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

时间:2024-06-21 07:43:5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乡土中国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1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忘本”是什么意思。根据新华字典的说法,是忘记自己原来的处境,忘记处境变好之后的幸福之根。

  这有点像一些城市人。他们忘记了他们的祖先也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80%的人口贡献的结果。不仅忘了,更让人难过的是,他们反过来取笑我们国家的人“蠢”“蠢”。真的是这样吗?费老师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解释:这不是智力的问题,而是知识的问题,当乡下人不知道车来了该怎么逃,看不到世界就不知所措的时候。

  与城市里的.人相比,乡下人会更加重视这一点。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农村人对土地的高度重视。他们深深扎根于土地!我在任何地方都不会忘记我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世代代在斯里兰卡出生、长大、死去,几本书不流。这个村庄几百年来一直有那些姓氏。村里的人口好像都依附于土地,世代之间变化不大。正因为如此,地方社会是熟人社会,熟悉并自觉遵守传统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利用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的熟悉程度。但是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感吗?答案是否定的!但与此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缺乏完善的法律原则来规范各种行为,导致许多人徘徊在空白的空间里,许多城市人不可避免地会忘记自己的出身,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面临着信仰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他们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乡土中国读后感2

  曾经以为我的命运是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从贫乏的少年时代,到见证社会巨大变革的青年时代,也吃到了社会变迁的红利。承认社会对于我的助力,静思自己身上的乡土印记。《乡土中国》这本书带领我以一个“上帝”视角去看待自己一路走来的思想变化的过程,那些留在骨血中的记忆,原来不仅是个人的思想,而是一个群体性的文化形态和文化心理。

  反观从刚刚脱离于校园生活,而成为一个社会工作者(俗称打工人)的时候,常常会羞于承认自己来自乡村,因为“乡村”代表着“土气”或“没见过世面”,出身如何,是不可以改变的事实,但却可以避而不谈,并不想为乡村做一个证明。但真正工作以来,虽然面对乡村(外地人)的有色眼光,但更多的时候,一个个不甘于被固定标签的乡村人在这场社会巨变的过程中,抓住的机会,实现在当年可能不敢去奢望的目标。也在更多人面前脱去了乡土的标签,成了标准意义上的成功人士。出身于乡村的我,也有乡村人的特点,死磕和霸蛮,用力地生活,这些印记会一直跟随着我,无论是否在城市化浪潮里留在何处。现在,已不再否认乡村的出身,因为那些微妙的自卑心理,已随着我对于群体性的心理状态的观察而消失。在面对成功人士或许会有羡慕,也许也会有些微的妒忌,但强烈的自卑心理却不会再存在了,因为越是了解自己越安然地与自己相处,对于自己的接纳度越高,自己的经济能力、人格品性、精神爱好都一一坦然接受了。因为用力生活过,无愧于本心,反而没有太多情愫去否定自己。于某种意义上,这是生活给我的一课,一堂叫做“成长和成熟”的课,那么我笑纳了。

  除了自我的觉知外,会去观察周围人和事,会试图以《乡土中国》里提到的观点来对号入座,分析和推理猜想,是更有趣的一件事情。幼时学历史,总觉得是很遥远的'事情。而今天在写下这篇文章时,想到家族里我所知道的故事,近百年的家族故事与社会巨变事件相交汇,又何尝不是一部中国近代史的缩影呢。

  今天是二〇二叁年的农历腊月十八,如果外婆还健在的话,今天应该是她老人家的九四岁的寿辰。儿时往往是这一天,上午我在学校领完期末的汇报书,然后兴冲冲地去外婆家陪她老人家过生日,亲戚聚在一堂,热热闹闹。如果碰上整十的生日,那会是一个家族式的大集会,乡土的单位就是家族,一个远大于现在城市里最小单位的家庭,也是乡土社会的底色,其实就是我们从小生活的环境,现在更多的是怀念。彼时对于这种各路熟人社会有些不适应,因为任何小事,尤其是“社死”的笑话总会被长久地记忆和流传。而现在随着城市化的进程,重返乡村反倒是有些陌生感了,往昔尴尬的存在,现在只有一声叹息。但还是有很多相关的或者叫做“传统”的部分,依然在我们的血液里,这不,马上过年了,一年一度的返乡潮已经开始了。

  当我们远离乡土,却常在梦里萦绕。当归期将至,却也心怯。

乡土中国读后感3

  人与人之间的生活总是充满争执的。或许是由于过于大声的外放音乐,或许是楼道内的阻塞物,又或者是装修时发出的巨大声响……这些每天发生的平凡小事,虽说不重要,却使我们内心烦躁。

  像这样的矛盾之因此会发生,有诸多原因:其一,在于人非生而是社会的一份子。作为伪社会性动物,人本不习惯于现代社会嘈杂拥挤的大城市。因此会对陌生人感到淡漠,会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公共设施,是因为本性如此。这是人的先天性因素,也是它使我们与周围人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转变,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转变,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但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但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但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读后感4

  

  从"土头土脑的乡下人"入手,作者展开了对中国社会乡土性的阐述。在作者看来,"土"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土气",是一种城里人对乡下人的藐视;一种是泥土、土地,是乡下人的"命根",于我而言,一个从农村来的人而言,土对我们,是有着特殊含义的。村落的形成必须有土地的存在,土地, 带给我的是种踏实的归属感,突然想起艾青的《我爱这土地》: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从作者论述的乡土社会中,我体会到了一种浓厚的淳朴气息,和谐的乡土社会在渐渐向现代社会过渡,内心真的希望,在世界的某一角落,可以一直有"土气"的存在。

  

  乡下人因没见过先进的器物被称为"愚",但有些城里人,甚至教授在基本技巧上却不如乡下人,在我看来,各有各的长处,谁也没有资格对另一人做出评价。费孝通先生在文中论述了文字与"愚"的关系,文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话是"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社会是在熟人里长大的。"正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熟悉,大家才会使用"特殊语言",推行文字下乡,的确需要考虑文字和语言的基础。

  记忆

  学习,若要打破今昔之隔,必须要通过记忆。"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读了这篇文章,愈发的感觉,任何一件事的实施,都是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的,比如推行文字下乡,不仅要考虑社会文字和语言的基础,还要考虑社会特点(基层)。

  

  作者以苏州人家城里的水道、走廊为例,展开了对"私"的表达,"私"与"公"相对,"私"的背后,隐藏的是一种以"自我"、"自家"为中心的网络结构,现在的社会,充满了利欲的诱惑,有些人也变得越来越极端,社交的圈子也变得越来越乱,作者提到了孔子的"推己及人",我认为,人都应该以一种包容的心态,由己及人,使自己拥有一种宽阔的格局,一种心怀大事的气魄。

  道德

  社会的格局决定道德。课本上学到了我们的行为应该以道德为标准,以法律为底线。我认为,道德不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引导,引导着个人去构建更美好的社会。提起道德,脑海中首先闪过的`是"百善孝为先",其次便是"忠义理智信",作者提到了"仁","仁"与"礼"是孔子学说的两个核心,在成长的路上,我们应该通过学习,见闻丰富自己,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有格局的人。

  家族

  看到文章的题目《家族》,倍感亲切,因为从小生长在大家族里,村里几乎一半以上的人都姓刘,从小到大,离家的距离越来越远,家,对于离开家的我来说,意义重大。曾有制作了一份简易家谱,发现,四世同堂的我们家,真的很幸福。作者在对家的阐述中,尤为认真的指出了其生育功能,家是绵续的。

  

  作者说,男女有别。不仅是生理上的区别,更是一种在社会分工,地位上的区别,大概正因为这种区别,才形成了安稳的乡土社会(作者一直在强调,乡土中国是安稳的社会),因为对感情方面的是不太了解,而且文章读的也不是很懂,所以,也没什么感想。

  

  作者以"人治"与"法治"的区别开头,引出后文乡土秩序的维持是靠一双看不见的手来维持的——"礼治",不同于法治的被动,从作者的论述中,我感受到礼治是一种主动的、自发的、由内而外的规范,乡土社会是传统的,因而"礼"在其社会里发生作用便成为顺理成章,乡土社会给我的感觉是"车马很慢",在慢悠悠的生活状态下,礼治社会出现了。

  

  在礼治的乡土社会中,社会秩序必然是稳定的,但也有例外,一定会有人因为特殊情况而"逾矩",诉讼便变得必要,但又由于乡土社会传统、稳定的特殊性质,那些从西方引进的法理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发生着很特殊的副作用,传统的观念与现代司法制度的碰撞,使得推行法下乡成了一个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

  权力

  一直以来,课本中的权力与权利是同时出现的,作者从社会合作与社会冲突两个角度分析权力的存在。当今社会,权力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的确是比金钱更诱人的,作者看来,权力可以带来经济利益。在乡土社会,在小农经济的体制下,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是微弱无力的。

  契约

  这篇文章,作者带我们更深入的了解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提出:在乡土社会中产生的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力,在对社会规律的论述中,引入了社会契约,社会契约的确在人们的生活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我认为携着社会契约的教化权力在维持社会稳定、慢步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但从"缘"字来看,我认为"缘"代表一种关系,由于乡土社会的稳定性及社会的生育的持续性,在规模比较小的乡土社会中,血缘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在范围较小的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又多了一种地域上的联系,即地缘关系,血缘与地缘像两条丝带,维系着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乡土社会整体向前发展。

  名实

  随着社会的变迁,时势造成了乡土社会权力结构中的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慢的,这种"慢",又导致了时势权力的不发达。这样,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就存在四种权力:同意权力、横暴权力、长老权力与时势权力。

  需要

  从欲望到需要,作者由时势权力想到了社会计划,因计划就"需要",作者在文中又将欲望与需要为我们做了区别,由于这篇文章读不太懂,所以没有更多的感想。

乡土中国读后感5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名著。本书于1947年出版,距今已有70年,书中给出的观点,即使放到今天对我们研究传统中国及乡土文化依旧不过时,十分具有指导意义。

  本书认为传统农耕文化下中国社会文化形态是一种沿袭已久的社会文化形态,有相对的稳定性,不会轻易随着政权和制度的变化而消失,因此这本书提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很多特点,结合自己生活的亲身经历,你会发现即使到了现在,书中的很多东西讲的其实也并不过时。因为一个社会的开展具有很长的渊源,社会形态中的特点在很长时间内会延续下来并且不会改变。虽然可能你认为现在城镇化程度高了,中国社会没那么“乡土”了。但是城镇化,只是把一个乡土社会在外表上变得城市了,而那些社会特点,依然被延续了不少。

  读到“文字下乡”的时候,我对本书的共鸣就开始深刻了,因为我的老家就农村,乡土生活,确实语言对他们更重要,而文字更像是一种多余的东西。如今依然如此,因为语言是有情感的,所以乡音听起来才会那么的亲切,而文字的意义却没那么大的。

  再多读一读什么社会中“私”的概念,想想中国这个关系社会与法治程度,不是离开了农村就没这特点了。

  读一读长老统治,想一想现在一个老资历依然可以具有的话语权,这也不是只在旧时的大家族和农村家庭中具有的特点。

  有很多东西你依然能够在社会中发现它的影子,因为一个社会本来就是在不断延续它的特点的。个人觉得本书可以多读,在书中理解社会,而经历一段社会后再来读这本书,那么又会有不同的感觉。这本书不但没有过时,反倒能够帮助理解“纯城市文化”以外的很多社会现象。

  因此无论我们现在的.现代化与西化的进程如何,乡土与传统依旧刻在了我们的基因里,融在了我们的骨血里,所以在很多事情的处理上,制度的建设上,文化的开展上都能够表达与西方的不同,我觉得身为一个中国人,需要了解一下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背后所蕴含的乡土文化,因为乡土中国就是你我成长的地方,我认为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也让我更加了解中国。

  大家就是大家,这么谦逊,这么年轻的时候为讲课写的稿子都能成书,还是经典的社会学启蒙书籍,真是让人再次感慨:自古英雄出少年。

  对于书里面讲的差序格局代表什么,具体如何推理的还是有点不理解。我觉得中国人还是很讲究天下为公的,对民族大义这类的道德感还是很强烈的啊,总之就是不太理解为什么用这一套理论解释为什么中国人经常公和私不分,界限模糊。这不是后面一章讲“系以当我们现在也学着让理解和亲密关系成为婚姻的根底时,离婚率越来越高。这种变化到底给个人带来的幸福更多还是不幸更多呢?其实很难讲,太复杂了,每个人所拥有的资源不同,也决定了新的变化对他个人是更幸福还是更不幸。

  时代的潮流永不停歇,个人为了活的更好只能适应,而且还不能适应的太慢,不然就会被时代的车轮压过!

  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虽然乡土社会残留的特质还在中国依旧强大,但也继续在走向衰退,这证明了文化基因和传统的强大惯性,也说明我们终究会创造新的传统来应对这个陌生人的现代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6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中国,一个发源于两河流域的农业大国,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形成了特有的乡土文化。这种文化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渗入了每个人的毛孔,融于血脉中。即便在工业化大发展的今天,这种乡土气息仍处处可见。中国人有着自己一套独特的处世之道:办事爱讲关系;讲究安土重迁与落叶归根;对陌生人和对“自己人”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标准;法律意识淡薄;男女有别……这些我们可能习以为常的东西已经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产生了阻碍a作用,而我国广大的农村整体上依然处于贫穷落后阶段,这些都是有原因的。而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我们都能找到详细的答案。

  为何我们的道德水平比欧美低?我曾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其实我们的经济和制度都没有什么大的缺陷,那么我们就把问题放到文化的角度去看。我们今天的很多思考方式和文化都是传承自我们农业时代的祖先,纵使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和新中国几十年的教育发展使我们的'基础知识水平得到了较好的提升,但乡土社会的那一种习俗却在农民占人口总数一半的中华民族里口耳相传,每个新一代的孩子也在耳濡目染地学习着——克己中庸,长幼有序,天人合一等。

  可是,乡土文化就一定是错误的吗?当然不,只是它与现代化不能很好地兼容罢了。例如,在乡下,流动性低和交通不便使几代人不出乡,而在缺少变化的土地上,人们就更看重习惯和情面。但在当下,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现代社会更看重创新和法律,这就使那些乡土人在面对着转型发展时“水土不服”,产生诸多矛盾。比如:我们过去的道德观念都是以自己为中心,讲究“克己”,对别人的标准随亲密度变化。现在我们学到的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都是讲求人人平等的,要求我们能“大义灭亲”,不偏不倚。这是显而易见的应当人人遵守的规矩,可直到现在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呢?这种难以动摇的社会观念,大概就是我们保留下来的乡土性的体现吧。

  全书仅仅六万字,被分成十四章,每章所分析与讲述的事情都极有代表性。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只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穿插着鲜活的实例,对现象进行剖析。读完后,读者会有种醍醐灌顶之感,妙不可言。

  费孝通虽然是在1947年出版的此书,但书中很多现象直至今天都发生着,他的观点也能依旧可以对今天的农村现状加以解读。可见其研究功底之深厚,以及我国乡土习性积累之深。

乡土中国读后感7

  《乡土中国》主要探讨了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概念,费孝通先生从血缘到地缘、从家庭到社会、他从人尽皆知的习俗和惯例中剖析何以中国。该书语言流畅,浅显易懂,通俗但不庸俗。通过阅读这本书,读者可以了解中国很多地域的特点。《乡土中国》概括的时空范围不限于一个村庄、一个时代,而是在漫长的历史中,延续下来的整个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费老仅仅用了十三四个短小精悍的相对独立的概念,礼俗社会、差序格局、长老统治,便揭示出社会底层结构和运行规律。哪怕是在21世纪的中国,依然能解释当下许许多多的社会现象和问题。

  传统中国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所有人都依赖同一片土地,而且世世代代居住在这里,安土重迁,很容易了解整个村子所有人的情况,因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而且更重要的是,所有人做的事是一样的,人的活动都差不多,吃的粮食差不多,家里的财产也差不多,所有人之间是知根知底的,大家的生活是高度相似的。但如今很难去了解熟悉身边的邻居,正所谓人与人之间并不相通,人们的工作生活截然不同,无法再去了解。在以前的社会中,人们很容易相互理解,因为大家做的是同一件事,过同一种生活。“乡土”最初是一种生活方式,后来慢慢变成了另一种明显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特征。

  在熟人社会中,“舆论压人”尤其凸显,如果有人做出一丁点出格的事情,立即成为整个村子议论的话题,被人阻止、被人指指点点,可见乡土社会泯灭人的性格。我们做的每一个选择、每一个行为,都在别人的'审视之下,这是乡土社会、熟人社会的必然结果。

  中国特别奉行人情、人脉,哪怕到了现代社会,人情往来比比皆是。托人办事比自己办事的效率高得多。在熟人社会中,越是面子大的人,号召力也就越强,这是中国几千年农业生活带来的必然的副作用。

  截至20xx年底,国家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64。72%,再加上中国的户籍制度,《乡土中国》也许终究成为故纸堆的遗物。社会学家郑也夫曾说过,中国的社会学研究还在顺着费孝通的思路在研究农村,其实是不可取的,因为现在的主流是城市。“乡土”在中国发展几十年的光阴中,已经渐行渐远,但无论如何,阅读学习这本书依然能认识中国社会的全貌和特征,培养社会科学的思维以及提高人文素养。

乡土中国读后感8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第一反应是——作为一个由五千年文明的国家孕育的子女,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书,值得我们去读。

  文章开篇即提到“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说明中国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农业大国,而作为农民,自然而然的被视为“乡下人”,因为“乡下人”这个称呼,从褒义上来讲,它表示的是农民淳朴,忠厚,本心做人的性格:从贬义上讲,则带着几分蔑视,意味着农民的愚昧、木讷、迟钝、没见识、没文化、落后的常态。

  中国封建社会时期,自己自足的小农经济是经济基础,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明,其实早就奠定了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文化基础。农民的生活离不开土地,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都要依靠土地。所有的农业都离不开土地,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下人对于农业的无土栽培。同时也说明了土地对中国社会有重要意义。

  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说明并阐述了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生活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人们在生活上社会作业都是与一些熟人。这就意味着人与人是直接接触的。而作为文字,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所以,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人们喜于用语言表达和交流,所以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阻碍。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在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须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现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反映了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的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学术界,具有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目。

  回顾宋朝时著名的《清明上河图》,还原出来的中国乡土社会特有的“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祥和、安定的社会。而今,在党的领导下,老百姓的日子期盼更富足、祥和的社会生活更让人期待。全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主义价值观,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已成为新一代中国社会的必然发展方向!

乡土中国读后感9

  对于误解的进一步阐释:下面我要讨论几个字,这几个字,是我们习以为常的,却恰恰是错误的理解,在这本书中,得到了正确的纠正。

  1.愚

  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的城市人都认为乡下人“愚”。但这个愚字在本书解释,和我们所想却是大相径庭。

  如果我们仔细回想对于乡下人的看法无非是几点:不识字,没文化,木讷,傻笨。

  我们先说不识字,字本身就是一种语言上的表达,语言间接的承接在纸这一种媒介上。通过纸张来传递信息,但对于生活在乡土的人来说,我们之前已经提到,在一个环境中,生老病死都在一个相当的稳定的环境中生活的人,本身对于周边的事情就已经相当熟悉,人们的肢体、动作,甚至是一个眼神的交流就可以达到交流的目的,我们看一些名人的演讲,不难发现,丰富的肢体语言更具有说服力,在乡土社会,人们之间的交流,要比冷冰冰的文字更加丰富,那么文字对于乡土来说,意义并不大。对于文化,我们所认为的,或许是课本上的知识,或者对于社会价值观世界观的了解,但对于乡下人来说,他们也有自己的文化,那就是土地的文化,庄家何时种,何时收,蚂蚁搬家的`意义,都是文化。所以,我们不能说乡下人没有文化,只能说成长的环境不一样,接受的文化载体不一样而已。

  那么木讷和傻笨就好解释了,乡下人看到汽车高速驶来,会吓得惊慌失措,城市人在田间遇到一只巨大的老鼠也会吓得惊慌失措。城市的孩子接受课本上的知识比乡下的孩子快很多,并不是因为城市的孩子聪明,而是他从小就接触文字,知识,当把城市的孩子放在山野之中,他们捉蚂蚱,割麦子的速度却比乡下孩子慢的多,所以,并不是乡下人木讷、笨,而是接触的事物不同。

  讲到这里我发现,原来城市人嘲笑乡下人的愚,仅仅是生活的环境和习惯不同罢了,而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差异。

  2.礼

  对于礼,本书的内容,彻底的改变了我的观点。

  在阐述礼字的意义的之前,我想到了上周遇到的一个同事,她领着孩子偶然在街上看到我,我们在客套的同时,她的孩子说了声叔叔好,而我本能的夸孩子懂礼貌。这本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我们仔细分析孩子的行为,会发现一些不同。首先这个礼貌,到底出自哪里?孩子说叔叔好的时候,他是真心的祝愿我好么?我回想我的童年,或许对于绝大部分孩子,答案是否定的,他说出这句话并不是发自内心本能的意愿,而这多数来自父母的教育,告诉他们这么说会有礼貌,而礼貌对于孩子来说,是一种夸赞,甚至表现的好会得到更多的奖励。在孩子眼中,问好更多是来自于外界的告知。那么这个礼字的意义就出来了,其实礼就是一种约定俗称的习惯,就像我们平时吃饭要用筷子,朋友结婚要去送红包一样。那么大多数的礼其实并不涉及道德,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仅此而已。

  在封建社会,每到大战在即,都需要占卜,祭祀,有些祭祀不仅需要一些复杂的仪式,还需要一些牲畜,甚至是活人献祭,这种行为是一种礼,女人要遵循三纲五常,裹脚,清朝人都需要留辫子,这也是一种礼。而这些曾经理所当然的礼,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却是恶劣的。在远古时代,人们在长时间的摸索中,发现某种行为可以改变某些事情,当这件事发生时,那么就需要这种行为来去处理,长时间的处理和不断的改进逐渐形成一种经验,经验代代相传,就变成了礼。所以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而礼仪之邦翻译过来其实就是规矩之邦。

  所以,礼只能代表我们在这片土地里生活的时间绵长,文化久远,而并不能说明我们的道德就比其他族群高尚,科技发达,或者,比其他民族高人一等。

  3.孝

  孝一直是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高度提倡的一种品质,孝字多在孩子和父母之间产生的一系列行为。那么,孝到底是什么呢?孔子提倡孝,对每个学生用实际的例子来解释,然而并没有抽象的定义。在众多的解释中,最后甚至归结为心安两个字,在费孝通老先生看来,孝其实是子女在日常接触中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承接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在我看来,这恰恰承接了礼字,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交流相处的基本方式。在对待父母的行为中进一步的演化。所以,孝更多的时候是自己的行为,承接父母的同时,图自己的心安。那么,如果一个人很孝顺,虽然会瞬间提升此人在我们心中的好感,因为他懂礼,懂规矩。但是要记住,一个奸臣可以孝,一个恶霸也可以孝,我们往往会混淆这一点,上述的讨论我们知道,礼字只是一种习惯和规矩,并不能判断一个人的具体品质和行为的好坏。所以一个人很孝顺,单凭这一点,我们不能武断的去定义他的品行,而是需要更多因素去评判。

  结语

  此书还有大量的观点没有阐述,我只是将一些比较重要的观点解释了一下,或许有不当的地方欢迎指正。短短一百页的书,费孝通先生详细的分析了乡土中国的社会习惯和人文,为我的很多行为习惯重新下了定义,寻到了本质。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详细看一下这本《乡土中国》。相信你看完此书后,面对当今社会的种种行为会有一种全新的角度去审视。

乡土中国读后感10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社会学著作,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本书主要著述了中国农村的乡土社会,以及蕴含其中的乡土文化。

  《乡土中国》主要由十四个篇章组成,这十四个篇章分别为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而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在这十四章中,令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乡土本色》和《男女有别》这两章。起初读到《乡土本色》这一章的时候真的觉得十分简练且完整精确的讲述了乡下人与土地的关系。《乡土本色》中有一句话令我有很深的感触: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地生活,像母亲对于她地儿女一般。这句话让我想到从古至今乡下人与土地都是紧密地联系着的,我们生于那片土地,并从那片泥土中长出,向下生根,向上发芽开花。绝大多数的农村人都是持着“生于斯,死于斯“的信念。他们都对土地有着深深的情感。就像我自己的'家庭一样,在我的记忆中打从我爷爷那辈起,就一直扎根在那片土地上。我父亲这一辈也住在与自己父辈相同的土地上。这么多年在那片土地上发生的至多是些建筑的变化罢了。而且,尽管我们一家人居住在城市中,我父亲依然会时时刻刻地惦记着老家地那一亩三分地。由此不难看出一个农村人对土地眷恋。对于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这一点我是再同意不过的。在乡村中,人家与人家之间极少有不相识的,并且在逢年过节之时还会互相上门拜访,哪一户人家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拿出来分享,大家都十分相熟。乡土社会绝对是一个由熟人组成的社会,在其中你难以见到根本不了解、不认识的人。人与人之间哪怕没有血缘关系,熟识度也在世代中逐渐积累,就如同书中所说: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男女有别》这一章中,费孝通先生向我们阐释了乡土社会中感情的不激动恰恰好维护了乡土社会的秩序与规则,男女之间得以产生下一代,社会关系更加稳定,就如同《男女有别》中的那一句:纪律是必须维持的,纪律排斥了私情。男女有别这一点,就是男女天生生理上的不同以及社会传统无形中赐予他们的不同,令男女之间的互相了解存在一个极大的障碍,这障碍恰好使得一个家庭中男女之间感情不易激动,私情被排斥。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这与现代社会的浮士德是十分不同的。乡土社会的男女有别使得男女之间的隔阂加大,使得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家庭中各司其职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加固了社会的稳定性。这在现代社会的角度上看起来是有些许荒谬的,现代社会的男男女女对于爱情大多都具有美好的向往,若想让他们不去了解对方,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加深两人之间的隔阂,只是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失去自己对于爱情的追求是很不可能的。

  最后说说本书中除了章节我最喜欢的段话:为什么我们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名词会这样不清不楚呢?在我看来却表示了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起初刚刚看到这个比喻的时候觉得整个人醍醐灌顶,眼前仿佛出现了石子掉入平静的水面中所泛起来的涟漪。这句话表达的意思很像儒家学说里孔子所说的的人与人之间是由近及远的,从自己出发,离自己最近的那一圈中的人是最亲近的,之后的每一圈都变得慢慢疏远,人与人之间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联系。因此我们会去推己及人。圈子是动态的,界限是模糊的,圈子是以人的个体为中心而非团队,圈子是有丰富交集的,在不同地时间不同的地点,我们的圈子在发生着变化,我们在别人圈子里的位置也在发生着变化。这让我想到哪怕掉入水中的石子消失,但泛起的波澜也不会立马消失,就像一个人从世界上消失了,他的故事仍然活在认识他的人的记忆之中,他还有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直到最后一个与你有联系的人从世上离开时,你才算真正的离去了,这让我想起了电影《Remember me》。电影中死去的人在另一个世界生活,当他们活着的亲人将他们忘记时,他们才彻底消失。联系消失了,我们也就真正的消失了。那段话中的比喻非常有意思,不仅清晰地整理了中国和西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社会格局与结构的不同,还可以让人联想到许多与之相关地话题,值得好好地研读。

乡土中国读后感11

  今天看完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记录一下读后感。

  从王小波的杂文集知道了费孝通,依稀记得有篇论述农村同性恋研究的文章,引入费孝通关于农村社会的研究结论,作为佐证,不知道为何就一直记得这个作者和这本书。正好在找书看的过程中发现了这本书,一共也就一百来页,看起来毫无压力,于是带着好奇,开始了。

  我看书的习惯就是必须从头看到尾,前文,目录,正文,后记,必须全部读过才算是安心,这样的好处是从前文,后记中可看到写书的一些背景,更有助于理解书本,坏处就是会效率低些,但是我觉得一本值得看的书,前文后记也是非常值得了解的。看书最重要的是先看目录,对于作者如何论述有一个框架的了解,就像是勾勒出了树干和树枝的轮廓,看的过程中将一些点作为叶子,点缀在树上。初看目录,可能因为对论述主题的'生疏,无法全然明白和记住结构,没有关系,看的过程中,读完几章后再回头看就会觉得清晰,读完全书再看一遍,如果脉络已深深印入了你的脑海,说明书已经融入了你的记忆,倘若对于某个章节还能有更生动细节的回忆,那就是你和这本书的缘分所在了。

  分享了自己看书的一点心得,回到乡土中国这本书。首先,这本书主要论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成因,演化等。乡土社会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农村社会。这本书的妙处在于语言平实,逻辑清晰,章节之间环环相扣,从土地,到人和土地的固定连接,到人形成家庭,形成社会,让你读的过程中,深深感受到乡土社会的特点,进而通过这个切入点,了解中国社会的特点,以及和西方社会的区别。做产品讲究don't make me think,这本书也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它的内容是值得我们思考,寻味的,而它的论述过程很自然,让你省去了诸如考虑这句话啥意思,这篇和上篇啥关系的总结,验证的过程,会有非常顺畅的阅读体验,丝毫不费力的跟着作者去思考社会学,这样本来会特别让人难以理解的科学。

  看完后记,了解到作者的人生可谓命途多舛。在和妻子一起下乡调研过程中,妻子不幸意外去世。wen ge被打压,失去了研究生涯的黄金时期。乡土中国产生于这个中断之前。通过这本书,和这样一个社会学研究者相遇,和这样深入浅出的,朴实无华,逻辑严谨的文字相遇,是一件幸事,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写出这样的好文章。厚积薄发,大道至简。

乡土中国读后感12

  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乡土社会的概念。其中,费教授将乡土社会概括为“礼治社会”,且还是一个“无讼”的社会。的确,乡土社会由于其空间流动性小,人与人之间交往单纯的特点,使得法律在这个社会中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人们似乎仅仅依靠“礼”就能维持良好的秩序,彼此之间发生冲突也不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通过协商和解。这就使得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

  “无讼”,是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中一种现象的描述。具体说来就是在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依靠自身的道德教化,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纠纷和争议都通过协商解决,而不是采取诉讼的方式的一种理想化状态。由此,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不需要法律的存在。

  在古代,封建统治为了维护其自身统治,需要对整个社会进行管理。封建社会“无讼”文化是统治阶级维持社会秩序,实现长久统治的需要而提出的,并通过贱讼、压讼、灭讼等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从儒家创始人孔子最早提出“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到宋代大诗人苏东坡声称“读书万卷不读律”;从早期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讼师(即现代的律师)被民众称之为“讼棍”,到常提起诉讼的人被认为是“搬弄是非”之人或游手好闲之徒;从封建官吏政绩考核中善于教化,善于息讼、止讼的考核标准,到国家机器惯以严刑峻法迫使民众视法为畏途,产生厌讼情绪,反映出中国封建社会在几千年的历史时期中对诉讼采取的压制、抑制的指导思想和行为标准。从这一方面说,产生“无讼”的原因并不仅仅在于社会中的人们能够依靠礼的教化维持正常的秩序,或者说考虑到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因素,而也可能是因为统治或司法官吏希望没有人来诉讼或少诉,从而积极的主张无讼。但这种情况较多的出现在封建专制国家中,在现代国家应很少有这种情况。国家虽然也希望社会中尽量出现无讼的情况,但并不会主动的去干涉;另外,现在的法官并不要求与领导者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他们也可以独立进行判决、裁量,且他们都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争取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这与乡土社会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调解有所不同。

  儒家认为,和谐包括天道自然和谐、天人和谐和人人和谐,这些决定着国家和个人的幸福。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讲求互谅互让,自己要正名分,明等差,并使各人都能够安分守己,避免发生纠纷和矛盾。即使发生了纠纷,也应力图通过和解,调处息讼,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了达到和谐的理想境界,人们就应奉行中庸之道为做人处世的行为准则。在这样的哲学思想长期影响下,“无讼”观念的形成则是自然而然的了。”著名比较法学家勒内·达维德对中国人的这种和谐与中庸之道有较深的'感悟:“中国人一般是在不用法的情况下生活的。他们对于法律制定些什么规定不感兴趣,也不愿站到法官的面前去,他们处理与别人的关系以是否合乎情理为准则,他们不要求什么权利,要的只是和睦相处和和谐。”

  尽管我国的司法制度在逐渐完善。但据笔者所知,在很多地方,如果不是发生非常严重的事故,如谋杀、枪杀或者是其他产生了严重后果的事件,人们一般都不会选择诉讼的方式。有的是因为觉得这件事太小,不愿意起诉;有的则是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选择逃避的方式,有的则是不知道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无讼”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需要国家对这一方面加强教育与指导。

  费孝通先生对于传统中国农村社会的经典表述,深刻地体现了中国基层社会所特有的文化渊源和秩序传统。其学术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自从他提出“礼治社会”这一概念以来,就一直被人不假思索地加以援用,以致人们普遍都以为,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秩序的维持是“唯礼无法之治”。对于“无讼”的观点,我们应辩证的看待,尤其是它产生的社会基础。不能认为在礼治社会中就没有法的存在,或者说在这样的社会里就不需要法。在现代社会中,如果说没有法,个人的权益是很难得到公平的保护的;至于法在礼治社会中的作用,则需要依赖于时间来证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如果双方的纠纷没有达成和解,也就是他们寻求的调解组织调解失败后,就会建议一方当事人去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这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当和解不成的时候,人们是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在这个时候,双方的矛盾必定是达到了不可化解的地步,且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恶化,并不会担心将对方起诉到法院后会产生不利的后果。所以,我们不能片面的说乡土社会还是原先那个保持流动不变的社会,人们还是一味的寻求和解,当送法下乡的活动进行这么多年后,人们的观念总归是有些变化的,特别是侵犯了他们的重大利益时还是会依靠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乡土中国读后感13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明确提出了一些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乡里人不识字,也没见识。明明没读过几份报,没看过几本书,却要装成高深莫测的样子聚在一起聊民生谈天下。

  乡里人斤斤计较,睚眦必报。今天这家的鸭子闯进了自家的田,明天就必须把自家的鹅赶到他家的地里去;明明是鸡犬相闻的邻居,偏偏结了八辈子的仇;妇人们没事就爱串门,对别家新嫁过来的媳妇品头论足,又说说自家的婆婆的坏话,咒这家笑那家,乐此不疲。

  乡里人迂腐讲究,忌讳多。作为坚信科学的二十一世纪唯物主义者,倒不是我不尊重祖宗的规矩,只是有些太过离谱,损人不利己的.东西,早早抛弃才好。乡里人不但要求自家人遵守,还要别人认同,遭到了否定还摆一副臭脸色。

  难怪城里人会嫌弃乡下来的,没见识、自私、胆小懦弱、迂腐落后。书中讲的有道理。没见识是因为不识字,不识字是因为没必要识字;自私是常态,是为了更小的“公”而自私;陈腐规矩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那些讲究如同印度妻子殉葬,缅甸成年礼杀人一样,是传统。这些能成为乡土社会不适应新格局的原因,也能当做乡土社会几千年沉淀的结果,但绝不能成为乡土社会就此止步不前的理由。

  “从土里长出过的光荣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乡土的落后已是现存的事实,如要正本清源,须得下一番狠功夫。面对泥沙俱下的乡土社会,在好的改革也会出现漏网之鱼。我爱这一方乡土,也希望它能改头换面。而都市在前领跑,乡土却止步不前。乡土改革进行得热火朝天,重点放到了发家致富上,但私以为,思想的改革着实是刻不容缓呀!

  正如艾青所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依然深爱那片田地。那片让我驰骋其中的,留下烂漫笑声的天地。

  如今,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城市化进程有条不紊逐步推进。但,我们的文化却长久地承袭于乡土中国。研究乡土文化,就是研究我们国家和我们自身。我们从何处来,因此将向何处去。

  我生于田垄,长于稻泥;我愿环住一湾秋水,拥紧一簇稻花;我在烈日之下奔跑,于长空之间遨游;我躺在雨后的泥土上,嗅着新雨的清香;我与跳水的鲫鱼作伴,我以偷食的斑鸠为友;我同乖巧的家犬嬉戏,我随回程的水鸭同归。我守在这一方泥土上,传诉着浓厚的乡情,因此,乡土呀,怎可抛弃得下!

乡土中国读后感14

  在读完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后让我体会到了乡土社会与一般的社会一样,社会与社会之间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费先生的看法是,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其实说实话,我个人认为城市人和农村人应当是没有差别的,城市人的先辈们,不也是从农村里走出来的吗,当代的社会,不论是少了这二者的任何一方,这个社会都无法长久,应为这二者应当是密不可分的。

  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所以,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异常熟悉,大家彼此之间往往都能很好的打成一片。可是,与由众多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解释的,因为大家在现代现代社会中生活久了总认为自我或许比乡土社会中的人们高一个档次。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我们应当认识的“乡”了。

  在“文字下乡”里,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并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并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研究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我认为的确如此,文字的确是工具,因为人们之间增加感情或表达感情的方式并不是完完全全依靠于文字的,也能够经过自身的行为举止或者语言去表述,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并不只是经过文字去实现的,就是放到现代社会也是如此。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在人与人之间的交际上是基本一样的。也能够说,现代社会的交际是从乡土社会中传承下来的。

  在文章中费先生打了个形象的比喻:“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在这个格局里,费先生认为仅有“礼”才能够维系每个人的关系,并在文中很多地引用孔子的话语和例子。费老先生先生认为:“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总之,乡土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稳定的格局,每个网格之间彼此存在着差异,同时也存在着交集。

  在“男女有别”中,费先生认为:“同性组合和家庭组合原则上是交错的,因为以生育为功能的家庭总是异性的组合。因之,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了这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和“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深刻地展现了乡土社会的性心理,可是,我认为这在现如今已经改变了许多。只是,男女之间多了些平等,并没有“有别”。

  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没有法治的,可是,这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必须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孔子两千多年来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这就让我明白了,乡土中国的乡土性质其实是受孔家思想影响的,并且影响深刻。

  正因为礼治惯了,所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乡间看到坏的行为却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所以,费先生倡导:“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我看了之后觉得费先生思想很激进,看待现实中的一些缺陷的眼光很犀利,大胆地揭露社会上的弊端与各种缺点,飞老先生在最终一篇中说到:“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对于欲望的解释费老先生用孔子的一句话解释——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那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绵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欲望是人类生存的条件的,认为这是自觉的产生的,不需要计划,这就有别于现代社会了,现代社会往往是从某一目的出发的。

  乡土中国的情结是扎根于每个中国人的心底,是一种民族心理。虽然有人从思想方面排斥这种情结,可是应当承认这种情结是传统文化传递的结果,是一种共通意识,不会因为部分人的意识的缺失和丢弃而不复存在,这只是为了经过民族的文化底蕴传承下去。费孝通先生正是深刻体验到了这种这种情结的力量,从而从社会学层面试图进行分析。从而让我们真正意义上的去了解什么才是社会,什么才是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15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确,作为一个从古至今都依赖着农业发展到今天的国家,农民的比重很高,农民也对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也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以前对中国的农村和乡土似乎没有太多的感想,但读完乡土中国后,却感觉中国的乡土社会都是与书里讲的大同小异的。

  农民的命根子是土地,正是世世代代的农耕生活养活着在这片乡土上生活着的农民,所以中国对土地的依赖,造就了这样的乡土社会,现在的“土”是贬义词,似乎带有点蔑视的味道,但我却觉得不然,土字就是代表着泥土,“土”就是乡下人的命脉。从前的`农村生活,家家户户春播秋收,挖土豆、插秧、割麦、剥包谷都是我所经历过的。土地是神奇的,你对他有一份付出,就会得到一分收获。乡下生活好像也不用怎么花钱,记得以前家家户户都有井,春天在鸟语花香中播种,到了秋天便收获,家家有几颗枣树、核桃树、桃树。柴火上山坎几颗青?木,玉米棒棒也可以拿来烧,逢年过节买点糖果,添件新衣便是了。可见,“土”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是有一定道理的。

  费孝通先生分析: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原因大概有:一是每家的耕地较少,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耕地距离不会太远。二是水利灌溉需要,聚在一起,合作方便。三是为了安全,聚在一起为了保卫。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平分了家里的土地,一代一代的在一个地方增长人口。正是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导致了人被固定在那里。在时代洪潮的席卷下,从乡土时代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乡土时代的生活方式处处体现出了弊端,陌生人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对的,于是“土气”便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以往那样每逢农忙时节,约定俗成的家与家联合在一起收获,今天在张三家割麦,明天在李四家打瓜,没有报酬,就是在一起吃口饭的生活方式一去不复返了。现如今的乡土文化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渐也在更新,摈弃了传统的一些不适用的、不好的,遗留下一些人情的温度。

  学者将中西方文化作比较,西方社会,在美国,农场主都是一个人掌管着方圆几百上千亩的土地,一家人孤独的生活,是因为处于初期,本就地广人稀,所以西方强调的是独立意识,负责意识,西方社会争得是权力,而我们的社会讲的却是交情,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就是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看中团体,公私分明。但中国则不然。

  乡土社会在时间中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成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不必计划,所以时间自然会给我们选择出最适合的生活方案,我们每个人也正如作者所说,教师不应当只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所以,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真实定位,为社会的推进与变化积极助推便是。作为一名检察工作者,我们更有温度的执法,站在乡土社会的实际中,处理每一个案件,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那么社会矛盾将更少,社会将更加和谐,群众的获得感将更加强烈!

  在这也希望,我们的乡村依旧美丽,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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