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二手房买卖合同

时间:2024-05-31 08:03:18 二手房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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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二手房买卖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淄博二手房买卖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淄博二手房买卖合同

  淄博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

  甲方(售房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买房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所拥有的坐落在 (储藏室201室14.0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此房屋总购房款为元整(大写过银行转账方式已向甲方支付清全部房款元整(大写。甲方在乙方支付清全部购房款次日将房屋及其钥匙全部交给乙方。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第三条 关于产权的.约定

  买卖成交后,甲方有义务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中间发生的和过户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保证其委托销售的房屋产权清晰,无任何形式纠纷,并向乙方提供齐全的房屋产权资料。凡因甲方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的资料不实,如果甲方出售房屋给乙方后,甲方再次出售给第三人、甲方拒绝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因房屋涨价反悔索要差价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付全部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购房款及赔偿装修费和违约金(违约金以房屋总价为基数,从购房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承担违约责任)并向贾汪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人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 方:

  证明人:

  乙 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淄博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2

  卖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

  买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 区______ 路(街)______ 号,为______ 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 拾___ 万___ 仟___ 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 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 ___ 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其他______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住址(工作单位):____________     住址(工作单位):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淄博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__ 身份证: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海口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号(室),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 __________。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房屋交接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1350000_元(小写),____壹佰叁拾伍万元___元整(大写)。

  (二)出卖人确认已于20xx年 4 月 23 日前收到买受人转账支付的133万元整(大写:壹佰叁拾叁万元整)房款。剩余房款,买受人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10日内支付。

  (三)买受人确认出卖人已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全部交付。

  第四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30_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买受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60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5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1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15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第六条 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 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5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海口市的相关规定承担各自应缴纳的'各项税、费。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_____份,买受人_______份,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一份,_______份。

  出卖人: 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淄博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4

  出卖人:___

  【身份证】:__________ 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性别: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共有权人:_____ 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性别: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性别: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坐落为: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5_层,其中地上_5_层,地下_0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5_层,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为:____,填发单位为:___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_。

  房屋共有权人同意签署本合同。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 出卖人与买受人自行成交达成交易。

  第四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000.00 元(小写),_____万_ 元整(大写)。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方式付款:在本合同签署之日,买受人一次性向出卖人支付全部购房款。

  第五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 收到全部购房款当日 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 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自

  第六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

  第八条 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按照_ 同期人民银行基准贷款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买受人】缴纳。

  第十条 权属转移登记 出卖人按照买受人要求,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五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共4 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双方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提交主合同一份。

  出卖人(签名):

  共有权人(签名):

  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名): 签订地点:

  淄博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5

  卖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房产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淄博市房屋建筑面积为第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整(整(整(元整)。本元整)。甲、元整)。平方米,外加此房所带的的`一套住宅房屋,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当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甲方向乙方正式交付房屋前,应将该房屋之前所产生的物业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各项相关费用全部结清,然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计人民币整(元整),与此同时甲方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手续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保证对该房产拥有合法产权,并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任何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等瑕疵,如果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存在的产权、财务等纠纷,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甲方违约,应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若因乙方原因违约,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因甲方原因违约,甲方应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出卖方(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购买方(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日期:

  淄博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售房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买房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所拥有的坐落在 (储藏室201室14.0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此房屋总购房款为元整(大写过银行转账方式已向甲方支付清全部房款元整(大写。甲方在乙方支付清全部购房款次日将房屋及其钥匙全部交给乙方。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第三条 关于产权的约定

  买卖成交后,甲方有义务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中间发生的和过户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保证

  其委托销售的`房屋产权清晰,无任何形式纠纷,并向乙方提供齐全的房屋产权资料。凡因甲方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的资料不实,如果甲方出售房屋给乙方后,甲方再次出售给第三人、甲方拒绝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因房屋涨价反悔索要差价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付全部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购房款及赔偿装修费和违约金(违约金以房屋总价为基数,从购房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承担违约责任)并向贾汪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人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 方:

  证明人:

  乙 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淄博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7

  出卖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户籍所在地: ;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 】,证号: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委托】【法定】代理人: ;户籍所在地: ;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 】,证号: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出卖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买受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户籍所在地: ;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委托】【法定】代理人: ;户籍所在地: ;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 】,证号: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出卖人、买受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房屋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第一条 房屋状况

  (一)房屋基本情况

  1.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登记坐落为: 。该房屋为【楼房】【平房】【 】。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 层,所在楼层为第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同出卖的附属房屋: 。 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见附件一。

  2.该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其他: 】。

  (二)房屋权属情况

  1.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2.共同出卖的附属房屋单独登记的,所有权人及所持房屋所有权证号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应如实填写所有房屋所有权人及所持所有权证号)

  (三)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金额为 元。出卖人应于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注销该房屋抵押登记。

  (四)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___________。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若承租人不是买受人,出卖人承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卖双方就租赁事项约定如下: 。

  (五)出卖人对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出卖人保证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处置权,出卖意愿真实。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买卖双方约定如下:

  第二条 房款支付

  (一)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该房屋(含一并出卖的附属房屋、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及相关物品)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签订本合同时,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该定金于【交付首付款】【 】时抵作房屋价款。

  (二)房款交割方式约定为【资金监管交割房款】【自行交割房款】。买卖双方选择资金监管交割房款的,买卖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与资金监管机构签订《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三)关于贷款的约定

  买受人以【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公积金组合贷款】方式,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由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申请办理银行贷款手续。买卖双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提供办理贷款手续所需的资料。

  1.如银行未批准买受人的贷款申请,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于 (约定时间或条件)前,以现金方式支付。

  (2)解除合同,终止交易,买受人支付的房价款(含定金)应如数返还,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贷款申办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受人申请的贷款金额,买卖双方同意按照如下约定处理: 。

  第三条 房屋交付及有关事项

  (一)买卖双方定于 (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正式交付该房屋。出卖人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买卖双方在交房当天一起到场查验房屋。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将该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人,即视为房屋交付使用。

  (二)该房屋若建立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其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结余的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出卖人同意本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过户、变更至买受人名下,买卖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三)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所有欠款及费用,如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为保障该房屋的交付、户籍迁出以及供暖、供水等相关权益更名事项的履行,买卖双方约定如下: 。

  第四条 买卖双方就该房屋产权转移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承担约定如下: 。

  第五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买卖双方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手续。买卖双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提供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所需的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签约当事人违约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依法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一)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仍未支付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自出卖人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 日内,买受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定金)。

  (二)逾期房屋登记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在 (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属于出卖人责任的,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 日内,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价款(含定金),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利率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属于买受人责任的,买卖双方约定如下:

  (三)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卖双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或条件完成交接房屋的,责任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属于出卖人责任的,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 日内,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价款(含定金),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利率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属于买受人责任的,买卖双方约定如下:

  (四)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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