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现在你是否对读书笔记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
哈罗德在旅途中不断回忆过去,儿子的聪明、孤独、酗酒、溺水到去世,这些其实都不是谁的错,而他责怪自己没能作为父亲给予儿子更多一点关注和陪伴。
奎妮替他承担下纳比尔的怒火而辞职时,他没有站出来承认错误,连道别都没有,就与奎妮失去了联系。
莫琳因为儿子的去世,悲痛不已,甚至会和去世的儿子对话,莫琳一直责怪丈夫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他也手足无措无法安慰妻子,以至于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疏远。这么多年,夫妻两人各自悲伤,互相折磨,喘不过气。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场逃离压抑、面对自己的旅程,只有一个人在独处时,才能直面自己不愿承认的错误,尽情地折磨自己,直到幡然醒悟……只有一个人在孤独无措时,才知道自己最应该珍惜的是什么……生活不可能是完美无憾的,过去的某一天某一刻某一瞬间,现在的我们想起来都可能后悔没有多做一点,再多做一点……
哈罗德一路上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那么多人想要一场哈罗德似的朝圣,却没有勇气逃离现实,跳出生活圈。当哈罗德听多了看多了各式人们的生活之后,反而能鼓起勇气面对自己的过去,写出给加油站女孩那封坦白一切的信……
承认错误很难,放下过去很难,哈罗德的自责内疚,莫琳故意忽略的那些细节,不是不爱了,只是生活的挫折模糊了内心,而这场朝圣之旅开始之后,所有的爱都渐渐清晰。
看了这本书,我突然觉得每年计划一次旅行是非常好的事情,一个人也好,和爱人也好,或者和父母,毕竟在诸多繁杂琐事和压力山大的现在,时不时地跳出生活圈,看看外面的人和世界,确实可以净化心灵,找到自己生活的动力。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2
我外出上学时,只有寒暑假才会回家。没回家的时候,妈妈总是打电话一而再再而三的确认我的归家日期,每次到家都有一大桌美味佳肴在等着我。可待不了多久,妈妈就会嫌弃我睡懒觉,不收拾屋子,问我为啥还不回学校。
妈妈是同一个妈妈,可为何差别待遇如此之大?读《一个人的朝圣》时,我亦发现了这个问题。莫琳是同一个莫琳,可为何对哈罗德态度变化如此快?
莫琳擦好桌子、洗好衣服、铺好床单时,很庆幸哈罗德不在家。哈罗德在家,她大概又有更多的事情好忙活了。可这庆幸之情未过一刻钟,她又有些焦虑了,为啥哈罗德还未回家?他以前从不会这么晚回家。
仔细想想上述的问题,不过是因为待一起的时间久了,会产生厌烦感。就像一成不变的生活,总要有点新鲜事才能与众不同。
我拿起水杯,浅浅地抿了一口白开水,静静地继续往下读。
莫琳想找点事情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可随处都是哈罗德的影子。给他打电话,电话又在楼上。找不到人,不知道他身在何处,莫琳内心开始慌乱,脑子开始乱想。
忽然她的脑子里蹦出一个可怕的想法:哈罗德遗传了他父亲的老年痴呆,他会不会迷路?又或者没被人发现?莫琳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找到鞋子和钥匙就往门外冲。可冲到门外又觉得自己真荒唐,又回到门内。
慌慌张张确实有些滑稽,可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因为这种事情,我经历过,所以我懂。
去年某日大半夜,凌晨1点左右,我朋友在微信里跟我说她的车抛锚了,停在了半路,真是倒霉。当时我已经进入梦乡,早上睡醒看到她发的微信被吓得半死。
一个女孩子,三更半夜车子抛锚,想想都后怕。我立马翻身坐起,忙打电话,可只听到冰冷的女音:欢迎使用来电助手业务……气得我差点把手机扔了。
那一整个上午,我都不在状态,实验频频出错,脑子总是走神,对同事也是爱理不理。满脑子都是我朋友的影子,她会不会出事?她该怎么办?我一边安慰自己她不会没事,可一边又静不下心来。直到接到她的平安电话,我才回到正常状态。
当隔壁的好心人雷克斯打电话询问哈罗德有没有回家时,莫琳选择了隐瞒,她说:已经到家了。有人说这个善意的谎言是为了让雷克斯放宽心,但我更觉得这个回答是让莫琳自己相信哈罗德没事,相信他会平安到家。当时的莫琳内心定是无比惶恐,她怕哈罗德出事,她只能一遍遍自我安慰。或许这个答案本就是下意识的回答。
当莫琳接到哈罗德的电话,她是欣喜的。终于,听到了他的声音。可当她知道哈罗德要走路去看奎妮时,她开始慌了。那么远的距离,他一个六十五岁的老人竟然要走路去?莫琳一次次地阻止他,希望哈罗德从实际出发,她希望他不要去。
哈罗德一副势在必行的样子,似乎只是告知他的妻子莫琳,而不是与其商量。莫琳生气、发怒,可电话忽然就断了,她的劝说于事无补。哈罗德还是上路了,她要去看奎妮,去那个遥远的地方。他相信只要他在路上,奎妮就不会死。
可莫琳就可怜了,她一个人在家担心受怕忽,这件事对她来说却是噩耗。毫无疑问,莫琳是爱着哈罗德的,他和她一起牵手走过长长久久的岁月。
可原文却在此埋下了伏笔: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久埋的回忆,开始在她身体里簌簌发抖。
回忆里的那些东西是什么?
哈罗德、奎妮、莫琳之间又发生了怎样的故事呢?
让我们拭目以待。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3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段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自杀的儿子戴维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时候的往事。在哈罗德独自走完这一段旅程之后,妻子莫林对于戴维的往事也放下了许多,两人最后能够鼓起勇气,理解孩子已经离去的事实。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意同人打交道。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
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这个可怜的男人,其实都生活在我们心中。大家的内心里或许都有那个一个胆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着让自己深深后悔的事情。
哈罗德和莫林的生活自从儿子戴维自杀之后,再也没有开心过。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间,房子里拉起来厚厚的窗帘,夫妻之间越来越沉默的对话。两个人都在惩罚自己,两个人都沉浸在失去儿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个人哈罗德踏上心灵朝圣旅途的一个契机。对于一个65岁的老人而言,他平常走路最远的距离也只但是是从家走到停车场,而此时这个老人却决定独自一人踏上那么漫长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罗德的身体经不起这样大强度的长途跋涉,但是内心的意念在不断的坚持着他。而在这漫漫旅途中,哈罗德那些封存已久不愿想起的回忆一件件涌出。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不断去审视自己,净化心灵,打破了自己心灵的桎梏与对儿子的愧疚还有对奎妮友情的回馈。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也是我在这一个暑假最有体会的):“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事物。”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4
什么是信念,信念总让一些不可能的事变成可能,信念总会孕育奇迹~
看完哈罗德的旅行,又看奎妮的等待,始终没能看透哈罗德对奎妮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如果是友情,何苦不远万里徒步穿越英格兰,难道真的是不甘平庸,想要轰轰烈烈不留遗憾?如果是爱情,缘何沉寂二十年缄口不言,缘何从不愿透露半点对奎妮的情感?难道是两个人都太理性,清晰的认识到爱上了一个错的人,以至于彼此达成默契,让爱沉寂?
面对死亡是需要勇气的,很佩服疗养院里的每个人,每个人身上都有一段故事,每个人面对死亡都似乎“毫不畏惧”,这或许就是绝望的勇气吧!
心有信念,无所畏惧。所有人都将哈罗德视为信念,他不到我不能死,然而只有奎妮等到了,要知道,奎妮的状况似乎比所有人都要糟糕,为什么?我想,真正的信念可以给予你无限的力量,真正的信念来源于自身,哈罗德能跨越整个英格兰,不是因为他多么想救奎妮,这只能是他上路的一个动机,或者一个理由,真正支撑他走下来的,是他对自己的不甘心,对自己这一生的不满意,是他想要给自己画一个他自认为满意的句号;奎妮之所以能比其他人坚持更久,直到哈罗德到来,不是因为她就那么期望见到哈罗德,而是源自于她内心的愧疚,她想赎罪,她想要确认哈罗德是否愿意原谅她,虽然这只是她一个人的救赎~
信念有多强烈,力量就有多强大,因此,你才是一切的源泉,对与错,好与坏,坚持与放弃,成功或失败,都源于潜意识里的那个你并不熟悉的你~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5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6
哈罗德一个人坚持87天走完了长途漫漫的627英里。这一路上他的信念便是:只要我还在路上,奎妮就不会死。
由此可见,奎妮的病情是哈罗德出发的直接原因。我脑海一次又一次在想:奎妮是怎样一个人?竟值得哈罗德不远千里前去相见?
文中第一次出现对奎妮评价的时是在第一章。哈罗德看见流畅又整洁的信时,回忆起奎妮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叫人无可挑剔的样子。按理说有这样优秀品质的人应有光明的前途,可奎妮不尽然。
哈罗德与奎妮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文具柜里。哈罗德临下班前,听见柜子门后传来阵阵抽鼻子的声音,这声音连续响了几次。他鼓起勇气打开那个传出声音的柜门,发现有个人背对他蹲着,紧紧地贴着墙。她的外套包在脊背上,绷得紧紧的。而这个人就是奎妮。
奎妮一边抽噎一边跟哈罗德说她的工作都做得挺好的了,而且她有一个学位,可她不明白为什么老板纳比尔先生总要盯着她看,同事们都要取笑她。
奎妮身材矮矮胖胖,走路时会支起手肘,弯下腰,扎稳下盘,像母鸡扇翅膀一样摇摇晃晃。酿酒厂里的几个同事包括老板在内,都以学她走路的姿势寻开心。
尽管奎妮工作得十分出色,不出几天已经有消息说她为财务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进账,但这并没有减少逐渐蔓延到公司走廊上的各种模仿和讥笑。奎妮的无助和难过不由让我想起我的高中同学阿欢。
阿欢其实长得挺好看,水灵灵的大眼睛,淡淡的远山眉,粉嫩的樱桃小嘴外加高挑的身材。她的周围总是围着许多男生。
文理分班后,我见她的次数越来越少,可每见一次,我总觉得她又胖了不少。我不断告诉自己这一定是错觉,直到一些风言风语传到我的耳朵。
“2班那个胖子阿欢现在胖得走路地面都会跟着震三震,而且一到夏天就浑身汗味。”
“我跟你们说,别看这胖子现在这个模样。高一刚入学时可是个大美女,追她的人还不少。”
“现在都高三了,你还提高一。你这小子是不是有病。她现在这个样子,谁还敢追她啊。又高大又结实,男生都吃不消。”
我听到这些风声后,立马去找阿欢,没分班前我们曾在一个小组,关系还不错,只不过分班之后各忙各的又加之没有手机,便渐渐疏远。
阿欢笑笑跟我说没事,可我明明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落寞。明明是天之骄子,都是被人捧在手心里,可现在却从云端跌落至尘埃,这该是有多痛啊。我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想给她一些力量。
她拍拍我的手背,接着轻轻地回握着我的手,开口说道她妈妈在高二分班之后怕她学习跟不上,特意找人托关系买了一些补脑的药,价格还贵得离谱。这才吃了不到一年就变成现在这个模样了。药已经停了,可这身上的肥胖却没那么容易消失。“既然无法改变,那就坦然接受。”这是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阿欢跟我说得最后一句话。
直到高考结束,她还是没有瘦回吃药前的模样,不过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多了。现在大学毕业后的她,身材也没有特别高挑,但正因为略带丰腴,更显成熟稳重。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她很快就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升职加薪,一路提拔,早已在全国有名的上市公司站稳了脚跟,而那些曾经的男生又开始蠢蠢欲动。
我曾开玩笑地问她是否要感谢青春里那段刻骨铭心的痛。隔着手机,阿欢爽朗的笑声直达我的心底,她说是要好好感谢那些深夜里痛哭流涕的日子,被嘲讽,被嫌弃,被鄙视的日子终究成为过去。正是那些不堪过往,才造就了现在年轻有为的自己。
奎妮哭过之后,走出柜子时,已经恢复了神态,她顺了顺短裙,道了声谢谢后,便挺直腰板抬着头离开了。她打消了辞职的念头,更加卖力地工作,用自己的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7
一个人老了的时候,总会有些遗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总是郁结在心头,挥之不去,又遗忘不了。
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他在那天清晨,开始踏上旅途,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这一点郁结的遗憾和悔恨。
徒步去贝里克代表了什么呢?代表着哈罗德这一生从来不敢做的事情,从来不敢去争取的事情。名义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实际上是期望对自己人生的一个突破,一个和解。
奎妮代表什么呢?奎妮本身就是一个遗憾,一个悔恨。当年奎妮帮他顶罪,而哈罗德却没有正式的感谢她。类似的事情,在哈罗德一生中不断发生,而哈罗德的选择却始终是逃避。
当他的母亲离开他的时候,他没有去阻止。
当他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不知所措。
当奎妮离开的时候,他避而不见。
当他们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他也不曾去补救。
哈罗德就像是一叶浮萍,随着世间的波涛起伏流转,看似随遇而安,其实就是内心软弱,提不起一丝改变现状的勇气。
这世界上平凡的人千千万万,每个看上去平凡的人,说不定都历经了苦难。但是像哈罗德这样的,说实话,我并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父母给他的影响。
但是我依然被哈罗德所感动,他的善良,他对莫琳的爱,他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着我。
莫琳对于哈罗德来说,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却也是毁灭他生活的魔鬼。哈罗德在看见莫琳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就带着命中注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罗德。不可能看不到他,这个人在舞厅中央摇摆,仿佛要把体内锁着的东西都跳出来。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母亲给她介绍的年轻人个个都了无生气地系着黑领带。或许是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过来,身体继续摇摆。她没有移开眼睛,仿佛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种原生态的能量,他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终于曲曲折折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样近,她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热量。
如今忆起这场景,她仿佛亲眼看着它发生:他微弯下腰,嘴唇贴近她的耳朵,伸手拨开她的一绺头发,才开口说话。这大胆的举动让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电流顺着脖子传上来,甚至今日想起,肌肤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动。
这一份相遇,多么美好。哈罗德对莫琳的爱是自始而终未曾改变的。即使莫琳对他恶语相向,对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爱着她。
在一个人的旅程中,哈罗德每到一个景点城市,都要给莫琳买一份礼物,给她寄一张明信片。他经常要给莫琳打电话,即使莫琳对他冷漠,即使两人基本是无言以对,但是哈罗德依然在内心涌起要跟莫琳诉说的冲动。
在旅程中,哈罗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难,每次在苦难中,莫琳的身影总会浮现在他脑海。有时候跟莫琳的回忆让他轻松愉快,他记起他们新婚的时候,那么快乐,那么幸福。
他想起刚结婚的那几年莫琳紧贴着他的身体,以及她双腿间美好的隐蔽。
有时候一想到莫琳,却又觉得特别痛苦。他的痛苦并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为什么莫琳不再爱他了。他并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责怪自己,恨自己没有做好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从而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哈罗德对儿子也是充满悔恨和自责的。他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却从来不知道怎么去表达。他连抱一下儿子都做不到,因为他的父亲、母亲从小就没有言传身教过怎么去爱一个孩子。
哈罗德把儿子戴维的照片深藏在床头的抽屉里,是他抽屉里唯二的两张照片之一,另外一张是年轻的莫琳。
当哈罗德来到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个婴儿的时候,哈罗德第一次表达出了自己对儿子戴维的思念。
她回头看向管理层和咖啡店里的其他顾客,直视他们的眼睛。他说:“我想要我的儿子。”
这句话让他身体整个颤抖起来,不是轻轻的战栗,而是从身体深处发出来的剧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咙,哈罗德的脸都扭曲了。
哈罗德是一个内向的人,他连跟妻子、儿子都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情感,但是在这段旅程的最后,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深处最痛的思念。
对于儿子的去世,哈罗德的痛苦其实不亚于莫琳。莫琳因为戴维的去世,无法接受,开始变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维回来。
哈罗德其实也是无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连儿子的最后一面也不见。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罗德正是由于失去爱子的痛苦,才无法面对已经去世的儿子的遗体。
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脱的其实是哈罗德和莫琳。他们在儿子去世20年后,终于能面对自己的内心,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跟现实和解。
每个平凡的人,每个普通的家庭,都会经历这样那样的苦难。哈罗德和莫琳的悲剧之处,在于哈罗德在幼年时期的缺爱,导致哈罗德不懂得怎么去表达爱。
当磨难出现的时候,哈罗德完全是消极的,茫然无措又放任自流,以至于事情越发恶化,最终酿成苦果。
所以这段旅途,与其说是为了他人的极善之旅,还不如说是意外获得自我解脱机会。解脱的契机就是打断生活的常态,破坏了生活的惯性,使得自己能跳脱出来,从而能回头看,能有时间、空间去思考,从而直面痛苦,获得解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8
历时半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是我读得最快的一本书了,但是读完总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索性就大概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人公叫哈罗德·弗莱,他是一个65岁的老头,在酿酒厂做了四五十年的销售就退休了,为人谦逊,独善其身,从来没有过太高远的追求。
正如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被人投偏了纸飞机似的。”
“哈罗德从小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小时候,哈罗德的母亲不辞而别,父亲便经常给他换不同的“母亲”,但他并没有真正感受过什么是母爱和父爱。
成家后,他的婚姻生活也是不尽如意,儿子戴维患上了抑郁症上吊自杀,妻子由此便和他分居形同陌路人。在如此窘迫的境况下,他收到多年前的女同事兼好友奎尼的一封信,并告诉她自己得了癌症,不久便离开人世。
从此,他便决定一个人上路,亲自把自己的回信交到奎尼手中,并一路不停地给奎尼的疗养院打电话寄明信片,让奎尼一定坚持等着他。一路上,他一边回味往事,一边自我反省,还帮助许多人分担了一些东西,可回想起自己的从前,对待妻子莫琳、对待儿子戴森、对待好友奎尼,他总觉得亏欠了他们好多,甚至很多都是无法弥补的东西……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深刻体会了外面的生活,虽然旅途中也常有同行者陪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走近他的心,真正地了解他,懂得他“在路上”的意义。
从英国的南部到北部,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历时八十七天的时间,六百二十七英里的里程,哈罗德终于到达了贝里克的圣伯纳丁疗养院,实现了对奎尼的诺言,奎尼最终也安然地离去,哈罗德和莫琳的感情也重归于好。
其实,整本书通读下来,让我一直都不懂的是,这本书为什么要叫“一个人的朝圣”而不是封面内的那句话“那么,我是谁?”朝圣往往不应该和“宗教”相关联的吗,而哈罗德并不是宗教信仰者啊,抱着这个疑问我请教了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对“朝圣”的解释是:
朝圣是指教徒朝拜圣地的宗教活动。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它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果然,“朝圣”的确是与庄重、信念、宗教有关。但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哈罗德在去看友人奎尼的旅途中,通过忆往事,自我反省,给自己心灵的一次洗涤,最终又重拾勇气,开始坦然面对生活。
如果非要说这是一种朝圣,那就是哈罗德坚定了一种信念:只要他一直坚持走,奎尼就一定会活着,直到他到达目的地。严格来说,这的确是一种信念。但与其说是哈罗德为了“拯救奎尼”而开始“一个人的旅途”,倒不如说是奎尼拯救了哈罗德,如果没有奎尼的信,就不会有哈罗德“在路上”,就不会有他重新审视自我和面对生活的勇气,更不会有莫琳最终对哈罗德的原谅。
坦白来说,我觉得这本书用“朝圣”来命名,显得过为沉重,如果叫“那么,我是谁?”,也许会有另一种意境吧,也说不定呢。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
看草地,看花园,看树,看篱笆,看树叶,看杨柳,看地里的马铃薯。
达特姆尔高原,有紫色,绿色,黄色的山。
看田埂的土地高低起伏,被划分成一个个方块,周边的树篱高高低低。看深深浅浅的绿,深得像黑色天鹅绒,浅的几乎成了黄色。看阳光的亮点,看苍白的不知名的小花。看一切以前坐在汽车里飞驰过从来没有注意到过的景象。
转过山,涉过水,一直顺着马路走,看散落在树丛上的乌鸦扑腾翅膀,看灌木丛中倏忽冲出的年幼小鹿,看路旁房屋门后的狗,看排水沟旁边的一只毛茸茸的獾,路旁边的樱桃树站在厚厚一裙花云里,一阵风吹过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纸。
离开金斯布里奇,夜晚端一杯柠檬水,到外面屋檐下和那些抽烟的人一起多余。这一季开的最早的勿忘我在月光下的水洼里闪闪发亮。
阳光渗过厚厚的枝叶,新发的叶子在风中起伏,乍一看去像极了银箔。到了布莱福斯贝克,屋顶都变成了茅草,外墙也不再是打火石的颜色,而是转为暖暖的.红色调。树枝被沉沉的绣线菊压低,飞燕草的新芽破土而出。哈罗德对着手中的辞典,认出了老人须,铁角荷叶蕨,朝颜剪秋罗,罗伯特氏老鹳草,白星海芋。他捧着辞典又走了两英里半,
天空是冷冷的钴蓝色,太阳还未升起,雾气还微微闪着白光。
到目前为止,顺着A396国道走到提伯顿的三英里半是最艰难的。路边几乎没有躲避来往汽车的余地,虽然越过刚刚修剪过的灌木可以看到埃克斯河面闪烁的银光,但他宁愿自己没有看见那些四棱八叶的枝叶。
暴风雨突然停顿,东边的云层撕开一道裂缝,一道矮矮的,闪亮的银光破云而出。哈罗德停下来看着那块巨大的灰云一点一点裂开,呈现出全新的蓝色,明亮的琥珀色,还有蜜桃色,绿色,深红色,渐渐云层透出了一种暗暗的粉色,放佛被那些鲜活的色彩穿透了,融合在一起,他动弹不得,急切想要亲眼看见每一点改变:地上的光是金色的,连他身上的皮肤也因此暖起来;脚下的土地咯吱作响,放佛在耳语什么;空气闻起来是绿色的,充满了新生;软软的水汽升腾而起。
第二十五天,一层层厚厚的乌云灰压压盖住天地,一场又一场豪雨几乎要将所有东西的颜色轮廓都打掉。每一步都走得十分艰难。
他不再望向天空,山麓,树木,不再寻找能表示这趟旅程进展的标志物。埋头逆风而行,看到的只有雨,天地之间剩下的也只有这无穷无尽的雨。
临近傍晚的时候,哈罗德到了陶顿的郊区。这里的房子密密麻麻叠在一起,顶着圆圆的卫星天线。窗内一律挂着灰色的窗帘,有些还装了金属防盗网。
每天早晨,太阳升上地平线,爬到最高点再回落,这一天就宣告结束。为下一天让路。哈罗德花很长时间看天,看远方的地面如何在天色转变下幻变。日出时山顶是金色的,反射朝霞的窗户是橙色的,仿佛有一团火在燃烧。傍晚暮色在树底投下长长的影子,变成黑暗汇聚成的另一片深林。
他穿过广阔的萨默赛特湿地,看过银光一般闪烁的水流,格拉斯顿伯里突岩远远伫立在地平线上,在他前方看不见的还有门狄普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0
没有手机,没有走远路的鞋子,没有指南针,没有地图和换洗的衣服。
哈罗德最后买了一只可伸缩的电筒。他告诉自己反正靠着脚上这双帆布鞋和手中这个塑料袋已经走了那么远,只要动动脑,牙刷和剃须刀都可以塞到裤袋里,止汗剂和洗衣粉可以放到另一个裤袋里。
离开埃克赛特前他买了一本二手的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和一本大不列颠旅游指南。带上水和饼干,还有一管凡士林药膏,用来治脚。
他在比克利的手工艺礼品店买了一套四个杯垫,上面印着德文郡的风景。为妻子选了一只按一按笔尖就会发出暗暗红光的圆珠笔。
他把剃须刀和剃须膏忘在小旅馆的公共厕所里,也没有精力重新买了。
玛蒂娜给了他两双徒步专用的袜子和一卷蓝色胶布,给他背上了一个空的登山包,在塞了个指南针到他手里。
他买了防晒霜,药用棉,指甲钳,膏药止血贴,消毒药膏,水泡保护膜,肯德尔薄荷蛋糕。补充了一下洗漱用品,买了一盒洗衣粉,和玛蒂娜给他的胶布一起整齐放进了玛蒂娜给他的背包。
他给奎妮买了一块可以挂在窗上的玫瑰石英,给莫琳买了一只小树枝雕刻成的铅笔,买了两顶手织贝雷帽,是奎妮最爱用的棕色。
他换了鞋底,买了一盒新的胶布,可以用到斯特劳德。
他从垃圾车里捡到了一个破睡袋。
他把洗衣粉给了一个学生,把手电筒给了一个找不到钥匙的女人,把胶布和消毒药水和梳子给了一位孩子跌破膝盖哭泣的母亲,把大不列颠旅游指南和植物百科给了一堆在克利弗山迷路的德国夫妇,把给奎妮的礼物重新包装。把给莫琳的礼物全都寄了出去。他留下了背包和指南针,因为它们不时他的,他无权转送他人。
穿上了朝圣者们订制的衣服,脱下了那件衣服
他遗失了指南针。
他最后身无一物。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1
从一开始看到书名以为又是什么鸡汤文到开始看,一开始挺无聊,因为很多事情都只是个引子都没有讲清楚,有些云里雾里的,到最后一切真相大白,还是挺难想到的。
但是这本书真正吸引我的地方是哈罗德一路上的过程,既包括他一个人的徒步路途也包括他和莫琳在这之中的心路历程。深深地被哈罗德途中一边走一边遇到不同的人听不同的故事,学习新的对待生命的方式,不断回忆找寻会最初的热情和爱。就像书中一开始的一句话,旅行有时会毁掉一段婚姻,有时会拯救一段婚姻。毫无疑问,哈罗德是第二种。
这本书也常常给我两种不同的矛盾的感觉。一方面会感觉场景和心路历程等等都很真实,很实在,尤其是对于哈罗德和莫琳心理变化的描写简直是人之常情。但另一方面令我感到矛盾的是书中所描写的社会环境背景,里面不同的人的故事的复杂多样,对待哈罗德大多都是那种对待陌生人没有防备的态度让人有些难以接受。并非说人性本恶,而是就我所处的社会环境而言,没有多么不友善吧但也没有这么人间大同吧……所以说,这就是写作的艺术效果?亦或者说真的有人在过着这种我想象不到的生活?
总而言之,还是喜欢里面对于哈罗德一个人徒步时候路途中植物环境的描写和哈罗德与莫琳两个人不断变化的心路历程,真的是人之常情,深入人心的感觉。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2
哈罗德·弗莱和夫人莫琳曾经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孩子戴维患了忧郁症自杀,夫妻二人一度失陷在痛苦之中不可自拔,互相猜疑埋怨,导致感情危机。一次意外哈罗德收到了多年失去联系的同事奎妮·轩尼斯的一封来信,信中寥寥几句,得知奎妮癌症晚期。65多岁退了休的哈罗德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终于踏上了徒步去另一座城市去看望奎妮。奎妮年轻有才智是个独身,在工作上相互帮助在事业上有了共同的语言,无话不说,逐步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一次哈罗德惹了祸,差点就被开除,是奎妮挺身而出背了黑锅,最终奎妮被老板开除。从那以后两人再无缘相见,哈罗德出走以后才鼓足勇气给莫淋打电话告知他内心的想法,但是妻子并没有理解他,出门在毫无准备,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开始了长达87天647英里的跋涉故事,只凭一种信念,只要他还活着,奎妮就能多延长生命。一路的种种磨难和艰辛最终从新赢得妻子的理解和感动,圆满地送走了奎妮。
爱的威力,让夫妻两人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越走越远。只是刚走了一半,肯定有谁又想起了那句话,再次激起一轮狂笑。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
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3
从柜子里拿出挺长时间的一本书,就在今天,合起了书本,深呼吸了一口气,且撑了撑懒腰。随口说了一句:“收官!”
在那个交通便利的'时代,有这样的一个退休工老头,花了87天,一步一步走了627里路,就是去为了见一个故人,这着实是很让人震惊。
他每天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你会相信他能够把一件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情做得超乎常人吗?大概不可能吧?更像是一种无稽之谈。是的,当我初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怀疑这老头的脑瓜是不是出了问题?
哈罗德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位在酿酒厂有40多年工龄的退休工人,这40多年里他从未与他人相争,也没有知心朋友,也没有人与他为敌,日复一日,平平淡淡。当然也没有过岗位上的升迁,这样的生活好比是一潭抛下石头也激不起浪花的水,甚至于到了他退休时,也没有欢送会,上完最后一天班就回家去了,毕竟没有任何人会在意。
然而一封信的到来打破了他一成不变的生活,那是一封来自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尼的信,奎尼二十多年前帮助哈罗德背了个黑锅后便被解雇消失了。在震惊和悲痛之下,他写了回信,再寄出的过程中,因为加油站小女孩的一句“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让哈罗德深受启发,于是他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尼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的一切似乎是那样不可思议,他告诉我们,一个平凡甚至于平庸的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的事。在这期间,哈罗德的壮举不但受到媒体的关注,还激起社会各界人士对人生的思考。
平凡的哈罗德,终究成就了一件不平凡的事。退休后的他可以,为什么现在还年轻我们却总说“太难了,我做不到呢?”当我们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我们总会去计较得失。正是如此,才有“行百里者半九十”这句话,而正好是那些不计较得失的只占十分之一的人,把那些我们认为不屑一顾的事情坚持了下来,从而达到了我们曾在一起所期望的成就。
认真和坚持是改变一个人甚至成就一个人的关键因素。主人公哈罗德在生活上一事无成,他是妻子莫琳和儿子戴维共同疏远的对象。作为男人,他在家中地位低下,完全没有该有的地位和尊严。当他和家人探讨问题时,收到最多的是来自妻子的“我不这么认为”的回答,以及儿子言语间的不屑与眼中的挑衅。在教育儿子不要骂脏话后,换来的却是一句“走开”,甚至连说个笑话都能被儿子嘲笑。你也许会认为他没本事,是的,确实如此。但正是这个平庸的人,自从他踏上旅途并坚持走下去后,他的妻子也对他这次的执着感到不可思议,慢慢转变了从前对他的固有看法。在行走的过程中,在众多陌生人的帮助及鼓舞下,哈罗德逐渐找到自我、重拾自信,最后还引起媒体关注曝光,随之而来的便是一大波追随者。当妻子莫琳在众多追随者中再次见到他时,她看到的不再是以前那个卑微胆小的哈罗德,而是一个全新又自信的男人。
哈罗德的转变,我们可以说那封信是引火线,但是最为重要的是他坚定和坚持的意识觉醒。反观当下的我们,是否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下渐渐的浮躁了起来,愈发缺少一种坚定和坚持呢?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总是会把一切归于其他,没有哈罗德的自我反思,亦没有他那一步一个脚印去践行目标的勇气。
年轻的我们,为何我们不去借鉴和学习哈罗德的精神呢?来一段属于自己心灵上的旅程,去看看曾经的自己,去感受那份源于灵魂上的鸣唱。毕竟那个理想上的你,不值得被辜负。信念很多时候是支撑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虽然知道做了不一定能成功,但不做一定不会成功!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拥有自己的信念,笃定且从容。
你会发现,哈罗德原来是我们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4
87天,627英里,没有精良的装备,60岁的老人就这样徒步穿越了大半个英格兰。
这长途跋涉的87天,不仅仅是一个对身患癌症的奎妮的承诺,我想这更是哈罗德重拾生活之旅。作为一个“被抛弃的儿子”,“不合格的父亲”和一个“失败的丈夫”,每天的生活除了为活着而生活以外,哈罗德在心里想着一辈子就这样完了。这条朝圣的道路上,哈罗德学会了接纳自己,“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刚启程的哈罗德是木纳而拘谨的,不管任何事,他首先想到的都是别人的看法,当遇到越来越多的陌生人,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后,哈罗德学会了打开自己的心灵,回到了年轻时的那种对生活的热爱,对感情的追求。
“原来只要知道寻找的是什么,就往往能从身边随手拈来。”有时候人甚至连自己想要什么根本不知道,其实你那梦寐以求的东西就在你的身边,比如说爱情,亲情,友情,只不过有人没看到与它们要么错失了,要么遗弃了。“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生活”就像哈罗德与莫琳,年轻时的一见钟情,热烈的爱着对方,后来儿子的出生与死亡,让原本深爱着彼此的两个人从此有了深深的隔阂。87天的旅程,距离和点点滴滴的回忆又让他们找回了彼此。
现实生活何尝不是这样,自己是一个怎样的自己,也许很多时候看到的都不是真实的内心深处的那一面,当对生活变得麻木了,对一切事物觉得理所当然了,我想活着的确是为了活着,一生也只是为了活着走下去了。我只知道当用心拥抱生活的时候,心会开始悸动的。
刚着手看这本书时,初觉平淡无奇,越看到后面越觉得引人入胜,当哈罗德开始他的朝圣时,自己的心灵之旅也开始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5
最近心情很压抑,有点小崩溃,和同事吃了饭,和同学聊了天,貌似好了很多,但时不时还是会难受,那就找点事情去做,看到静静推荐的书目《一个人的朝圣》,我就利用这段时间看了。
哈罗德并不是个职业的步行者,不懂路线、装备、安排;他甚至不是个热血澎湃的年轻人,自己年轻的时候,并没有做过什么让别人深刻记得的事情。他要走,仅仅是个念头,是听闻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后,他想到两人之间隔着他从不了解、只能想象的千山万水:道路、农田、森林、河流、野、荒原、高山、深谷,还有数不清的人。他要去认识它们,穿过它们——没有深思熟虑,也无需理智思考,这个念头一出现,他就决定了。
这样简单的决定和行动吓住了不少人,包括自己的妻子。可是人们都接受了他的行为,用心说服了理性,选择忽略一切,去期待一种疯狂性、可能性。最重要的,奎妮相信他,与相隔几十年未蒙面的朋友相聚是他出走的动力,也会是她顽强活下去的信念。读后感·你信我信你,这就够了,而我貌似是那么多疑的一个人,我不知我该相信什么,可能我需要这样一种无所畏惧的信念吧。
有一句话传得特别广:我们大多数人,都活在一种平静的绝望里。
我们正在,或是终将会像哈罗德一样的生活着:只是一团穿着西装的空虚,有时说话,有时听到身边人讲话,每天上车下车,上班回家,却与其他人没有真正的交流。
几年、几十年都会这样过去。其间会经历若干的喜乐和痛苦,也可能会收获一些慰藉和情意,但最终只有自己铭记。一生就这样过去。习惯甚至执着于这种平静的绝望。
我们其实也可以像哈罗德一样,突然间想跳开这样的生活,迈起步,到外面去。那我也是要改变这种貌似很平静又压抑的生活,去看看不一样的世界,去过一过不一样的生活。人生的终点,不是在山水踏尽时,亦不是在生命结束后,而是在于放下包袱的那一刻。放下包袱,去勇敢地做一切想做的事情,所谓勇敢,不是遗忘,而是要和痛苦再一次狭路相逢,然后很淡然的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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