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0-09-02 16:04:48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服务合同合集八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服务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服务合同合集八篇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有聘专资格证书,必须在外教到学校后2周内与其签定国家外专局标准合同并为其办理相关签证,居留证,专家证等手续。

  2.向外教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3.对外教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向外教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以国家外专局标准为依据 )。

  5.配备合作共事人员,协助教学管理和生活指导工作。

  6.按时支付外教的报酬,严格按合同兑现外教的所有待遇。

  7.按时结算本中心服务费用。

  三、乙方的义务

  按甲方学校(企业)的要求按时按质提供外教。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外事工作进行协查和评估。

  合同期间免费为甲方提供外事咨询。

  四、服务费的收取

  本次服务共为甲方聘请外教____________名。甲方需在外国专家(外教)到甲方单位(学校)的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服务费未按时支付,所产生的滞纳金按每天2%额外支付.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六、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诉讼费由违反合同方支付。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订日期:20xx年 12 月 28 日

  签订地点: 北京

  委托资产评估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阳光财富大厦

  受托方(乙方):

  地址:

  一、委托评估项目名称: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和范围是

  四、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20xx 年11月30日。

  五、评估报告使用者

  评估对象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按照本评估目的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对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六、提交评估报告的期限和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资产评估申报表、经济行为文件、权属证明以及其他的评估资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评估申报资料后15日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评估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一式伍份,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甲、乙方需另行协商确

  定。

  七、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双方议定评估服务费人民币 整(¥ )。甲方在接受资产评估报告书之日起10内,一次性付清评估服务费,乙方收款前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等值发票,发票付款单位为:北京华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支付方式:转账。 若评估过程中发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因甲方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或解除本约定书时,评估机构可以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八、甲方及相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为注册评估师执行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甲方应当根据评估业务需要,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与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协调。

  2.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甲方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甲方或者产权持有者应当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资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3.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甲方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评估报告仅供甲方和本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报告使用者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甲方及其他评估使用者应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甲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4. 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无关。

  5.应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评估费用。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实施相关的评估程序,取得相关的评估资料。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3.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资产评估业务并按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4.注册评估师应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评估机构可以中止履行业务约定书;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评估机构可以解除业务约定书。

  6.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评估机构应当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签约双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业务约定书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及相关配合工作,影响评估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逾期接受乙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因甲方原因使资产评估报告不能通过确认的, 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

  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3.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或因甲方等其他相关当事方影响外,乙方未按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或未进行实质性工作,应当承担减收或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4.签约双方通过协商确定对业务约定书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解决方式为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事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约定书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华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日期:20xx年 12 月 28 日

  乙方: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服务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xxx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市_____区_____路(街道)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其它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l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方式:_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

  第八条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某银行

  甲方地址:

  乙方:押运公司

  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互利,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押运服务范围及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甲方营业网点(运营线路业务表)日常上门收票、款服务(以下统称标的物)等必须武装押运的任务。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的标的物押运工作,并按甲方确定的接送时间,确保押运服务安全、准时。

  3、乙方按照甲方的实际需求为甲方提供制式防弹运钞车。所使用的运钞车质量、配臵等必须达到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CA-164-20xx《专用运钞车防范技术条件》的规定要求。

  第二条、 押运人员及车辆的使用与管理

  1、 乙方负责配备制式防弹运钞车,每辆车配备名押运员,其中驾驶员名,护卫员名,乙方护卫员应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以便于甲方识别。乙方押运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注销和更换名单,并在三天内将变动的人员资料提供给甲方。凡不符合规定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拒绝为对方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凡因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有过错方承担责任。

  2、 乙方根据甲方网点分布和交通情况做好充分准备工作,保障全年365天(闰年366天)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标的物在甲方保管地和营业网点(或延伸服务单位)区间安全运送,甲方如有时间变动要求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变动时间准时执行押运服务,不得延误。

  3、遇有不能正常交接情况的处理

  接运标的物时,乙方的运钞车按预定时间到达甲方网点。运钞车在每个网点交接标的物的等候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甲方出现延时结帐等特殊情况无法按照预定时间进行交接时,乙方可先接送下一个网点,在该路线其他网点交接完毕后再返回缺席网点办理标的物的交接。

  4、押运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及所需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押运员由乙方负责管理。

  5、双方各自为运钞车上的本单位所属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出现意外事故后各自负责单位所属员工善后处理。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将甲方标的物及时、安全地运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日常接送标的物时每辆运钞车最高限额不得超过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

  凡在约定区域内发生的抢劫案件及造成甲方资金或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额由乙方负责赔偿,最高限额为20xx万元人民币。

  2、乙方携款员主要负责运送款箱上下车和款箱的交接工作。乙方与甲方款箱的交接工作必须在库区、营业网点及延伸服务财务室内的录像监控下进行。如交接地点未安装监控的,所发生的纠纷及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接送库款时的约定区域为:出入库时,以款箱出甲方营业网点柜台防尾随门或金库安全门时开始,至款箱进入甲方营业网点柜台防尾随门或金库安全门内时为止;自助银行加钞维护时,以款箱出甲方营业网点柜台防尾随门或金库安全门时开始,至自助银行加钞完毕返回,款箱进入甲方营业网点柜台防尾随门或金库安全门内时为止;延伸服务时,以款箱出接送款单位的财会室防盗门时开始,至款箱进入甲方营业网点柜台防尾随门或金库安全门内时为止,或以款箱出甲方营业网点柜台防尾随门或金库安全门时开始,至款箱进入接送款单位的财会室防盗门内时为止。

  4、乙方对所押运标的物负有防抢、防盗、防火、防丢失及其他防范损失的责任。如遇上述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标的物损失的赔偿。由乙方按合同第三条第一款要求进行赔偿。在实际损失情况确定后,根据损失的大小,10万元(含)以下的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赔偿;10-50万元(含)的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赔偿;50-100万元(含)的8个工作日内给予赔偿;100-200万元(含)的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认定,以上门接送款服务发生的实际损失即接送款单位当日现金交接单为基础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在押运过程中发生空白重要凭证等丢失、被盗、被抢案件,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予以挽回。因采取补救措施不当或不作为而造成后果的,由过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为甲方接送营业网点和上门服务时, 乙方提供押运服务的基本原则是,每天每辆运钞车负责3-5个营业网点或包括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标的物的接送或120公里内的上门服务业务(不含每日一次往返银行至基地的路程),每超过10公里加收25元;每辆车每天累计工作时间为8小时,8小时以上部分视为超时服务,每超时1小时加收30元。如因甲方工作安排不当或超出了运钞车辆所能承受的工作量,而影响甲方正常营业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甲方有本市区域内的临时性押运业务,需至少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收费标准为起步价1000元/次,每公里10元。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接送的标的物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

  2、每辆运钞车接送的标的物,单车不得超过20xx万元人民币。

  3、甲方应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款箱,款箱不得超出公安机关规定所使用的中型款箱,标的物应装在款箱内,并将所有款箱加双锁,按照规定签封,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

  4、甲方如有新增营业网点或延伸服务、上门服务业务时,甲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调整合同增加押运服务费,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押运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1、 乙方为甲方提供辆车押运服务,甲方每辆车每月向乙方支付押运服务费 36000元人民币,每增加一名携款员每月增 3600 元人民币,封包业务每月增5000元人民币(含一名携款员),甲方每季度共向乙方支付元。

  2、 押运服务费按季进行结算,在每季首月初5日前,甲方将押运服务费通过转帐或支票方式直接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不得迟延支付押运服务费,如押运服务费延迟支付超出三个月,视为甲方自动终止合同,乙方不在为甲方提供押运服务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若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乙方应将多收的押运服务费退还给甲方。同时,乙方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除需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按全部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对方。如发生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违约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当政府调整职工社保基数及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市场燃油价格其中一项发生变化,押运服务费从公布之日的下季自动增减。具体增减数额按实际增减额计算,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2、在本《押运服务合同书》的基础上,甲方可根据需求,再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条款。

  3、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制订的补充条款或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公章):

  乙方负责人:

  签字日期: 年月日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广西XX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

  乙方:广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加强生态能源开发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要,为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经济林开发建设,做好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在合作中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科学技术优势和企业资金及经营管理的优势,并在优势互补中实现互利共赢,广西XX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广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共同协商,决定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技术推广服务合同。

  一.合作项目及内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小桐树等可再生生物能源开发建设项目(下称"项目")的造林规划设计、育苗、造林技术指导及产品开发利用等技术服务,为乙方提供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乙方的经营收益与风险与甲方无关。

  (二)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广西XX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广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实验基地"(在基地挂牌),共同开展生物质能源研发、试验、推广等工作,同时乙方为广西XX林学院本科学生和研究生提供实习和科学实验方面的便利。

  二.合作期限

  (一)合作期限为五年。从 年 月 日起至于 年 月日止。

  (二)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双方应于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协议书。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提出项目相关技术开发和服务的课题、项目和内容;

  2、因履行本协议需要有权获取乙方已经知悉的项目相关技术情报和资料;

  3、有取得相关报酬的权利;

  (二)甲方义务

  1、甲方作为乙方的技术科研单位,为乙方的小桐树能源林建设项目提供技术依托,应当尽职尽责履行本协议义务,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及时交付科研成果,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和帮助乙方掌握科研成果。

  2、甲方负责承担小桐树区域性种植试验、良种选育、优树选择以及小桐树生态经济效益观测与评价等。

  3、与乙方共同组建"广西XX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广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实验基地"。

  4、负责会同乙方进行项目总结和验收(或鉴定),合同范本《技术推广服务合同》。

  (三)乙方权利

  1、确定及认可乙方项目相关技术开发和服务的课题、项目和内容等技术服务的方向和范围;

  2、委派人员参与乙方项目相关技术的开发;

  3、免费取得乙方掌握的项目相关技术情报和资料并无偿使用合作期间乙方取得的项目相关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

  4、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验收并进行项目总结和验收(或鉴定)。

  (四)乙方义务

  1、负责运营发展可再生能源林的推广与实施种植,并投入土地、人力资源及经营管理等相应费用。

  2、负责各试验树种的造林和每年的林地抚育、管理。

  3、共同组建"广西XX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广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实验基地",为广西XX林学院本科学生和研究生提供实习和科学实验方面的便利。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一)甲乙双方对在合作期间所获取对方的所有技术情报、资料、数据均有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引用、发表和向第三人提供;

  (二)以上保密义务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以上保密条款均继续有效,双方应继续承担以上保密义务。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一)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已方的风险,包括已方的经营风险、员工的工伤风险等;

  (二)合作开发的科研项目风险双方共担。

  六 知识产权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一)甲方在合作期间或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科研经费完成的技术成果、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双方共有,双方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

  (二)甲乙双方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双方共有的知识产权的,所取得的收益甲方占 %,乙方占 %;

  七.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每年应向甲方提供科研经费 元,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拨款至甲方账户;

  (二)甲方因履行本协议所需必要的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由乙方承担,费用标准按乙方经理待遇标准执行。

  八.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

  (二)因乙方发展战略方向和经营项目出现重大转变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三)甲方工作无法取得实质进展,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无效,合作已无实质意义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四)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当终止本协议。

  九.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协议解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并应退还乙方全部已拨付科研经费;

  (二)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保密条款,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任何一方从事有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活动的,守约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并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甲方不尽职尽责,造成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当退还未使用的科研经费;

  (五)甲方挪用或滥用科研经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并应当全额赔偿;

  (六)乙方逾期拨付科研经费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十.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二)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项目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小桐树试验实施方案、科研课题的建立、科研经费及差旅费的管理与支出、办公场所及合作科研成果与相关知识产权的共享等重大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实施细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甲乙双方联合申报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或省市的科技项目和推广项目,共同推进企业的科技进步,实现互利双赢的目的,具体方案另定;

  (三)甲乙双方通过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实现信息及时沟通和资源共享;

  (四)甲乙双方各自员工的工资待遇各自负责;

  (五)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开户名称:广西XX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下称甲方): 海特燃气有限公司 乙方(下称乙方):

  甲方将 城区天然气工程安装及抢修作业的承包给乙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燃气行业施工相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承包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城市天然气供气工程

  二、工程地点: 城区

  三、工程内容:城区中压主支管网及庭院管网工程、户内安装工程、防腐工程、减压站、门站安装工程、通气运行后的抢险作业等。

  四、承包价格及内容

  (一)城区及庭院管网、户内安装工程:

  1、工程施工承包价格

  2.因工程建设需要经甲方书面通知要求管沟开挖超深超宽(安装套管除外),工程量按方计算,超深超宽的管沟是土质结算价按30元/立方;超深超宽的管沟是坚石结算价按120元/立方;

  3、开挖管沟时,若需排障等致使产生的杂工费用,经甲方现场签证同意后按每个杂工每日40元计算。

  4.施工中对用户墙面、楼板、设备设施等造成的损坏,应恢复原样或照价赔偿;对加设穿楼层(含穿墙)套管的,应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填实,其安装费用已在户内安装包干价格中。

  5.严格控制材料损耗标准,管材控制在1.5%以内,管件不存在损耗(缺陷管件以旧换新),若超出上述标准,按甲方的进货到库价格赔偿。

  6.除锈、防腐等级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五仟伏未击穿为合格(防腐材料、场地由甲方提供)。

  (二)减压站、门站安装工程:另行协商。

  (三)通气运行后的抢修作业:

  1、乙方安装的管道设施在质保期(一年)内,因安装质量造成的抢修,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抢修费用。

  2、相关约定:

  ①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xx)的有关规定;

  ②操作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必须使用防爆工具,设置相应安全警戒区域及标志,若因操作不当,致使损失扩大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

  ③乙方未能及时进场(接电话后十分钟内)抢险,而致损失扩大时,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

  ④乙方在抢险中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承担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工程技术要求 (一)管沟开挖及回填

  1、严格按照燃气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设计图纸内容。

  2、开挖前必须进行探挖,掌握施工现场地下管网设施及化粪池、下水道等情况,避免损坏地下管网及建(构)筑物。

  3、开挖沟槽中作好排水工作,及时清除管沟内的积水,管沟底部三角状、刀刃状石块必须清除。

  4、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及验收规范。

服务合同 篇7

  甲方:广州市易迅传媒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广州市易迅传媒有限公司在全国开展“易迅传媒·华语天下”项目推广活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相关的服务项目达成以下推广协议:

  第一条:服务推广条件

  1、乙方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它经济组织。

  2、乙方应依法独立经营、纳税、自负盈亏。

  3、乙方须具备经营管理能力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4、乙方须有适宜的办公场地,具备电话、传真、计算机、宽带等与甲方和其它服务中心交流的信息平台。

  5、乙方必须是自愿从事服务推广活动,并自愿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服务,甲方方可予乙方服务推广权。

  第二条:服务推广站资格的获取

  1、正确填写服务推广员申请表并提交甲方。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服务推广人员相关信息证件,或合法工商注册经济实体的相关证照、负责人、服务推广人员相关信息证件。

  3、提交资料齐全,经甲方审核批准后获得签订服务推广合同书。

  第三条:服务推广授权

  1、甲方拥有对多媒体图书馆服务推广的权利。

  2、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多媒体图书馆的服务推广权。

  3、甲方授权乙方为 级服务推广站。

  第四条:服务推广授权期限

  1、服务推广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约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考核后,与乙方签订续约合同。乙方在合同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任何条款的可优先续约。

  第五条:信息披露

  1、双方当事人的承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推广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推广的基本信息资料。

  2、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后因有违法、违规行为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商业秘密保护

  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2、乙方必须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资料。

  3、双方在本合同未生效的前提下,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必须相互承担保密义务。

  第七条:统一运营管理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要求规范管理。

  A、统一形象识别

  B、统一服务规范

  C、统一宣传口径

  D、统一推广方案

  2、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授权推广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规定。

  3、乙方在被授权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和《服务推广人员管理守则》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做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推广方案体系,违反此推广方案甲方将取消乙方的服务推广资格并扣除其剩余的服务推广费。乙方给甲方造成巨大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予乙方服务推广人员资格,允许乙方服务推广人员使用甲方产品项目的推广及服务。

  2、乙方保证完成甲方的考核指标。

  3、甲方保障乙方各项权益,实行透明化管理。

  4、甲方成立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培训部门为乙方提供指导服务。

  5、甲方及时为乙方提供有关最新资讯和资料。

  6、甲方及时为乙方提供国内有关市场推广信息。

  7、甲方保证新开发的产品优先交给乙方推广。

  8、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的推广活动进行监督及业务指导,对乙方存在的违约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或终止乙方服务推广权限。

  9、甲方有权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核定产品的服务标准,并指导乙方制订和实施推广计划。

  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对甲方推广活动的知情权。

  2、乙方享有获得相关推广及服务奖励的权利。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推广培训指导。

  4、乙方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推广活动,应自觉维护甲方及相关企业形象,守法经营不得损害甲方及相关企业信誉。

  5、乙方应定期对应用户进行跟踪服务、回访,了解用户的相关信息。并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及时提供甲方的服务给消费者。

  6、乙方在推广服务过程中应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服务标准,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市场价格,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7、乙方在服务推广经营服务期内,须自觉维护终端用户的利益,按照服务推广原则协助甲方为终端用户提供消费增值服务。

  8、乙方须自觉遵守和维护甲方的经营秩序,依法缴纳相关税费,禁止商业炒作性经营。

  第十条:增值服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出的申请三个工作日内,经过审核作出能否为其提供服务的决定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告知乙方。若乙方申请不能通过审核,则甲方可以不提供服务。

  2、甲方在授受乙方提交的申请后,在规定工作流程日内审核,回复。

  第十一条:用户投诉的处理

  1、乙方根据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信誉保证承诺,自觉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并在授权服务推广处内设置监督电话。

  2、乙方对用户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用户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因乙方原因使用户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经查实因乙方经营服务问题,乙方应向用户偿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广告宣传与促销

  1、乙方在合同期内可使用甲方的服务标识、商标、经营模式、宣传资料等,但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合同期止,上述使用权自动失效。

  2、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经营上的支持。

  3、甲方在推出广告宣传或经营推广活动之前,会在公司网站上公布,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做适当准备。

  4、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私自以甲方及相关企业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推广活动。

  5、乙方在使用甲方标识、名片、文字介绍时,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对于核定内容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夸大和捏造事实。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和解除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属严重违约行为,本合同失效。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将本合同条款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如双方均同意转让,须重新签服务推广合同,且应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继续履行原合同期内发生业务的相关业务服务。在转让之日起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乙双方须遵守本合同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商业禁止的约定。第三方应遵守新服务推广合同条款。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在接到通知后须在三十天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并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在通知书到达乙方时生效。

  a)乙方有意损害甲方商业信誉和其它服务推广人员正常经营秩序。

  b)乙方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资料。

  c)擅自降低或抬高市场价格。

  4、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改,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它证照,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经双方协商认可后方可解除本合同。合同到期时,双方无意续约的,合同自然解除。

  6、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它经济损失,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致使甲方对外偿付的,甲方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7、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填写服务推广人员申请表,提供与本人同名的银行帐号,银行分行支行需填写正确;乙方须在每月5号前将上个月所得补贴、津贴等的同等值的发票交给(可邮寄)甲方,甲方将在每周三至周四把服务推广费将上周所得补贴、津贴等转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8号前甲方未收到乙方发票,甲方将在下次转款时代扣各项税款。所有银行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所得款不能准时汇入,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须指引所属用户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申请表,提供与用户同名的银行帐号,甲方将在每月五号把用户所得回馈按国家相关法规定税后转入用户的银行帐户,银行分行支行需填写正确,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用户承担。

  9、甲、乙双方签署《服务推广合同书》后,乙方每年年审完营业执照、复印并加盖公章交给甲方,第一年续签一次;在乙方按双方合同内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未给甲方造成重大经营损失,经甲方同意,则本合同将继续生效。

  10、甲方颁发给乙方的“e卡产品服务推广授权书”届满一年时,甲方根据乙方续约合同时间自动办理更换手续,并向乙方颁发授权书。

  第十四条: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期满后两年内除约定的服务推广人员外,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方服务推广授权经营体系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否则,甲方有权以侵害甲方商业权利要求乙方予以赔偿,赔偿数额为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内的营业额的二十倍以上。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被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相关的证明。

  第十六条:其它条款

  1、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正式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推广服务。

  2、如果发生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a)向本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提交 解决;

  上述三项未做选择的,视为约定的第二项方式。

  3、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服务合同 篇8

  甲方:_国___公司法定地址:

  电话:电传:电报挂号:

  乙方:中国___公司法定地址:

  电话:电传:电报挂号: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1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1个月工资月的工资=--×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30天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国之日起到离开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3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公司___帐户,并按_国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国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_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银行___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到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___返回___,由甲方通过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__。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6天,天天工作8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1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17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30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假期工作天数。30天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3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给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2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2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紧急事假,超过2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2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2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2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1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___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员应尊重___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年后,月工资增长1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3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实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到___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至___的旅费。

  4.甲方不答应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2个月的预付款,并在4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___后,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15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实,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假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国_市签字。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职务:职务:

  签字签字

  见证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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