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服务合同锦集4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服务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服务合同 篇1
甲 方: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xx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壹万元包干使用,20xx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20xx年1月26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贰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在年月》(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约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 服务,因原合同即将到期,甲乙双方又有继续合作的意愿,故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原合同有效期延长之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在本续签协议有效期间内,双方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均适用原合同。
二、本续签协议有效期为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可于本协议到期之日前协商再次续签之有关事宜。
三、本协议只涉及对原合同有效期限的变更,原合同所涉及的费用、服务内容及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等其它合同内容均不发生变化。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服务合同 篇3
第一章 合同双方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授权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同范围、期限
第二条 合同签订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的保安服务工作订立本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三条 合同内容范围
本合同范围是指本合同包括的正文内容条款、合同附件及合作过程中双方根据需要做出的新的约定。以上部分均是本合同有效内容部分,只有共同使用时方为有效。
第四条 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
甲方所属内所有区域的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第五条 服务期限和服务内容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工作,防止侵害甲方和客户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甲方的正常经营、工作秩序。
3、乙方保安员的具体值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准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4、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5名。乙方必须保证保安员5名全部在岗,且不得随意替班、换班。
5、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聘保安员身高在1.72米以上,低于1.72米甲方不算在人数内,不予录用.
6、保安员实行综合工作时,每日工作六小时,每周工作七天。若甲方需要保安员加班,一般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遇有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除外。
7、乙方接收甲方前任保安员,工资不得低于每人每月RMB1000元.包吃包住.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保安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男性,身高1.72米以上.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持有效身份证,上岗服务证;
4、具备一定文化素质,会讲普通话;
5、无违法犯罪前科和不良行为。
第七条 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保安员服务费每人每月RMB1750元,每月合计RMB875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柒伍十元整)。此费用不包括相关节假日加班费用。
2、服务费支付日期:由乙方提供发票,甲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
3、服务费支付方式:转帐支票。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合适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乙方在接到要求调换不合格人员通知后应在五日内调换合格人员到岗,同时调离不合格人员。
第九条 甲方应为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服装并负责免费清洗工作。
第十条 甲方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
第十一条甲方负责处理保安员在值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值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执,乙方应配合。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派驻的保安员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和岗位职责,有权对保安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第十三条 甲方保卫部有权对乙方派驻的保安员各项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如遇紧急突发事件,甲方聘请的保安员必须服从统一调配。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给乙方保安员安排少量工作.如;搬运物品等.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乙方应按规定为保安员统一办理保安员上岗服务证,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因公受伤、致残、牺牲,其医药费、抚恤金等费用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保安员因伤、残、亡的合理开支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甲方负担。
第十六条 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解决。
第十七条 在未经甲方授权,由于乙方擅自行动而造成的过失或未履行职责造成甲方(含业主/租户)的人身财产及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消除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
第十八条 乙方负责按月支付保安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提供用餐和住宿。如乙方无故拖欠保安员工资两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第三个月服务费,用于发放保安员前两月工资。
第十九条 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员违纪问题的处理。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撤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保安员。
第二十一条 乙方遵守甲方关于保安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定,员工出勤情况以甲方打卡机为准,未能打卡人员应及时通知甲方人员。如出现请假、调班等情况需由甲方预先批准确认。
第二十二条 乙方必须保证5名保安员全部在岗。如人员临时缺编,乙方必须在三日内补齐,此三日按实际到岗人数结帐,一次缺编人数不得超出5人,一个月内连续一周以上时间缺编,不论人数多少一律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及要求赔偿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缺编.如;(缺人不缺岗)等.
第二十三条 乙方保安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到岗保安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培训并符合甲方要求.所有乙方保安员入职前必须由甲方核准,否则不算入职.
第二十四条 保安员请假,应书面向乙方队长和甲方保卫部申请,经双方审批签字同意后方能生效,逾期不归者视为缺勤。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约束保安员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保安员可向甲方提出奖励申请;对保安员违规违纪行为应及时纠正,并向甲方提供书面整改措施。
第二十六条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甲方区域内向第三方提供服务。不得撤调驻场保安员。如有违反,按第二十二条之处罚规定执行。
第五章 合同生效
第二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合同延期、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延期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甲、乙双方协商合同是否续签事宜。
第二十九条 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限中,如一方未达到合同要求,履约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后自动终止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违约责任
除出现不可抗力外,因一方严重违约行为造成合同解除或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向履约方支付三个月服务费。
第三十一条 合同争议处理原则
甲、乙双方如遇争议问题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适用法律
第三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的处理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管辖。
第八章 合同法律效力附件
第三十三条 合同法律效力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另行补充。以下本合同附件和双方签约人载明明确意见的附件均为与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的法律文件。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 签 章 ) ( 签 章 )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有聘专资格证书,必须在外教到学校后2周内与其签定国家外专局标准合同并为其办理相关签证,居留证,专家证等手续。
2.向外教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3.对外教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向外教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以国家外专局标准为依据 )。
5.配备合作共事人员,协助教学管理和生活指导工作。
6.按时支付外教的报酬,严格按合同兑现外教的所有待遇。
7.按时结算本中心服务费用。
三、乙方的义务 按甲方学校(企业)的要求按时按质提供外教。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外事工作进行协查和评估。 合同期间为甲方提供外事咨询。
四、服务费的收取 本次服务共为甲方聘请外教____________名。甲方需在外国专家(外教)到甲方单位(学校)的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服务费未按时支付,所产生的滞纳金按每天2%额外支付.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六、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诉讼费由违反合同方支付。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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