订期限中所得利益相对大于在劳动合同期限所得利益;就认定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难易度而言,对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义务的认定相对容易,而对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续订义务的认定相对较难。
组合定性的两种模式的比较。在上海模式中,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兜底选择,强化了服务期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并且可以降低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成本,但对劳动者相对不利。在江苏模式中,把劳动合同续订期限作为兜底选择,相对弱化了服务期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并相对提高了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成本,但对用人单位相对不利。
四、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
概言之,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所必须约定的一般条款,根据《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它同时也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其性质乃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而共同达成的表明双方劳动合同关系有效存续的起止时限。服务期则是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已经先履行或承诺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特定或特殊义务的情况下,单方作出的要求劳动者承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期间。
第二,前提不同。劳动合同双方在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前通常不存在劳动合同之外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该约定一般没有特定的前提条件。而服务期约定则一般是以用人单位已经或承诺为劳动者先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义务或为劳动者提供特殊待遇为前提的,服务期约定实质上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以在一定期限内为本单位履行工作义务,同时承诺不到其他用人单位另谋就业,也不自谋职业,以此作为对用人单位先履行或承诺履行相关义务的回报。
第三,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法》第19条第(一)项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它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即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缔结劳动合同时,必须要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起止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
服务合同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教育培训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培训资质
甲方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具备培训项目(课程)资质。
批准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培训内容
1、培训内容
培训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课老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课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授课方式:
(1)一对一(或一对 )。
(2)班制(人)。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培训费用
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关于民办教育机构收费的文件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标准等相关内容。应在醒目位置公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和代办费等报备文书,实行按期收费制度。不另行收取物价部门未报备的费用,不向学生收取公示以外的其他项目费用。
教育培训机构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元),其中:
1、教材、资料费:_____________(元)。
2、授课费:_____________(元)。
3、考试费:_____________(元)。
4、相关证书成本费:_____________(元)。
5、空调费:_____________(元)。
6、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元)。
支付时间及方式:
1、支付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签订协议时支付__________元,剩余部分__________元,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付清;□其他方式。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按照培训机构的规定对乙方实施培训管理。
(2)按约定收取培训费用。
2、甲方义务
(1)制定培训计划,包括授课教材版本及资料、节次、进度、期限、考勤(含授课老师和学生)、考试、乙方培训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及分析报告、作业及试卷批改和授课老师资质等内容。
(2)按照约定提供培训内容服务。
(3)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转让给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或者交由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培训。
(4)乙方在培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向甲方请教的,甲方应当免费在48小时内解决。
(5)保证乙方在培训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试听次培训课程的权利。
(2)对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不满意的,有要求更换培训老师的权利。
2、乙方义务
(1)遵守甲方的培训管理规定。
(2)如实提供与培训课程相关的近期成绩。
(3)按照约定支付培训费用。
(4)乙方因特殊原因改变培训时间的,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开展培训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2、培训期间,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擅自调换培训老师或缩短培训课程时间的,应按照每次授课费用的标准退还自更换培训老师之日或者未培训课时的相关费用,同时,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不满意,要求改进教学方法或者更换培训老师的,甲方应在日内提供解决方案;若乙方仍不满意的,可解除协议,但应支付教材费及实际发生的授课费用,其余的培训费用甲方应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4、乙方推迟接受培训课程计划超过周(次)的,甲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乙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的培训费用。
5、培训课程完成全部课程的__________%后,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其余的费用按照实际培训课时结算。
6、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双方按照实际培训课时结算培训费用。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顺序方式解决:
1、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9
一、甲乙双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二、协议定义
甲方为乙方协调联通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关系,并提供大厦内电信咨询服务。
三、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大厦内客户对_________电信业务的需求信息,并告之乙方客户的资信。乙方负责开发大厦内的_________电信业务项目,并支付相应服务费给甲方。
四、合约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提供大厦内业主的电信资信给乙方,_________电信业务均交付乙方办理。
b.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大厦内的_________电信业务的开发,甲方协助乙方追讨最终用户的_________电信业务欠款(宽带数据)。
c.甲方对所签定的_________通信合同不可违约,为此所产生违约责任与乙方无关。
d.甲方不得与其他同类的电信公司及其他代理公司签定类似的协议。
e.甲方为乙方在大厦内开展_________电信业务提供方便。
2.乙方责任:
a.利用自身的知识及市场推广与销售力量,向甲方提供_________电信业务,并积极负责跟踪每一个电信业务的进展,签单后即使向甲方汇报业务情况。
b.及时向甲方反馈电信市场价格信息。
c.所有与甲方有关的商务、技术信息和文件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d.按流程及时支付服务费给甲方。
五、协议修改、变更与有效期限
1.对本协议及其附件修改与变更,须由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2.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3.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续或终止。
六、资信费用分配及支付方式:
1.乙方与甲方共同合作开发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大厦内客户,乙方所签约客户必须告之甲方,乙方长途语音总营业额的_________%,宽带数据总营业额的_________%作为服务费交付甲方(税金甲方自理)。
2.按_________付款流程(收到业务款项后隔月支付),乙方收到_________公司客户服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服务费,其中甲方所得的服务费款项按乙方上交国税的_________%扣除税金。
七、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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