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

时间:2021-06-10 16:16:23 二手房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二手房合同集锦9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二手房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二手房合同集锦9篇

二手房合同 篇1

  ( )房买卖契字 号

  西安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20xx年四月

  1、本契约文本适用于房地产买卖立契。

  2、本契约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行签订附件。

  3、本契约格式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房地产买卖契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由于甲方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 (大写) 。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路(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契约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元;¥ 元。乙方由 年 月 日前 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 。

  三、双方同意于 年 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 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

  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滞纳金。

  六、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八、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契约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买卖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本契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契约副本 份,送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 年 月日

  附件一:

  房屋基本情况一览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二○ 年 月日

二手房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编号:

  手机号码:

  乙方:

  地址:

  电话:

  营业编码:

  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星期_____向乙方缴纳诚意金_____元整定于位在_____市_______楼盘_____号_____楼______号,总价是人民币_____万整,建筑面积_____平方。于_____年_____月前签订并完成“定金合同”签署,时间的变更需要得到双方同意。

  下面附属几项细则

  1、诚意金仅限于的本次二手房交易协议。

  2、签订“订金合同”时间协调不一致,导致交易无法完成。需退还甲方缴纳诚意金。

  3、若甲方因,个人原因不愿购买定下的商品房,将视作放弃诚意金________元整。

  4、乙方未向甲方完全透露房子真实的具体情况,甲方有权要求退还订金。

  5、若乙方对总价、税费等价格变动(附件开心置业书),需得到甲方同意。若双方协调不一致,需退还甲方缴纳诚意金。

  本协议是双方无任何异议的达成合作情况下签署,具有法律效益。

  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乙方

  姓名:公司名:

  身份证编号:公章:

  指模:

  20xx年4月5日 20xx年4月5日

二手房合同 篇3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又称协议解除,即当事人双方订立协议,意在消灭有效合同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在这种情形中,当事人双方均可以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消灭。而单方解除则包括单方约定解除和单方法定解除。单方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某种解除情形,当这种情形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以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消灭,不必征得对方同意。单方法定解除是指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当某种情形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行使解除权,以达到消灭合同的目的。关于单方法定解除,我国《合同法》有较详细的规定。

  一、一般的法定解除权《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五种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解除权,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但须具备以下条件:发生方有证明责任,证明不可抗力已发生;及时通知了对方;不可抗力并非发生在迟延履行时。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这种合同的解除要求发生在履行期届满之前,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合同解除后,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这里强调的是迟延履行的是主要债务和非违约方必须作过催告,而违约方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不履行,非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项规定中迟延履行的债务,未必是主要债务,但违约的程度要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时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

  以上四项中1、2、4项要求已构成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非违约方不须经催告即可解除合同,而第3项则要求必须经过催告。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当依据法律规定行使了合同解除权之后,也相应地获得了其他法律权利。需注意的是因违约发生的解除权,非违约方一方面可以要求解除合

  同,另一方面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这里的违约责任仅指法定违约责任,并非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特别法定解除权在各有名合同中有较详尽、明确的规定。为了便于区分,可以将特别法定解除权分为任意解除权和违约解除权。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违约事实的存在,当事人即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而违约解除权则须一方违约,非违约方因此获得解除权。

  1、任意解除权规定在以下法律条文中。《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为基础的,在合同履行中,当这种信赖关系受到破坏时,法律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合同法》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货运合同的标的是承运人的运送行为,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围绕运送行为对承运人提出新的要求,以达到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目的。《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委托合同建立在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均可单方解除合同。

  三个条文的共同点是合同的建立都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行使任意解除权的一方则要对因行使解除权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的任意解除权还在以下条文中规定,《合同法》第232条、第215条、第236条、第195条、第337条。

  2、关于违约解除权。《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这是我国《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法律在给予先给付义务人不安抗辩权的同时,又对行使不安抗辩权作了严格的限制。先给付义务一方应依据法律先中止履行,中止履行的同时,对后给付义务方所存在的《合同法》第68条所列的情形负证明责任。只有当后给付义务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担保时,先给付义务方才能行使解除权。也就是说,先给付义务人在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承担了一定的法律风险。《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这条规定赋予了权利人较宽松的法律环境。《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

  或者解除合同。贷款人对法律赋予的权利可以选择使用。《合同法》第224条第2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此时出租人解除的是其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第一个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亦应终止,承租人对次承租人(不知情的)负违约责任,承租人赚取的差价租金,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出租人。《合同法》第233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条规定的是出租人的质量瑕疵担保义务,违反该义务构成根本违约,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253条第2款规定: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围绕承揽人的劳动技能和劳动条件展开的,工作成果的质量决定着定作人的特殊合同目的是否能够实现。也就是说,承揽合同有一定的人身性,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综上,《合同法》在赋予了当事人合同解除权的同时,对合同一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限制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只有准确把握该项权利,才能在审判工作中充分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经济效益。

  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单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解除权属形成权,不需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但解除权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合同法对其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均有明确规定。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法第95条规定:(1)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该权利消灭;(2)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合同法第96条规定:(1)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遵循其规定

  单方解除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企业在经营中,常会遇到这样的棘手问题:履行合同,则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如不履行,又怕承担法律责任。

  面对这种两难的境地,企业该如何应对呢?企业只有充分地了解单方解除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才能摆脱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3条规定)。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货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哪些情况可单方解除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具备该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合同目的,但不能滥用单方解除权。因不可抗力事由而单方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说明自己行使解除权的法律事实已经发生。

  二、在覆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者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要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对于

二手房合同 篇4

  1、合同主体要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您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您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2、工程监理人的确定。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

  有些家装市场承诺可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其对装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是否有效及其作用还有待商榷。

  3、相关的书面文件要齐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

  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消费者部分使用的,消费者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在不妨碍施工队正常作业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随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5、要在合同中加入增减项。

  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合同签订时,如果经过多方了解,再自己将所支出的费用结合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

  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6、材料供应不做确认

  鉴于装修材料品牌及价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装修公司都建议消费者选择“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合同中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施工。那么在材料供应上,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消费者有义务按约定提供材料,并请装修公司对自己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并办理交接手续。

  装修公司无权擅自更换消费者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而对于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消费者应进行检验,一旦装修公司有隐瞒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材料施工的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重做、修理、更换、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

  7、合同中要规定工期延误的责任承担。

  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的: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合同中第八条第一项的原因,即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在消费者即甲方确认的情况下,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种情况是乙方不承担责任的: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乙方即消费者负担,工期顺延。

  第三种情况消费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应向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

  最后一种情况是因装修公司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装修公司应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8、质量标准不清楚

  在北京市建委xx年9月22日颁布执行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承发包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中有这样的规定:“家居装饰工程的标准应当按照《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在家居装饰合同中约定。”

  根据此规定,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应将上述两个标准作为合同双方约定的装修工程标准。

  9、工程验收不细心

  验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合同中规定:“如未办理验收手续,消费者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消费者负责。”这意味着如果未验收,消费者就开始使用装修房屋或入住,一旦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因装修现场的破坏使质量问题责任不易界定,装修公司可依据此规定免除责任。

  因为装修工程很多项目在短时间难以发现质量缺陷,除双方以协商的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保修期外,还应约定如因装修公司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装修公司应负责完全修复。不能完全修复的,根据质量检验证明装修公司应负责赔偿损失。

  10、争议解决办法未约定

  家装消费者在发现装修质量有问题时,应及时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但大多数消费者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办法。

二手房合同 篇5

  第一条条文: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南京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丘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注解:本条是对房屋的客观和主观描述。其中第一款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主要事项,第二款为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权益,第三款为甲乙双方商定的或有关规定直接规定的与房屋所有权和房屋正常使用相关联的权益。

  指南:第一款直接参照《房屋所有权证》即可正确签填,与第三款相关联的是第五条和附件三,当事人在商议买卖标的过程中应全面参考其他条款。

  第二条条文: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注解:本条规定了甲方的权利保证责任和其他保证责任。指南:甲方的保证责任比较宽泛,条文并未一一列举。除第一条已经列明的房屋状况外,乙方还需向甲方了解附件二所列内容,并谨慎了解房屋的共有权、是否查封冻结等情况。

  第三条条文:

  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大写)元,(小写)元。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在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注解:本条是定金条款,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合同依据。

  指南:第一款采用填空格式,直接填入双方商定的定金金额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条款的生效必须以定金的实际支付为条件,即使双方约定了定金条款但没有实际支付定金的,该条款不生效。第二款采用选择格式,只能单选;其中第二选项的填空部分可以是一个绝对的时间点,也可以是约定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时间。

  第四条条文:

  该房屋房价款为(币种)(大写)元,(小写)元。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注解:本条内容为房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及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指南:第一款采用总价计价法,主要是考虑到存量房买卖从习惯上多为按套买卖或其他趸卖形式。以建筑面积为计价单位的,双方最好在补充条款中特别另行约定。第二款为自由填空格式。实践中主要区分现金、支票两种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三种付款时间。

  因我市现行交易过户手续双方一次性签字在前,故双方在房价款的交割时间控制方面须谨慎从事,目前有担保、资金托管和提存三种交割方式可供选用,双方可以综合对比成本、方便度等因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用并将其规定在合同中。第三款为单选或多选格式。第三选项可自由填空。

  第五条条文:

  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支付违约金。

  □注解:第一款为房屋交付时间和空房交付条件;第二款为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时间;第三款为户籍迁出时间;第四款为相应违约责任。

  指南:第一、二、三款均为填空格式,可以是绝对日期,也可以以双方约定的事件为依据;其中第二款对附加值较大的房屋尤其重要,第三款对学区房或外地户籍等急于落户的买方尤其重要。第四款为多选格式;其中第二选项为单选格式,选中“约定价值”的,应当在补充条款中分项约定相应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价格。

  第六条条文: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注解:本条意在保护房屋隐形共有人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合同双方尊重隐形共有人权利的合同义务。我市房屋产权交易过户采取了“凭证交易”的登记制度,即交易过户手续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为准。

  但实际上,因为我国传统家庭财产模式的落后性,家庭财产往往登记在一个家庭成员名下,最常见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夫或妻一个人名下。这就要求甲方如实陈述房屋权利状况,乙方签约前应坚持取得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意见。

  第七条条文: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注解:本条规定了双方共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和土地使用权更名的权利义务以及费用承担。

  指南:《南京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规定的交易过户期限为“房屋交付后30日内”,故第一款约定的时间应该结合第五条规定的交房时间双方商定,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交房后30日,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第二款为单选格式。目前存量房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三种情况,甲方应如实陈述,乙方也应根据实际作重点了解:

  一是没有瑕疵的出让土地,直接选中第一选项即可;

  二是划拨用地,目前个人转让住宅房屋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但单位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或个人转让其他房屋使用性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可能需缴纳土地费用,因此双方视具体情况应事前咨询土地管理部门,并在合同中作相应安排;

  三是虽然土地为出让取得,但因历史原因一直未能结清土地出让金,则土地管理部门可能要求补缴出让金,这种情况往往发生于90年代中前期建设的商品房,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第三选项自由填空。

  第三款为单选格式。国家对本款涉及税费的纳税(费)人均有明确规定,但合同当事人在内部可以通过本款约定改变费用的实际分担形式。当税费项目很多(比如单位出售房屋)或税费内部分担形式复杂,双方也可不选中而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第八条条文: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www。

  注解:按目前我市房产交易过户程序,双方一旦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并在申请表上签字,即完成房屋所有权交付的意思表示和对房屋所有权的交割;除非登记机关经审核认为不符合交易过户的条件,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指南:甲方尤其应当重视本条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正确适当地商定第四条的内容,妥善处理房价款的交割。

  第九条条文: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________渡假村________组团内________楼房________栋

  甲方:_________代表:_________地址及电话: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代表:_________地

二手房合同 篇6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由有关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按双方同意的下列条件发展业务关系:

  1、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任

  甲方指定乙方为其独家代理,为第三条所列商品从第四条所列区域的顾客中招揽订单,乙方接受上述委任。

  3、代理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代理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最低业务量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从上述代理区域内的顾客处招揽的上述商品的订单价值不低于_________美元。

  6、价格与支付

  每一笔交易的货物价格应由乙方与买主通过谈判确定,并须经甲方最后确认。

  付款使用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由买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信用证须在装运日期前15天到达甲方。

  7、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渠道向_________顾客销售或出口第三条所列商品,乙方不得在_________经销、分销或促销与上述商品相竞争或类似的产品,也不得招揽或接受以到_________以外地区销售为目的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将其收到的来自_________其他商家的有关代理产品的询价或订单转交给乙方。

  8、商情报告

  为使甲方充分了解现行市场情况,乙方承担至少每季度一次或在必要时随时向甲方提供市场报告,内容包括与本协议代理商品的进口与销售有关的地方规章的变动、当地市场发展趋势以及买方对甲方按协议供应的货物的品质、包装、价格等方面的意见。乙方还承担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类似商品的报价和广告资料。

  9、广告及费用

  乙方负担本协议有效期内在________销售代理商品做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并向甲方提交所用于广告的声像资料,供甲方事先核准

  10、佣金

  对乙方直接获取并经甲方确认接受的订单,甲方按净发票售价向乙方支付5%的佣金。 佣金在甲方收到每笔订单的全部货款后才会支付。

  11、政府部门间的交易

  在甲、乙双方政府部门之间达成的交易不受本协议条款的限制,此类交易的金额也不应计入第五条规定的最低业务量。

  12、工业产权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销售有关_________,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并承认使用于或包含于_________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工业产权为甲方独家拥有。 一旦发现侵权,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保护甲方权益。

  13、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有关双方如期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1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除非作出相反通知,本协议期满后将延长12个月。

  14、协议的终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被发现违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5、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二手房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天津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以及借贷银行的相应规定,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坐落于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办理借贷,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抵押。

  2、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所有权人房型房龄

  朝向楼层总层数结构单双气总面积(建筑)

  第二条:借贷约定

  1、甲方认可该房屋到借贷银行指定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2、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购买该房屋办理形式借贷。

  3、甲方申请借贷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借贷年限为年(借贷额度与借贷年限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条:首付款相关约定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的首期款万元(大写)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种相关证明与证件。甲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乙方交纳服务费,共计xx元。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对该房屋提供协助房屋过户服务。

  2、甲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如借贷银行调查其所提供材料、证明内容不属实或其资信不够造成的借贷未果。甲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所收取服务费不予退还。

  3、甲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借贷手续,否则借贷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

  5、在签定本合同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纳相当于总房款%以备办理借贷手续。如甲方所付款与借贷银行要求之最低首付款存在差额。则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将不足额部分补齐交至乙方。

  6、甲方需按规定支付银行要求的其它费用,如保险费。借贷期间如遇银行政策调整,甲方应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7、如房屋不能取得《房屋他项权证》,由此造成的银行借贷利息及产权过户费用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8、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协助为甲方办理房屋抵押借贷。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因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真实交易而引发的经济纠纷,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情节轻重要求赔偿。

  2、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抵押借贷及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导致上述手续办理不畅,责任由甲方自负。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履行不必要的,本合同则自然解除,双方各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所购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并向借贷银行办理完抵押登记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甲方与借贷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借贷借款合同之前,经甲、乙双方商议,可解除本合同,已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二手房合同 篇8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债务人): (以下简称乙方)

  __年_月__日,甲方与乙方协议约定,乙方愿为协议的履行提供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年___月___日甲方乙方协议约定的债权,数额为**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市____路**号的_____房产作为乙方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

  第三条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乙方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__年__月_日

二手房合同 篇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纪机构: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座落于南京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

  2.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丘号为_____________;

  3.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4.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划拨取得。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在__________________时由甲方退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该房屋房价款为(币种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房价款的交割方式为:

  □通过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划转。

  甲、乙双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程序以及双方需要签署的法律文件。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与存量房资金监管机构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办理资金监管的相关手续。

  □甲、乙双方按约定自行交割房价款。

  不论甲、乙双方选用何种房价款交割方式,经纪机构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代付房价款。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_____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___________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______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赔偿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_____________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_________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约定价值

  □评估价值

  □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_____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支付赔偿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适用)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

  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自行成交的适用)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通过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_____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款高于(含本数)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间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额_____%的经济补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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