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本五)

时间:2019-10-19 16:49:38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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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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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车辆停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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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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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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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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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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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本示范文本仅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参考使用。

  2、经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其他条款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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