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0-07-21 12:02:11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服务合同合集8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服务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品】服务合同合集8篇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餐厅为甲方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 服务的形式、期限和主要事项

  1、服务形式:乙方负责组织、管理本公司员工在乙方餐厅内,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自负盈亏。

  2、服务期限: 壹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3、服务对象:甲方全体员工。

  4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5、供餐服务时间、消费结算方式:

  (1)甲方员工自行到餐厅用餐,供餐实行明码标价,甲方员工持餐卡购买。

  供餐时间:

  早餐:7:00至8:00;午餐:12:00至 13:30 ;晚餐:17:30至 19:30

  (2)乙方为甲方所有员工统一办理餐卡和充值。

  (3)餐卡内金额只限于在乙方餐厅内就餐、小卖部消费。

  (4)乙方餐卡初次办理不收取工本费和任何押金。甲方员工应妥善保管卡片,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由使用人自行承担。如需要补办应交纳卡片工本费人民币贰拾元整。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自主管理、经营餐厅,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本公司派驻的员工、原辅料的采购、餐厅管理制度的制定等。

  (2)乙方有权要求用餐人员遵守餐厅用餐秩序,维护餐厅卫生。

  (3)乙方有权拒绝为在规定的用餐时间外用餐的人员提供服务。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餐饮服务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龙岩市饮食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杜绝食品卫生事件的发生。

  (2)乙方派驻的员工应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

  (3)乙方应在餐厅中配备餐厅主管,负责餐厅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乙方员工的需求,及时处理乙方员工的投诉,组织员工改善服务,提高用餐人员满意度。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是否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餐厅的卫生、食品的质量、进货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可以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将就餐人员的正当意见和投诉向乙方反映,要求乙方协调处理。

  (3)甲方有权就在用餐时间外需临时加餐事宜同乙方协商处理。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关于甲方的安全、环保、卫生规定的培训。

  (2)甲方用餐人数在增减在十人以上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调整。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1)项约定,造成重大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1)项约定,造成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的,经卫生部门认定属乙方责任的,应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1)项约定,在提供的食品中发现头发、线、菜虫等一般异物,乙方应重新免费提供一份等值食品或退还餐费。如在同餐次同一菜品中多次发生类似异物,甲方应立即停止该食品的售卖,并向甲方做出书面整改意见。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1)项约定,在提供的食品中发现苍蝇、蟑螂、蚊子、玻璃、金属等严重异物,甲方应立即停止该食品的售卖,并向甲方做出书面整改意见。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约定,无故终止本合同应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10000元。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约定,无故终止本合同应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10000元。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第(2)项约定未提前通知乙方,使得乙方不能及时调整供餐造成甲方员工无法用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造成乙方收入减少的还应予以补偿。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2、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签的优先权。

  2、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企业)

  丙方:______(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合法拥有______小区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

  为了加强______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

  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

  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_____时至次日_____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除杭州市政府第 141 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 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七、违约责任

  1.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 ( 盖章1,后即日生效,装修人、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拟聘请乙方完成“人才寻访服务委托登记表”所述服务事项,乙方同意提供该等服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本合同”):

  1、服务事项以及履行日期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人力资源顾问,协助甲方完成以下事宜(“服务事项”):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猎头人才访寻服务,主要包括:

  1.1.1 访寻、甄选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人才候选人;

  1 职位名称: ( ) 人数: 名

  1.1.2 代表甲方与所甄选的人才候选人进行联系接触;

  1.1.3 及时向甲方推荐人才候选人和汇报人才甄选的进展情况;

  1.1.4 按甲方的建议,统筹安排和协调本次高级人才访寻的全过程;

  1.1.5 协助甲方对人才候选人进行面试;

  1.1.6 协助甲方确定的人才人选与原单位的离职和进入甲方岗位;

  1.1.7 提供人才入职后的跟踪访问服务;

  2、对甲方应提供文件资料方面的约定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如下的文件资料:在乙方执行访寻人才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商业情况及必要的文件资料。这些文件资料是指:在人才访寻过程中必须履行的手续中所需的一些文件资料,这些必须履行的手续都已经过乙方及甲方的同意。

  2.2 乙方所需的文件资料内容为附件“人才寻访服务委托登记表”中由甲方登记并盖章确认的信息。

  3、服务条款

  3.1 甲方保证安排专人配合乙方开展委托项目的服务;

  3.2 甲方保证乙方为甲方服务过程中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人才信息不转送或泄露给其他单位;

  3.3 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在委托有效期内完成1.1中1.1.1—1.1.7所示的服务事项;

  3.4 乙方保证将甲方提供的聘用要求,如实转告给适合的人才候选人,保证符合聘用要求的应聘者了解自己的工作环境和地点;

  3.5 乙方承诺在人选被甲方录用之日起 壹 年内,不得主动将乙方的员工作为候选人推荐给其他公司。

  4、服务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对于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双方都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4.1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1.1条款所述的事项服务,对于事项服务,甲方将会以拟聘岗位前期委托服务费( +后续服务佣金 <每个岗位每人> 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服务合同款。后续服务佣金以签订的上岗合同为准

  具体支付方式为:

  (1)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充分沟通,服务合同签定三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寻访委托

  (大写)给乙方,作为乙方寻访人才的前期部分费用支出。

  (2)剩余费用支付方式:甲方每确定一个乙方为甲方推荐的候选人,此候选人与甲方签定用工协议后的五个自然日内,甲方将后续服务佣金用全部付清 (大写), 共计 个岗位,若甲方每逾期支付一个岗位的佣金,则按顾问费总额和逾期天数每天回收5‰滞纳金

  4.2 双方都同意,若甲方对乙方推荐人选的实际录用多于委托招聘人数,按实际所聘人员人数每人年薪20%的标准追加服务费。

  4.3 双方都同意,若甲方聘用乙方推荐的人选在试用期两个月内离开甲方单位,甲方已付清上岗服务费,此时将就此职位继续提供新人选,并不再重复收取上岗费。

  4.4双方都同意,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果甲方是通过乙方获取的人选信息,而绕过乙方私下与人才候选人联系并确定聘请意向,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人选符合岗位年薪20%标准的服务费。

  4.5 甲方同意,拟招聘岗位服务合同结束,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其它人选自面试之日起一年内任何时间被甲方聘用,甲方将按所聘人选年薪的 支付推荐费用给乙方。

  5、一般条款

  5.1甲乙双方约定,签署此合同之日起的 三个月 年内为合同有效期(与“人才访寻服务委托登记表”中委托期限时间相同)

  5.2 如因乙方的重大过失或者故意,严重影响甲方聘用人才活动的顺利进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在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应限于乙方根据本合同已经向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用。

  5.3 此服务合同按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开始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合同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4 如法庭决定此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规定无效或不合适,本合同的其它所有条款不应受影响,都应正常地发挥它的法律作用。

  5.5 此服务合同与人才访寻服务委托登记表是甲方与乙方就此次人才访寻事项的唯一有效文件,乙方与甲方间就此事的所有其它讨论、商谈都不发生法律效用,它们都将被此合同的条款所取代。如签署此合同者中任何一方撤消或其它原因不存在,此合同中的所有条款、规定所得到的任何利益将由此签署者的资产执行者,或管理者,或接受者,或继承者,或被赠者处理。

  6 服务费用及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6.1 甲方共向乙方支付的前期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

  6.2 服务费由北京数字英才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并在收款后提供发票;

  6.3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甲方应该在协议约定期限内用支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数字英才网合同款;如甲方采用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可支付到乙方下面帐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付款日期为_________年 月___ __日之前

  或者甲方通过邮局汇款至:

  地址:

  邮编:

  公司:

  汇款后请把汇款凭证传真给乙方,乙方确认后即时为甲方提供服务。

  3、 甲方如在合同签订后及乙方提供服务前因自身原因取消服务,须向乙方支付合同金

  额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附件及备注

  请务必注明以下几项!

  发票抬头: _

  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的所有方从本合同签署的日期开始就应按此合同行事。

  附件:

  人才寻访服务委托登记表

  甲 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广西XX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

  乙方:广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加强生态能源开发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要,为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经济林开发建设,做好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在合作中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科学技术优势和企业资金及经营管理的优势,并在优势互补中实现互利共赢,广西XX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广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共同协商,决定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技术推广服务合同。

  一.合作项目及内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小桐树等可再生生物能源开发建设项目(下称"项目")的造林规划设计、育苗、造林技术指导及产品开发利用等技术服务,为乙方提供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乙方的经营收益与风险与甲方无关。

  (二)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广西XX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广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实验基地"(在基地挂牌),共同开展生物质能源研发、试验、推广等工作,同时乙方为广西XX林学院本科学生和研究生提供实习和科学实验方面的便利。

  二.合作期限

  (一)合作期限为五年。从 年 月 日起至于 年 月日止。

  (二)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双方应于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协议书。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提出项目相关技术开发和服务的课题、项目和内容;

  2、因履行本协议需要有权获取乙方已经知悉的项目相关技术情报和资料;

  3、有取得相关报酬的权利;

  (二)甲方义务

  1、甲方作为乙方的技术科研单位,为乙方的小桐树能源林建设项目提供技术依托,应当尽职尽责履行本协议义务,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及时交付科研成果,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和帮助乙方掌握科研成果。

  2、甲方负责承担小桐树区域性种植试验、良种选育、优树选择以及小桐树生态经济效益观测与评价等。

  3、与乙方共同组建"广西XX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广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实验基地"。

  4、负责会同乙方进行项目总结和验收(或鉴定),合同范本《技术推广服务合同》。

  (三)乙方权利

  1、确定及认可乙方项目相关技术开发和服务的课题、项目和内容等技术服务的方向和范围;

  2、委派人员参与乙方项目相关技术的开发;

  3、免费取得乙方掌握的项目相关技术情报和资料并无偿使用合作期间乙方取得的项目相关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

  4、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验收并进行项目总结和验收(或鉴定)。

  (四)乙方义务

  1、负责运营发展可再生能源林的推广与实施种植,并投入土地、人力资源及经营管理等相应费用。

  2、负责各试验树种的造林和每年的.林地抚育、管理。

  3、共同组建"广西XX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广西XX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实验基地",为广西XX林学院本科学生和研究生提供实习和科学实验方面的便利。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一)甲乙双方对在合作期间所获取对方的所有技术情报、资料、数据均有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引用、发表和向第三人提供;

  (二)以上保密义务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以上保密条款均继续有效,双方应继续承担以上保密义务。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一)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已方的风险,包括已方的经营风险、员工的工伤风险等;

  (二)合作开发的科研项目风险双方共担。

  六 知识产权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一)甲方在合作期间或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科研经费完成的技术成果、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双方共有,双方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

  (二)甲乙双方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双方共有的知识产权的,所取得的收益甲方占 %,乙方占 %;

  七.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每年应向甲方提供科研经费 元,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拨款至甲方账户;

  (二)甲方因履行本协议所需必要的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由乙方承担,费用标准按乙方经理待遇标准执行。

  八.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

  (二)因乙方发展战略方向和经营项目出现重大转变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三)甲方工作无法取得实质进展,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无效,合作已无实质意义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四)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当终止本协议。

  九.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协议解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并应退还乙方全部已拨付科研经费;

  (二)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保密条款,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任何一方从事有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活动的,守约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并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甲方不尽职尽责,造成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当退还未使用的科研经费;

  (五)甲方挪用或滥用科研经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并应当全额赔偿;

  (六)乙方逾期拨付科研经费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十.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二)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项目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小桐树试验实施方案、科研课题的建立、科研经费及差旅费的管理与支出、办公场所及合作科研成果与相关知识产权的共享等重大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实施细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甲乙双方联合申报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或省市的科技项目和推广项目,共同推进企业的科技进步,实现互利双赢的目的,具体方案另定;

  (三)甲乙双方通过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实现信息及时沟通和资源共享;

  (四)甲乙双方各自员工的工资待遇各自负责;

  (五)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开户名称:广西XX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及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信息技术支持及服务,期限为一年,从起至止。协议到期后,如果甲方希望继续获得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则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二、服务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及服务,甲方支付乙方费用: 总计人民币(小写):

  总计人民币(大写):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额服务费,协议正式

  生效。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及服务方式和内容如下:

  1、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工程师在线提供信息技术问题咨询和故障诊断。

  2、网络在线、Email技术支持服务

  提供7×24小时网络在线、Email信息技术支持服务。

  3、远程在线诊断和故障排除

  对于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问题,经甲方授权乙方可通过Internet远程登录乙方网络系统进行系统维护和故障排除(需要系统和网络的支持)。

  4,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对于电话、在线支持等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提供技术人员现场故障诊断和排除服务。其他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包括数据迁移、系统迁移,或者由于用户硬件原因重新部署系统等内容。服务期限内,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不多于6次的免费上门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如果此类现场技术服务1年内超过6次,乙方须视现有系统和实际情况酌情收取甲方操作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派员到达甲方完成技术服务离开时,甲方应于乙方提交的《工作单》上签章确认其到达、离开时间。在此过程中如果发生食宿和交通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合理之食宿和交通费用。

  6,现场技术培训服务

  服务期限内,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不多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且不多

  于4小时的免费信息技术培训,培训地点在甲方现场,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及服务所涉及的各种资料和业务流程。

  1、甲方应向乙方准确、及时地反馈遇到的信息化问题,使乙方能及时了解并解决问题。

  2、 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一经签署,立即生效。

  六、补充约定:

  乙方应就甲方在服务期限内提供的各种资料和业务相关的一切业务细节、业务流程、业务逻辑(包括相关文件、资料)给予严格保密。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印江自治县3赢广告经营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 委托事项: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 ¥ 元

  (大写:元整)。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大写:)。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 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 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 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服务合同 篇7

  甲方(客户方):

  乙方(服务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特定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A)。

  一、 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A所列的特定服务。服务的内容、时限、衡量成果的标准见附件A。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附件A所载明的该项服务内容对应之服务费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乙方的服务承诺:

  1) 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附件A所列服务的请求后,在两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附件A规定的标准进行。

  二、 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总金额为 (大写: 人民币元整)。

  2、本费用结构仅限於附件A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服务费按阶段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每阶段末,甲方将在验收确认该阶段服务完成合格,并且乙方发出该阶段工作的费用账单及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4、阶段付款的比例及时间约定如下:项目阶段 付款比例 付款时间

  第一阶段 % 附件A所列之( )~( )结束之后

  第二阶段 % 附件A所列之( )~( )结束之后

  第三阶段 % 附件A所列全部服务项目结束汇报之后

  5、 有关发票方面的任何问题,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作出解释或解决问题,以使甲方能按时付款。

  6、 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7、 乙方同意免除项目杂费。

  三、 服务的变更

  甲方可以提前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务。该等变更最终应由双方互相商定认可,其中包括与该等变更有关的任何费用调整。

  四、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五、 其他

  1、本合同中所用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而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2、附件A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点: 地点:

  日期: 日期:

  附件A

服务合同 篇8

  甲方: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XX所有五保老人均能就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本着公平合理、友好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具体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其相关规定。

  第二条 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有关规定为甲方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制定执行基本医疗服务的相应内容及措施,为甲方老人就医提供便利;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甲方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并成立协调小组,配备2名以上有临床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协助甲方做好老年人的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档案及健康追踪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 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服务相关的资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相关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负责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政策规定、门诊和住院流程、主要服务收费项目、药品价格等相关信息;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老人个人信息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 就诊

  第五条老人须持甲方开具的有效证明在乙方就诊,乙方收治甲方患者住院必须严格入院准入标准,认真核对身份,甲方经核实乙方有收治冒名顶替行为者,将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六条甲方老人在就诊、就医期间在住院及治疗方面应给予适当优惠、优待。

  第七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者推诿甲方老人前来就诊,由此造成病人病情加重、致残、致死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应依病开药,不得开具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开具药品必须符合规定。

  第九条 甲方老人因病住院治疗时,乙方应及时登记,从登记之日起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登记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条 乙方对住院甲方老人的医疗费用,必须实行一日清单制,并由患者、家属或护理员每天签字认可。一日清单作为乙方结算的必备依据,甲方应按规定存档,无一日清单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诱导甲方老人接受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外的服务。如病情确实需要,须征得甲方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签字认可。

  第十二条 乙方要按甲方规定按时、准确交接有关业务数据,保证信息的准确与完整。因乙方未按规定及时有效交接数据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甲方老人有急性病或其他病症引起行动不便情况下,乙方有义务派专人出诊,对老人的情况进行紧急处理。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超范围及费用标准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第十五条 乙方业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必须向甲方提供其项目清单和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遇有新增价格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时,乙方要依据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向甲方提供资料。

  第四章药品管理

  第十六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宁夏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目录》,并向甲方提供药品备药清单,包括药品的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八条 乙方要主动控制甲方老人用药量。

  第十九条 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乙方为甲方老人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费用给付

  第二十一条甲方老人在乙方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甲方据实给予结算。

  第二十二条 乙方每月向甲方申请结算。乙方应提前15日前将上

  一次老人就医统计表及医疗费用凭据(包括必须经患者签名的费用一日清单)报送甲方审核后,与甲方办理结算手续,节假日顺延。

  第二十三条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歧视甲方老人,凡乙方向社会承诺的服务和收费标准,甲方老人均应享受。如有违反,甲方可视为不合理费用扣减。

  第二十四条 甲方老人在乙方发生的各种费用,乙方必须在医疗收费收据及电脑数据上如实记载,如乙方不据实记载,导致甲乙双方数据不一致的,其差额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 甲方老人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六章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健康档案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各楼园老人名单,乙方根据各项体检指标项目,认真为每位老人进行检查,并将各项检查结果汇总成老人健康档案。

  第二十八条 乙方需及时按照甲方提供的人员名单将老人健康档案反馈给甲方,甲方进行存档。

  第二十九条 如遇到甲方老人请假、就医等特殊情况未及时进行体检的,乙方应对漏检人员进行体检。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十一条 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或省市区有关政策调整的,甲乙双方应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二○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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