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1-03-05 12:00:53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服务合同合集八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服务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服务合同合集八篇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招收 (以下简称乙方)为计时服务员。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愿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100个工作小时为试用期。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签用工合同。

  二、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预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遵守。

  三、乙方应遵守甲方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和各项考核指标。

  四、劳动报酬:(元/小时)

  □ 见习服务员 元/小时

  □ 服务员 元/小时

  □ 资深服务员 元/小时

  □ 组长 元/小时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经甲方调查确认后,由甲方负责治疗费。

  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合同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经教育不改的;

  3. 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乙方不能坚持或不能胜任正常工作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违反合同,违反国家法规、法律,侵犯乙方合法权益。

  九、乙方工作期间,甲方负责提供全套制服和系统培训。

  十、若甲乙双方欲中断本合同,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服务组手册》和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定日期: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将所有由甲方付装卸费的来货、出货的搬运装卸工作外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方式:

  由乙方安排人员,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作业场所与工具(手叉车、卡板等),其他用品乙方自备。

  二、协议期限:

  年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_日(最多6个月)

  三、合同价款:

  1,成品型材装车/摆放整齐25元/吨,原料卸货/打包/放到指定的位置15元/吨 (公司付款)

  2,不良品退货,装车由送货司机提供。(不超过30元/吨)

  四、结算方式与期限:

  1、甲方采取月结付款方式将每月费用付给乙方。

  2、甲方付给乙方的费用中含有乙方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五、甲方的责任:

  1. 甲方应及时的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作业场所与工具(手叉车、卡板等)。

  2、甲方有义务将甲方的管理制度告知乙方。

  3、甲方不得将该项目外包给其他第三方。

  4、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现场指导乙方的工作。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当善待甲方提供的各种工具,不得故意毁坏,如有人为损坏,按照甲方的购买价格予以赔偿。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装卸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和位置并且按照甲方的要求摆放整齐,将存放过程通道清扫干净。

  3、乙方人员在搬运过程中应尽到善意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乙方需保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并且在接到甲方通知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沙井范围)。

  5、乙方需提供足够的搬运装卸人员以保证原料15T/小时,成品8T/小时以上保证装卸速度,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场所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安排。

  6、因天气,公司成品出货,可然会影响装卸货物,乙方要配合甲方将指定的货物装卸完毕。

  7、乙方应为搬运人员购买意外保险,搬运人员在工作中如有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为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场所和工具的或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工作,乙方有权将单车装卸时间相应顺延。

  2、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赶赴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200-500违约金,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迟到超过1小时,甲方视为乙方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单独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需承担3000元违约金。

  六、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日 期: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及有关政策规定,甲方依法定职权并受市医疗保险局委托,确定乙方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双方签订约定书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医疗服务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认真执行本市医保的有关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乙方应当有专门管理医疗保险工作的部门,并至少配备一名医务管理人员和一名财务管理人员(二级专科医疗机构视实际情况定),与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配备相关部门及其人员,甲方可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责令其整改。

  第三条 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铜牌;以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等形式,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约定书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四条 乙方的各项收费标准必须遵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将相关收费标准公布在醒目的地方。同时,乙方必须向参保人员及时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各种清单要清晰、准确、真实。

  第五条 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服务,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及特需服务等,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自费费用时,应当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自费费用。

  第六条 甲方应保证医保信息系统整体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和接口标准及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应保证其信息系统符合甲方的技术和接口标准,保证与其系统连接的准确性;乙方应满足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乙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对乙方信息系统准确性和安全性的检查。

  第七条 乙方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当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包括《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自管)》);在参保人员门诊大病就诊时还应当认真核验登记项目。发现就医者身份与所持医保就医凭证不符时应当拒绝记账,扣留医保就医凭证,并及时通知甲方。对乙方明知他人冒名顶替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对乙方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并向甲方举报违规情况的,经查实,甲方应对乙方予以奖励。

  第八条 乙方对参保人员在本院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的各类检查结果,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保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互相认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否则,甲方将追回相关的违规费用。

  第九条 乙方应当按照《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处方用药的若干规定》(沪医保〔20xx〕92号)为参保人员配药。急诊处方限1至3天用量,门诊西药、中成药的处方限1至5天用量,中药汤剂处方限1至7天用量,门诊慢性病西药、中成药、中药汤剂的处方限2周内用量。对部分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因治疗需要长期连续服用同一类药物的,门诊处方可酌情限1个月内用量。

  第十条 参保人员要求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品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应当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外配处方。

  第十一条 乙方经甲方准予开展的医保诊疗项目约定服务,应严格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诊疗项目约定服务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 乙方在机构新建、扩建,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使用新的一次性贵重医用器械等时应事先与甲方协商,未经协商事项所发生的医保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执行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费用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甲方可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对乙方的预付费用实行暂缓支付。

  第十五条 甲方在年终时对乙方实行考核扣减和分担清算,对超预算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合同范本《医疗服务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并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乙方应当按甲方规定的程序与时限,在日对帐通过并正确上传数据后,申报参保人员上月的医疗费用,由甲方进行审核;对未能通过日对帐或明细上传数据与实际不符的定点医疗机构,甲方可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其医保费用的申报结算。甲方在接到乙方医保费用申报后,应当按规定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乙方拨付;对违反规定的医保费用,甲方有权作出暂缓支付、不予支付或扣减处理的审核决定。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审核和检查。乙方应按规定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当予以合作。甲方应当将检查结果及时向乙方反馈,并在10日之内接受乙方的陈诉和申辩。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加强医保支付费用的预算管理,若乙方当月及年内累计费用超过预算指标比例较高的,甲方将对乙方的医保费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甲方在对乙方监督检查时,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门诊处方、住院病史或原始凭证,对违规费用加倍予以追回。

  第二十条 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整改、追回费用、根据情节轻重处予通报批评或3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1.在诊疗过程中检查、治疗、用药等与病情、诊断不相符合或提供过度医疗服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违反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

  3.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的;

  4.其他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除按第二十条处理外,还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对其医保约定服务项目或相关科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结算;对情节严重的,可中止其医保结算关系,或解除本约定书:

  1.私自联网并申请结算有关医保费用的;

  2.为未取得医保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提供医保结算服务的;

  3.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准许范围或执业地址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并发生医保费用结算的;

  4.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的人员或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且发生医保费用结算的;

  5.未经许可或不按医保规定开展约定的服务项目,并结算医保费用的;

  6.通过制作虚假医疗文书或凭证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7.无故拒绝、推诿病人,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

  8.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甲方若发现乙方的执业医师或工作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违反医保规定的,可处以警告;对情节严重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除处以警告处理外,还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对其提供医疗服务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结算:

  1.滥用药物、无指征或重复检查、滥作辅助性治疗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协助非参保人员冒充参保人员就医,并结算医保费用的;

  3.串通参保人员伪造或篡改处方或医疗费用收据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4.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本约定书执行期间,乙方机构合并或机构性质、执业地址、执业范围、核定床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0号)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或进行变更登记。否则,甲方可停止其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关系。

  第二十四条 本约定书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采取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在甲乙双方的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约定书有效期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约定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约定书。若乙方在当期约定书有效期内未受到甲方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本约定书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乙方在次年仍未受上述处理的,本约定书有效期再自动延长一年。本约定书有效期(包括延长期)总共不得超过三年。

  第二十六条 在本约定书延长期内,甲乙双方对需修改的约定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提出终止约定的,自终止约定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本约定书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约定书相同。

  第二十八条 本约定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县医保办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广告服务事项达成一致。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利用自身网站(_________)和自主知识产权,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广告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尺寸大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作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约定

  1.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图标制作方案或图标制作指导性意见,包括文字、色彩、版式等,甲方如不提出,乙方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创意。

  2.甲方需提供自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确保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3.宣传期间内,甲方通过乙方发布的任何信息及链接内容不允许有任何违法内*(包括欺诈性、反动性、色情类等中国互联网相关管理法规中涉及到的违法*容),如因此造成一切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 服务期限及费用

  1.本合同服务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的宣传费用和_________元的制作费用,合计大写为_________元整。

  3.甲方在签定合同时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其余应付款项应在甲方广告正式发布三日内支付。

  第四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正文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

服务合同 篇5

  甲 方:培高(北京)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中远物流仓储配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收货、验收、商品仓储、分拣、配送、代收货款、商品退换等物流服务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保证双方权益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系统及设备支持

  1.1商品管理系统

  1.1.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培高PGS”商品管理系统,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账号及密码,供乙方登陆甲方商品管理系统,记录甲方商品验收入库及配送出库情况。

  1.1.2乙方应指派专人就甲方所提供的账号及密码进行妥善保管,并接受甲方关于登录该账户进行商品出入库管理的培训。乙方应及时登陆甲方商品管理系统就甲方商品入库及出库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保证其所保管的甲方商品的实际数据与甲方商品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一致。

  1.1.3如系统出现异常,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1.4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系统账号及密码予以严格保密。

  1.2结算设备配备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手持MPOS机,专用于甲方与甲方合作商户定向结算,乙方向甲方提供代收货款服务。

  第二条 服务内容

  协议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储存商品条件的仓储地点。根据甲方指示,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仓储地点就甲方指定接收的商品进行接收及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商品进行入库储存、妥善保管,并根据甲方要求就商品进行分拣包装、配送及代收货款、商品调退换等。

  2.1商品收货

  2.1.1甲方在乙方收货前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待收货的《商品明细》及其对应的'产品验收标准,明确乙方代为收货的名称、数量、品质、规格、接收时间等,乙方接收到甲方发送的上述通知后即应做好相应的收货准备;如遇特殊原因,乙方不能按时收货的情况,乙方应提前与甲方沟通,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因乙方的原因收货迟延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迟延产生的一系列损失。

  2.1.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上述《商品明细》中的相应信息及甲方要求,就待收货的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包括并不限于商品的数量、破损、及相应的产品保质期,不合格商品应拒绝签收,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甲方合作供应商解决。

  2.1.3乙方在到货后24小时内,应将验收情况,包括合格品数量、不合格品数量及不合格原因等以乙方签收的干线到货单形式扫描给甲方,并根据实际验收入库情况登陆甲方商品管理系统如实完成信息录入。如果乙方在到货后24小时内未将上述验收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的,视为货物全部合格,如后续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2.1.4 对于验收合格的入库产品,根据商品存储属性以及甲方的要求进行合理存放。

  2.1.5乙方接收、配送或提取甲方指定商品出现迟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如乙方无法完成甲方指定配送服务或收到甲方合作商户投诉,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全部损失。

  2.1.6乙方就甲方指示接收的货品未尽到严格验收义务,误将不合格商品作为合格商品予以入库的,一经发现,由乙方承担不合格商品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2仓储服务

  2.2.1乙方应根据收货商品的属性及特点选择并保持适当的存储空间及存储条

  件,保证甲方商品品质良好,适宜销售。因乙方保存不当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毁损、灭失、变质等情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部赔偿。

  2.2.2乙方应就验收合格的甲方指定接收的商品进行妥善包装及存放,减少不必要的搬运或移动。如确需移动或搬运的,应采用合理的搬运方式,尤其不得使用可能对商品造成损害的搬运或装卸方式。

  2.2.3乙方仓储物业的情况及甲方仓储货物的具体情况详见合同附件《仓储货物详情单》。

  2.2.4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库区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存在商品保存不当,或在移动、搬运或装卸甲方商品过程中存在可能致商品毁损的不当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粗暴装卸、货仓布局不合理、易使商品产生物理损害或化学变化的行为、不当扔抛等,则视为乙方违规。如乙方多次违规,经甲方判定违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应据实赔偿甲方商品损失。

  2.2.5自乙方接收商品后,商品灭失或毁损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直至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该商品前的全部时间内,因乙方原因如该商品发生丢失、损坏、包装破损、商品打湿、污染、原件短少等情形的,乙方承担全部风险。乙方负责以该商品在甲方商品管理系统中所显示的单价价格为标准,向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3配送服务与代收货款

  2.3.1 甲方根据自身配送需求,通过商品管理系统向乙方下发《商品配送单》,列明需配送商品的名称、数量、地点、到货日期、收货人、特殊要求(如有)等信息。乙方通过系统,打印甲方下发的《商品配送单》,根据该《商品配送单》的指示完成甲方的配送指示。甲方保证,单个县城单次最低送货货值不低于20000元,不足20000元的按照20000元货值结算物流费用。

  2.3.2乙方应对甲方指示配送的商品进行妥善分拣、包装、装运并选择适宜的运载工具,以便最大化保障该等商品在运送过程中保持质量稳定及外观完好。

  2.3.3乙方根据甲方《商品配送单》指示将需配送商品送达至甲方指定收货人后,乙方应提示收货人就商品质量及数量等进行检验,如乙方配送商品与甲方配送单信息相符的,乙方应要求收货人在收货确认单上签字,并按照《商品配送单》的

  应付款要求其在甲方提供的结算设备上进行结算。如乙方配送商品与甲方指定收货人的订单信息存在不符的,如商品损坏、包装破损、打湿、污染、数量与订单不符、商品类型与订单不符等,乙方应自《商品配送单》标注的收货时间起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不符,或乙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书面通知甲方的,则乙方应负责赔偿因此造成收货人及甲方全部的损失。

  2.3.4乙方应根据甲方《商品配送单》,将商品配送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上报商品配送情况,或主动查询乙方商品配送情况,乙方应予配合。

  2.3.5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相关业务培训,以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在完成配送后,不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指定收货人进行商品结算或擅自以现金等甲方禁止的方式与甲方指定收货人进行商品结算的,视为乙方违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2.3.6因乙方原因将商品送至错误收货人的,乙方应将该商品无偿运到甲方指定收货人。

  2.3.7乙方有义务按国家有关承运货物包装标准就需配送商品进行包装,因乙方包装不善造成甲方商品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4退换货服务

  2.4.1甲方根据收货人的申请,通过甲方商品管理系统中的“商品调退换”功能下发退换指令。乙方应及时登录该系统完成受理,并根据该调退换指令的指示在恰有该收货人正向送货时,到指定地点提取需调退换的商品。

  2.4.2乙方提取需调退换的商品,为不影响再次销售,以整箱为单位进行退换货,退换货产品不得开箱,乙方应严格检查该商品是否存在已经使用、超保质期等影响商品再次销售的情形。如不存在影响商品再次销售情形的,乙方应立即提取该商品,并依照甲方指示运送至乙方仓库或配送至甲方指示的其他地点;如存在影响商品再次销售情形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2.5商品盘点

  2.5.1乙方应在每月1号,对甲方商品库存进行静态盘点,并在当日以书面形式将盘点结果通知甲方。

  2.5.2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商品库存情况,乙方应予配合,且甲方有

  权随时指派专门人员到乙方仓库所在地就甲方商品进行抽盘核验。

  2.5.3如乙方仓库中甲方商品的实际数量少于甲方商品管理系统中所显示的商品数量,乙方应根据该商品在甲方商品管理系统中所显示的商品单价计算,赔偿甲方该库存损失。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提供物流相关服务。

  3.1.2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库区进行检查,对其进行KPI考核(KPI考核见附件)。

  3.1.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及相关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对于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将随时下发《整改计划实施进度跟踪表》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1.4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查询已交付货物的订单信息、物流追踪信息。

  3.1.5对于乙方在配送过程中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如商品丢失、损坏、延迟配送等,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赔偿,并在当月月底前结清相关赔偿款项。

  3.1.6对于签收手续不完备的签收单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通过正常、合法的途径予以完善,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乙方配送费用的结算,并计入KPI考核里。

  3.1.7如乙方的配送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车况较差、车厢不整洁存在污染物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配送车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2甲方的义务

  3.2.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对仓储面积进行调整,需要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将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内予以回复,甲乙双方通过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对仓储面积进行调整。

  3.2.2甲方应提供对应的结算设备,若因乙方造成损坏或丢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原价进行赔偿。

  3.2.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向乙方按时足额支付费用。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甲方已经购买了______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生产的企业管理软件______产品(以下简称______软件),为了保证软件的正常使用和各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的______软件服务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软件的售后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责任与权利

  1、乙方须设有专业的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

  2、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Email等方式提出关于______软件的技术服务咨询后,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

  3、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一年服务(电话咨询,远程协助),解决使用______软件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免费服务质量如实填写《服务回执卡》,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5、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乙方的服务人员不能用磁盘、互联网、纸张等任何方式抄录、记载或复制甲方的数据。

  6、乙方如遇到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应及时反映给______公司技术支持部,并了解解决方法,以及时解决甲方的问题,确保软件的正常使用。

  二、权益

  1、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履行协议条款的行为向______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投诉。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协议规定之外不合理的服务请求。

  3、乙方不承担因甲方人员进行非法操作、感染计算机病毒、硬件错误等非______软件故障导致的数据混乱、数据丢失的责任。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传真件有效,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盖章)(盖章)

  代表:_______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简历制作咨询服务协议。

  二、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提供简历制作咨询服务。

  三、乙方提供的简历制作的正稿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给甲方,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第_________项:

  1、简历撰写:负责收集、整理甲方提交的基本资料,写作、修改完成正稿并简单排版。

  2、简历翻译:根据甲方提供的简历定稿进行标准翻译及简单排版。

  3、简历改写兼翻译:根据甲方提供的简历初稿进行改写、标准翻译及简单排版。

  4、简历设计:根据甲方提供的简历定稿进行版面的美化及设计。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积极协助乙方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及相关的原始材料,包括纸质材料、电子文档、证书证件等。

  2。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若有虚假,乙方不承担法律及咨询责任。

  3。在乙方简历制作及实施服务工作过程中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作。

  五、费用的支付:

  本协议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网上公布的帐户及汇款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咨询费_________元整,乙方在此经费到帐后提供相关服务。

  六、乙方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若由于纯属乙方原因造成简历制作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全部咨询费用。

  八、协议提前解除的约定:

  如果签订本协议后,甲方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九、乙方免责的约定: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及资料撰写材料,甲方收到简历正稿后三天内无异议,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十、乙方尊重并保护甲方的隐私权,不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个人信息。甲方应保证不将乙方制作的简历用于求职之外的其它用途,违约者按照本协议金额的10倍向对方做出赔偿。(本条款不因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十一、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战争、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法: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或经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两种方法解决:①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②按司法程序解决。

  十三、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有效期至简历制作完成之日为止。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书附件及书面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书不可缺少和效力等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短信息广告发送通信传输服务,达成本协议。

  一、定义

  短消息(单位:万条):由文字组成的信息,通过中国移动GSM网络传送。每条短消息最大长度为_______________字符(英文/数字:_________字;汉字:_________字)

  二、甲方义务

  (1)负责提供发送短信息所需要的一切短信息能够平台、系统,一切硬软件资源,网络环境及所需要人员。

  (2)甲方将保证实际发送的数量与承诺的相符合。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信息发送至错误对象,则甲方承担其发送错误的短信资费,并重新发送补足发送数量。

  如发生移动网络故障导致发送迟延,甲方应提供电信运营商出具的有效证明。

  甲方在数据传输,控制方面对乙方有影响的变动时需提前通知乙方。

  如甲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提供短消息发送平台给乙方使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将乙方预付的短消息发送费用中尚未使用的金额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从事的短消息发送业务合法性,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风险及责任。

  甲方有义务给乙方开一个监控短信发送的端口,可以实时的看到发送的到达情况。

  三、乙方义务

  (1)乙方支付的发送费用在发送前结算,_________元/条。

  (2)甲方提供的仅限于短信息系统硬件及技术支持和提供短信息通信传输服务,发送的短信息内容和发送的号码需要由乙方自行提交,按照有关的规定,乙方发送前请先获得手机终端用户许可,乙方所有下发短消息的端口号都必须为(地理区号+特定卡号),乙方不得利用该端口向用户或会员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等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如乙方违反本条款规定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对于以上几个方面造成的后果,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四、业务流程

  乙方在发送短信息前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向甲方短信平台提交发送内容和号码。甲方成功发送完毕后,应立即向乙方客户端口提供发送统计报告,包括发送的数量,成功的接收统计。

  五、付款方式

  发送前乙方付给甲方发送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六、共同义务

  (1)为保证协议顺利实施,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在业务运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

  (2)甲、乙双方对业务开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相互通报、协商处理解决。

  (3)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

  (4)对于业务开发和运行过程中对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技术、用户信息等),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作合作项目开发以外之用途,否则须向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上级单位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发送短信息,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成功发送数量不足合同约定的,应按乙方要求重新发送补足发送数量。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因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皆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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